宽容-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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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与真正的异教徒一样坏。这听来未免荒诞无稽,但却是事实。在十五世纪,体面的基督徒绝不会梦想学会这门禁用的语言。会一点希腊文会使人陷入无数困境。它会诱惑人拿福音书的原文与译文做比较,而这些译文早已得到保证,说它是原文的忠实再现。这才是个开头。不久他便会到犹太区去,学会希伯莱文法,差一点就要公开反叛教会的权威了。在很长时间里,一本画得希奇古怪歪歪扭扭的文字书,便可以成为秘密革命倾向的物证。
长老会的首领时常闯入屋子搜查违禁品。一些拜占庭难民为了谋生私下教一点本国语言,便常常被赶出借以避难的城市。
伊拉斯谟克服了这些障碍,学会了希腊文。他在编辑塞浦路斯和其它教会神父的书时加入了一些注释,里面巧妙地藏匿了许多对时事的评论,这些话如果做为一本小册子的主题,是断不会给印出来的。
但是,注释的顽皮精灵在伊拉斯谟创造的另一种全然不同的文学形式中出现了,我是指大家都知道的他的希腊和拉丁文成语收藏。他把成语归到一起,以便使当时的孩童都能学会古文,变得高雅。这些所谓的“矛板”中充满了聪智的评论,在保守派看来这肯定不是出于教皇之友的手笔。
最后,他写了一本书,可以算是时代精灵所孕育的最怪异小书中的一本。这种书其实是为了几个朋友一笑而作的。却在古典文学史中占据了一席,连作者本人也没有想到。这本书叫《对傻瓜的奖励》,我们正好知道了它是怎样写成的。
一五一五年,一本小册子哄动了世界。这本书写得非常巧妙,简直弄不清它是在攻击僧侣,还是在保卫修道生活。封面上没有姓名,但对作者有些了解的人认了出来,它出自一个有些古怪的人之手:乌尔里克·冯·赫顿。他们猜得对,因为这个有才干的年轻人、桂冠诗人、奇怪的城市游民在这本大作中起了不小的作用,写了有用的滑稽部分,他自己也颇为之自豪。他听说连英国新学领袖托马斯。莫尔都称赞了他的书,便写信给伊拉斯谟,请教他一些细节。
伊拉斯漠对冯·赫顿没什么好感。他的头脑有条有理(表现在他生活的有条理),厌恶邋里邋遢的条顿人,这些人在上午和下午都为启蒙事业疯狂地挥舞笔和剑,然后便逛到附近的小酒馆里,忘却时间的流逝,无休止大杯大杯地灌酸啤酒。
不过,冯·赫顿有自己的路子,的确是个才干,伊拉斯谟的回信也彬彬有礼。在写信的过程中,冯.赫顿逐渐称赞起伦敦朋友的美德,还描绘了一幅美满家庭的迷人图景,觉得托马斯爵士的家庭永远是别的家庭的出色楷模。在这封信里,他提到莫尔这个作用非凡的幽默家怎样赋与了他写《对傻瓜的奖励》的最初灵感,很可能正是莫尔创立的善意的闹剧(一个真正的挪亚方舟,有儿子、儿媳、女儿、女婿、鸟、狗、私人动物园、私人业余演出和业余小提琴乐队),启发他写出了使人兴奋的并使他一举成名的作品。
这使我隐约想起了英国木偶剧《庞奇和朱迪》,在好几个世纪里,它是荷兰儿童唯一的开心娱乐。《庞奇和朱迪》木偶剧中有大量粗俗的对话,却又保持了一种格调严肃高雅的气息。用空洞嗓音说话的“死神”出现在舞台上。演员们一个挨一个来到这位衣着褴褛的主角面前,自我介绍一番。小观众们总觉得开心的是,他们又一个接一个被人用大帮敲了脑袋,再被扔进假想的垃圾堆里。
在《对傻瓜的奖励》中,整个时代的社会面纱被仔细地剥去,《傻瓜》如同受到启迪的验尸官,用它的评论和广大公众站在一边,赞扬他们。各种人物尽汇文中,整个“中世纪主要街道”里的合适形象被搜集一空。当然,当时的野心家,絮絮叨叨大谈拯救世界的僧侣,连同他们伪装虔诚的游说和闭塞无知哗众取宠的词句,全被写入书中遭到鞭答,这是不会被忘记的,也不会被饶恕。
教皇、红衣主教和主教这些与加里利的贫苦渔民和木匠南辕北辙的后裔,也出现在人物表里,占据了好几章的篇幅。
不过,伊拉斯谟撰写的《傻爪》比玩具画式的幽默文学更有坚实的人性。在整本小书中(其实在他所写的一应文字中),他都在宣扬自己的一套哲理,人们不妨称它为“宽容的哲学”。
待人宽则人亦待己宽的道理,对神圣教规的实质而不是对神圣教规文本中逗号和分号的重视、只把宗教作为伦理学而不是作为某种统治形式来接受,正是这些才使头脑固执的天主教徒和新教徒痛斥伊拉斯谟是“不信上帝的骗子”,是所有真正宗教的敌人,“污蔑了基督”。但他们只字不提这本小册子中有趣的词句后面的本意。
攻击(一直持续到伊拉斯谟去世)没有起任何作用。这个尖鼻子的矮个子一直活到七十岁,而那时有谁想从官方既定的文字里增加或减少一个字都会导致绞刑。他对风靡一时的英雄毫无兴趣,也公开这样讲。他从不希望从剑和火绳枪里得到任何东西,因为他清楚地知道,如果神学上的一点争执便导致世界范围的宗教战争,那么世界将要冒多么大的危险。
于是,他象个巨大的海狸,日夜不停地筑造理智和常识的堤坝,惨淡地希望能挡住不断上涨的无知和偏执的洪水。
他当然是失败了。要挡住从日耳曼山峰和阿尔卑斯山上冲来的邪恶意图和仇恨的洪水根本不可能。他死后没几年,他的书也全部被冲走了。
不过,由于他的杰出努力,许许多多沉船的骸骨又冲到了后代人的岸边,成为永远无法制服的乐观主义者们的好材料,他们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建起长堤,切实挡住洪水。
伊拉斯谟于一五三六年六月与世长辞了。
他的幽默感一直陪伴着他。他死在他的出版商家里。
正文 十四 拉伯雷
社会的动荡制造出了奇怪的伙伴。
伊拉斯谟的名字可以印在令人起敬的书中,供全家阅读,但在大庭广众之下谈及拉伯雷却是有失大雅。的确,这家伙挺危险,我国还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天真的儿童触及他的邪恶著作,在很多国家里,他的书只能从胆量更高一层的书贩那儿得到。
当然,这只是骗人的官僚用恐怖统治强加于我们许多荒唐事情中的一件。
首先,拉伯雷的书对二十世纪平民来说,就象《汤姆·琼斯》和《七面山墙的房舍》一样枯燥无味。很少有人能读完冗长不堪的第一章。
其次,他的言词并没有意图清楚的启发性。拉伯雷用的词汇在当时很通俗,如今却不常用了。不过,在那一片碧蓝的田园年代,百分之九十的人与土地有不解之缘,因此铁锹还是铁锹,母狗也下会被误解为“贵夫人的狗”。
不,目前对这位出色的外科大夫的著作的反对意见,不仅仅限于反对他所用的丰富但有些过于直率的用词,而是深刻得多。这起源于这样的情况:许多优秀人物对凡是属于生活打击的人感到都无比厌恶。
据我的分析,人类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对生活说“是”,另一种说“不”。前一种人接受生活,并有勇气尽量利用廉价的命运对他们的赐赋。
后一种人也接受生活(他们何以自拔呢?),但看不起赐赋,还为之烦恼,就如同小孩本想要木偶或小火车,却得到了一个小弟弟。
“是”派的快乐弟兄们很乐意相信郁闷不乐的邻居对自己的评价,注意忍让他们,即使“不”派在大地上撒满悲伤、在失望中堆起可怖的高山,也不去阻拦。不过,“不”派的伙伴却极少向第一种人献殷勤。
“是”派要想走自己的路,“不”派便会立即把他们清除干净。
这可不易做到,于是“不”派为了满足嫉妒心,便无休止地迫害那些认为世界属于活人而不属于死者的人。
拉伯雷大夫属于第一种人,他的病人,或称他的思想,从未向往过墓地。当时这无疑是件憾事,似人们也不能都去做挖墓人。必须有一些乐观派,世界上如果到处都是哈姆雷特,那住起来才吓人哩。
至于拉伯雷的生活,倒也没有什么神秘的。由他的朋友撰写的关于他生平的书里有少量情节被遗漏了,但可以在他敌人撰写的书里找到,固而可以相当准确地了解他的一生。
拉伯雷是紧接伊拉斯谟的一代,但他降生的世界仍被僧人、修女、执事和无数托钵僧所把持。他生于芝侬,父亲不是药商就是酒贩(十五世纪这两种职业并不相同),挺富裕,有钱供儿子在好学校念书。年青的弗朗西斯在那儿结识了杜贝拉-兰格家族的后裔。那个家族在当地颇有些名气,男孩子象父亲,略有天资,能写,偶尔也能打仗。他们老于世故——“世故”这个词常被曲解,我这里是褒意。他们是国王的忠诚侍从,担任无数公职,而仅一个头衔便可以把他们打入众多责任和义务、但极缺乏乐趣的生活。他们成为主教、红衣主教和大使,翻译古文,编辑炮兵步兵训练材料,出色完成了贵族应做的许多有用劳务。
杜贝拉家族后来对拉伯雷的友谊表明,拉伯雷并不只是一个阶他们饮酒作乐的有趣的食客。他的一生有许多坎坷,但总能依靠老同学的帮助和支持。他一同上司产生矛盾,杜贝拉家族古堡的大门便向他敞开;偶尔在法国出现了对这个年轻倔犟的道德主义者不利的情况,便总有杜贝拉家族的一个人正好奉命去国外,急需一个秘书,要求不但懂点医学,还是个有造诣的拉丁文学者。
这里不琐碎细说了。不只一次,我们这位有学问的大夫的生涯似乎就要突然在不幸中完结了,而老朋友的势力又把他从巴黎大学神学院的愤怒或加尔文主义者的怒火中解救出来。加尔文主义者本来把他看做是他们的同伙,但他却在大庭广众之下无情地嘲讽了加尔文派大师的偏见十足的热情,就象他在枫蒂南和马耶萨斯讽刺老同事似的。
·文】两个敌人中,巴黎大学神学院当然最危险。加尔文可以随心所欲地大声疾呼,但一出小小的瑞土州疆界,他的闪电就象爆竹一样丧失了意义。
·人】相反,巴黎大学神学院,再加上牛津大学,则坚决支持正统派和“旧学”,他们的权威一遇挑战,他们便毫不留情,并总与法兰西国王和绞刑吏有会心的合作。
·书】哎呀,拉伯雷一离开学校,就成了引人注目的人。这并不是因为他爱喝好酒、爱讲同伴僧人的有趣故事。他所干的还要糟。他屈从了邪恶的希腊文的诱惑。
·屋】他所在的修道院的院长一听到传闻,便决定搜查他住的地窖。他们发现了成堆的文字违禁品、一本《荷马史诗》、一本《新约》和一本希罗多得的书。
这个发现实在可怕,他那些有势力的朋友多方活动,才使他解脱了困境。
在教会发展史里,这是个奇妙的阶段。
起初,正如我前面所讲的,修道院是文明的先行者,僧侣和修女在提高教会利益上做出了难以估价的努力。不过,不只一个教皇预见到,修道院体制发展得太强大会十分危险。但是一如既往,正因为大家都知道应该对修道院采取某些措施,才迟迟不见有所行动。
新教徒中似乎有一种看法,天主教会是个稳定的组织。由一小撮目中无人的贵族无声无息、自然而然地把持着,内部从未有过动乱,而其它所有由普通平民组成的组织则必然与内讧形影不离。
世间万物,唯有真理离我们最远。
也许一如前因,这个看法是由于错误地理解了一个字。
充满民主理想的世界一听说有“一贯正确的人”便会大吃一惊。
人们说:“一个大组织只要有一个人说了算,而其他所有人都跪下喊阿门,服从他,那么管理起来还不是易若反掌。”
在新教徒国家长大的人要对这个错误复杂的问题有一个正确全面的了解,那真是难上加难。不过,如果我没有搞错,教皇“一贯正确”的言论就象美国的宪法修定案一样历历可数。
况且,重要决策总要经过充分讨论,而最后做出决定之前的争论常常会动摇教会的稳定。这样产生的宣言是“一贯正确”的,正如同我们的宪法修定案也一贯正确一样,因为它们是“最后”的,一经明确地并入最高法律,任何争持都到此结束。
谁要是说管理美国很容易,因为人们在紧急时刻都会站在宪法的一边,那就大错特错了,就象是说天主教徒既然在重大的信仰问题上承认教皇的绝对权威,那么,他们一定是一群驯良的羔羊,把拥有自己独特想法的权力都放弃了。
假如真是这样,那么住在拉特兰和梵蒂冈宫殿里的人倒是有好日子过了。但是,只要肤浅地研究一下一千五百年来的历史,就会发现事情恰恰相反。那些主张信仰改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