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古今穿越电子书 >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

第27章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第27章

小说: 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很累,可该跑还是得跑啊,谁叫咱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呢。

毫无疑问,这是我有生以来最辛苦的一天。我抓完药,又要买菜,买完菜还得买几件换洗的衣服,完全进入家庭主妇状态。等我回到窝里,把东西一扔直接趴到小五的床头,“衣服给你的,这种时候就凑合穿别挑了。”

粗布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就像钻戒没放到首饰盒里而是拿张报纸包着。我伺候少爷穿好衣服,又要执行下一条操作,“饿了吗?一起去弄吃的。”

“你会做什么?”小五怀疑的看着我。

“我什么都不会,所以还得麻烦你帮忙生个火再把锅架起来。”

我们俩在厨房好一阵折腾,终于吃上热乎的了……而且还颇有忆苦思甜的野趣。

锅在火上烧啊烧,很快水就沸腾了,然后我们把菜跟肉都倒进去,这就是最基本最地道的清汤火锅。“真亏你想得出来。”小五搂着一碗麻酱,吃的跟小猪一样却还忍不住抱怨,“可咱们也不能天天吃这个吧?”

“唉,没办法啊,咱就忍忍吧,没挨饿就挺好。”我这个人向来对生活质量要求不高,拉里拉遢凑凑合合的习惯了。对于因为懒得洗碗而强逼全家减肥吃素一个月的我来说,这顿饭就算很够意思了。要不是看他受伤可怜,我就买馒头回来干着啃,这样连起火、刷锅、洗碗都省了,要是不怕脏连手都不用洗。“再说吃这个怎么了?强身健体有营养,而且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听说当年蒙古人打仗的时候也吃过这个,要不怎么那么彪悍呢。”

“强词夺理!他们当年吃这个是因为行军打仗没的吃。”

“他们是没的吃,咱们是不会做,出发点不同但落脚点都差不多。”在他发表反动言论之前,我把碗一放,郑重其事的告诉他,“你如果对我的清汤火锅有意见,那咱们从明天开始啃馒头,我反正无所谓。”

他仔细权衡了一下没再说话。这死孩子,太娇生惯养了,我要代表政府教育他!吃火锅配有麻酱小料,夫复何求?

~~~~~~~~

从今天开始实习,自由时间锐减……

第四十四章 生活啊生活

 正文 第四十四章 生活啊生活 “这是抢劫,把内裤交出来!”

“你说什么?”

“你好歹也是为了救我才受伤,本小姐向来恩怨分明,你对我有五分好我就要还你十分,所以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的。”

这是我的第一次,多么珍贵的第一次啊,彦祖哥哥对不起,妹子等不了你啦!

这是我第一次洗别人的内裤,多么令人感动啊。我温柔的对小五伸出玉手,“内裤脱下来吧,我给你洗。”

小五坐在床上羞得满脸通红,把左手掩在两腿之间,多么欲盖弥彰的姿态,非把我的注意力往不方便的位置吸引。他结结巴巴的说道,“不,不,不用了。”

“怎么能不用呢?!你怕我洗的不干净还是怕我偷偷拿去卖给怪阿姨?”我捋起袖子叉腰道,“我泱泱大国,以诚信为本,我说了要照顾你就决不含糊,脱!”

“你买菜做饭就已经很照顾我了,这种事真的不方便。”哇噻,我才知道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如此高大,把肉和菜切切撕撕往白水里一扔就算做饭了。

“不方便也得方便,你就拿自己当太子爷,把我当你的使唤丫头。”

小五面露难色,“这种事情我从来都是自己干,没交给过丫头……”

我的小宇宙快爆发了,受不了啦,他要是再不脱我就只好硬抢。“那请问你现在一只手怎么完成这件艰巨的任务呢?”我的脑内在说话的同时立刻反映出好多种恶心的场面,啊,不行,死也不要跟这样的脏人一起生活!“你是想单手拿着它在水里晃晃就挂起来,还是直接挂到外面风干?”我嘴角一阵抽搐,冷冷笑道,“又或者攒它几十条藏在床底下等日后好了玩忆当年?再或者,哼哼,准备从一而终把它穿到你痊愈?”

他的脸更红了,不知道我刚刚所说的哪条才是他心中所想?但愿不是最后一条。

在我健康与卫生双剑合璧的教育下,他犹豫的点了点头。这年头想找个地主老财阔少爷剥削自己多难啊,我伺候他,还得我求着他,我怎么这么贱呢。没办法,贱就贱吧,为了自己的心理健康我忍。

等我把热水提到他屋里,他已经羞怯的把换下的内裤扔在床上。我小心翼翼的用两指无比优雅的夹起它,含笑躬身告退。临走时,我分外体贴的告诉他,“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开口,不要客气哦。”

哗的一声,鲜亮水润,真的很润,比我还润的内裤在阳光下展开,随着微风轻舞飞扬。看着自己辛勤劳动的成果,我绽开了灿如春花、艳若桃李的笑容,世界终于干净了。不注意个人卫生,可是我的大忌,轻则令我痛不欲生,重则逼我与全人类为敌。和我一起生活,可以把杂物满处乱放,但垃圾不能随处乱丢,外衣可以一周一换,但内裤必须每天一洗,绝无例外!

虽然我帮人洗内裤掺有自己的目的,但大家还是不能否认我的高素质。昨天吃饭的时候,我们说起前天晚上的经历时,我为小五的伤势万分痛心,而他本人却好像挺高兴的,说幸好没有伤在我身上。多么感人的一幕,我都忍不住垂泪了。但他紧接着说了一句,“我可不想伺候你。”我这颗粉红的少女之心立刻随之碎裂了,于是决定用实际运动让他明白自己与大贤(也就是我)的差距。

人在江湖漂,谁能不挨刀,说不准下回就赶我倒霉呢,万一到时候他不管我,我岂不是要生不如死了吗?所以感情投资很重要。

我早晨刚洗完的头发,这会差不多干了,好清爽,好幸福。推开我的房门,床上正摊着一堆早晨从桌子上刚转移过去的衣服,我在底下扒拉扒拉翻出昨天偷偷买的所谓艳情小说一本。我住在小屋,光线不好,适宜睡懒觉,但要想看点东西就得搬着凳子坐到院子里去了。

“你看什么呢这么仔细?”我看得正仔细,冷不丁被小五翻书页的动作吓了一跳。“你怎么能看这种书?”小五对我低俗的品位深感不满,整张脸一下冷了下来。

“人家能卖我为什么不能看?”我无辜的问道。我太无辜了,呜呜呜,这叫哪门子的艳情小说啊,多风雅呀,明明是才子佳人鸳鸯蝴蝶派绝对纯爱无比和谐之佳作,可被无良书商一扇呼竟成了集虐恋情深契约情人春风一度之大成的色情文学。

小五侧过头,斜眼瞟了瞟我身后大敞的房门,“你的房间那么乱,你也住得下去?”他用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瞪着我,以他的智慧肯定无法理解一个把自己和周围人都收拾的非常干净而且极其爱美的女孩怎么能睡在猪圈般的床上。

“对呀,我的床很乱,你如果看不下去就帮我收拾一下吧。”我继续看书,连头都没抬,即使这样我也能猜到他的反应。

“这是什么?!”果不其然,他很快就蹿了出来,手里还捧着一把馒头渣和一小节黄瓜头。

“如你所见,不会连馒头和黄瓜都不认得吧?”这是我昨晚的夜宵残余。我说昨天睡觉身子底下怎么老觉得扎扎的呢,闹了半天原来是馒头渣没扫干净,我还以为自己成豌豆公主了呢。至于那根纯洁而高贵的黄瓜,是我买一斤白菜央求人家送的添头,一口咬下去汁水四溅,绿色食品无添加当真与众不同,就连一根普通的黄瓜都散发着原野的清香。

小五扔掉我夜宵的遗体,又继续收拾去了。我在心中默念道,“一、二、三,尖叫。”

“啊!”小五满眼春光的奔了出来,“你怎么能把那种东西都随便乱放?”他着重强调了“那种”两字,其实他所看到的不过是三件肚兜六条内裤而已。我昨天太累懒得收拾,顺手扔床上了,晚上睡觉自然就顺理成章的踹到脚下。

我继续看书,但背后被两道炙热目光盯得发毛,根本看不下去。他不会对我萌生了什么不良企图吧?我觉得身上一寒,连臂上的毛毛都站起来了。

“你……”

“我……?”

小五踌躇着,似乎有话想说又说不出口。我低下头佯装看书,实际上一个字都没看见。

“你……”他走到我身边,轻轻翻起我的书,“你这书好看吗?”

他这个表情可爱死了,有点像我小时侯第一次看到《万有引力》的样子,渴望又羞涩,非常期待又不敢承认。

“不好看,真的。”我严肃的放下书,“你喜欢就拿走吧。”

“我才不要呢。”他别过头,又忍不住偷瞟。

这书真的不好看,确切的是我根本看不懂,整天诗来诗去的跟猜谜一样,太隐晦了,我比较习惯单刀直入的叙事方法,对这种思路有点跟不上。

“你会讲故事吗?”小五突然问道。

“会呀,你想听什么样的?”我站起身,把艳情小说飞回床上,“怎么想起听故事了?”

“小时侯,娘就爱坐在院子里给我讲故事。”他抚摩着我的椅背,眼中流露出几分童真,“你也给我讲个故事吧,什么样的都行。”

我居然能让他联想到娘,看来我还挺有母性的光辉,是块做圣母的材料,当然大家也可以理解为我很有做家庭主妇的潜力。

限制级的故事不能讲,太弱智的故事不好意思讲,想讲点王尔德、普希金、安徒生怕他理解起来有距离,要讲三国、水浒、西游记,我又比不上广大说书艺人。左思又想之下,我头顶的灯泡豁然一亮。

“搬凳子过来,我给你讲个我最喜欢的故事,《碧血洗银枪》。”

今天在单位发现了一个巨大的屏风,不知道真货还是仿品,但看起来好气派好气派。想拿个相机去拍照,假装自己穿越了……

 

第四十五章 家有青枫吃喝不愁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家有青枫吃喝不愁 “一位年轻英俊高大健康的公子,手拿银枪,骑着一匹大宛名驹踏雪而来。他的枪杆是纯银的,光华夺目,上面刻着,‘凤城,银枪,邱’。他用枪在雪地中挖了一个大坑,挖完之后,便躺了下去,似乎是想试试坑的大小能否让自己躺得舒服……”我口沫横飞的讲,小五聚精会神的听。

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听众,从不打断我,偶尔还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做出各种表情,时而微笑时而蹙眉。一直等我讲到,“邱凤城仰天轻语,‘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者死。’随后起身,对马如龙说道,‘这三句话,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千万不要忘记。’”小五猛地拍了大腿一下,“凶手其实就是邱凤城!”

“啊,这个……”我没想到刚开个头他就猜出来了,伤感情伤自尊。我当时看到第十章,邱凤城把整个阴谋全坦白告诉马如龙时,都还不太能相信呢。我怀疑是自己的转述出了问题,一不小心透露了真相,“说说你的理由。”

“你的意思是不是我猜对了?”小五的脸上扬起胜利的微笑,“其实很简单,整件事安排的很巧妙,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马如龙,正因为太完美反而令我怀疑。毒杀沈红叶和杜青莲又找金振林来刺杀邱凤城,表面上看起来的确是马如龙得了好处,可事实上最吃亏的就是他,因为像我这么明辨是非的人太少了。”

难道自恋的毛病也会传染?我以为这种大脸的言论只能出自我口,不曾想他也会说这种话。我恋自己的脸蛋,他恋自己的才智,如此甚好,这样我们俩在一起就能互相促进内外兼修共同进步了。

“假如马如龙真的做了那些事,说明他不光心狠手辣而且心思缜密,一个这样的凶手做事会不给自己留条退路吗?而邱凤城的戏也演得有点过了,如果他真心不想娶碧玉夫人的女儿,只要表现得稍微平庸一点,定然会被另三位公子比下去,完全没有必要做出那副宁死不从的姿态。”

我什么话都不想说了,他比我还明白。我起身去拿艳情小说,“你真的不看?那我可自己看了。”

小五有些茫然的看着我,“你不给我讲故事了吗?”

我垂头丧气的反问他,“你什么都猜对了还需要我讲吗?”貌似你给我讲还差不多吧。我不再理他,继续研读那本纯洁的艳情小说。

“不许看,”小五伸手把书抢了去,收在身后,“陪我出去转转。”他的语气温和却让人无法拒绝,大人物就是大人物,今朝少邪明日大邪后天老邪,颐指气使都那么有风度,太有气质了。

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为什么连大公鸡都欺软怕硬?巷子里那么多人,偏追着我一个人扑,在我身边又飞又跳,吓得我惊声尖叫。小五用左手把我拉到身后,低头轻斥,“滚开!”该死的鸡公顿时失了神气,夹着膀子躲到旁边的鸡婆群中。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气场?连鸡都感觉到他不好惹。若不是我没的可宫,早就自我挥刀做东方不败的弟子去了,哪轮得到这扁毛小畜生欺负人,八百米开外就能拿绣花针阉了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2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