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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男巫在狂欢-第1章

小说: 男巫在狂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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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薇首部长篇小说:男巫在狂欢  作者:甘薇                       
  《男巫在狂欢》是甘薇的首部长篇小说,献给在山顶上狂欢的男巫们。 
  献给所有热爱、遗失、寻找的男巫们。 
  献给心地纯真的男巫们。 
  献给远走他方的男巫们。    
珠海出版社 出版               
  《男巫在狂欢》PART1   
  故事开头……(1)   
  格斯墨住的这个地方比一般城市小一点,比一个小镇又大一点。这是一个小城。这个小城的名字在以前非常的长,长到大家记不住的地步。这是为什么呢?我们来从格斯墨本人的名字说起。 
  格斯墨的原名是:格斯墨·伊凡·伊凡诺维奇·尼基福罗维奇·弗拉基米尔·拉德曼诺维奇……格斯墨有这么长的名字你不要吃惊,这是由于格斯墨的爸爸很了不起,他爸爸的爸爸就是他的祖父也很了不起,同样他祖父的爸爸就是他的曾祖父也非常非常了不起,这些了不起的爸爸们都给格斯墨的名字里留下了一个后缀,以此来纪念自己——事情就是这样的。这些了不起的爸爸们的故事说来话长,在以前我们一般会为了礼貌和习惯这样与格斯墨一家人打招呼,比如;亲爱的伊凡·伊凡诺维奇·尼基福罗维奇·弗拉基米尔·拉德曼诺维奇先生,或者亲爱的弗拉基米尔·拉德曼诺维奇先生,或者……由于时代的变迁,而且为了方便我们以后就只称呼亲爱的格斯墨·伊凡·伊凡诺维奇……的简称,就是格斯墨。 
  这也就是格斯墨的小城原有的名字为什么那么长的原因。由于年代太久远了,时间太漫长了,而人们都是善忘的,于是人们在一次又一次地简化以后,干脆就称呼最新这一代男巫的最开头的那个名字——没错,人们叫这个小城为格斯墨城,以前它可能叫伊凡城或者弗拉基米尔城,但是谁管他呢。 
  过去都是遥远的往事,不记得是正常的。 
  当太阳西斜,人们纷纷走在下班途中,他们走进杂货店买一包糖,在五金店买一罐油漆或钉子,在酒吧的凳子上买醉,人们都有一点点钱。这一点点钱有时是多余的,也总让人觉得无事好干。他们聊天的时候,会说,我们这个小城的名字本来非常非常的长,长到大家都记不住的地步。 
  另一个人就会问,这是为什么呢? 
  其他人回答:我们来从格斯墨的名字说起吧。 
  于是你知道了格斯墨在这个格斯墨城的重要性。 
  格斯墨当然不是搞市政建设的,格斯墨也不是个了不起的电影明星。这点你需要搞清楚。 
  格斯墨只是一个男巫,一个天生的男巫,一个具有许多许多年男巫血统的男巫。谁也不知道也不记得第一个男巫是怎样降生在他们这个小城的。小城外表平凡,生活沉闷,从来没啥惊天动地的大事发生,更没有出现过什么英雄事迹,连一个纪念碑都没有。除了正常的婚丧嫁娶、生老病死,这里惟一与众不同的就是住了一家子男巫,而男巫一家的处世方式总是与常人有所区别的,比如下雨天他们从不打伞,比如凌晨三点他们还在散步,比如他们从不吃葡萄馅的饼干,比如他们一代又一代都有突然离家出走的习惯…… 
  总之,自从格斯墨的爸爸、亲爱的伊凡先生离开小城以后,这个小城剩下惟一的男巫格斯墨——时至今日,这又是好多好多年过去了。当年见过伊凡先生走在大街上的小孩子们,现在已经很老了,有的甚至都去世了。 
  从前人们有什么事都去找伊凡先生来解决,顺理成章现在大家都来找他的儿子。格斯墨住在城北古拉拉大街的一栋小楼里,那小楼恐怕有一百多年以上的历史。楼面——朝大街的一面——漆着退色的红漆,它的另外三面什么都没有漆,看得见一块块的灰砖。但是谁要找格斯墨会绕到背后去看砖头呀,人们只需要抬头认准十二楼那个关得紧紧的黑窗户,窗框是黑的,拉着的窗帘布也是黑的。有时候窗帘布给掀开一角,格斯墨的脸孔在后面稍纵即逝。那有可能是格斯墨在观察某颗坠落的流星。 
  不过谁知道男巫的事呢?男巫格斯墨选择让自己住在没有电梯的十二楼(全城最高一层),就是为了保持某种神秘性。 
  其实格斯墨正在家里睡懒觉呢,他做了一个接一个的美梦,现在他正在睡梦里淌口水,因为他面前摆了一盘新鲜热辣的烤鸡。 
  闹钟叮叮咚咚,敲了八下。闹钟里常年住着一只狐狸,一只小狐狸,黄褐色,眉心有两点白。小狐狸从闹钟的齿轮里钻出来,小心地嘀咕,八点了?我没有说错吧。然后它迅速地钻了回去,还狠狠地将闹钟的门关上,差点夹住了它的大尾巴。 
  五分钟以后,格斯墨的大门被敲响了。哒,哒哒。哒哒。 
  格斯墨的胖猫正在沙发上睡觉,现在它竖起了耳朵,半睁了一只眼睛。 
  黑狗乔亚睡在靠近房门口的地毯上,它一抬头,表示:我去开门。然后就飞快地冲了过去,在门上它撞了一下自己的狗鼻子。这完全是因为它太喜欢旋转那个门把手。 
  门外面此时站着一个虚弱的人。他斜挎着一个软塌塌的背包,是仿名牌的那种,手里还攥着一张似乎写着地址的白纸条。他看上去不那么高兴。他对着门里某个含糊的方向喊着,格斯墨,格斯墨,请你救救我吧,给我,一点,变形粉,好不好…… 
  下面的事情当然属于格斯墨的惯例了。格斯墨从他的大床上一下子坐起来,他大张着嘴。 
  在早上十点以前,没有人愿意去敲格斯墨的门,否则他就会很惨很惨,比你能想像到的还要惨那么一点点。如果出现例外的情况(有时在10点后到达都很惨很惨)那就属于你倒霉,比如,格斯墨看错了时间,格斯墨的钟停了,格斯墨正在打一个超长的喷嚏,超过了你的想像,或者格斯墨把晚上和早晨搞混了等等。   
  故事开头……(2)   
  现在巫师格斯墨正坐在自己的床上张大着嘴——他半靠在木犀草做成的枕头上,张开了他的黑嘴巴,先是露出两颗有点凸起的大门牙,紧接着露出门牙左右的其他牙齿,有的大一点,有的尖一点,有的歪一点,最里面那颗牙齿缺掉半边,那是被一颗黑色的麦芽糖坏的事(关于这颗黑麦芽糖,我们以后会说到它)——他被吵醒了,于是他先打了一个哈欠。 
  格斯墨的哈欠不是普通的哈欠,由于被吵醒、由于习惯问题、由于刚才梦到一盘没有吃到嘴里的烤鸡,他的哈欠里就加了一些佐料。格斯墨对着自己的房门的方向, 啊——哈——正站在门外嚷嚷要变形粉的人立刻就被喷到了。就像来自深海的一股巨浪,这个哈欠含着许多种味道还带着巨大的冲力,使门外那人的身体向后一翻一直滚下楼梯,滚了七八层楼那么远,直到狠狠地撞在楼下305室耳朵大爷家的门板上,幸好耳朵大爷的耳朵非常的不好。 
  耳朵大爷抬头看了看门上一副左右摇晃的镜框,镜框里一张油画肖像的笑脸向下倾斜成30度,耳朵大爷歪着脖子看着画,脑袋与肩膀之间也形成一个30度。耳朵大爷这天上午由于这个突发事件歪了脖子,半天都拧不回来。 
  这人撞了前脑门和后脑勺之后,抬头看看305的标示,意识到此门非彼门,而彼门还需再爬九层楼。于是他紧咬住牙关,凭着坚强的意志力,再度沿着木头楼梯摇摇晃晃爬到格斯墨的家门口,他恰好看见男巫恶狠狠抓起他的猫,向他的脸上掼过来,猫张开了它的嘴,露出尖牙,并且跳舞一样伸开爪子。这件事情比较残忍,说出来恐怕大家都不高兴……总之这个虚弱的男人哭着逃跑了。 
  在这个小城——格斯墨城,恐怕还没有人不知道格斯墨有一个早上十点的规矩。规矩就是定来遵守的,你要是不遵守,那你就要倒霉。 
  格斯墨已经10年没有交水电煤气费,8年没有喝过送来的瓶装牛奶(因为那些收费牛奶都来得不是时候),并且可能有30年没有看过早上的太阳了。格斯墨有一段时间不那么喜欢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干他们这行的都这样,迷信七八点钟的太阳会消耗他们的魔力,折损他们的寿命,搞坏他们的心情,最坏也最起码的是,会极大极大地消灭他们的幽默感。这就不好了。 
  由于大度的格斯墨没有选择住在冰岛之类的刁钻地方,所以聪明的人就会在夜幕降临的时候,来敲格斯墨的门。他们知道早上的太阳总是躲着黑夜走,黑夜又躲着早上十点走,这些都不会重合在一起(只有在冰岛之类的地方才有可能)。 
  如果不是文盲的话,这些来敲门的人通常都会看看格斯墨的门,男巫的门上都是有字的,通常是一些警告、建议之类。如果为了你的面子问题,你可以事先预备一个馒头,到时候好拿出来在嘴里慢慢地嚼。 
  这一切准备好了,你可以看看门上面究竟写着什么。 
  门上这样写着—— 
  《敲门须知》 
  天晴。不过要担心下雨。大雪。还有冰雹。天上掉铁锤。前年以前有个人在大街上被铁锤砸死了。 
  头痛的人先服天麻炖猪脑,别敲门。门上第一条写着。后面还有:不行,就试试猪脑炖天麻。 
  如果不是偏头痛的家伙,想想再敲门。门上第二条写着。后面还有:我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头痛。 
  你还是要敲门的话,小心我不高兴了。门上第三条写着。我不高兴的话发生什么很难说……后面没有了。 
  现在你知道了,格斯墨是一个年轻的男巫,跟所有的年轻人一样,他有不耐烦的毛病。在十点以前或是另外某个不恰当的时间来找他帮忙的人,通通都被他以很不耐烦的方式轰走了。而且他还从不后悔,决不内疚,永不惭愧,完全忘了他的老爸爸伊凡先生在临走以前是怎样教导他的。 
  他将那些时间不对的人赶走以后,就慢吞吞给自己煮一壶红茶。他在茶水里加两茶匙奶,加三块红糖,加一点点珍珠粉,加五片薄荷叶。等水咕哝哝煮开了以后,满屋清香,香味还从屋子和窗户的缝隙钻到大街上去,弥漫在小城的上空。这就是著名的“格式牌珍珠奶茶”,排毒养颜,提神补脑,独此一家。   
  一 不出门先生来敲门(1)   
  这次有个聪明人叫不出门先生。不出门先生早晨就来到格斯墨楼下站过一阵,先是看到一个可怜人灰头土脸哭着跑出来,然后闻到了从12楼窗户里传出的奶茶香味,最后他买了两个馒头,坐在格斯墨的家门口吃起馒头来。不出门先生是老实人,也很斯文,他平时总坐在家里看各种各样的书,可想而知不出门先生的屁股是多么地坐得住了。不出门先生坐在格斯墨的门口,地上,从上午坐到下午,吃了两个馒头,看了一天门上的《敲门须知》。现在不出门先生终于看完了字,掰了掰指头想了想,鼓起勇气开始敲门。 
  由于门的召唤,走廊里的声控灯亮了,灯泡的瓦数过高,看起来很刺眼,门开的时候,不出门先生看见了大名鼎鼎并且眯着眼睛的格斯墨,手上抓着一只胖乎乎的猫。不出门先生连忙抬起手腕,赶紧说,晚上了,晚上啦!那是灯,不是阳光! 
  我当然知道是晚上。格斯墨嘟囔着,放下了猫。你有什么事吗? 
  让我进去坐坐,喝一口水,再说好吗?不出门先生跟堵在门口的格斯墨说。 
  格斯墨从自来水管接了一杯清水递给不出门先生,他说,我刚刚把奶茶喝光了。没有虫子,不信你喝喝看。 
  没关系。不出门先生摇摇头。他接过杯子。他又摇摇头。 
  不出门先生摇头其实还有另一个问题,他坐在椅子上很不舒服。他伸手摸了摸,在屁股底下他摸到了一把甲虫。 
  格斯墨一看到这种情况就开始向不出门先生道歉,不,是向不出门先生屁股的方向道歉,格斯墨说,对不起啦,小心点儿,扁头兄弟们,小心这个人的屁股!那些甲虫本来似乎打算往不出门先生的裤子里爬,但是听到格斯墨的提醒,就成群结队地钻到壁橱里去了。它们一路抱怨着,你挤我撞地往壁橱的门里钻,其中有两个硬是被挤扁了。 
  你也没有必要在我这里练马步。格斯墨看见不出门先生在那里临空虚坐,就建议道。如果你坐伤了扁头兄弟,你可就麻烦大了。我不想告诉你,上次那个家伙的屁股被咬得像是……像是……格斯墨开始想。 
  不出门先生连忙说,好的好的!下次不会! 
  格斯墨说,下次?你还想麻烦我几次?快说!来找我干嘛? 
  不出门先生就开始说了。由于他的语法错误很多,关键是他非常罗嗦,以下内容属于笔者整理: 
  大约在一个月前,不出门先生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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