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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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他们在地理上彼此分隔和他们的大部分活动集中于本地,他们仍然不仅从
共同集体的角度来看待自己,而且也认为自己是全国的文化、学术和政治事
务的参加者,即使是非常间接的参加者。①在随后诸世纪中,“士”的上层阶
级的力量和凝聚力被证明比起作为中国文明一体化基础的政治或经济的中央
集权更为持久。
为了对地方精英分子表示尊敬而立的石刻碑文证明,绅士的理想扩大
了。这时碑文表明地方精英分子共同具有表现在“笃行传”中的价值观——
孝顺、敬服和淡于名利。当然,碑文并不表明人们实践了有教养绅士的所有
这些美德,但是碑文确实表明人们共同具有一个绅士应该如何立言行事的自
觉性。一个恰当的例子是 182 年的一块殡葬石刻,这件石刻看来是一个主要
部属亲自撰写的。②
〔孔君〕年轻时学习过《礼经》。他遭逢人相食的普遍苦难时期,他构筑一小茅屋,因采
集野菜赡养双亲而消瘦。他厚道、仁慈、直爽、朴素和忠诚,所有这些美德都是他的一种天性,
① 《隶释》卷七,第 1 — 2、4 — 7 页;《隶释》卷十一,第 1 — 6 页;《隶续》卷十二,第 5 — 8、18—21 页。
② 《风俗通义》卷三,第 2 页。
① 余英时在《汉晋之际士之新自觉与新思潮》中从思想史的观点讨论了这个问题,《新亚学报》,4∶1(1959),
第 25—144 页。
② 《隶释》卷五,第 5 — 7 页。
没有一件是他后天学到的。〔后来〕他境况稍佳,他想起他的祖母……他为祖母重作棺材,建
一庙宇,在庙旁种植扁柏……他的幼弟品德善良,但不谙世务。〔孔君〕把幼弟请来和他住在
一起四十余年。甚至自己借钱用时,他对弟弟却慷慨大方……他的美名四扬,县里请他当主簿,
后又到功曹任职……③
可见,历代祖先无人作官、自己只当过下级县吏的人有权要求获得荣誉,
因为他屡次尽孝道和为人慷慨大方。
地方精英往往以他们中间有一位具有这些特质的人物而公然自豪。南阳
有 58 人全都是以前的下级官吏或赋闲绅士,他们捐资为当地一位学者或教师
娄寿(公元 97—174 年)立碑。娄寿的祖父是正式官吏,但他的父亲却过着
“安于贫困”的生活。娄寿本人被描述为好学,是一位善于与人相处而始终
受人尊敬的热心人。他欣赏隐士生活和山间的雾霭,不巴结权势人物。他拒
绝了郡县的所有邀请,不为高官厚禄的念头所动心。①
教育无疑是扩大有教养绅士理想的重要方法。一些正直的官员常常被描
写为鼓励地方人民养成高尚的行为和学识的人。例如,何敞在任太守时,试
图使该地的下级官员变成绅士。他不囿于严密的法律观点,而是按照《春秋》
的原则判决诉讼案件。在他的影响下,那些离乡背井的人们都回家去侍奉双
亲,或者了却丧葬事宜。两百余人散发部分家财。有趣的是,何敞不是把文
化送到国家的边远地区,而是带到中原的一个贫瘠之地,即汝南。
其他官员非常强调熟读经书。将近汉末之际,当令孤邵任弘农太守时,
该地没有一人熟悉经书(尽管近来有人试图宣扬例如公元 175 年的熹平石
经)。因此,他征求一位下级官员到临近郡的一位老师那里去学习,当他获
得基本知识以后,便要他当老师。另一些太守把有出息的人送到京城求学。
例如,当杨终(死于公元 100 年)13 岁是四川某郡一位低级职员时,太守赏
识他的才华,把他送到京城。②
尽管荣誉应归于热心的县令和太守,但是好学之风似乎在整个后汉时期
持久不衰。奖赏是丰厚的。在社会上,正式就学于某位宗师,此人便成为有
教养的绅士;在政治上,这开辟了为官的门道。全国各地有专职学者和官员
从事教学。《后汉书》几十处提到一些宗师拥有 1000 余名门生,还有更多的
地方提到一些宗师拥有数百名门生。正史数次出现有天分孤儿的故事,他们
虽然无力偿付学费,但却能遇到老师。这些故事被记载下来,以资鼓励人们,
但它们也说明学习在社会生活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①
上层阶级的自觉性由于文学著作而进一步加强,文学著作对于绅士中的
个别人物或团体进行非难和评价。这些著作模仿在整个后汉时期流行的“笃
行传”的某些惯例,而且它们表示了比较自觉和比较成熟的阶段。一个早期
例子是孔融(死于公元 208 年)的短论,他的短论把颍川和汝南绅士的优劣
作了比较,这两个地区在朋党运动中产生了许多领袖人物。孔融短论中保留
③ 引文系根据英文回译。——译者
① 《隶释》卷九,第 9—12 页。
② 《后汉书》卷四三,第 1487 页;《后汉书》卷四八,第 1597 页;《三国志》卷十六(魏书十六),第
54 页(见裴松之的注释)。
① 关于学习制度的确立,见以下第 14 章《学派的发展和官学》。
下来的记载有如下述:②
汝南应世叔读书五行俱下,颍川士虽多聪明,未有能〔古代〕离娄并照者也。
汝南袁公著为甲科郎中,上书欲治梁冀,颍川士虽慕忠谠,未有能投命直言者也。
人们不仅对当时或本地的绅士进行评论,而且还撰写他们的传记。最初
编辑这些传记的是赵岐,他在党锢期间被放逐。③当由于叛乱而撤消他的放逐
时,他担任军事指挥官,公元 201 年逝世时 90 余岁。他的著作《三辅决录》
包括后汉期间他的家乡地区,即长安周围三个郡的人物传记。他对他家乡地
区的绅士用这样的言论作了总结:“其为士好高尚义,贵于名行。其俗失则
趣势进权,唯利是视。”④
当时一位年轻人王粲(公元 177—217 年)写了一本受欢迎的著作《汉末
英雄记》。在随后一个世纪中人们继续大量写作这样的传记集。①
上层阶级演变中的最重要因素之一是公元 2 世纪 50 至 70 年代的朋党运
动。出身极为不同的人们响应朋党领袖的号召,因为他们已经自觉地成为绅
士,因而对于国家的道德引导负有责任。这种政治议论的结局,即 166 至 184
年对于党人的迫害,又毫无疑问地增进了这些人的自觉性。尤其重要的是,
它造成了大批善于辞令、精力旺盛、对政治感兴趣而又不能担任官职的人们。
再也不能从人们的特性和相应的政治活动的标准来确定有教养绅士(士)的
社会地位。许多社会地位很高的人物,包括反抗运动的领袖人物,没有担任
官职,不能把自己看成是政府机构的成员。作为他们社团的领袖和他们培育
的价值观的支持者,他们唯一残存的作用是在社会和文化方面。
按理来说,一旦被免职,鼓动者便无能为力了;因为在中央政府的心目
中已经失宠,他们影响的范围将明显地收缩到他们家乡的城镇。但是,没有
发生这种情形。党人在没有职务关系作为中介的情况下,保持他们在全国的
联系。即使“有教养绅士”以前不完全了解他们自己对于政府的独立性,这
一点现在已经是人人都清楚了。
汉亡于公元 220 年,这个年代不标志社会和经济趋势方面的任何变化。
但是这个年代有助于观察过去两百年间发生的变化,因为北中国的两个新统
治者曹操(公元 155—220 年)和曹丕(公元 186—226 年)采取了正式承认
社会结构中的变化的政策。这一章指出两个主要变化:第一,地方社会的改
组和农业生产的调整;第二,上层阶级这一在政治上和社会上起着重要作用、
不依赖官府——它的成员可以去任职——的社会集团扩大和加强了。
曹操采用建立大规模农业戍屯军(屯田)的办法来对待已经变化的农业
的社会基础。这种制度承认两种发展。第一种发展是贫苦农民不愿意或不能
② 《全后汉文》卷八三,第 10—11 页。
③ 见以上第 5 章《大放逐(党锢之祸)》。
① 关于王粲,见《三国志》卷二一(魏书卷二一),第 597 页以下。这些后汉著作没有一部完整地保存下
来,但是其中的片断被大量地引证于其他史书,特别是裴松之的《三国志》注和刘峻的《世说新语》注;
关于《英雄记》的引文,见《后汉书》卷七四上,第 2373 页,注 1;第 2374 页,注 2;第 2375 页,注 3;
关于《汉末名士录》的引文,见《后汉书》卷七四上,第 2376 页,注 2。关于《三国志》,见雷夫?德?克
雷斯皮尼:《三国志》(堪培拉,1970);关于《世说新语》,见理查德?马瑟:《世说新语》(明尼阿
波利斯,1976)。
回到荒废的田地上去自己谋生。因为必需求助于掌握社会、经济和政治权力
的人们的保护,他们不得不牺牲自己的若干利益和放弃自己的许多自由,以
换取自己的安全或幻想的安全。为了使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到战前水平,曹操
或者鼓励地主把他们的依附者安置在荒废的土地上,或者利用政府的力量把
无地农民集中起来,组成一些聚落,把他们作为国家依附农民安置下来。这
两种方针他兼而用之。李典(盛年期 190—210 年)拥有 3000 余名依附亲属
和追随者,他被鼓励把他们安置在河北南部遗弃的土地上。①在其他地区,移
居者是由政府分配到那里的半复员的士兵。
导致这种安置政策的第二种发展是政府需要增加除人头税之外的岁入。
忽视大庄园主的经济和社会实力(他们能够全面抗税,同时把大部分税收转
嫁到个体农民身上),简直等于减少收入。曹操却另有办法,他模仿庄园主,
像他们那样雇用佃户和依附者来获得收入。因此,即使不能完全控制豪右,
税吏对他们的财产和田产又无能为力,政府仍然能够从“官田”上获得固定
收入。②
曹操和曹丕鉴于上层阶级结构的变化,改革了官员招收制度。这种新制
度叫做九品中正,后来因它使得名门豪族出身的人们享有莫大优惠的贵族偏
向而闻名。但是,起初它对于上层阶级的自治似乎是一种让步。地方舆论关
于个别人的一致意见被认为是挑选公职人员的适当的根据。①在每个郡县,地
方上一位声望很高的人物负责对当地绅士按照其才干和正直的名气进行评
价。政府就按照这些评价来任命公职人员,因而默认上层阶级自行吸收成员
和自行证明合格。在以前的半个多世纪期间,各级官员由于害怕主要文人学
士和有教养绅士的嘲笑,他们的行为还有某种范围的克制。在九品中正制度
下,他们评价的合法性得到承认,但是他们一旦担任重要职务,他们同时被
授予选拔不受评论的候选人的责任。
① 《三国志》卷十八(魏书十八),第 533—534 页。
② 关于这种政策,见马克?埃尔文:《中国过去的模式》(伦敦,1973),第 35—41 页。
① 关于这种制度,见唐纳德?霍尔兹曼:《中世纪中心制度的起源》,载《高等实验学院论文集》,Ⅰ(巴
黎,1957),第 387—414 页。
第 12 章 宗教和知识文化的背景
文献史料和分类体系
虽然历史和其他方面的典籍收有秦汉时期关于宗教信仰和知识文化发展
的各种各样的材料,但对一种教义或一个哲学理论,还没有可供进行全面分
析的明确的、或系统的阐述。尤其是对许多被普遍接受的和被视为形成一批
作者和思想家进行著述的背景的假设,还没有阐述。但是幸运的是,不同信
仰的作者所写的和在这四个世纪中的不同时期编纂的一批典籍,仍流传至
今。很多这些著作的篇章论述同一个问题和题目;其中凡是持对立观点的作
者似乎在奉行相同的假设,这些也许可以视为正常的情况。还有一种宝贵的
财富是流传下来的一大批校注,因为对某些观点或实践的反复批判或论证,
可以证实它们在当时曾风靡一时;但是必须适当地考虑到促使一个作者写下
他思想的信仰和偏见。①
秦汉时期缺乏一个譬如像孔子或朱熹,或像柏拉图或亚里斯多德(如果
我们到其他地方去找的话)那样的一个令人信服的思想哲人或知识力量。但
是幸而保存下来的公元之初列入秘府藏书的书目表明,当时存在大量的著作
和大批作者,虽然估计只有一小部分(估计不到 1/4)的作品流传至今。①我
们可以参考的当时材料最丰富、涉及面最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