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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剑桥中国史-第1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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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反对者最不满的是佛教僧侣的寄生性质,因为他们可以不纳税,或者不服
国家的任何徭役,特别是不服其中最重要的兵役。所有这一切,再加上世俗
富豪给寺庙的极大量捐赠,使得国家的经济和国防处于危殆之中。所有这些
不满大部分都是一篇小小的辩白文章——即《牟子理惑论》——中提出的,
它据推测写于汉末,出自远在南方的一位皈依了佛教的学者之手;从它的现
存形式看似不早于六朝时代。①


② 塚本善隆译注的《肇论研究》(京都,1955);以及沃尔特?利本塔尔译:《肇论:僧肇的论文》(香
港,1968)。又见鲁滨逊:《印度和中国的早期的中观学派》,第 123—155、210—232 页。
③ 见前文。
④ 见前文。
① 可能是源出突厥…蒙古族的一个集团所建,为拓跋氏(To…P,或 Tbgch)。
② 见上面《佛教和道教的诺斯》。
③ 关于这种冲突,见塚本善隆等人:《中国佛教史概说?中国篇》(京都,1960),第 69 页以下,热尔纳:
《5—10 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赫尔维茨:《中国早期佛教中的凯撒译文》;陈观胜:《中
国佛教的历史研究》,第 74 页以下;以及戴密微:《佛教研究选篇》,第 261 页以下。
① 关于它的译文,见伯希和译《牟子理惑论》,载《通报》,19(1920),第 255—433 页。关于北魏时代
 



北魏王朝所最关心的是帝国的和平与安定不受干扰。为了终止政教之间
的这种斗争,政府企图设立一种国教,把僧侣置于一个民政部门的管理之下。
它的负责人是一名僧侣,同时又是一名政府官吏,各外州府也有其下属来负
责管理地方佛教团体。除了或许在阿育王时代以外,印度从来没有这种设置,
而即使在那时,公元前 3 世纪的这位佛教徒大君主所采用的监督权也不象北
魏王朝管理僧众的人具有的职责那样广泛和重要。②
这样把佛教教会置于国家之下的办法马上给佛教徒带来了麻烦。公元 5
世纪中叶,两种敌对的宗教掀起了反佛教运动:一为儒教,其目的是想接收
北魏的政府机器,使之不利于外夷人;一为道教,因为它嫉妒佛教的大受群
众欢迎。太武帝(公元 424—452 年在位)之排抑佛教是受了他的谋臣崔浩(公
元 381—450 年)的影响;后者被教养成一名道士,但他的目的是想汉化这种
外夷制度,并且直接以儒教原则为法式在北魏帝国建立它的行政制度。他赢
得了道教天师寇谦之③对他的事业的支持。
公元 455 年当皇帝扑灭了长安的一起叛乱的时候,他发现了一座佛教寺
庙里藏有武器。在那个时候,许多叛乱都是佛教徒煽动起来的。皇帝下令将
长安的所有和尚一律处死,以后又下令杀尽全帝国的和尚,并且尽毁一切佛
教寺院、佛像和佛典。①这道命令看来似未严格执行;可是,它是被中国佛教
史学家称为第一次“法难”。几年以后这道命令被取消了,佛教随着和尚昙
曜(可能是汉人)在 460 年当上了沙门统而重新得宠。②正是此人开始了云冈
石窟的开凿;此地距北魏在山西的都城不远。这些佛窟的装饰受到印度、西
域风格的影响,甚至也受到希腊化时期风格的影响。里面的佛像都再现了魏
王朝诸帝的形象,③因为他们已被神化为佛祖了(这就在神权政治上解决了和
尚该不该敬奉世俗君主的问题)。
到了公元 4 世纪之末,北魏的第一任道人统法果(约在公元 348—420
年)就已经把皇帝和佛祖合二而一了。据说:


法果每言太祖明叡好道,即是当今如来,沙门宜应尽礼。遂常致拜。谓人曰“能鸿道者,
人主也。我非拜天子,乃是礼佛耳。

半个世纪以后,昙曜也精明地在教会和国家之间的碰撞处加上了安全垫。为
了表示佛教徒不是寄生虫,他也建议让他们做工作。大约在公元 469 年,建
立了“僧祗户”制度。④这种户包括应向教会当局交纳“僧祗粟”的世俗佛教
徒。这种交纳是储积之物,以备在荒歉之年用来分给人民和寺院。


的佛教,见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研究:北魏篇》(京都,1942);《魏书释老志研究》(京都,1961);
以及《魏收的释老志》,赫尔维茨译,载《公元 5 世纪北中国的云冈石窟》,水野清一与长广敏雄编(京
都,1956),第 16 卷(增刊),第 23—103 页。
② 朱尔?布洛克:《阿育王的铭文》(巴黎,1950),第 33 页以下。
③ 见下文。
① 关于崔浩,见《魏书》卷三五,第 807 页以下。关于北魏斥佛,见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研究:北魏
篇》,第 241 页以下;以及陈观胜:《论对北朝斥佛运动负责的几个因素》。
② 塚本善隆:《魏收的释老志》,第 69 页以下。
③ 戴密微:《中国考古学札记》,载《法国远东学院通报》,25(1926),第 452 页注 6。
④  “僧祗户”中之“户”,是国库的财政单位。
 



昙曜还建立“浮图户”,招募刑徒和官奴来寺院服役,使之垦田、开荒
和运输粮谷。①这意味着佛教教会必须在公共福利上做些事情。那些生产僧祗
粟的田免除其他一切杂赋,僧祗户则免除了兵役,这就引起了地方官员很大
的嫉妒,又使得大批为非作歹的人和无所事事的人涌入僧祗户,甚至也涌入
了正式的僧侣队伍。据公元 477 年的人口统计,北魏帝国估计有 6478 座寺院,
僧尼共 67258 人。公元 512 至 515 年之间,寺院又增长一倍多,到了北魏王
朝的末年寺院达 30000 座之多,僧侣总数 200 万人。南朝在此时期的统计数
字则要少得多;寺院的数字约在 1768 到 2846 座之间,僧尼数目约在 24000
至 82700 人之间。
在北方,僧侣数目的大量增长引起了越来越严重的腐化现象。和尚们中
间兴起了经商热和高利贷行为;企图逃避赋税和兵役的伪滥僧越来越多。拉
帮结伙的佛教伪滥僧是北魏末年的一大灾祸。据记载,公元 402 至 517 年之
间至少有九起被佛教徒引发的农民叛乱。②这种叛乱可能是由一些目不识丁的
和尚发动的,他们把自己视为弥勒佛转世,或弥勒佛的先驱,或者是想要创
建太平盛世的一个新王朝的开国之君,象汉末的道教叛乱者那样。和黄巾军
一样,这些佛教徒帮伙是军事和宗教组织,按杀敌——即魔鬼(Māra)——
的多寡而给予武士以佛教等级中的相应名号。
叛乱者不仅反对政府,也反对依附政府的教会。寺院被劫掠,僧官被困
扰。毫无疑问,叛乱者的被激怒是因为甚至这个非汉人政府也在搞苛捐杂税,
这些外夷贵族也在搞豪华建筑作为敬神的表示,而这就意味着人民的赋税和
徭役的增加。洛阳的寺院充塞着财富,①公元 6 世纪初年在洛阳附近建造的龙
门佛窟是为新的首都服务的,正象云冈佛窟是为山西的旧首都服务一样;这
些佛窟中的雕刻显示了多么挥霍无度的气概。据说,在公元 518 年,洛阳超
过三分之一的地面上布满了佛教建筑物。16 年以后,北魏王朝便覆灭了。
几经变化之后,中国北部分成了两个新的外夷王朝:东为北齐(公元 550
—577 年),西为北周(公元 557—580 年)。北周都长安,因迫害佛教而知
名,这被称为第二次“法难”(公元 574—576 年)。北周的武帝(公元 561
—578 年在位)希望自己比汉人更加汉人,他想给儒、释、道三教排个队,
并组织了一次关于这个问题的各教共同参加的会议,它的记录已留传至今。
佛教的主要反对者有已被开除僧职的卫元嵩,他想借拥护儒教来达到自己升
迁的目的;还有一个反对者为道士张宾。这种情况很象北魏王朝时代的公元
446 年,那时反对佛教的汉人联合起来博取一位外夷君主的欢心;后来在公
元 13 世纪蒙古人的统治时代也有类似的情况。
公元 573 年,皇帝宣布支持儒教。佛教徒被贬到第三位,他们提出了抗
议。第二年他们又被禁止进行活动。僧尼必须还俗;他们的建筑物、圣像和



① 关于僧秪户和浮图户,见热尔纳:《5—10 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第 95—101 页。
② 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研究?北魏篇》,第 247—285 页;戴密微:《佛教研究选集》,第 271—273
页。
① 关于北魏时期洛阳的佛教,见陈观胜:《中国佛教的历史考察》,第 158—165 页;塚本善隆:《魏收的
释老志》;横超慧日:《北魏佛教研究》(京都,1970 年);W。F。J。詹纳:《洛阳的回忆:杨玄之与湮没
无闻的京城(493—553)》(牛津,1981);杨玄之:《洛阳伽蓝记》,王伊同译(普林斯顿,纽泽西,
1984)。
 



经籍被销毁;他们的货物被没收。甚至道教也未能幸免于被排斥。②当北周于
577 年破灭了北齐以后,此举波及整个中国北方。大量僧尼被勒令还俗,其
数达二三百万人。直到 578 年武帝死去以后才废除这道禁令。三年以后,即
581 年,他的王朝被隋所取代;这个新王朝是北周的高级官员所建立的,他
是汉人,但婚媾于有外夷血统的一个佛教徒。他本人生于一座寺院内,由一
位尼姑所抚养,他很快又重建了佛教,并依靠佛教的支持重新统一了中国。
在中国南方,没有发生象北魏和北周那样大规模迫害佛教的事情。这里
的佛教社团要小一些,也不准备以叛乱向国家的至高无上的权威挑战。但是,
北方的叛乱使我们大致了解大多数信佛教的居民用什么形式起事,但其详我
们迄无所知。那时的碑铭和敦煌发现的手稿也对人民的信仰有所揭示。我们
在还愿的铭文中看到,那些奉献佛像的人都祈求在弥勒佛的天上——或者后
来是在阿弥陀佛的净土——得到超生,不仅为了他们自己,根据回向①之说,
而且也是为了他们的亲属、祖先,甚至也是为了全人类。
突出祖先,这是地道的中国人的做法。也有一些地方的社团是由一个和
尚主持它们的活动。信徒们可能聚集在一起制作圣像,抄写经文,给香客布
施或为他们的同道出资做殡葬法事;或者他们甚至用道教的守斋名义聚会在
一起;虽然这些活动应该是素食,但他们往往大吃大喝,和道教的守斋一样。
②这种社团活动也称为“社”,这个名词是指佛教以前的古代的土地神和农民
社团聚集在这里敬拜的社稷坛;我们在这里又看到了一种古代中国的制度仍
然在佛教环境中留存的情况。③法术也还在民间的信仰中起重要作用。许多和
尚有法术,并变成了传奇人物。比如,宝志(公元 425—514 年)就以他的奇
特行为被称为“神僧”而知名于建康(极象唐代的禅宗大师们)。他被认为
是救苦救难的观音(Avalokite■vara)的化身,后来他才变成了对死者的崇
拜的守护神。①
公元 6 世纪,北方兴起了一个千年至福运动;这是一种外教,即隋代和
唐初极为流行的三阶教。②这是一种印度的传统,它主要按照《妙法莲华经》
的说法把佛教的人世演变分为三级或三个连续的时期:正法时期、象法时期
和末法时期。③不能肯定的是,每一个时期到底是 500 年还是 1000 年(甚至
末法时期是一万年),而且根据正法的最后代表释迦佛“涅槃”之绝对日期
来算也有不同的算法。
据说有一位慧思和尚(公元 515—577 年),生于北魏时期的河南,后来
流寓南方的湖南,他第一次提出了末日即在眼前的想法。他把末法时期的开


② 关于北周排斥佛教的问题,见塚本善隆:《中国佛教史概说?中国篇》,第 29 页以下;陈观胜:《中国
佛教的历史考察》,第 186—194 页;以及《论对北朝反佛教运动负责的几个因素》。
①  “回向”,即 prinmn。
② 见下文。
③ 关于“社”的问题,见热尔纳:《5—10 世纪中国社会中佛教的经济情况》,第 251—269 页;以及戴密
微:《近期敦煌的研究》,载《通报》,56(1970 年),第 17—18 页。
① 牧田谛亮:《中国近世佛教史研究》(京都,1957),第 31—38、55—56 页。
② 矢吹庆辉:《三阶教研究》(东京,1927);以及横超慧日:《中国佛教研究》,第 283 页;矢吹庆辉:
《三阶教教义与日本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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