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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噬金剑仙-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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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名大汉一起举杯,一饮而尽,白泽和焦尾儿自然不能推辞,便和他们干了一杯!

这南荒之地酿造的酒极是浓烈,味道中还带着股辛辣之气,却没什么回甘,白泽喝过了北极阁的酒中仙,喝过了清醒龙王那些酒中极品,对于这等劣酒自然是看不上眼了。

勉强喝完这一杯,史老大又给大家满上,同时招呼大家动手吃菜,自己更是不客气,拿起一只猪蹄便啃了起来。

这满桌的都是粗豪之辈,平rì里难得有这样的大快朵颐的机会,好不容易有人请客当然不能错过,顿时桌上杯盏纷飞,汁水四溅。

白泽有心向他打听如何才能获得参加比赛的资格,正想开口,那史老大却又冲那伙计大喝道:“小杯如何能够尽兴?换大碗来!”

那伙计闻言,赶忙端了十几个大碗,给众人换上。

史老大给自己和白泽满满的斟上两碗酒,向他敬道:“白兄弟,我敬你一碗!”

白泽对这碗劣酒实在是不感兴趣,正想婉拒,却见焦尾儿冲他使了个眼色。

原来南荒之人,尤其是男子,几乎个个好酒,而且按此地的风俗,若是向朋友敬酒而朋友不喝,对他们而言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脾气暴躁的甚至当场就能大打出手。

打架白泽不怕,不过既然要向人家打听事儿,总不能闹得太僵,白泽无奈,只得举碗,刚送到嘴边,就见玄机囊上光芒一闪,一个绿油油的大豆子跳了出来,直接跳到碗沿上,把脑袋都伸入到酒碗里,咕嘟咕嘟,如长鲸吸水一般,将一碗酒都吸到了肚子里。

喝完之后,舔舔嘴唇,打了个酒嗝,露出个意犹未尽的神色。

一段时间不见,豆子在玄机囊中吃了睡,睡了吃,似乎胖了许多。

史老大这群人从未没见过这么神奇的豆子,只觉得今天开了眼了,连酒也顾不得喝,一个劲的问道:“这……这是什么神兽?”

“这是……我养的宠物!”白泽只得这样解释道,同时临时编了个故事,说这豆子是他小时候在山里捡到的,也不知具体来历,就一直养到这么大。

临时编的故事自然是漏洞百出,好在南荒这边民风淳朴,史老大这群人也好糊弄,几句话下来,便对豆子的来历深信不疑。

豆子似乎在玄机囊里憋久了,这一放出来可撒了欢,满桌都是好吃的,他东尝一口西尝一下,吃到高兴处,居然一个人“呵呵,呵呵”的傻笑起来。

史老大等人从未见过如此有灵xìng的宠物,不由得赞叹道:“这小东西可聪明得很呐,不知在哪儿能买到!”

这一句话似乎把豆子得罪了,只见他伸手抹了把嘴,擦的满脸是油,一摇一晃的扭到史老大跟前,叮叮敲了两下碗沿,生涩的叫道:“干!”

那只大海碗足以到豆子的腰部,只见他努力用两只小细手扒着碗沿,支撑住身体,把脖子深得老长,就看到一条银白色的酒线从碗里飞起,被他吸入腹中。

一大碗酒少说也有四五两,豆子顷刻间便干完,冲史老大做出了个挑衅的手势。

“哈哈,有意思!”史老大大笑道:“好,这碗酒我跟你干了!”

说完端起酒碗,咕嘟咕嘟一饮而尽。

这一晚酒刚下肚,就见豆子又跳上另一人的酒碗,把头埋了进去,狂吸起来,那人见这豆子可爱,也不拦着,乐呵呵的在旁边看。

豆子三两口把酒干完,拍着肚子,冲史老大叫道:“干!”

这南荒之地酿出的酒极为辛辣,一般人干上一碗都得缓一缓,才能再喝,史老大在这群人中,已经算是酒量顶尖的了,眼看着豆子一碗接着一碗的跟自己拼,心想,若连个豆子都拼不过,今后可怎么抬得起头来?

当即又把自己的酒碗倒满,咕嘟咕嘟的再干了下去。

早有那诚心看笑话的人把豆子面前的酒碗再给满上,豆子也不客气,再喝,一连跟史老大干了五碗!

五碗酒,差不多二斤半,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便喝到肚子里去,纵然史老大酒量再大,也吃不消,“哇”的一声当场吐了出来,然后软绵绵的趴在桌子上不动弹了。

却见那豆子不仅毫无醉意,似乎还喝的兴奋了,扭着屁股,叮叮的敲着碗沿,冲另一人说道:“干!”

南荒之人xìng情毕竟刚直,当着大家的面,面对一个已经喝了不少的豆子挑战,哪可能有丝毫退缩?

那人举起酒碗,也不等豆子,自己先干为敬。

一人一豆又是连喝三大碗,此人酒量不如史老大,三碗酒下肚已经到了极限,直接趴到一边酣睡起来!

豆子又把目光看向了第三人,那人被豆子这么一看,当即跳了起来,端起碗就喝!

第一百四十五章史老大

要不是亲眼所见,谁也想不到,这貌不起眼的豆子,肚子就像一个无底洞,喝酒仿佛喝水一般,对方十几个大汉,一个个过来和他拼,到最后居然全部拼倒了。

豆子这会儿酒劲上来了,在桌子上撒泼打滚,跑到史老大跟前,蹦蹦跳跳,喊道:“你!讨!厌!”。

接着沿着桌子一溜儿走过去,冲每个人都喊一遍:“你!讨!厌!”。

“你!讨!厌!”。

“你!讨!厌!”。

……

然后抓起一条鸡腿,很很一口咬下去!

许是酒喝多了,脑袋昏,这一口没咬到鸡腿,反而咬在自己的小手上,痛得他一声大叫:“我!靠!”

豆子酒疯的可爱模样把焦尾儿逗得哈哈大笑,白泽感觉到额头有冷汗流下来,赶忙一把将其抓起,塞回玄机囊中。

这十多人一起醉倒的场面甚是壮观,关键是白泽和焦尾儿想问的东西还一点没问出来,白泽冲焦尾儿苦笑了一下,焦尾儿白了他一眼,从怀里掏出粒黑不溜秋的小药丸来,递给白泽。

“吃下去,很快就醒了!”

白泽将这小药丸塞到史老大嘴里,又用真气助他吞服,果然片刻之后,史老大浑身一震,从昏睡中醒来,眼神清明,毫无一丝酒气。

“我这是……?”史老大隐约记得自己连干了五大碗酒,然后吐得一塌糊涂,接着便醉的不省人事,怎么现在脑袋清醒,浑身有劲,一点不像喝醉酒的样子?

难道是自己记错了?

再一转头,见周围横七竖八,倒了一大拨弟兄,而那个罪魁祸豆子却不见踪影!

“那豆子呢?我要跟他继续拼!”史老大不服气!

白泽心想:“豆子是酒神,再来十个你也不够他看的!”

不过嘴上却说:“那豆子醉了,出去吐了!一时半会儿只怕吐不完!”

史老大这才罢休。

乘此机会,白泽问道:“听说过几天这儿会有一个擂台,只要进了前十名,就有机会去回魂族一行?”

所谓吃人嘴短,史老大吃了人家的酒肉,也不好意思再不搭理人家,只得说道:“是有这么回事,你消息倒灵通!”

当即也不隐瞒,将这擂台之事详细分说。

原来这回魂族人在南荒一带颇有名气,这一族人避世隐居,与外界极少接触,族内故老相传的医术神奇无比,有起死回生之效,所以想上门求医者络绎不绝。

千年前,回魂族当时的族长正式下令,今后每年只治疗十人,且只医有缘人,想上门求医者需要通过重重考验,无论是否能医得好,都需付出一大笔诊资。

即便这样,每年慕名前来之人依旧趋之若鹜,常有因争抢名额而大打出手的情况生。

百年前,回魂族又传出规矩,说想要前去求医之人,必须亲自或是找人上擂台比斗,只有进入前十之人,才能获得资格。

由于规矩里说明了可以亲自上阵也可以找别人帮忙,于是一些身家丰厚之人便重金邀请高人助拳,一场比斗下来,赢的人自然兴高采烈,输的人却又不甘心,于是下一年再找更厉害的人来参赛。

久而久之,这一年一度的擂台,在南荒之内竟渐渐变得家喻户晓,甚至成为了各个山寨中最顶尖勇士们较量实力,为山寨争光的一个平台。

“蛮魁寨”乃是南荒大寨,又是此次擂台举办之地,自然对这份荣耀看得很重,据说寨主近些年恶疾缠身,为了能治好自己的病,还特意花重金从中土找了个修道之人前来相助。

史老大虽号称“蛮魁寨”第一勇士,但和那人一见面,便心生寒意,连动手的勇气都没有。

好在每个寨子有三个参赛名额,史老大心想,这第一是没法跟人家挣的了,若是能混个前三,也是挺有面子的一件事。

白泽和焦尾儿听到这里,相顾一笑,史老大口中的修道之人,居然还贪图一些世俗钱物,想必修为也高不到哪儿去。

“我二人倒也想去参加着比武,不知史老大能否帮我二人向寨主引荐引荐?”白泽笑着说道。

“你们俩也想去?”史老大皱起了眉头,眼前这两人,女的娇俏,男的清俊,怎么看也不像是练武之人,但随即又想到刚才那男的在自己手臂上轻轻一拂,自己整条手臂便没了知觉。

再仔细一回忆,他二人刚才说自己是来自“霸刀门”,难道竟是深藏不露的高手。

这么一想,心中自然就有了气,暗想:“老子刚刚夸下海口,说要混个前三,你们二人便提出要参加比赛,这不是存心找茬吗?”

南荒之人,xìng子大多直爽,心中既如此想,嘴上当然便不客气地说了出来:“你们二位有什么能耐?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要我给他引荐的!”

这话说得颇不客气,焦尾儿柳眉一竖,就要作,却被白泽用眼色制止了。

“不如咱们试两招?”

“好!”史老大也不含糊,从身后摸出一柄锋利的石斧,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拔你的刀,咱们到外边动手!”

他心想这二人既然是来自“霸刀门”,自然是擅长用刀了。

“那却也不用!”白泽笑着说道,端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桌上的一跟筷子在他的气机牵引之下漂浮了起来,悬停在他面前。

“我就用这根筷子,接你几招。”

若是聪明人,见了这手“驭物”的功夫,就应该明白自己和对方的差距如同隔着天堑,根本不是在一个层面上的,可惜史老大是个浑人,偏偏不吃这一套。

史老大心想:“你既然看不起我,我也不必跟你客气!”

一扬手,那柄石斧向白泽劈头盖脸的砍过来。

史老大没学过什么武功,全凭一股蛮力,白泽自然不将他放在眼里,身体端坐不动,脸上笑容依旧,那根竹筷闪电般的一弹,击在那柄石斧的斧刃之上。

虽是竹筷,但灌注了白泽的金精真气之后,坚固锋锐犹胜金铁,那柄石斧被这么一弹,顿时片片碎裂,史老大只觉得一股大力涌来,脚下蹭蹭蹭连退数步,再看手上,那柄伴随了他多年的石斧,已经碎成满地指甲盖大小的石块了。

第一百四十六章神医

“你……”

史老大面色涨得通红,这下他终于知道了自己和别人的差距,心中又是惶恐,又是心疼,那柄石斧乃是他用多年积蓄换来的,锋利坚固,在南荒这样的贫瘠之地,已经算是极难得的利器了,如今一朝被毁,rì后到哪里去找这么趁手的兵器?

焦尾儿看出了史老大的心思,心想有人唱白脸,就得有人唱红脸,不然碰上个犟脾气,反倒麻烦。

于是随手扔出一把银光闪闪的短斧,放在桌上,同时笑道:“史老大莫要难过,那柄石斧毁了就毁了,我这儿有一柄“风磨银”制成的短斧,史老大要是不嫌弃的话,便送与你了!”

焦尾儿这些年,或骗或抢,到手的法宝兵器数不胜数,虽说顶尖的不多,但随便拿出一样,也比那柄粗劣的石斧要好上一百倍。

“风磨银”材质坚韧,轻便,这柄短斧比史老大原先那柄还大上几分,但重量却轻了不少,锋锐度更是远远出。

这样的兵器在修道之人的眼中,锋利倒是够了,但却没有灵xìng,充其量也只是好一些的凡兵,焦尾儿和白泽自然都瞧不上眼,不过史老大呼吸却粗重起来。

这柄短斧比他原先的那柄要强上太多,在贫瘠的南荒之地,这种材质的短斧足以卖出个令人咋舌的价格,史老大估摸着自己全部家当加在一起,也换不来一柄这样的斧头。

面对这样的诱惑,史老大终于妥协了,将那柄短斧死死的攥在手中,开口说道:“以二位的本事,足以代表本寨出战,二位请跟我来,我带你们去找寨主。”

史老大在这“蛮魁寨”中似乎颇有地位,有他带路,各处都畅行无阻,不一会儿,白泽和焦尾儿便来到一处二层高的木楼之中。

木楼中有一个头花白的老人,佝偻着腰,脸上泛着病态的chao红,瘫坐在一张宽大的椅子上,看见史老大带了两个陌生人来见他,面色有些jǐng惕。

“他们……咳咳……他们是谁?”

“老寨主,这二位是中土“霸刀门”的高人,听说回魂族设下的擂台近rì就将召开,所以想代表咱们寨子参赛。”

“胡闹……咳咳……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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