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江湖-第28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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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
……
萨姆没有逃走,他要与自己的共存亡,他已经杀红了眼,他也不知道自己杀死了多少敌人,那些敌人就像蚂蚁一般的蜂拥而上,无休无止,在他的身前,尸体堆积如山。
萨姆站在那块巨大的岩石之上,他的长刀刃口已经卷曲,他的战袍已经浴血,他没有退缩一步,他就钉子一般钉在岩石之上,绝不后退一步。
韦三远远的看着,看着萨姆,他感觉到了一丝恐惧。
不光是韦三,韦家集的士兵都是一脸畏惧之色,他们从开始的奋勇杀敌到畏手畏脚。
那个人实在是太厉害了,死在他手中的兄弟至少超过了一百,他的那把长刀就像死神的镰刀,不停的收割着生命。
终于停止了!
浑身浴血的萨姆站在岩石之上,俯视着下面的士兵,手中的长刀滴落着鲜血,如同那远古的战神,杀气奔腾。
农民终究是农民!萨姆嘴角泛起一丝嘲讽的笑容,他虽然败了,但是,他有一个骄傲的心。
突然,密密麻麻的士兵潮水一般的分开一条路,一个身着长袍,一脸冷漠的年轻人缓缓的走了过来,在他的手中,握着一把雪亮的弯刀,弯刀散发着妖异的光芒,就像一头凶厉的猛兽伺机而动……
终于,刘飞走到了萨姆前面,仰头看着萨姆,依然是一脸让人心惊肉跳的冷漠之色。
两人凝视着对方,一股汹涌澎湃的战意在空中流转,周围的士兵被那凶厉的杀伐之气迫得纷纷后退。
“我是乌托邦共和国南方军区萨姆将军,报上你的名字!”萨姆感受到了对方那透体而出的杀机,立刻知道对方绝对不是无名之辈。
“刘飞!”刘飞跨前一步,心中并不如表面那么轻松,这个将军的勇武远远超越了他的想象,他完全可以和铁棍约瑟夫相提并论,甚至于犹有过之。
如果说勇武,萨姆和铁棍在伯仲之间,但是,萨姆是冷兵器的环境之中长大,其格斗技巧和临阵经验则要远远的超越了铁棍。
“刘飞……你是地球人?”萨姆身躯赫然一震。
“算是。”
“是你杀死了塞克将军?”萨姆心脏一阵疯狂的跳动。
“理论上是。”刘飞再一次逼近一步,他的身体开始微微弓曲,双腿就像拉紧的弦,充满了张力。
“哈哈哈……听闻你勇冠三军,却用阴谋诡计杀死塞克将军,你可敢与我一战决一雌雄!”
“我会亲手割下你的头颅挂在南城城门之上。”刘飞知道,萨姆的勇武对韦三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如果他驾驶机甲杀死萨姆,将会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唯有用手中弯刀月华杀死萨姆,才能够让他们树立必胜的信念,重拾信心。
“何必逞那口舌之快,要战就来吧,本将让你等宵小知道,南城军区并非个个酒囊饭袋!”
萨姆仰天哈哈大笑,长刀一横,一时之间,疯狂的杀气在空气中奔腾。
第104章 名动天下
“刘先生,韦雄请战!”
就在刘飞和萨姆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候,突然,响起了韦雄的声音。
刘飞一愣。
不光是刘飞一愣,所有的人都一愣,特别是韦三和韦重阳他们,对韦雄的深浅可以说是知之甚详,他们实在是无法相信韦雄能够战胜如狼似虎的萨姆。
“你确定?”
刘飞皱眉,他并不想打消韦雄的积极性,这个时候有人挺身而出对士气有帮助。
“是的,确定!”韦雄胸膛一挺,一脸坚决的大声道。
刘飞略微停顿了一下,点了点头,缓缓后退,他虽然无法理解韦雄为何要做出这种自不量力的举动,但是他了解韦雄,以韦雄贪生怕死的性格,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绝对不会在数万人面前请战。
“就你,哈哈哈哈……本将也不在乎多杀一个人,来吧!”
“青龙列队!”韦雄一声暴喝。
“是!”数十个个壮汉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在一阵甲胄的撞击、金铁交鸣声中,数十个大汉已经在狭窄的古道上紧密排列成了队形,三页枪映射出冰冷的寒光,倒也是一模一样,杀气腾腾。
众人再次一愣,明明的是韦雄请战的,现在却是安排士兵上阵,这让人们感到有一丝不妥,毕竟,这个时候已经是胜券在握,安排士兵上去是无谓的牺牲,实际上,人们更希望看到刘飞上阵,要知道,韦雄把刘飞的武力吹得天花乱坠,人们早就想眼见为实了。
刘飞则是绕有兴趣的看着韦雄,这“青龙组”他的知道的。
韦雄从五千亲兵中挑选出了二百精锐,每五十人为一组,分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组。
这两百人主要是负责刘飞的安全,韦雄可是花了一些心思,当初从塞克那里收获的战利品——那些破损的甲胄战鞋和长刀,几乎都被这二百人从新利用起来。
“哈哈哈,来来!无名鼠辈,也敢在本将面前叫嚣,让本将告诉你们什么才是真正的战斗!”眼看着数十个大汉聚集成紧密的阵型,萨姆爆发一阵嘲笑,长刀猛然一挥,发出一声惊心动魄的破空声。
“准备!”
在韦雄那浑厚的声音中,前面二十五人手臂一张,手中的三页枪朝后拉开,那锋利的枪尖对象萨姆,就像一尊处于动态的雕塑,充满了爆炸性的张力
不好!
眼看着那数十支寒光闪闪的三页枪,久经沙场的萨姆赫然明白过来,猛然发出一声咆哮,居然凭空跃起,向布阵的士兵电射过来,手中的长刀在空中不停的掠动,幻起无数的残影,仿佛在身前构筑了一道无形的墙……
“掷!”
“嗖嗖嗖……“
韦雄的声音冷静而沉着,二十五支三页枪同时掷向空中的萨姆,在那电光火石之间,围观的士兵们感觉那二十五支长枪就像遮天蔽日的乌云一样压向萨姆、
“噼噼啪啪……“
萨姆的长刀在空中如同风车一般,在一阵密集如同雨点一般的金铁交鸣声中,那些锋利的三页枪纷纷掉落,萨姆那强健的身躯没有丝毫减速,如同一阵旋风朝那群士兵席卷而去。
眼看着萨姆扑过来,那群士兵巍然屹立不动,前面投出三页枪的二十五名士兵蹲了下来,后面二十五名士兵的手臂就像绷紧的弓弦,在韦雄一声“掷”中,二十五支长枪几乎是紧随着前面的二十五支长枪射向萨姆。
说来话长,实际上,所有的事情动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当萨姆发现不好跃起的那一瞬间,韦雄就发出了命令,而且,他是接连发出两个命令,也就是说,前面二十五人投掷的时候,后面的二十五人也完成了准备动作,前面二十五人投掷之后立刻蹲下,后面的二十五人手中的三页枪也同时投掷出去,所有的动作都配合得滴水不漏。
这个动作整齐划一,让每一个人都有一种天衣无缝的惊艳感觉。
的确是天衣无缝,这可是千锤百炼的动作,为了完成这个没有间隙的投掷动作,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组可以说是训练了不下千百次,为的就是这一霎拉的芳华。
“呯”的一声,萨姆的身体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在他的身上,密密麻麻插满了三页枪,腿上、受伤、腹部、胸腔都有透体而过的三页枪,至少有十支以上的三页枪命中穿透了他的身体,穿透的三页枪上挂鲜血淋漓内脏,夺人心魄。
让人诡异的是,萨姆的身体居然没有死绝,身体一阵急剧的抽搐,然后,一双眼睛死死的盯在韦雄的身上凝固不动,眼神之间,充满了不甘。
气氛安静的让人窒息,所有能够看到萨姆将军尸体的人都看着那双不甘的眼睛。
没有人想到,一个万夫莫敌的绝世勇将居然会如此的被人轻易杀掉。
安静!
安静!
安静!
“韦雄!”
“韦雄!”
“韦雄!”
……
突然,一个士兵喊了一声,紧跟着,数十个、数百个士兵一起高喊,那些看不到现场的士兵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可以从那高喊的声音之中感受到胜利的喜悦,也跟随着高声大喊,热血沸腾的呐喊声音在峡谷里面回荡,直冲云霄,风云为之变色。
而主角人物韦雄则是有点手足无措,一脸局促的嘿嘿傻笑,贼头贼脑之间让人忍俊不禁,显然,他一时之间还无法享受这巨大的荣誉。
“不错!”刘飞走到韦雄身边,拍了拍韦雄的肩膀,韦雄的表现让他很满意,如果说韦三有大局观,那么韦雄可以用急智来形容,从他排兵布阵来看,他早就在悄悄的布置准备,他与萨姆的对话只是为他拖延了时间,无疑,韦雄对时机的把握可圈可点。
“谢谢!”韦雄顿时受宠若惊,连连点头哈腰。
“韦雄!”韦重阳也朝韦雄竖起了大拇指。
“谢谢,谢谢!”韦雄连连鞠躬。
“雄哥,有你的!”韦三自然也要道贺。
“谢谢谢谢……”
……
韦雄这一战成名,他用事实证明,只要齐心协力,再强大的对手也可以打败,可怜的萨姆将军致死也想不到,他居然成了一个无名小卒的踏脚石,早知如此还不如自己了断,免得毁了一世英名。
除了韦雄,青龙组也同样享受到了至高无上的荣誉,他们不光是获得了刘飞奖励的一把匕首,还享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尊重,这让白虎朱雀玄武三组羡慕不已,暗自发誓要立功。
有意无意之间,士兵们之间开始产生了一个良性竞争,这是刘飞也没有想到的。
这一战,萨姆以身殉国,所率角斗士混甲骑兵全军覆没,这一战让韦雄一战成名,如同一颗耀眼的新星光芒四射,同时,也让韦家集的军队名动天下,韦三的军事才能也开始崭露头角。
……
当晚,刘飞率众连夜越过了大峡谷扎营,宰杀了一些缴获的受伤战马庆祝休息,蓄…精养锐。
就在刘飞扎营庆祝的时候,大草原上也发生了第一场遭遇战,这是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在乌托邦共和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一场战争有如此多的人数参加。
十万鱼龙混杂的部落军队对一万骑兵和二万步兵。
十万对七万,在人数上,部落军队有着绝对的优势……
第105章 血染草原
汉弗莱年龄在四十左右,身材并不高大,提醒却极为彪悍,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如同花岗岩一般,让人产生一种极强的侵略性。
汉弗莱是格林家族族长的儿子,当然,汉弗莱能够担任这支部队的首领,靠的可不是关系,而是实力,他乃是格林家族第一汉弗莱是三支部落军队的首领之一。
高手——唯一的七阶角斗士。
格林家族是韦家集仅次于韦氏家族的第二大家族,族人有十万之众,加上与另外一个家族联姻,两大家族青壮年就有数万,在这次讨伐南城之前,又有无数小家族依附,格林家族的人人数已经隐隐有超越韦氏一族之势。
也正因为格林家族有机会成为韦家集第一大族,所以,这次格林家族可以说是倾尽全力,发动了所有的青壮年参加了这次远征,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拔得头筹,攻克南城,好让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情报显示,南城军区最强大的角斗士铁甲骑兵已经被刘飞歼灭,剩下的骑兵不到五万,而且为战斗力并不强大的藤甲骑兵和混甲骑兵,另外还有大约十五万步兵。
汉弗莱对于你五万骑兵还有一些忌惮,但是,那十五万步兵他并没有放在眼里,乌托邦共和国最强大的是骑兵,而不是步兵。
当然,汉弗莱对那十五万步兵也没有放在心上,南方军区的防御线很长,五万骑兵分散之后,也很难形成战斗力,毕竟,他现在可是手握十万大军,在他的右边,还有两支十万大军互为犄角,哪怕是五万骑兵击中在一起,靠人海战术淹也要淹死他们。
汉弗莱骑着一匹劲马奔驰在草原上,十万兵马紧随其后,密密麻麻漫山遍野,掀起漫天的烟尘,场面极为宏大,让人心驰神往。
汉弗莱心中升起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他喜欢这种重权在握的感觉,他喜欢这种令出如山酣畅。
还有两天就可以到达南城。
汉弗莱很聪明,他跑得并不快,他在蓄…精养锐,他可不想为他人做嫁衣,让别捡一个便宜……
……
“首领,前方发现骑兵侦骑。”就在汉弗莱幻想着在另外两支部队浴血奋战,他却在战争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时候,一个斥候迎面快马而来,一脸惊惶之色。
“骑兵侦骑?”汉弗莱一愣。
“是的,是南方军区的骑兵侦骑,很可能有大规模的骑兵埋伏在前方,我们现在最好是和另外两支部队会合,互相照应。”
“不可能!”汉弗莱断然否定道:“这里离南城还有二天多的路程,他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南城城池险峻,他们没有理由冒险深入到这里来。”
“可是……”斥候顿时急了。
“放慢速度,布成防御阵型,哪怕是有骑兵,我们也不用畏惧,我们的人数有着绝对的优势,他们不可能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