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辈子就你一个-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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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下,留在了这个城市的一家设计院。感情稳定的不得了。
要开车了,一宿舍的四个大女生就在马路上哭成一团。四年的朝夕相处,感情又岂是三言两语能说的清?
可总不能永不说再见吧,嘉夕只好一狠心,转头就上了车。坐在最后面的位置,咬着牙不去看车下还在哭的她们。
心里默默的想,总会再见的!
至此,学生时代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我看了这章大家的留言,似乎对两个人的性格和做事风格有不同的意见
其实,我最初的本意,就不是要写两个完美的人
他们从小长大都算是一帆风顺的
虽然彼此感情很好,可是还是年轻的,不能做到完全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
可是他们都在成长,每一件事的发生都让他们又学到一些
就像现在,陆乔不会再要求多多做她做不到的事,嘉夕也慢慢开始考虑陆乔的感受
呵呵,总会长大的,等他们明白爱情的全部涵义,我的小说也就结束啦~~
感谢大家的评论,嘿嘿,是我人生收到的最长的评论了呢~~
马上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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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代结束了,其实我觉得有点仓促。可能大家会觉得陆乔的转变很突然
其实是不突然的,只是我没有写出他的心理
可能会在番外里主写他的
嘿嘿,不过等我写到番外,估计还要很久~~
第三篇
工作时代(一)
社会的感觉又跟大学是完全不一样的,对任嘉夕来说,更是如此。
她不明白大家为什么总是忙碌,为什么没有人有空和她讲话呢?杂志社的气氛是比较轻松的,没有要求大家穿正装,没有要求大家不能迟到早退,有点像在吃自助餐,help yourself。
可任嘉夕的同事们显然不这样想,所以当她忍不住问带她的Lisa时,对方只是以一种过来人的语气说:“为了混口饭吃。”
陆乔更是忙的夸张,他们明明租着隔壁的两间公寓,却一星期只能见到一两次。经常嘉夕要睡了,才听到陆乔上楼梯回来的脚步声,早晨她走的时候,陆乔多数已经不在了。
这和任嘉夕想象中的轻松白领OL的生活完全不同,她好像还是过着学生时代的日子,每天按时起床,按时坐在办公室发呆,或者跟着Lisa形式性的四处跑跑,然后按时下班,按时吃饭看电视睡觉。
理想当然是和现实有差距的,而且很大。
陆乔这样告诉她。
“陆乔,你最近是不是瘦了?”周末嘉夕没事做,自己在家做饭,邀请陆乔过来一起吃。她围着围裙站在厨房门口,打量疲倦的坐在沙发上闭目养神的陆乔。
“可能吧。”昨晚又是通宵,早上6点才躺下,11点又起来找嘉夕。
“你有这么忙吗?”嘉夕帮陆乔冲了杯红茶,“提提神吧。”
“谢谢。”陆乔接过茶问:“今天你煮什么?”
“任妈妈独家秘方的红烧猪蹄!”嘉夕骄傲的给陆乔看她亲笔写的小抄。
陆乔大略的扫了几眼:“倒是很详细。希望比上个月的糖醋排骨好。”
“你知道的,我最近很忙,没什么空拉肚子。”说完立刻起身往大门走去。
“你去干吗啊?”嘉夕问。
“我忘了带个东西过来。”陆乔已经开了房门。
“是什么?”
“保和丸。”
哪有那么差啊!嘉夕盯着已经关上的门生闷气。我也是有进步的啊!
“怎么样怎么样?”嘉夕一脸期待的看着陆乔吃下第一口她的杰作。
“……”陆乔仔细的咀嚼,同时想着该如何措辞。
“进步不小。但是……”话锋一转,“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继续努力吧!”说完拍拍嘉夕的头,并努力的咽下口里的猪蹄肉。
“是吗……”嘉夕沮丧的不得了,明明都是完全按步骤的,怎么还是失败?
“那你还是别吃了,免得真的不舒服。”
“没关系,比上次好多了。”陆乔赶紧端起碗筷,使劲的补了两大口。看着有点开心的嘉夕,他默默的哀悼着自己的胃。不过,幸好今天带来了胃药。
“多多,其实你可以试着从一些简单的菜学起,比如素菜。”
“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做肉食?因为我妈妈说这样可以多补充体力啊,你太辛苦了。”嘉夕一边说一边自己动筷吃了一口。
“……陆乔你还是不要吃了,我去煮个面给你吧。”她自己都不得不说,太难吃了。
“我觉得很好了。”陆乔的嘴里心里,哪里还有猪蹄的味道?
吃完饭陆乔强烈要求帮忙洗碗,让辛苦的大厨任嘉夕休息。
见她放心的走开,陆乔赶紧倒了杯水吃了几粒助消化的药,一整锅的猪蹄啊!他祈祷自己的胃快点磨练出坚强的防卫城堡来,唉!不知道这个任多多会对做菜感兴趣到什么时候。
两人下午没出去,就窝在嘉夕房间的沙发里看电影。是部爱情片,《缘分天注定》。
看到男女主角一直不停的寻找对方的时候,嘉夕忍不住问陆乔:“你相信缘分吗?”
“那你呢?”陆乔反问。
“应该相信吧,我也不知道。”
“那你呢?”嘉夕又问了一次。
“我相信。不过,我更相信缘分不足够促成一段感情,这个过程需要当事人的付出和小心维系,要懂得把握缘分最重要。”陆乔很认真的看嘉夕。
她很是诧异,看似冷静现实的陆乔也有这样感性的一面,而且,他的眼神看起来……好深好有魅力……
周一上班的早上,杂志社里所有的同事都聚集在办公室。这对于任嘉夕来说,是极其难得的场面,要知道她也只在初来报道的那天和公司的例会上才见过这样的阵仗。
“今天又要开会么?”嘉夕小声的问Lisa。
“你不知道方琰要来?”
“方琰是谁?”竟然这么轰动。
“天哪!方琰你都不知道?”Lisa忍不住翻了个大白眼。
“我们杂志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个理财的专栏知道吧?”
嘉夕赶紧点点头。
“就是由本市最佳黄金单身汉方琰做顾问的啊。”Lisa说着还不忘补了补妆。
“最佳黄金单身汉?也太严重了吧。”嘉夕心想这个人最好长着三头六臂,不然她一定很失望。
所以这件事她完全没在意,跟Lisa讨论了一下今天的稿就跑去茶水间研读新买的书,《如何泡出完美的红茶》。话说最近陆乔很常喝红茶,一边看一边简单练习起来。
专心到门口站了人都没察觉。
“你也喜欢喝红茶?”来人主动开口道。
嘉夕慢慢的从书里抬起头,向门口看去。“你是?”脸生的很。
“不认识我吗?”
“是同事吗?”
那人摇了摇头。
“那我为什么要认识你?”嘉夕莫名其妙的问,没错,你是长的比一般人好看一点点,声音比一般人好听一点点,这也不值得我认识你吧,和陆乔比还差得远呢。
“我是方琰。”
方琰?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哦!今早Lisa才提起过他。原来本人是这样。
“哦,你好。”嘉夕点了点头算是打个招呼,心里默默的想,我应该不用巴结他吧?又没什么直接关系。
当天晚上陆乔难得回来的早,刚结束了一个麻烦的case。
嘉夕流水账似的详细讲述她的生活,顺便提到这件事,“陆乔,你说我不用巴结他吧?”
“那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啊。”
“那就别管了。”
“我才没有,只是刚好提到。你晚饭吃了没?”
方琰马上就被抛到脑后。
周五下午任嘉夕一直在看表,盼望着早点下班。今天陆乔打电话给她,说晚上请她吃大餐。她还特意换上套裙和高跟鞋,陆乔说穿着不能太随意。
杂志社对着装要求不高,嘉夕一贯T恤牛仔裤的打扮,基本也不会化妆,是整层楼唯一顶着素颜过来过去的女人。
时间一到她便飞速的背起包,跟Lisa道别并冲向电梯。
陆乔已经等在楼下了。
最近他买了车,是黑色的Buick,他说有车比较方便,等攒够钱再换更好的。嘉夕看到车的当天便采购了几个靠垫和自己中意的CD。
陆乔无奈的看着一律粉红粉蓝的色调,拒绝不了。
看见嘉夕出来,他便笑着迎上,接过她手里的包丢进车子。
“穿的果然正式。是谁的衣服?”他看她身上的套裙。
“是我的啦。一直放在社里,有需要才穿。”她紧张的拽拽衣摆,“难看么?”
“不会。”他轻轻的吹了声口哨,“值得我的口哨。”
去吃法国菜,自然不能穿的太随意。嘉夕第一次吃法国大餐,一道一道慢慢的上菜,一共十二道。吃到第八道的时候她就困了。
“陆乔,我困了怎么办?”可是肚子还没太饱。
“比我设想的要好。”陆乔头也没抬的说,“我以为你第五道就撑不住了。”
“喂!真的很久啊,你不会累吗?”
“你可以边聊天边等菜,也是种享受。”
“聊什么呢?”
“聊你的存款吧。”陆乔突然提到。
“存款?你以为我会有那种东西?”存折上永远只有4位数,最有钱的日子就是工资日。
“呵呵。”陆乔低声笑起来。
“笑什么?反正我需要的时候就问你借咯。凡事有你呢!”嘉夕不在乎的说。
“是啊,有我呢。”陆乔伸手拍了拍她的头。
在家门口陆乔递给嘉夕一张信用卡。“这是我的银行卡,密码就是你生日。”
“这个?”嘉夕不明所以的看着陆乔。
“下周我要出差,可能要一两个星期。万一你要是突然有急事就用我的吧。”
“我还能养活我自己啦,你留着吧。”嘉夕转身开门。
“你拿着吧,我放心点。”陆乔坚持的递到嘉夕面前,嘉夕只好接过来。
晚上躺在床上嘉夕拿出陆乔的卡来看,背面署着他刚毅的签名。这是他的全部财产?嘉夕忍不住轻笑,现在在我手里呢!
陆乔这次出差真的很久,久到嘉夕开始觉得孤单。
一直住在隔壁的那个人,总是侧耳细听就知道他的动静,周末会过来吃饭,平时会一起看电影,他不忙的时候还会送她上下班。
可是现在,那个人却不在。嘉夕总是习惯的想听陆乔的动静,却只是静默一片。
陆乔每天晚上临睡前都打电话来道晚安。听着他的声音,嘉夕总会有短暂的晃神,这个声音,是陆乔吗?想要和他说些什么,可他好像总是很累,有时候听着电话就能睡过去。
嘉夕明白他,本科学历的他认为自己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证明他的能力,所以总甘愿跟在有阅历的前辈身后做个小卒,或是接别人不愿去理会的case,并为之拼命。
步入社会至今,陆乔已经渐渐开始崭露头角。可他总是谦虚,认真为事务所卖命,像这次的出差,是很复杂很费时的case,大家都很犹豫,他便自告奋勇。
走到哪里,他都是优秀的。而这优秀,并不完全源于他聪明的头脑,还有他不懈的努力。和他相处这么多年,嘉夕很清楚,她看到的陆乔,是上进的聪明的刻苦的,所以他应该得到最好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applefish的泪流满面~~~
真是感动
原来我还是有人惦记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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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在追的文都没有更新的迹象,我想大家也都在为地震默哀呢
我本来也这样想,可是发现实在太久没来更新了
真怕大家把我给忘了~~~就没骨气的爬上来写点儿
说真的,今天起的三天真的要为地震默哀了呢
我家也遭到地震的冲击啊!天天都忧心忡忡的
5。19
工作时代(二)
又是周一,嘉夕抽空在茶水间泡茶,最近她的红茶越泡越好喝,Lisa天天恳求她多泡些。
“好香的红茶。”有人站在茶水间门口说。
“谢谢。”嘉夕回头,来人竟是方琰。“方先生要来一杯吗?”
“好呀。”方琰毫不客气的坐下。
“任小姐果然好手艺。”方琰轻抿一口,赞叹道。
“你认得我?”
“杂志社新来的小菜鸟。”玩笑的话,没有一丝讽刺的意思。嘉夕看方琰,他满眼温和的笑意。
“怎么我的额头上写着菜鸟两个字吗?”嘉夕也笑。
“你完全不去讨好,直接的说不认识我,和他们,”方琰指了指门外的办公室,“和他们不一样。一眼就知道是个新人了。”
“听起来真糟糕啊。”
“不不不,这是好的。对我这个‘老社会’来说太新鲜了。”方琰冲嘉夕调皮的眨眨眼,嘉夕又忍不住笑起来。
最近杂志的理财专栏非常受欢迎,所以总编觉得多加些内容。方琰便从一个月来一次变成了一周来一次。每次来都会在茶水间招呼任嘉夕,顺便喝喝她泡的茶。
方琰已经28岁,阅历自然是丰富的多。他懂的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