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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天风-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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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不做二不休,干脆书信一封,亲自写信给天风皇帝苍野望。上面说:
  “自两关大捷后,今清野—孤星城沿线,水清一路走来,百姓夹道欢迎,商人焚香以待,扬我军威,展我国势。各路富商高官,有感于国家新胜,百战缺兵。为表一腔爱国热忱,纷送子弟参军入伍。诸公以国事为重,献爱子以表对国之忠诚,水清深感惶恐,此为皇帝陛下光照之功,却为水情受益。百感之下,特书信奏请皇帝,降恩旨以待众官。”
  “另:自诸官子弟入军以来,商人劳军日众,佑字营收益渐丰。水清深感不安,此为帝国之利入水情之囊,岂可容之。特命下属亲兵十二人,运送银十万两,金万两,往赴苍天城,但有所得,必交国库,不敢中饱。”
  这一招棋,下得就妙了。
  天风国历年征战,国库早就已经有些吃不消了。民间虽然有钱,但是却大都集中在巨商富贾的手中。这些人是帝国支柱,自然是轻易动摇不得。要剥削,从来也只能剥削那些更加贫苦的百姓。
  事实上,即使是一个国家里最昏庸的皇帝也知道,剥削富商都比剥削百姓要好得多。如果可以的话,所有的税赋都应当优先加在这些人的身上。可惜的是,他们做不到。
  因为皇帝手里的文武百官,通常本身就是该被剥削的一份子。
  但是现在,有一个浅水清。
  他做了皇帝都做不到的事。
  而且他很聪明地,也很豪爽地拿出了一大笔的钱交给了皇帝,为他充盈着自己的国库,并建议皇帝下恩旨夸奖所有送子参军的官与商,以堵他们的嘴。
  金钱的魅力是无穷的,就算是皇帝,也是可以买通的。
  苍野望很痛快地立刻下旨:嘉奖所有送子参军的富商豪客。这第一个受到嘉奖的,就是申楚才。
  据说申楚才当时看到那“民之表率”四个皇帝送来的大字时,高兴得眼泪都哭出来了。
  同时,皇帝苍野望特旨恩准浅水清,给他一个战时征兵名额,允许他的佑字营增兵一千……
  这个征兵名额是用来干什么的,自然不问可知。
  浅水清越发地肆无忌惮了。
  如今上有皇帝罩着,下有人质在手,他还怕什么?
  那个曾经的小小少爷兵预备队在这一路走来,开始滚雪球般的扩大起来。转眼间,就真正扩大到了千人规模——这还不包括他们身后一路跟随行进的亲信随从以及相应的资源护送队。
  这支千人队,几乎全部都是由富家子弟组成,有的是巨商大贾,有的是豪门贵族,有的是父掌实权,有的是母出名门。
  这里集中了几乎所有的富家子弟,所有认识的不认识的,全部都在一起。
  浅水清对他们管得极松,只要不逃跑,你爱做什么都行。
  想吃好的?没问题,让你老子送钱送粮过来,不送就和大家一样吃糠。想要不干活不上场打仗?这些都没问题,只要交钱就都好办。
  佑字营的规矩虽然多,但对所有富贵子弟却都网开一面。
  佑字营现在四千人马,这帮少爷兵却也有了一千人。按照浅水清的规矩,这帮少爷的父母亲族每送来五份,就有一份能落到他们自己手里。这帮少爷们自己不赚钱,花父母的钱又不当回事。眼看着在这里可以有吃有喝,半点不受苦,还不用受父母的唠叨教训,少数人竟开始玩得乐不思蜀。
  佑字营的新老兵丁托这帮少爷们的福,天天大碗喝酒大块吃肉,个个身上都开始长膘,因此他们和少爷兵们现在是彼此看不起,却又彼此地离不开对方了。
  行军打仗,埋锅造饭,少爷们出钱,士兵们出力,可以说是彼此合作,相配无间。
  佑字营有了钱,士兵们也有了钱,连带着帝国的财政都跟着出现了大面积的好转,连皇帝苍野望都恨不得浅水清的运输队能朝反方向走一圈,刮过帝国另外一边的士绅贵族之后再回北门关去。
  没有人知道,在这一路上,浅水清和他的佑字营,到底借着这支少爷兵部队刮走了多少财富。只是据后来的龙牙军帅方虎的回忆,当时的浅水清,钱多得没处用,都恨不得用银票擦屁股了。而交给皇帝的那些钱,实在只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
  ……
  佑字营队伍不断地扩大着。
  大批的供给车队在运输队后另外排成一条车龙,那是专门用来为少爷们输送服务的。
  于是在这茫茫草原上,只要你愿意,你可以随时洗到热水澡;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坐着摇椅看日落;只要你愿意,你还可以斗斗蛐蛐,溜溜鸟;最后你还可以在身前摆放一个小香案,上面有着从附近的城镇中搜罗到的各种美食……
  这样的生活,对很多士兵来说,也许是他们一生中都不敢奢求的事。但是现在,他们和所有少爷们都一样了。
  然而,这仅仅只是生活上的变化。
  就连浅水清自己也不会想到,这支少爷兵部队在日后跟随他鞍前马后的生涯中,会发挥出怎样巨大的作用。
  他们来自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拥有强大的世家基础,天生就有敏锐的政治头脑。他们有钱,他们有权,他们有着广泛的人际关系,这张关系网手眼通天,几乎涉及到了整个帝国的各个角落,他们的影响举足轻重,无与伦比,在未来,就是无数象他们这样的人,支撑起一个强大的帝国……
  今天,这些人还在被人看成是士兵中的垃圾,人渣中的典范。被认为是腐蚀军人意志的蛀虫。
  明天,在经历了血与火的沐浴之后,他们会如一棵小树苗般茁壮成长,直到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所有曾经的仇恨,变成最终的爱戴。
  他们会成为浅水清未来在政治上最重要的筹码,成为浅水清手下最特殊的一支部队,成为整个帝国的重要支柱。
  这支队伍,在后来被称为————“富贵兵团”!


第五章 夜莺(1)
  今天,浅水清正在自己的营帐里看地图,研究前方的军事情报。
  有消息传来,大军攻打京远城的战事已经打响,双方交战多日,死伤均重。抱飞雪果然已经从大梁城赶回来了,还带来了一万多援兵,将京远城的守卫兵力增加到了近五万人,几乎与攻城人数相等。
  抱飞雪本人更是亲上前线,指挥作战,军队士气不减,天风军至今尚未有看到任何胜面。
  尤其京远城不比北门关,本身就是一个大城市,拥有居民十五万人。
  这些民众也被发动到了这场保卫战中,和天风军殊死对抗。
  浅水清不知道这些百姓是不是自愿参加守城的,但他知道,拥有民众基础的京远城,的确要比北门关更难打。
  止水国已经到了灭国的边缘,他们虽空有万里疆土,却无善战的勇士。连年的征战,早让止水人国势凋零,而现在的这场仗,只是加速他们崩溃的催化剂而已。
  不过,要想就此一举拿下京远城,依然需要付出许多的代价。
  这一次,京远城再不会给任何人奇袭的机会了。
  他正在思索,怎样才能拿下京远城的时候,狗子冲进来了。
  “将军,第三预备队那里出了点麻烦。”
  所谓第三预备队,就是浅水清为那支少爷队起的名字,也就是预备队中的第三序列的意思。简单的说,除非佑字营有灭营之祸,否则是没机会上战场了。
  浅水清随手端起茶杯品了一口,这上好的龙泉香茗也是托了那帮少爷的福,自己才有机会能喝到:“那帮少爷又惹什么事了?”
  狗子的脸色有些难看:“不是他们惹事……您最好亲自去看一下,这次的麻烦……有些特别。”
  浅水清的眉头一皱:“你就直说,到底是什么麻烦。”
  狗子壮着胆子大喊:“第三预备队里发现了一个女人……我们……我们抓错人了!!!”
  “扑!”浅水清一口茶全喷在了狗子的脸上。
  ……
  雷火是真得火了。
  他今天一大大早带着人出去,只带回来十多个少爷兵。佑字营现在是“臭名远扬”,所有的有钱大爷听到他们的消息都是撒腿就溜,他辛苦了一天,也就抓了这十多个腿脚慢的。
  万万没想到的是,就这样,竟然里面还夹杂了一个女人。
  现在这姑娘就站在他的面前,一脸的愤怒,口中还大喊:“我不回去!我不回去!打死我也不回去!!!”
  雷火那个汗啊!
  浅水清过来的时候,小姑娘还在喊个不休。
  浅水清乐了,问雷火:“到底怎么回事?”
  雷火郁闷无比地回答:“这小姑娘是临城夜家堡堡主夜苍澜的女儿,叫夜莺。她还有个哥哥叫夜空,是双生兄妹。我们的人冲去夜家堡的时候,这小丫头一幅男人打扮。问她谁是夜空,她说她就是。然后……”
  “然后兄弟们就把她给带回来了?”浅水清眼神中压不住地笑。
  雷火无奈地点头:“给她换军装的时候她硬是不让,这才发现她原来是女人,功夫到是不错,有个兄弟瞧了她两眼,直接被她飞腿踢伤了。”
  夜苍澜是本地有名的武林大豪,一手风雨刀也算是块响当当的招牌,他女儿到也有两下子。
  浅水清问:“为什么不肯回去?”
  雷火唉声叹气:“她不说,我们怎么知道?现在可好,打,打不得,送,送不走。真正是请神容易送神难了。”语气里无限的幽怨。
  下意识里,浅水清觉得雷火未必就希望送小姑娘回去。
  此刻他仔细端详这叫夜莺的小姑娘,清冷的月光下,这个女孩披散着一头乌黑的长发,英挺的俏脸上闪现出一丝决绝的刚毅。
  年纪不大,却还是个美人。
  浅水清问她:“为什么不肯回去?”
  夜莺紧咬贝齿:“我要从军。”
  一旁的将士同声大笑,肆意而张扬,带出无尽的轻蔑。
  有士兵更是放声叫道:“小妞,打仗是男人的事,女人还是在家生火做饭带孩子吧!!!”
  笑声越发嚣张起来。
  浅水清左手一扬,笑声嘎然而止,佑字营军规如山,没人敢违浅水清的意。
  此刻浅水清沉声说:“这不可能,军中从无女子从军的先例。你还是回去吧。”
  夜莺的眼中喷薄出一股愤怒的火焰:“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参军?女人也是人,也有当兵的权利!浅水清,我敬你是个英雄,创下过两关大捷,又不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劫天下贵族子民为兵,我还以为你会和别人有所不同,所以才来投你,没想到你竟然这样看不起女人。”
  浅水清微微一呆:“这么说,你是早知道我们要来,故意在那里等我的人了?”
  夜莺的脸微微一红,却不说话,显然是默认了。
  浅水清看夜莺的表情越发的充满了迷惑。
  到底,是什么原因可以让一个女孩子不顾一切的来参军?为了女权的伸张?别开玩笑了。浅水清可绝不相信这个理由。
  不过,他还是点点头说:“你说得对,我的确有些势力了。我不该因为你是个女人而拒绝你参军的愿望,尤其是……这还是我的那帮不开眼的混蛋兄弟把你抢了过来。”
  下面是一阵吃吃地笑。
  谁知道他们当初掳人时,到底有没有看出来那是个女人呢?也许,就是看出来了,也装没看出来吧。
  浅水清一笑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渴望从军,我就答应你一次也没什么。”
  “浅少!”雷火大叫。
  浅水清单手一挥,止住了他:“就让她在预备队里呆着吧。或许过两天,她父亲就会来领她回去了。是走是留,都随她的便。”
  那个时候,谁也没想到的是,夜莺突然摇头说:“我不要和那样一帮废物呆在一起。我要当真正的兵!我要和第三卫的战士一样,做那上战场,冲锋杀敌的兵!”
  她纤手一指,正指住雷火的脸,大喊:“就象这个傻大个一样!!!”
  仿佛玉葱一般玲珑的手指指在雷火的鼻尖上,颤颤悠悠,雷火有种要一口咬掉的冲动。
  这个女人竟然叫他傻大个?!!!
  雷火手下的几名士兵,一起压抑着想笑的冲动,表情丰富,极不自然,显得很是辛苦。
  浅水清也吃吃笑了起来。
  他转身向营内走去。
  “的确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姑娘。雷火,咱们去喝一杯。狗子,你试试她的功夫。你要是赢了,就给我把她送回去。你要是输了,今天晚上就给我站在营外喝一夜的北风,让她进来陪我们喝酒!”
  他头也不回地大喊:“夜莺!就凭你刚才说话的豪气,我不会再因为你是个女人而就看不起你,也不会因为你是个女人就拒绝你的要求。只要你打赢了狗子,你就是我的兵了……一个真正的士兵!”
  夜莺的眼中迸射出兴奋的光芒。
  ……
  一刻钟后,夜莺出现在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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