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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荣耀魔徒-第1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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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人家……”

学着卡尔的独特语气,海因里希终于暴喝道:“滚”

这个时候,叶欢已经大咧咧地走出了山洞。

鲁修急忙追了上来,“这位朋友,别出去,外面都是妖兽和食人植物”

叶欢叹了口气,晃了晃带着镣铐的手,“把我的头巾摘下来”

这几天叶欢一直戴着头巾,而且不知出于什么心思,欧阳天也一直没有让他摘下头巾的意思。听到叶欢用本来的声音说话,鲁修愣了下,然后急忙摘下了头巾,顿时,这老实孩子脸红了,“欢哥,我……我没完成任务”

“到底怎么回事?”叶欢瞥了眼对面的城堡,“长话短说,欧阳天随时都有可能回来”

鲁修急忙一点头。

说来可笑,鲁修的失踪,完全是因为他太认真了

不久前,叶欢派他去和欧阳风谈判,商量给欧阳天修建衣冠冢的事情。本来么,这只是个幌子,重点是火山下的金属矿,换做旁人,直接就去找欧阳风声泪居下地表演一番,拿到改造魔鬼火山的权利也就可以了,可是我们的鲁修先生,居然亲自跑了一趟魔鬼火山

在他看来,既然要修建衣冠冢,就要有一套完整的方案,就要提前勘查一下火山的环境才行啊,所以他在火山附近调查了十几天,将魔鬼之吻的一草一木都绘制成地图,然后,他居然真的弄出来一个完整的修建衣冠冢的计划。

做完这一切,他又用了三天的时间,扛着几袋子石灰粉走遍了魔鬼之吻的每一个角落,一面参看自己的计划书,他一面撒石灰粉,在大地上勾勒出了衣冠冢的基本雏形,比如,在火山口对面应该建一座二十米高的祭奠平台,在火山外围,应该种满据说是欧阳天生前最喜欢的紫葡萄藤……

暗中看到这一切的欧阳天热泪盈眶了

十年来,他一直藏身在魔鬼之吻,除了儿子欧阳风和白歌城的几个大将,沙漠上几乎没有多少人再提起他了,可就在这时候,居然有个白白净净,看起来有点‘憨’的傻小子,整整一个月,每天起早贪黑的给他设计衣冠冢?

麻痹的,太有自尊了

“就这样,欧阳老城主把我抓走了”说到最后,鲁修无奈地摇着头,“用他老人家的话说就是,我对他够意思,他也不会亏待我,欧阳家的虚空法则不外传,不过传我几招别的武功,收我做个记名弟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欧阳天要传授你武功?”

叶欢眼睛一亮,不过现在不是感叹的时候,急忙又问道:“红龙呢?”

“被老城主抓走之后,我每天都在火山下面练功,正巧有一天,欧阳风从天而降,脖子上喷着血,看来是活不成了,紧跟着他,红龙也掉下来了……太突然了,老城主只来得及去接住欧阳风的尸体,而我看红龙还有口气,就……”

“你就把他给接住了?”叶欢冒出了冷汗。

他亲身从魔鬼火山坠落一次,知道那地方至少是万米悬崖,一万米多高空掉下来一个大活人,冲击力何等恐怖,可鲁修居然用双手去接?

“欢哥放心,我有牺牲法则,不怕受伤的”鲁修腼腆一笑,“当时红龙砸在我身上,当场就昏死了,我的双手也被砸断了,不过牺牲法则发动,我两天之内就伤势痊愈,而且实力还进步到了绝强铁则的第一重顶峰”

傻人有傻福……叶欢也只能这样形容了。

“欧阳风的尸体呢?”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老城主好像有一种操控空间的力量,只要不是太大的东西,他都能储存在身边的空间里,欧阳风的尸体,就被他藏起来了”

尸体给藏起来了?不是按照大漠风俗沙葬么?

叶欢摸了摸下巴,“欧阳天的目标呢?他洗劫了这么多珍宝,又带着我们上路,要做什么?”

鲁修摇摇头,看样子是想说他也不清楚,但还没等说出口,叶欢就听到远处呼啸声临近,急忙让鲁修帮自己戴上了头巾,装作透口气出来散步的样子——刚准备好这一切,欧阳天就回来了

这老家伙,身上居然扛了两只大水缸,里面满满登登的液体散发着浓郁的酒香,不用说,他一定是把人家的所有好酒集中在一起,然后一股脑地倒进了水缸里,最后扛着大水缸就跑了回来。

欧阳天也没理会叶欢为什么出来,回来之后就把水缸往地上一立,然后自己‘噗通’一声跳了进去,咕噜,咕噜,就见水缸里的酒水平面飞快地下降……仅仅几十秒钟,一大缸的酒水就不见了,欧阳天从刚干净净水缸里爬出来,大肚子浑圆,满脸红润,打了个响亮的酒嗝,“呃~~~~麻痹的,爽”

不愧是昔日的大漠之王

接下来,欧阳天好像是喝多了,醉眼朦胧地一招手,将石中剑抄在手中,然后斜眼撇着鲁修,“小子儿,想要不?”

鲁修立刻半跪下来,“老城主,此乃我先祖亚瑟王之……”

“酸,真他**的酸”

鲁修出身贵族,从小接受的就是最正统的宗教教育,一开口当然有点文腐之气,但这让欧阳天听得不舒服了,马上打断了他,“别给老子扯你那一套文化人东西,一句话,说句你麻痹的,老子就给你”

“……”

鲁修的脸蛋涨红了,比醉酒的欧阳天还要红,这老实孩子在两军叫阵的时候都没有骂过人,这种脏话哪里说得出口

“没用的娘们”

欧阳天撇撇嘴,突然一指一旁的岩石,足有一人多高,“得了,老子也不欺负你们文化人臭老九,过来,给我撞这块石头,啥时候一下子能把他撞成末末,老子就让你摸一摸石中剑”

“……”

叶欢又是一阵冷汗,要知道,这里可是没经过改造的原始丛林,这样一块巨大的岩石,不知内部有什么异变,多少顶级妖兽都无法摧毁它的

可鲁修感激地举了个躬,一转身,咚

这傻小子,居然真他**的一头撞在了岩石上面,最后岩石纹丝不动,鲁修头破血流

欧阳天偏偏大喊道:“继续撞,你麻痹的撞不碎这块石头,老子就让你背着它上路,啥时候撞碎,啥时候算完”

说完,他丢下鲁修继续撞石头,自己扛着另一水缸烈酒走到了山洞后面,然后他大吼了一嗓子,招呼叶欢过来坐在了他对面。做完这一切,他一面喝酒,一面抠脚丫子,上上下下地打量叶欢,眼神中闪烁着几分奇异的光芒……

“干啥?想揍我?”按照大漠上的语气,叶欢横眉竖目地哼了声,但有点心虚了。

欧阳天一指叶欢蒙面的头巾,“我说你小子没脸见人是不是?这都多长时间啦,还不想把这玩意摘下来?想蒙我到什么时候?”哼了声,“少说废话了,灰胡子啥本事,老子一清二楚,他绝对没有你这么强的兄弟,说,你到底是哪根葱?”

欧阳天不傻,早就猜到叶欢不是普通的大漠土匪了

叶欢心中一凛,但还是死撑地骂道:“你麻痹的老崽子,老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一张大脸也是堂堂正正,有什么好瞒你的?老子就是灰胡子大哥的兄弟,名叫叶古拉……”

话说到一半,叶欢突然发现欧阳风凭空一招手,一座巨大的金属球从空中落了下来,轰隆,正好砸在叶欢面前。

这是一件从方舟里偷出来的大型设备,通体黑色,一侧有很多章鱼吸盘触手一样的金属管子,而另一段则是鲸鱼大嘴一样的开口。绕着这件设备走了几圈,欧阳天突然在一个位置上重重地一拍

嘎啦啦

一阵机械齿轮转动的声音,金属球上的所有触手都动了起来,有的按住了大地,有的按住了岩石,也有的缠上了树木,然后,就像是食人花吞吃活人一样,这些触手将所碰到的东西都给吸了进去,仅仅几分钟,偌大的山头就被他们吸成了一块凹陷的盆地。

接下来,金属球掉过头来,将开口一端对准了叶欢,往外一喷



漆黑的粉末把叶欢喷了个灰头土脸,好像刚从煤窑里爬出来,他正要发火大骂欧阳天,突然觉得一部分粉末喷进了嘴巴里,而嘴巴和舌头顿时感觉到一股怪怪的味道……有点腥,有点涩,就好像他中学化学课上做实验,提炼出一小部分铁粉之后,调皮地塞进嘴巴里尝一尝时的味道……

铁粉?

叶欢在嘴角抹下几搓粉末,放在掌心搓了搓……没错,货真价实的铁粉

旦哥在上,这金属球吸进去的是树木和土壤,可吐出来的,居然是铁,可以打造盔甲,打造兵器,堪称冷兵器时代第一战略资源的铁

这时候,欧阳天嘿嘿冷笑道:“知道这是什么玩意了不?金属转化器当年方舟主人担心大灾变之后,地址结构变得不适合人类生存,就用科技和神力结合在一起,弄了这么一个玩意……有它在,就可以将任何一种东西转化为金属这几年,魔鬼火山附近出现了大量的金属元素,全都是因为这玩意儿”

说着,他抬起了大脚丫子,恶狠狠地威胁道:“还不承认你的身份么?小崽子,再敢跟老子说一句假话,老子踹碎这转化器,断了你们救世派的金属来路”

救世派三个字都被叫出来了,叶欢也只好叹了口气,“你既然猜出我是叶欢了,何必再问”

“麻痹的,你小子真是叶欢?”

欧阳天乐了,“十年前,你们天父教差点弄死老子,十年后,你的救世派吞并了白歌城,打的我那几个老兄弟灰头土脸,到了一个月前,我儿子欧阳风被人逼的抹脖子自杀,你也有份在场……嘿,嘿,嘿小子儿,你说你今天落在老子手里了,想死,还是想活?”

叶欢眼睛一亮,欧阳天如果真的想杀他,一根手指就足够了,没必要说这么多废话按照大漠人的习惯,叶欢想都没想,破口骂道:“有种你就砍死老子,操,想威胁我,没门来啊,砍啊”骂了几句之后话锋一转,“老子烂命一条,这辈子只给金币和婆娘卖命,想让老子活,行,先给老子点好处”

我饶了你,还要给你好处?欧阳天这大漠老爷们偏偏就喜欢这个调调,哈哈大笑道:“你小子真他娘的上路,行,今天只要你给老子办成一件事,老子就给你一条活路,而且”他拍了拍金属转化器,“这玩意也给你了”

“有屁就放”叶欢大咧咧地哼道,看起来轻松,但心中已经拼了老命地来模拟大漠汉子的人格了——只有模拟出这种让欧阳天欣赏的人格,他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果然,欧阳天毫不掩饰自己对叶欢的欣赏,又是凭空一招手,将一块软绵绵的小东西送到了叶欢手里,“先把这玩意戴上,赶紧地,麻溜地”

这是一套人皮

准确说,他总共有三个部分组成:一张人皮面具,一双薄薄的人皮手套,还有一对可以改变眸色的薄膜。

第一卷 宿命中的塔罗牌 第253章夏无悔(2)

第253章夏无悔(2)

“这是做啥?”叶欢抓着凭空手里的人皮三件套,心头一阵阵的发麻,这可是真正的人皮

“废话那么多干什么?赶紧戴上”欧阳天一面指点叶欢将这三件套伪装在身上,一面骂咧咧地说道:“小子儿,知道你多幸运不?这玩意可是鬼医花费了十几年的心血弄出来的,鬼医,古往今来第一号的易容术大师当年为了把这东西从他手里弄出来,老子愣是从自己脸上扒了一层皮,拿自己的人皮跟他换的”

人皮面具戴在脸上,冷冰冰的;

手套戴在手上,似乎在触摸一具死人的身躯……

薄膜塞在眼皮下面,叶欢眨了眨眼,有点不舒服。但是当他做完这一切后来到酒缸旁边,低头看清自己的样子,仍然忍不住惊叹了一声。

鬼医手笔,果然是巧夺天工

他现在大概有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白皙色的皮肤,乌黑色的头发。看的出来,他本来应该是个很英俊的青年人,但是在这张俊朗的脸蛋上,他的眉角却上挑,透着三分的邪气,嘴角也微扬,勾勒出一抹残忍的弧度,显出三分的毒辣,最后鼻子尖还有一点点的鹰钩,平添了最后三分的狡诈,一分的狠毒

有很多人让人一看他的脸庞就会产生戒心,很明显,叶欢现在就是这样。

欧阳天上上下下地打量了一阵叶欢的新容貌,咧嘴一笑,“脸蛋,过关了,气色,也过关了,不过气质做派么……小子,走两步,给老子看看”顿了顿,“想一想,你这张邪脸,该走出怎样的步伐”

这还能难住一位心理医生么?

心理学上就有观面相,猜性格的技巧,叶欢在酒水的倒影中看了一阵‘自己的’面庞,一切了然于胸

“老爷子,你要我怎样走,走哪里?嗯?”

叶欢双手抱肩,邪眉一挑。

“哎呦”欧阳天的眼睛亮了,指着前面一个小洞口,“走,从这里走过去”

“如你所愿”

虽然说要走了,但叶欢并没有急于挪动脚步,他闭上了眼睛,思索了一下如果自己是这邪气脸庞本人,该怎样走出第一步……终于,他有了决定,他表面上冲着欧阳天微微一笑,狡诈的眼神却在不经意间撇了一眼那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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