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圣宫-第2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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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又要开酒会了,老板只好吩咐两个小伙计备好一坛新酒抬去应景。老板自己先走一步,让伙计们随后就来。这两个送酒的伙计早就摸透了老板的心思,知道自家酒不好,不愿早送到会上露丑现眼,所以,直磨蹭到日起三竿,才抬上酒坛子出门上路。
这天天气特别热,头顶上的太阳象一团火,伙计俩走得又热又渴,赶到正晌,恰巧来到一片竹林子边,一商量,决定先把担子放在竹林里凉快凉快,找个人家喝口水再说。两人放好酒坛子,前坡转,后坡找,唉!这前不靠村,后不着店的地方,别说找个人家,就是找条小河沟喝口水也难呀!
伙计俩回到竹林里,四只眼睛都落在酒坛子上,找不到水,就喝口酒吧!可是一掀开坛盖,又犯愁了,满满一坛子酒,没勺没瓢,捧不起,放不下,咋喝法呀?
“嘿!有了!”小伙计眼睛一亮,顺手从一株成竹上扯了两片大竹叶,说:“咱俩捻个竹叶杯吧!”说着,把竹叶捻成了两个小酒杯,就你一杯、我一盅地喝起来了。
喝完酒,休息够,两人可傻眼了,满满的一坛酒只剩下了半坛,怎么交差呢?
第167章 竹叶青酒的来历(下
“无名哥哥,后来他们怎么交差呢?”纳兰知心听得颇感兴趣,见萧无名说到一半停了下来,忙问道。 萧无名笑笑,接着讲下去:这时年长的伙计想出了一个主意,反正自家酒坊酿的酒年年都是最差的,今年应该也不例外,干脆先抬着那坛酒,遇到有水时再加半坛水勾兑一下就神不知鬼不觉了。
小伙计一听同意了,便和年长的伙计抬起坛子就走。走不多远,只见一丛翠绿翠绿的大青竹,竹丛旁边有几块大石头,石头缝里渗出一滴一滴的清水,滴滴落在石根底下一个巴掌大小的水湾湾里。这伙计俩象遇到救命泉一样,赶紧把酒坛子放下,又摘了两片竹叶捻成杯,蹲在小水湾边,你一下,我一下,往坛子里加水。说也奇怪,别看这小水湾湾只有巴掌大,可是不管他俩怎么舀,湾里的水总不见少,不一会,就把坛子灌满了,他们又趁便喝了几口,觉得这泉水又凉又甜。两个人看看时候不早了,急忙抬起酒坛子上路。
没想到在酒会上,这坛勾兑了半坛泉水的酒竟然一鸣惊人,成了酒会第一名。在回酒坊的路上,伙计俩一高兴,便把酒坛里加泉水的事,一五一十地全对老板说了。老板听完,拿出二十吊铜钱,并让他们保密。
第二天,老板又叫他们引路,亲自去看过他们歇脚的那片竹林子,又亲口尝了尝那湾泉水,知道酿出这样的好酒,与这又清又甜的泉水是分不开的。于是,他就买下了那块地皮,将酒坊迁去,在那小水湾上打了一眼井,又从酿造技艺上努力改进,终于酿出了别有色味、名驰中外的好酒,这就是竹叶青酒的来历。
萧无名说完,笑道:“虽然不知道这来历是真是假,反正人们都是这么说的。至于我手中的这瓶竹叶青,就不用我多介绍了,当时曾引起古酒收藏市场的轰动,被称为世界三大王酒之一。”
纳兰知心疑惑的问道:“李大少送出如此豪礼,所图什么?难道真的想要让无名哥哥阻止杨家合并吗?”
“知心,你是越来越懒了,我不在的时候,你将天圣帮打理的井井有条的。现在什么都懒得想了,是不是准备一心生孩子啊!”萧无名捏了下她的粉脸,“恶狠狠”的道。
“当然啦!反正有无名哥哥你在嘛,再说了,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知心就专心做一个贤妻良母好了!”纳兰知心一脸幸福的仰靠在他的怀里,自从去巴黎教堂后,她的心境慢慢的发生了变化,正如她自己所说的,她现在只求天天呆在他的身边,做一个贤妻良母。她甘愿当萧无名的花瓶,有时候当一个花瓶也是一种幸福。“无名哥哥,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阻止杨家合并?”萧无名浮起一丝冷笑,“恐怕越阻止合并的进程就越快吧,李大少这人不简单啊,能在钟杨两家的夹击下杀出一条血路,被人称为亚洲的小超人,能简单的了嘛!本来,只想来香港玩几天,散散心的,谁知道突然冒出了个杨家来,那就顺道探探路吧。我也想知道这杨家到底大到什么程度!”
他本来到香港的目只是为了旅游散心,顺道抛出一个烟雾弹,这个烟雾弹的威力很大,就是他的至交好友李大少都被迷惑了,还真以为他是来探路的。如今既然有人在步步紧逼,那也只能稍稍改变下主意,探下香港这潭水到底有多深了。如果够深,那就拍拍屁股直接走人,等天圣帮拿下金三角,进行修养调整后再进港澳台三地;如果这的水不怎么深,淹不死人,那就将这水弄混,天圣帮和思凤集团来香港摸鱼。香港的大鱼不少啊,有的鱼简直就是鲨鱼,如果摸到鲨鱼那就发了。
如果摸到鲨鱼就不怕被鲨鱼咬吗?怕,当然怕,可是这风险和收益成正比,风险越大这收益也就越大,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嘛!
“玉凤,这几天你去收集一下有关杨家的资料,越详细越好!”
“知道了,少爷!”玉凤点头,她见萧无名没有别的吩咐,便依依不舍的看了萧无名一眼,拉开房门回自己的卧室休息了。
“无名哥哥,去陪陪玉凤姐姐吧,你们也好久没见了!”纳兰知心看得出来玉凤那一眼的含义,于是在萧无名的耳边轻声道。
“知心不会吃醋吗?”萧无名打趣道。
纳兰知心摇头微笑,为了证明自己没有吃醋,便准备起身离开,却被萧无名一下抱住了,“知心想要宝宝可不行,趁此春宵良景,先给知心生个宝宝要紧,嘿嘿!”说完不等纳兰知心说话,嘴覆在她嫣红的唇上,品吸着她唇齿间的幽香,右手悄悄的钻进她的衣服内,轻轻抚摸着滑腻如玉的小腹,左手却往下寻幽探胜。
纳兰知心情欲被挑动,忘情的搂着他的头,眉目含春欲滴水,下面早已泥泞不堪,也不知是因为分开过久的原因还是心境的变化,她越来越容易动情,只要萧无名稍加拨弄便会情动不堪。
衣服越来越少,一具冰肌玉骨般的酮体出现在萧无名的眼前,他的呼吸越来越粗重。手上的动作无意识的加重,纳兰知心微微呻吟了声,萧无名愣了下,歉意的看了纳兰知心一眼。不再废话,举枪跃马,开始一场惨烈的争夺战……
第二日,相拥而眠的两人同时醒来,梳洗一番,然后吃过玉凤做的早点,萧无名带着纳兰知心以及一名影子堂少女离开浅水湾前往太平山顶,玉凤开始着手收集杨家的有关资料。萧无名三人在太平山顶吹了半天的凉风后,见这地方实在没什么看头,收拾了下心情,离开太平山顶,前往油麻地的庙街……
第168章 金余生
跑马地,位于香港湾仔区中南部,是香港早期开发的地区之一,跑马地一带本称黄泥涌谷,起源自从黄泥涌峡的溪流流下的是黄色泥水,即后来的宝灵顿运河(鹅颈涧),而山峡口的地方称为黄泥涌谷。山谷北面有两个小山,西边的名为摩理臣山,东边的名为礼顿山。 跑马地蓝塘道玫林別墅,书房处,何奉暄正闭目坐在书桌后,书桌前面的沙发上坐着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
何奉暄有些无奈,虽说香港这里是富者的天堂,但他实在不喜欢这里的喧闹,因此他全家搬到香港也有三四年了,却始终无法融入这个物欲横流的大都市。他原来的家在广州郊区的一个小镇上,房子是百年的老木屋,虽然久经修缮,但照样牢固。房子不是特别大,三进院落,前进院子却很大,可以养花养草。那里没有宽阔的马路,没有喧闹的广场,那里很宁静,居住在那可以修身养性。
何奉暄始终是个念旧的人,他怀念那里的老屋,怀念那里的老友。何奉暄在两广一带的上流社会很有名气,但他很少参加什么宴会,也很少出现在公共场合。但自从来到香港后,这一切都变了,短短的几年间他参加的宴会次数比之前一生总和还要多。在两广一带,以他何奉暄的财势就说是个土皇帝也不过分,但是在香港,他什么都不是,这里富者云集,在跑马地一带一把抓住五个人,其中有两个的身家跟自己差不多的,有一个需要自己抬头仰视的,剩下的两个也是金领阶层。
刚来香港那会儿,他就被人盯上了,因为何奉暄的手中握有香港的半个黑道,而且正逢杨家准备入世,因此杨逸群三番两次的来拜访。起初,何奉暄还不将他放在眼里,毕竟杨家以前很低调的,低调的没人知道他是香港的土皇帝。何奉暄看过杨家的手段后,他乖乖的妥协了,他没办法不妥协,在香港杨家捏死他就像捏死只蚂蚁一样。何奉暄恨啊,他恨逼他来香港的南方王家和北方王靖荣,为了南方王家和北方王靖荣还得罪了萧无名,弄得自己女儿何小玉到现在还在萧无名的手中,也不知是死是活,有没有被玷污。
“老大,萧无名一行三人已经离开太平山顶,正往油麻地的庙街而去!”坐在何奉暄前面的中年人见何奉暄久久不语,于是出声问道。
金余生,在香港的名头很大,不管是混混还是上流社都听得到他的名字,就好像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蒋天生,不同的是蒋天生控制的是洪兴社团而他金余生控制的是东星社团。金余生今年四十五岁,在道上已闯了三十年,实际控制东星社团十八年。金余生,不是香港人,甚至这名字都不是他的原名,他原名叫何余生,广东人,与何奉暄是本族,不过何奉暄是嫡系,他是旁系而已。
在香港,金余生是何家人,几乎没人知道,他自小父母早亡,被何奉暄的老爸收养,到十五岁时,金余生奉命离开何家前往香港,改为姓金,在香港慢慢闯出名堂,最后登上东星社团老大的宝座,为何家控制香港半个黑道立下汗马功劳。
“哦!”何奉暄用手指捏了下鼻梁,“他去油麻地庙街干什么,难道真的想去看看庙街的风景不成!”何奉暄说完自己先笑了,如果相信萧无名去庙街看风景,还不如相信法国总统不是小人呢。那么,萧无名又干嘛到庙街去呢,何奉暄食指敲了敲脑袋,头痛啊。
金余生看了何奉暄一眼,突然道:“老大,庙街有个高人,萧无名去庙街会不会和他有什么关系呢?”
“高人,什么高人?”何奉暄诧异莫名,盯着金余生,眼神中充满疑问。
“昨天萧无名到香港后,东星社团油麻地扛把子自作主张,让手下大鼻和韭菜两人带了数十人去庙街砸了洪兴的场子,将洪兴赶出了庙街。庙街的原洪兴负责人威仔刚从外地回来逃过一劫,在强叔面店吃面时被大鼻和韭菜两人发现,结果他们两人再加上个金刚在那里被那个强叔差点就做了。据韭菜说,这个强叔还会点穴!”金余生小心翼翼的将昨日发生的事情汇报了一遍,只是他将所有的责任全推给了油麻地的扛把子。其实,正是他自己命令油麻地的扛把子去争庙街的,否则,就是借百个胆给那位扛把子,他也不敢自作主张。
“点穴?强叔?竟然有这种事?”何奉暄有点懵,以至于没有发现金余生话中的破绽,也许他已经发现,只是懒得说出口而已。“你让人继续盯着他们三人,让手下做事小心点,不要被他们发现,有什么事立即告诉我!”
“好的!”金余生起身,“老大没有别的吩咐,我先走了!”
“恩!”
看着金余生离开,何奉暄的脸色急剧变化,刚才一脸淡然的神态一去不复返,脸色阴晴不定,突然起身拍了下手,书房的门被打开,走进一个二十五、六岁左右的年轻人,他向何奉暄微微一躬身,“老大,有什么吩咐?”
“给我盯紧了金余生,做过什么事,见过什么人,我都要知道。另外找三个有能力的人,我自有用处!”何奉暄沉声吩咐着,嘴角边浮着一丝冷笑,很残忍的笑容,那个年轻人打了个冷颤,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他还是第一次看到何奉暄的脸上有如此的笑容,见何奉暄说完后只顾冷笑,没有别的吩咐,赶紧拉开门出了书房,在门口拍了下胸口,稳定了下心神后离开。
何奉暄心中冷冷的道:金余生既然你不仁就别怪我不义,何家绝对不能断送在我的手上。
一辆银灰色大奔疾驰入庙街,在庙街的强叔面店门口停下,一男两女从车上钻出来,庙街顿时黯然失色……
第169章 强叔的雅间
“哇,好俊的小伙子,好靓的小闺女啊!”大奔四周围满了大爷大妈,对着萧无名三人指指点点,嘴里不时的发出啧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