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归华夏-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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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呵呵,我还要给宙斯他们送上一份大礼。”说罢,许琛身形飙射而去,转眼间就消失不见。
而在另一边的战场,也就是西方的战场,呈现出了一种焦灼的状态。
纵横天下的秦军第一次碰见了足以让他们为之侧目的对手亚瑟王和他的圆桌骑士们。进过几次突袭,亚瑟王奇迹般地夺回了大部分城市,并且给予了秦军重创。当然,他们也付出了相当大的代价。甚至有好几次,秦国的大军就一直在亚瑟王的身后追赶,要是没有那些圆桌武士的保护,说不定亚瑟王就成为嬴政的囚犯了。
对于这种情况,嬴政和亚瑟王都十分的头痛,两人之间计谋百出,可愣是占不到一丝上风。整个战局来看,双方依旧是势均力敌。与此同时,两人也对素未谋面的对方产生了一股惺惺相惜之感。
这两位生在不同时期的东西方最伟大的君王,终于能有幸在这一刻交锋。高处不胜寒,这两人都曾到达了各自生命中最辉煌的顶点,然而却也寂寞如雪。但是,在他们互相交手的那一刻,他们感觉好想回到了以前,各自征战天下的时候,那种惊心动魄的紧张感和刺激感是别人绝对无法领会的。
“哈哈哈哈亚瑟王,来得好!来得太好了!传令下去,朕要御驾亲征,好好的会一会这位亚瑟王!”军营中传来了嬴政肆意张狂的笑声。
这笑声听得众人不禁心潮澎湃,多少年了,没有听过陛下如此开怀的大笑了,一时之间,众人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金戈铁马的岁月。
第105章 阵前动员
七天之后。
“陛下,微臣已探得亚瑟王的军队据此相聚不过三百里,按这个速度赶路下去,不出一个时辰,我们就会与其相遇。”蒙恬躬身对嬴政说道。
嬴政微微点了点头,道:“传令下去,全军休整,与亚瑟王的一战容不得半点马虎。让全体将士务必拿出最好的状态。另外,就地扎营,朕要与众将士对饮三百盏。”
“是!”蒙恬轰然应道,不自觉的舔了舔舌头。军中的男儿,又有哪个不好酒的?不过,平时为了战斗,军中都有禁酒令,没想到嬴政今日居然会允许喝酒。
与此同时,在三百里之外的亚瑟王处,发生了十分类似的对话。
“凯,让大家好好歇歇吧,我们不着急,今晚就在军中开一个的宴会,你觉得怎么样?”亚瑟王整理着他的铠甲,无论什么时候,他总是显得从容不迫。这样的情绪,也会感染给每一个人,使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冷静的思考。
凯作为亚瑟王的义兄,几乎是亲眼见证了亚瑟王的一生,虽然他在圆桌骑士的十二位领袖之间,武力不是最强,智慧不是最高,但是地位绝对是最特殊的。更多的时候,他总是像一个长者一样,默默地注视着亚瑟王。“我的陛下,这样不太好吧。行军过程中开宴会,整个西方还没有这个先例呢。万一秦军趁夜偷袭,我们很可能全军覆没。”凯轻声地反驳道。
“哈哈哈”亚瑟王大笑道,“亲爱的凯,你就放心吧。现在我们和嬴政,比的就是耐心,谁要是先动手,谁就输定了。尽情的享受一夜吧,他们是不会来的。”
于是,本来一个时辰就会相遇的两军,在两位君王特意的拖延下,居然生生拖延了一天。
当夜,秦军的军营中,灯火通明。秦军的百万将士全部集结于此,等待着他们的王者的到来。这百万大军,所有的呼吸竟然完全一致,就好像是一个人一般。然而,百万人一同呼吸,却连半分声响也听不到。整个夜里,显得静谧而庄严。
“噔,噔,噔。”一阵脚步声响起,嬴政一身龙袍的走来。他的步伐沉稳而坚定,就好像他在众人心头一般。“噔,噔,噔。”不怒自威的气势,使人不禁心折。
当嬴政一出现的时候,军中不自觉地产生了一丝骚动,连呼吸都紊乱了一会儿。不过,随着嬴政用严厉的目光一扫,所有的军士都是心中一凛,大军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嬴政满意的点了点头,孙子有言:故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震。秦军正是如此。
“你们”嬴政缓缓地开口了,他的声音仿佛带有一丝磁性,不自觉地将所有的目光吸引过去,“很好,不愧是秦国的军人!”
所有的秦国将士在这一瞬间全部涨红了脸,口中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呐喊:“大风!大风!大风!”秦始皇的一句话,无疑是对他们最大的赞赏。不愧是秦国的军人!就是这句话,作为一个秦国的将士,再也没有比这句话更完美的夸赞了。这是一种承认,是帝国对他们的承认。即使他们身死,他们的子孙后代也会永永远远活在这份荣耀之中。
秦始皇举起双手,微微向下按压。所有的声音戛然而止,仿佛在这双手中存在着不可思议的魔力一般。嬴政用手微微指着西方,冷峻的声音传遍当场,百万大军,竟无一人落空:“然而,在西方,居然还有反抗帝国之人,你们,怎么办?”
“杀!杀!杀!”震天的呼喊再度响起。他们决不允许自己的帝国蒙羞,所有的反抗之人,将士们将会亲手告诉他什么叫做虎狼之师。秦国铁骑之下,无有不从!他们刚刚才获得了皇帝的承认,他们要用鲜血来让自己的荣耀变得更加辉煌。无论这个鲜血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嬴政仅仅两句话,就让所有人的士气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巅峰。这就是始皇帝的威势,这就是他独一无二的人格魅力,让所有的人甘愿为他所用,为他赴死。换一个人说出同样的话,绝对会被人当成神经病的。
“好!”嬴政大喝一声,手中的酒盏一饮而尽。
同一时刻,亚瑟王的军中。
“兰马洛克,你个混蛋,把那桶酒还给老子。”
“杰兰特,你这个没有丝毫礼仪的家伙,跟我去决斗!”
“嘿嘿,决斗!格拉海德,不要以为你找到了圣杯,就很厉害,论起武力,你还差得远呢,走!”
整个宴会丝毫不像是充满着贵族礼仪的舞会,反而像是市井之间喧闹的聚会。不过,所有的人似乎都十分享受这个气氛。
“太不像话了,”凯似乎对这种场面很不满,“这些家伙,一点贵族的礼仪也不懂,简直是给贵族抹黑!给我的陛下抹黑!咦?陛下呢?”今天的凯神穿一套精致的铠甲,头发梳理的一丝不苟,俨然是一副贵公子的打扮,要是放到外面,不知道会吸引多少贵妇、小姐的眼球。
“天哪!”凯猛然间发现亚瑟王正坐在那里和珀西瓦尔拼酒。只见亚瑟王抱着一个巨大的酒桶,仰头就灌了下去,酒水顺着嘴角流了一身,他也毫不在意,直接将丝绸的衣服扯下来一块当成了手绢。
“我的陛下!”凯的声音就像一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猫,“天哪!您不能这样,您是贵族,贵族中的贵族,应该具有完美的风范,而不是在这里跟那些落魄骑士一样豪饮。我的陛下,您要知道,身处您这个位置,所有的人都会注视着您,您的表现一定要一丝不苟,请不要再这样了”
凯开始喋喋不休的讲起来,作为亚瑟王的义兄和管家,他对于亚瑟王的贵族礼仪有着近乎苛刻的要求。在他看来,亚瑟王应该时时刻刻保持着最完美的微笑和高雅的礼节,这样才能显示出他的威严,也不愧于一个国王。这一点,他倒是很羡慕东方帝国的嬴政。
不过,亚瑟王显然对此毫无兴趣,否则的话,他也不会创造出没有地位之分的圆桌骑士了。看着凯走过来,亚瑟王的第一反应就是立刻逃跑,他实在是怕了,他的这个义兄,可是圆桌骑士中有名的多嘴。要是被他逮到,说不定会被他喋喋不休地讲上一整天。
其余众人看到亚瑟王狼狈的样子,无不哈哈大笑。
正在这时,远处忽然传来了一声震耳欲聋的大喝:“大风!大风!”那是千万人同时呐喊的声响,更是一股坚不可摧的意志,那股意志席卷而来,所有挡在他前面的事物,都要被彻底捻为齑粉。在这一刻,所有的人都不禁微微色变。
亚瑟王微笑着望着远方,远处,不过三百里,正是秦国的军营。“哈哈哈”亚瑟王忽然大笑起来,众人在他的笑声中莫名其妙的安下心来。
“诸位!”亚瑟王大叫道,“听见了吗?这时秦军在向咱们挑衅呢,告诉我,你们怕吗?”
“我的陛下,我会一直追随着您的脚步,只要是您剑锋所指,我无所畏惧。”凯整理着自己的头发,以一个极其标准的贵族礼向亚瑟王宣誓。
“这群狗崽子,打扰你爷爷的酒性,明天看我好好的教训你们!”贝德维尔不满地大叫道。
“哼!”兰马洛克报以一声不屑地冷哼,默默地擦拭着自己的骑士枪。
“开玩笑,秦国的混账,明天就把你们杀得片甲不留。”
“这群混蛋,敢找死不成!”
“杀了他们!”
和秦国威武雄壮的呐喊不同,亚瑟王这里,众人纷纷叫喊,但是口号各不相同,更像是市井之间嘈杂的叫骂。然而,话语之间的信心,比之秦军,却犹有过之。
当天夜里,嬴政和亚瑟王同时受到了对方的一封战书,书中只有着一个字“战!”
第106章 剑与玉玺
第二天,西方帕米尔大草原。
一望无际的平原,是最好的战场,也是将士们最好的埋骨之地。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平原上的青草似乎在两军的杀气面前都不敢抬头一般,纷纷垂下了叶子。这里,是男儿的战场,是血肉的交融,容不下一丝马虎。只要心中有着一丝的顾虑,等待你的,就只有死亡。
在这片绝佳的战场上,秦国的虎狼之师和亚瑟王的大军,正在互相对持。周围寂静得可怕,连人的呼吸都变得微不可查。在这肃杀的氛围中,嬴政和亚瑟王都在互相打量着对方。
亚瑟王骑着一匹高头大马,马的额头上长着一只独角,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种。亚瑟王一头金色的卷发披散在脑后,身穿一身银白色的铠甲,手中握着的正是他赖以成名的石中剑。他的眼神锋芒而锐利,整个人如同一只原野上的雄狮,是天生的王者。
而嬴政坐在一辆金黄色的战车上,身穿龙袍,袍上九龙盘桓,显示其九五至尊之位。战车之上,放着镇国玉玺,侧身悬挂着辘轳宝剑,另有万朵祥云时隐时现。嬴政虎目圆睁,那眼神使人不寒而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秦始皇与生俱来的皇者风范让人不禁心生臣服之意。
现如今,这两位东西方最伟大的王者终于正是会面。奇怪的是,他们彼此见面的第一个感觉,竟然不是愤恨,不是仇怨,而是惺惺相惜。普天之下,恐怕也只有这两个人可以理解对方,甚至,如果不是在战场上相遇,他们说不定会把酒言欢。
不过,既然站在这片战场之上,那就注定,他们之间只能有一个活着离开。相逢一笑泯恩仇,在他们眼里,不过是句玩笑。
从兵力上看,亚瑟王以拉斐尔的名义,在西方征调了大约八十万兵马,这已经是西方能够做到的极限了。从兵员的整体宿主来看,秦军也要略高一些,所以秦军还是具有不少优势的。
率先做出动作的是秦始皇,他朝着身旁的王翦使了一个眼色。王翦立刻会意,策马出阵,朝前大叫道:“吾乃大秦武成侯王翦,前方鼠辈,若不敢战,何不下马乞降!”声如洪钟大吕,震得众人双耳发痛。
亚瑟王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王翦都把话说道这种地步了,怎能容的他不战?战就战!亚瑟王一生戎马,何曾有过不敢战的时刻。嬴政,既然你想战,我就陪你战个痛快!说着,朝身旁的兰马洛克点了点头。
兰马洛克早就跃跃欲试了,得到了亚瑟王的示意后,急忙从身边抽出一把骑士枪,快马来到阵前。按照西方的礼仪,兰马洛克显示向王翦行了一礼,然后朗声道:“王翦先生,你的行为已经侮辱了我的国王和骑士精神。圆桌骑士兰马洛克在这里向你提出决斗邀请。”
兰马洛克是力量最强的圆桌骑士之一,他的枪术在当时被认为是不可超越的,曾一个人独战三十名骑士,后被莫德雷德偷袭致死。
“聒噪!”王翦不屑地冷哼一声,一枪直奔兰马洛克面门朔来,战场交战,生死转瞬,谁会和你费这么多话。
兰马洛克似乎早就料到了王翦的意图,不慌不忙地将骑士枪一扭,磕开了王翦的长枪。二人随即战到一处,这下子可是将遇良才,双方激斗百余合,竟然不分胜负,而且有越战越勇的趋势。
王翦一条长枪如蛟龙出海,上下腾舞,蕴藏着无尽的杀机。只要兰马洛克分神一丝,都会陷入万枪穿心的死地。而兰马洛克的枪发却返璞归真,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快!快到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