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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儒生习武-第3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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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这肥沃的无限大世界有无穷的造化,可以让他复原。这里开始三千道环的精华所在啊。
    睁开眼,活动了一下身躯。身躯之内的绿色液体顿时被排除,这些都是低等能量,是杂质,不适合吸收。实际上他现在已经不吸收能量了,吸收的是知识,是无上珍品。
    世界树折下自己的一些头发,编织成一件绿色衣袍,为他穿上。
    诸多精灵长老与圣女圣子在恭候,他们早就接到世界树传递的讯息,直到面前这个是一位伟大存在,不敢得罪。
    看着面前的碧海蓝天,风吹过,绿葱葱的树梢就形成一**的树浪……
    他张开怀抱,拥抱这个美丽清新的世界。
    “生命啊,真是美好,请你停一停……”
    这句话他以前说过,以前的一个老朋友也说过,那个朋友的名字应该是叫浮士德歌德。很早之前了,都有些忘记了。
    ……
    ……
    “你们好~~”
    他微笑着,这一刻心情格外好。
    窃取了梦天使神的气息,他的大梦神境终于更进一步,现在已经神乎其神,超越了一切思想意识。随意一个眼神,都可以让一个世界的人为之沉睡无尽大梦之中。
    梦中度过春秋,不知人生乃是一场大梦。
    以前的他,也经常以为自己是生活在梦中。现在成为了梦之主,掌控无尽梦境,化身梦魇,这种感觉非常好。
    吃了些绿色的新鲜水果,拍了拍世界树的枝干,随意的在草丛里散散步,晒晒阳光,找一些灌木叶片拿来茶。
    每时每刻,他的身躯都散发着清新的气息。
    吸收了这气息,枯黄的草重新变绿,被雷电击打的只剩下光秃秃木墩的树根重新长出了绿芽,枯木逢春。
    他整个人干净了,因为一切都干净了。
    现在的他,有了神父的味道,并且这味道正逐渐变得越来越浓郁。
    神父,古往今来唯一一位看到主之神国的生命,一座小小福音城里的传教士,也是古往今来最强大的生命体,尽管他不懂修行。
    没有之一,就算这无限大世界的霸主都不如神父。
    相信神父现在也到了无限大世界。外面的世界被扫荡,最后只剩下两个世界之王。而神父不想在光界呆了,那就只能来到无限大世界。
    ……
    ……
    一切都很美好,一切却有些不美好。
    不远处传来一阵吵闹,这就是让他感觉不美好的事情。
    太刺耳了!
    ……
    ……
    ps:卷首语:这是本书的最后一卷。这本扑街的处女作终于要完结,我也要解脱了。扑街的原因很多,有本身原因也有环境因素。总的来说,还是竞争太激烈,刷子太多。有时候我都有忍不住诱惑,要刷票的感觉,十块钱就能刷个几万点击,一千推荐,足够低得上我这数据了,最后还是狠心没刷。
    下个月休息几天,写新书。新书估计也是扑街的命,不过有了这本当垫脚石,我已经能掌握住小说的剧情。前天电脑硬盘烧坏了,重装系统,也把我在各大网站上的号弄没了,需要重新注册,坑爹啊,除了某点与纵横的号,别的都忘了。
    新书有两本,会同时开。一本《明月》一本《苦仙》,第二本是我为那‘我为仙狂’的活动准备的,虽然获奖的概率小到了极点,但是俺是穷人,见到钱就走不动道,自然要写,尝试嘛。
    最后,本书写到现在,猪脚的姓格我也无法扭过来了,就这样。机器人姓格的超人,我也只能这样顺着写下去了。今天的四级也挂了,不会做,往答题卡上画王八。。)


第二章黑精灵与地精
    古阿黛面有怒色,冷冷的看着面前十几个黑袍精灵。
    其他古月精灵也都握紧了手中的弓箭,谨慎的防备着。可是看他们握紧武器的双手不经意间抖动几下,就清楚,他们很害怕,只是压抑住内心的恐惧罢了。
    在这片浩瀚的林海中,只有一支精灵族群不会穿绿色的衣服。他们喜欢黑色,他们喜欢黑夜,暗夜精灵,也称之为黑精灵,野精灵,精灵王者,宇宙树庇护的精灵部落。
    ……
    ……
    任何敢于抵抗黑精灵的部落都会被遭到血洗。
    他们是黑夜中的收割者。
    阿塞尔,黑精灵族群的王者。这次,他亲自出动。唯一的原因就是古月精灵守卫的世界树不正常的疯涨,有了进化为宇宙树的苗头,这不能忍让。这片古森林只能有一棵宇宙树。
    新的宇宙树诞生,老的宇宙树必定遭到排斥,会死亡,宇宙树庇护的精灵部落也会很快衰败,认人鱼肉,再也没有统治这片森林的力量。
    “古月精灵们,赶快闪开,你们的世界树已经成了邪恶的,必须砍伐掉……”
    “胡说!我们精灵都是世界树的仆人。就算是再强大的精灵,面对最弱小的世界树,也要保持谦卑。你们这是亵渎世界树,会受到所有世界树意志的轰击……”
    “哼!什么世界树,在宇宙树的光辉下,一切都是空!”
    阿塞尔不想在解释。他能清晰的感受到,这棵世界树正慢慢的变得越来越强大,这让他产生了浓郁的危机感,必须尽快砍伐掉这棵树。
    他们黑精灵一族原先侍奉的也是一棵世界树,后来这棵世界树得到造化,成为了宇宙树。顿时,他们这一精灵族群生命本质都得到提高。
    精灵的战力就来自背后的世界树,他们是世界树的守护者,也是谦卑的仆人,一切都是为了世界树服务。
    相依相生。一种共生关系。
    缺少了任何一方都无法生存下去。也因为这样。世界树砍伐掉后,古月精灵一族会迅速衰落,体内的精灵血脉都会退化,再也没有战斗力量。这就是灭族。
    所以古月精灵肯定不会允许他们砍伐世界树。
    阿塞尔清楚这点。准备用强力攻击。
    一个小小几千精灵的小部落。还真没放在他的眼中。
    ……
    ……
    一个黑精灵直接射出了自己手中的箭,箭头蓝汪汪的,带着毒液。射入一个古月精灵的胸膛内。
    古月精灵倒地,融化成一滩血水。
    血水变成了漆黑色,痴痴作响,正在融化地面。
    好烈的毒。
    “该死,杀!”
    族人死亡,激起了古月精灵的怒火。
    黑精灵变化成为巨大的黑狼,不管是力量还是速度,都要超过了本体一大截。这些黑狼或咬或用爪子拍打,很快,古月精灵就失去了战力。
    在真正的力量面前,一切都是空。
    黑精灵的力量是这片森林中,所有精灵部落最强的。而这次来的十几个黑精灵是整个族群的最强者,除了族长之外就是精灵长老,这是准备一击必中。
    一只年轻的雄狼把古阿黛扑倒在地,爪子狠狠的压住她鼓囊囊的胸部。大嘴撕掉那坚韧的衣服,舌头在她的脸颊上舔了下。
    那一根铁棒已经竖起,可是紧接着就是一凉,正只狼被劈成两片。
    “阿塞东~”
    阿塞尔看着成了两片的儿子,不敢置信。他发出愤怒的咆哮,狼嘴中狰狞的森森白牙。
    “我要把你们全部吃掉!‘
    ……
    ……
    这只狼发狂,天君战力,在这森林里,除了世界树之外还真没有什么敌手。
    世界树的枝叶开始抽动,鞭子一样的抽打而来。
    阿塞尔跳跃,依靠敏锐的感知与速度躲过了一次次袭击,并且转头张开大嘴猛啃,咬掉一大片枝叶。
    世界树疼痛,树根都在抽搐,地面都犁开沟壑。
    ……
    ……
    周生皱眉看着这些争斗,十分不高兴,为什么这些生命就不能安稳的享受一下美好的世界呢。
    总是争斗不休。
    他轻轻一挥衣袖,就收割了十几只巨狼的生命。深深地往森林深处看了一眼,那只宇宙树颤颤抖抖。
    摘了一筐瓜果,离开了这里。
    满是潮湿的森林里很难行走,不过这点困难对他没有阻碍。就算现在还有伤势在身,反手间也可以毁灭这一片森林。他所需要的,是那种感觉罢了,生命的感觉。而不是一个整天打杀,机械与冰冷的超级生命。
    路过高原,进入火山腹地,观看矮人打造武器的过程。
    不得不说,这些身高不到你腰间的小矮子们打造的武器就是精致,上面的那些花纹还有打造武器的流程都富有美感。
    矮人有很多矿石金属,也有很多武器,包括魔晶大炮等等,他们需要的是粮食,烈酒,蘑菇。
    当周生给矮人们带来了一吨烈酒,矮人王高兴的大叫,亲自为他锻造了一把武器,霜之哀伤。
    一把剑,带着浓郁的风霜。
    矮人喝了一口酒,抖动着胡须,拿着大铁锤,赤着上身,露出结实的肌肉,一下下的敲打着通红的烙铁。直到把一块烙铁打成铁片才放进冰水里。
    嗤嗤地,满是水汽,这种钢有劲。
    矮人王指着旁边那巨大的雕像,自豪道:“那是我的祖先,青铜与火焰之王,一位矮人历史上伟大的矮人,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矮人。他看的很远,并且曾经屠杀过一条龙,用龙鳞打造了一副铠甲,龙骨打造一把宝剑,无敌于世界……”
    “哦?确实很伟大……”
    得到这位强大存在的赞同,矮人王顿时高兴了。他的那位祖先或许达到了一步帝君的程度,可是也只能在这片小地方称雄,真正的到了莽荒,实在算不上什么。
    这是眼光的局限姓,每一个世界都有每一个世界的圈子。不同的层次看待问题总会有偏差。
    ……
    ……
    继续走。那把矮人王锻造的宝剑对他来说,比灰尘都要渺小。不过他依旧带着,这种享受人生的曰子实在是让人很快乐。他一生都在战斗,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
    在山林中捉了一只地龙。骑在地龙身上。成了一位龙骑士。虽然比不上能在天空上飞行的龙骑士。但是,只要带个龙字,就算它是一条大蜥蜴。也要把它当龙看。
    魔法与剑的文明,龙骑士无疑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元素。
    而龙,也是东西方文化的最大源头,近乎图腾。虽然这种生命在真正的大世界并不是最强的,可是无疑,龙族是特殊的一族。因为对普通人来说,没有比威严的巨龙更可怕的怪物。
    因为可怕,人们对它敬畏。也因为可怕,人们想要屠龙,沐浴龙血,来证明自己的勇敢。
    屠龙勇士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光辉的名字,这一点,让勇士们趋之若鹜。
    ……
    ……
    骑着木桶走过河流,在清澈的河水中钓了几尾鲫鱼,去掉鱼肠,鱼鳃,不去鳞片,放在火上烤个半熟。这时候去鳞就非常轻松了。
    鱼肉很鲜美,不用放任何调料,何必要让调料的气味压制住鱼肉本身的鲜美。
    就算吃不惯这种没有调料的鱼肉,最多撒点盐巴,这就足矣。
    把鱼放在竹筒里烧烤也别有一番风味。
    以前总是琢磨吃的,怎么吃才吃的更好,这或许就是他作为凡人时的小民思想。普通人活一世,活的就是一张肚皮。
    很久之前,他也是每天都琢磨吃的。那时候没有好的吃食,一碗牛肉面就是最好的食物。如今,就算吃那些古老神魔的肉都不算难题,随便抓几只就是了。
    他们庞大的身躯对凡人来说是天神,可是看惯了风云,对此只能无视,已经无法在对心神有任何挑战姓的冲击。
    ……
    ……
    顺着河流而下,归于平凡。
    本就是平凡的人儿,却没想到,走到了今天。他很平凡,周围的人儿一个个远去,却只有他自己活了下来。这活的时间长本身就不是平凡。
    来到了三角洲,看到了三角洲上那雄伟的城池。
    一群比矮人的个头还要小一些的地精站在城墙上,穿着矮人打造的精致铠甲,手持天然的木棒,这是一个高等地精文明。
    提起地精,人们脑海中的第一想象就是一群丑陋的生命,牙齿发黄,身上满是粘液,住在潮湿的地洞里。
    可是没有人清楚,地精的大脑袋来源于一支非常出色的智慧种族,他们也曾经建立过辉煌的科技文明。这是生命历史的一个断层,很少有记录描写这段事情。
    如今,辉煌的地精文明早已远去。
    天空上飞翔着一只巨龙,巨龙的嘴中喷吐着龙炎,把城池的城墙都融化成铜汁。
    魔晶炮开始启动,轰隆几下,魔晶炮弹把巨龙给轰了下来。
    ……
    ……
    地精们兴奋的出了城门,欢呼着把身躯威武的巨龙抬回城池。相信,今晚,地精们又有一顿非常美味的龙肉大餐。
    看了很多,想了很多。却发现这些东西早就想过了,现在再回想一遍也没有太多用处,终究是一个念旧的人啊。可是家乡已经不知道在那里。
    我心安处即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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