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头-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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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跳着,盼着早点走出这套间。可她们将身子倾向我,说个没完。她们看上去非常渴望与我交谈。她们的口腔和身上、发上,也散发着那种烟火、油酱与木器混合的气味。那扇玻璃门后头的灯光一直照耀着,却没有一点动静。这间套间也给我鼹鼠的巢||穴的印象,里面居住着旧朝代的遗民。他们的生活没有希望可言。尽管,其时,我们苦闷,前途莫测,可我们有希望。
就是这样,我们觉得,只有我们的生活是光明的。在我们快乐的小学生活之外,都是些离群索居的人们,他们的历史,已经隐入晦暗之中。
直对着我家弄堂口,是叫做思南路的小街。街身细长。于是,两边的梧桐树就连接得更紧了,树阴更浓密,蝉鸣也更稠厚了。这是一条幽静的马路,两边少有店铺,多是住宅,有一些精致的洋房,街面看上去比较清洁,和繁闹的淮海路形成对照。它是比较摩登的,也比较明朗,可它依然是,离群索群。它的摩登带着没落的寂寞表情。这是我家弄堂前的淮海路上,特有的情景,所有的摩登一应都带有落后的腐朽的征兆。这是一种亮丽的腐朽征兆,它显得既新又旧。这些亮丽的男女,走过淮海路,似乎是去赶赴上个世纪的约。他们穿着很飞,这是人们对摩登的俗称,还是对颓废的俗称。他们出人的场所均是昂贵的,华丽的,风雅的,比如西餐社。弄前的淮海路上有着一些著名的西餐社,宝大,复兴园。复兴园在夏季有露天餐厅,在后门外的一片空地上,桌上点着蜡烛。记不得有什么花木了,但从街前映过来的夜灯却有旖旎的效果。它有一道菜,名叫虾仁杯,杯中的虾仁色拉吃完后,那杯子也可入口,香而且脆。那时的色拉盘就像奶油蛋糕样,可应顾客要求,在上面用沙司裱出生日快乐等庆祝的字样。老大昌是西点店,楼下卖蛋糕、面包,楼上是堂座,有红茶咖啡、芝士烙面。在六○年的困难时期,这城市里的西餐社前所未有的生意兴隆,从下午四时许,门厅里就坐满了排队等座的顾客。虽然粮票是有限制的,但餐馆用餐则凭另一种,叫做就餐券的,专门购买糕饼的票证。而在那年头,许多贫困的家庭均是将就餐券放弃的。所以,它表示着粮食,却并不紧张。西餐社里排队等座的总是一些富裕而有闲的人们,那样的摩登的男女就在其中。他们穿扮得很讲究,头上抹着发蜡,皮鞋锃亮,裤缝笔直,女的化着鲜艳的晚妆,风度优雅。可这决不妨碍他们坐在西餐社的门厅里,耐心地等待着此一轮餐桌空出来,然后坐上彼一轮的,大快朵颐。有时候,餐桌实在周转不过来,不得不和完全陌生的人们拼桌。彼此的汤菜几乎混在一起,稍不留心就会伸错刀叉。倘若正好都在低头喝汤,不知情的人会以为,这是一个亲密的大家庭在融洽地进餐。而他们并不在意,毫不影响他们的食欲。好在,在此时进入西餐社的,大抵是一些相同阶层的人,经济水准也旗鼓相当。而我们虽然是新来这城市的居民,但因为父母是解放军南下的干部,父亲虽已贬职,但两人的薪水还比较可观。再加上少子女,没负担,这使我们生活优裕。母亲有时候,会对我嘲笑那些小姐们的吃相,她们带着文雅的敷衍的神情,然后冷不防地,张大嘴,送进一叉肉,再闭上,不动声色地咀嚼着。这城市的淑女们,胃口真是很好的。
那段日子,上午九十点钟的光景,爸爸妈妈会带着我去老大昌二楼堂座吃点心。为能容纳更多的顾客,楼面上均是长条的大统桌,人们像开会似地排排坐着。喝咖啡不同于吃饭,是一种比较从容、悠闲的活动。一般来说,它的意义不在于吃。虽然在这非常时节,吃的意义变得很重要。可人们还是保持了它的消遣的优雅的性质。大家矜持地坐着,不太去动面前的西点,只小口小口地呷着咖啡和加奶的红茶。当热腾腾的烙面上来的时候,人们也是漫不经心地用叉子轻轻凿着烤焦的边缘,好像是迫不得已才去动它的。由于是和不相识的人坐在一起,也不方便谈话,所以大家就只是干坐着,看上去不免是有些无聊的。只有我们三个是目的明确的,那就是吃。我狼吞虎咽地吃着奶油蛋糕,爸爸妈妈则欣赏着。吃完一块,他们便说:第一幕结束。然后,第二幕开始。我的不加掩饰的好胃口,也引起了周围人的惊羡,他们会对我父母说:这个小孩真能吃啊!其实那时节,谁不能吃?我想,他们惊羡的只是一个孩子能够如此坦然地表达出旺盛的食欲。
我觉得他们也是没有希望的。他们的享乐与摩登里,总是含着一股心灰意懒。他们倒不像隐居的鼹鼠,而是像后来我们课文中学过的一种寒号鸟,它老是唱着:得啰啰,得啰啰,寒风冷死我,明天就垒窝。他们得过且过,今日有酒今日醉。他们的华丽是末世的华丽,只是过眼的烟云。文化革命初潮时期,在这个城市首先受到冲击的,是摩登男女的尖头皮鞋和窄裤腿。这显得粗暴而且低级,却并不出人意外,而是,很自然。这种不合时宜的华丽,终会招来祸事,只是个时间的早晚问题。但真到了看着这些趾高气扬的男女们赤着足,狼狈地在街上疾走,心里竟也是黯然的,好像临头的不仅是他们的末日,也是自己的。
大约是七二年的光景,也就是文化革命的中期。那时我们有一伙人长时间地离开各自插队的生产队,聚集在上海,活动着投考地方或部队的文工团。我们互相串来串去,交流着学习音乐的感想。有一日,我们相约到某女生家去,听一名老师讲和声技法。这是名插队江西的女生,曾在音乐学院附小就读,专攻大提琴。她的长相略有些粗拙,穿着朴素得近乎土气,但态度很沉静,流露出良好的教养。她家住在喧闹的静安寺附近,走过一条嘈杂的菜场,弯进一个背静的短弄,敲开第一幢楼的底层大门,就走入了她家的公寓。这公寓里竟是,竟是这样的生活!棕色的打蜡地板发出幽光,牛皮沙发围成一角,一盏立灯下,一位戴金丝边眼镜的先生正在看报。客厅的这一角,立着一架荸荠色的钢琴。与沙发那角,隔着餐桌。客厅通往卧室、或者卫生间的门,半开半掩着,有一身着睡衣裤的女人里外走动着,是这家的母亲。由于客厅阔大,距离略远,她的活动又基本局限于那一个角落里,灯光从后头照着她,有一股慵懒的、闲适的气氛。张爱玲的小说《红玫瑰与白玫瑰》里,说佟振保夜里看见王娇蕊从卧室里摸出来,到穿堂里接电话,在暗黄的灯照里的气氛,就有些类似。这样的布尔乔亚式的生活,保存得这样完好,连皮毛都没伤着。时间和变故一点都没影响到它似的。在疾风暴雨的革命年头里,它甚至还散发出一些奢靡的气息,真是不可思议。这客厅,你说放在哪个年代不成?三十年代,四十年代,五十、六十也勉强可以,然而,这是七十年代,风起云涌的关头。说他们没希望了,可他们却依然故我,静静地穿越了时代的关隘。它们也可说是落伍,和时代脱节,可看起来它们完全能够自给自足,并不倚仗时代,也就一代一代地下来了。
在我家的弄底,住着一户医生的家庭,老先生是沪上小有名望的小儿科医生。要知道,在他那个时代,小儿科作为一门专科,是表明了西学的背景。他原是开着一家私人诊所,他家的住宅就是按着诊所的需要,在这新式里弄房屋的基础上扩建和改造过的。它要比其余几幢房子都大,扩建的部位占去了一个后弄的弄底。所以它的后门不是与其他的后门并列开设,而是成直角,直对着后弄口。改造的部分则在前门,一律的长方形院子,他们则切去了一条,做了一个门厅,门厅里设挂号的窗口,还有候诊间,就像一家真正的医院。我从来没有进过他们家,他家门户也很森严。只是他家那半边院子里,繁茂的花木,从院墙伸出了枝头。他家有三儿二女,其中一儿一女承袭父业,学西医,也是小儿科。老先生后来关了诊所,受聘于一家儿童医院任院长。从这点来看,他似乎是一个谨慎的人,因为在那时节,私人开业的医生还有一些,政府并不禁止。再有,他有时候会来向我母亲打听一些事情。他向来称我父亲母亲为同志,前面冠以姓字。他很信赖我母亲的政策水平。到文革结束之后,我们家也搬离了这条弄堂,有一日,他和师母竟还寻来,与我母亲商量退休好还是不退休好的问题。他极少在弄堂露面,上下班都有小车接送。他们的家庭在这条普通的弄堂里显得很神秘,倘不是他家的保姆与弄内其他人家的保姆结伴来往,传出一些消息,人们就再无从了解。他家长年用两个保姆,其中一个据说是师母的陪房丫头,后因紧缩家政,离开他家,到隔壁一户人家帮佣,但却依然自由出入他家。从这保姆身上,也可看出他家的生活是何等养尊处优。与其他保姆不同,这保姆是单独开伙的,她的饮食要比她的新东家精致得多,自己慢慢地在厨房里享用。从她的言谈中得知,老医生家的保姆是不上灶的,只做些下手,师母亲自烹饪。每天天不亮,那保姆则要负责磨出一罐新鲜豆汁,同大米煮成米粥,给老先生做早餐。他家吃饭实行严格的分餐制,使用公筷,碗筷每餐都要消毒。我从后门口窥见过他家的厨房,果然有一具石磨,想就是用来磨豆汁的。
比较老先生的谨小慎微,他家儿女就显得有些张扬了。他们均长得高大俊朗,神采怡人,穿着十分入时,属街上最摩登的青年。尤其是老大,最为风流潇洒。仲夏时分,他穿一件雪白的衬衫,下摆束在裤腰内,四周松松的蓬着,西式短裤紧紧包着臀部,伸着两条长腿。然后哈着腰骑一辆飞快的自行车,从弄堂里翩然而过。据说他在这城市的一所著名的大学攻读土木专业,是学校交响乐队的大号手。他一看就是会玩乐的样子。有时听他站在阳台上吹口哨,吹得十分婉转动听,音色嘹亮,曲目也很丰富。还听说师母管教儿女甚严,这样年长且出息的儿子,因交了不适宜的女友,便将他关在洗手间里责打,直到他低头服输,乖乖地与那女友断了交。印象中,他家的社交是由这位长子负责,有些夜晚,门厅里的灯亮了,将我家院子照了一块雪白,然后就听见送客的声音。那长子的声调异常突出,音色又好,小钢枪似的男高音。随着殷殷的送客声,门前的灯也亮了,照耀了大半条弄堂。他们的脚步,清脆地敲击着弄堂里的方砖地,恰,恰,恰的,惊动了弄堂里那些习惯早睡早起的人们。
这名青年显然是骄傲的,谁让他处处占人上风?长得好,运气好,又聪敏,气焰总是很高的样子。其实,这正是他的天真之处,不晓得收敛,容易头脑发热,爱逞强,还爱管闲事。有一晚,也是送客,客走了,他返身进门时,忽见我家墙头上(足卷)着一个人影。就在他驻步抬头时,人影刷地溜下墙来,撒腿就跑。其时,我们在房间,根本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听见拔地而起一声高腔:捉贼!推门而出,只见墙头横搭一块布料,是我家保姆白天浸了水后晾在院子里,忘记收回屋里的,才知道是遭窃贼了。这是我们弄堂历史上第一次遭窃。因我们弄口设有一个派出所,而在此前不久,派出所迁走了。整条弄堂都惊动了起来,纷纷推窗张望。那贼和捉贼的看不见了人影,一前一后追上了前边的马路。人们都说是捉不到的,做贼的到了这一步,只有华山一条道,还不是不要命地跑。可这一回,他却遇上个不要命地捉贼的了。他竟然追上了小偷,将他扭送搬迁到另一条弄堂里的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他气喘吁吁地叙述擒贼的经过,几乎接不上气来,却依旧神采飞扬。他的新婚的美丽的妻子按捺不住替他拍着胸脯,好让他气喘平些。当着众人面又不好意思,拍了几下便红了脸收回手来,可过一时又忍不住替他抚几下。
他的妻子有着惊人的美丽,是那种欧式的,富于造型感的脸部轮廓,眉眼间且是东方化的清秀。后来频繁露面于报纸和电影银幕的西哈努克亲王的夫人,莫尼克公主,就有些像她。他们的婚礼十分盛大,婚宴后走下汽车,走进家门,前后簇拥着男女宾客,浩浩荡荡。而新娘显然懂得以抑代扬的道理,因是这一日的主角,众星捧月的阵势,反装束得比平时含蓄,是朴素雅致的格调。她穿一身浅灰色西装,剪裁十分可体,裙子齐膝,白绸衬衣束在裙腰里,上装是技在肩上,头发是长波浪,直垂腰际。她的眼睛就像星星那样亮,笑靥隐现着。她的美丽还在于如此地超凡出众,可她却一点不傲慢也不尖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