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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帮主万岁-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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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主万岁》
作者:连篇鬼话


念纯粹
一袭红颜落九天
飘渺如霞轻如烟
不入君侯钟鼎门
却伴憨牛织耕田
郎情妾意牵红线
妇唱夫随年又年
两厢厮守两相望
不羡鸳鸯不羡仙



苍茫崛起
第一章 帮主万岁
这是一片浩瀚无痕的宇宙,各种天体,在宇宙漆黑的背景上,散发着炫丽的星光,安静,神秘。
一条人影穿梭在其中。
沈风不知道自己是幸运还是倒霉,刚刚从四流的大学里毕业出来,整天呆在电脑前意图找一些轻松,又能赚钱的工作,比如那些什么‘高薪招收打字员,足不出户,万字千元,轻松月入过万’之类的,可还没等他哭爹喊娘的把钱汇给人家,他就莫名其妙的穿梭来到了宇宙之中。
穿越,多么激动人心的一个词!
但是沈风现在一丁点儿都不激动,因为他保持这样的状态,飞了三天三夜。心态从一开始的惊恐,激动,平静,期待,慢慢转化为,饥渴!
沈风破口大骂,“妈的,人家穿越都是一瞬间的事情,我倒好,三天三夜都还没穿出来。难不成,我要饿死在这穿越的途中,来个出师未捷身先死?”
就这么想着,沈风突然感觉身体穿过了一层障碍,然后就降落到了实地。
“终于到了吗,妈的,差点把我的骨架给摔散了。”
沈风骂骂咧咧的爬起来,打量着四周。
这是一块浮空的陆地,像是一个岛屿,顶上是一层朦胧的云层,但是它的四周都被一个若隐若现的罩子包围,罩子外面,就是无尽的宇宙了。
地面是平整的大青石板铺成,而整个岛屿上,堆满了各种雕像。这些雕像千奇百怪,包罗万象。有人形,兽形,还有很多叫不出形状的,沈风想破脑袋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的是,这些雕像的大小不一,有些只有巴掌大小,有些跟普通人差不多,但是有一些,却像一座山一样,高耸入云,连看都看不到面目。
岛屿的尽头是一大块空地,空地上有一道散发着清光的门户,不知通往何处。
沈风快步来到空地,就想着从那门户穿过去。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在学校玩游戏的时候,那上面的传送阵,就跟眼前这道光门差不多,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道光门就是一个传送阵。岛屿上的雕像并没有引起他过多的关注,看着这里一副荒芜的样子,肯定是没有吃的东西了,沈风现在只想着离开这里,找到文明世界,把肚子填饱再说。
这么想着,沈风快速走向那道光门。但是那道光门看似不远,沈风走了半个小时了,却还没有靠近。眼看着那道门在眼中越来越大,沈风才知道,这块空地到底有多大,而那道光门,竟然让沈风有种望山跑死马的感觉!
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沈风才来到光门的前面。这道门足足有千丈高,巨大无比,门里面一片清蒙蒙的,都不知道背后通往何处,面对的是什么样的景象。
光门的前面,有一尊人高的东西,像塔,又像鼎炉,非金非铁,黑黑的带点紫色,透露着高贵和神秘。它的顶上,放着一个拳头大小的,浑身透明,散发着奇异香味的晶体。
“有吃的!”
闻到香味的沈风精神一振,晶体在他饿到发晕的眼中,无疑变成了最美味最吸引的食物。沈风二话不说,伸手就把晶体取下来,张口就咬,三两口就把整个晶体吃了下去。
晶体入口即化,化为一股甘泉流入腹中,透发到全身四肢百骸之中。
“正啊!”
沈风呻吟道,好半响才回过神来,意犹未尽的看着那尊塔,想要伸手进去搜一搜,看里面还有没有。
但是,沈风的手还没触摸到塔身就停了半空,因为沈风的体内,突然涌出一股浩大的气息,没等沈风反应过来,他的身体就结成了一层冰一样的透明晶体。这层晶体瞬间就把沈风整个都裹住了,沈风就像是被琥珀困在里面的昆虫,脸上还保持着那一丝意犹未尽的表情。
晶体越来越厚,越变越大。立在沈风身前的那尊塔,被晶体一挤,蓬一下的就摔倒在地上,滚了老远的距离,塔身上的顶盖,也哐啷一下,掉了出来。
塔的中间是黑漆漆的一片,那是一种诡异的漆黑,好像任何光亮都穿透不了。一阵阵阴风从塔里灌出来,间中隐隐夹带着诡异的吼叫。
过了没多久,一颗像是萤火虫一样的光点从塔里冒出来,只见它飞出塔身,绕着塔飞了几圈,然后好像是看到了身后,从沈风身上不断冒出来的晶体,突然怪叫一声,嗖一下的又飞了回去塔里。
此时,沈风那些晶体已经变成了一座小山的大小,而且还在不断变大之中。沈风在晶体山的中央,一动也不能动,他听不到任何声音,也看不到眼前的景象,甚至,他此时的思想,都被定格了,他就相当于一个死人。
那点萤火虫般的光点回去了塔里不久,整个塔就突然抖动起来,好像里面有什么东西在挣扎,要震碎塔身,从里面挣脱出来。
咻~
数团光点从塔里冲出来,紧接着,塔里就像是洪水开闸一样,无数的光点,从塔里飞出,密密麻麻,像是烟花一样,不,比烟花更加密集,这些光点已经汇聚成一条光柱,一条光的河流。
而这些光点,冲出来之后,几乎是毫不犹豫的,就全部飞往那道光门,消失不见。
不知道过了多久,光点一直没有停歇的样子,小小的塔里,里面的空间竟然像是无穷无尽一般,这些冲出来的光,开始是萤火虫大小,后面的越来越大,直到后面,从里面的出来的,竟然变成了人头一样大小的光团,直到最后,九团人形大小的光团冲出来,塔里终于没有了动静。
那九团人形大小的光团冲出来之后,并没有像其他的光团一样,从那道光门那里离开。它们飘在塔的上方,结了一个玄奥的阵型,九条光带从它们身上落到塔里,好像在扯拉着什么东西出来。
没过多久,一团混沌的光团被九条光带从塔里拉出来,这团混沌颜色的光团极为巨大,飘在空中像是一朵巨大的雷云,九条光带拉扯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它完全拉出来。
吼吼吼~
那朵雷云一样的东西,发泄般发出震天动地的吼叫,然后它化出一只大手,一拳轰在沈风那座晶体大山上。
一阵震动天地的巨响,整个神秘的岛屿都在颤抖,但是那座晶体大山,却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完好无缺。混沌雷云一击无效,再度化出一只大手,两只大手挥动如同风火轮,瞬间就不知道轰出了多少拳,终于,在最后一拳后,晶体大山掉落一块小孩子的拳头般大小的碎片。
混沌雷云似乎还满意,随手把晶体碎片赏给了九团人形光影中,一团散发了冰冷气息的光团,随后混沌雷云把地上那个塔和塔盖子一般抓住,带着九团人形光团,从那道光门离开了。
岛屿上恢复了平静,沈风身上也终于不再冒出晶体,但是此时,从他身上衍生出来的晶体,已经变成了一座大山,这座山的高度,已经远远高出了那道千丈光门,穿透了岛屿上朦胧的云层,直刺长空。
岛屿一片寂静,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少年,直到有一天。
高大磅礴的晶体大山,突然像是融化的雪糕,透明的晶石化为一股股气流,全部缩回沈风的体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之后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沈风动了,但是他的思想依旧停留在被晶石冻结之前,想要伸手去掏面前的那尊塔,那不知道过了多久的时间,对沈风来说,根本就没有存在感。
面前当然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沈风一惊,心想刚刚明明在眼前的东西,居然消失不见,这地方难道有鬼?
心里这么想着,沈风拔腿就跑,一头撞进了那道光门里。
幸好这次呆的时间不再是三天三夜,沈风从门里出来,一下子就看到了脚下辽阔的大地。那是一片无边无际的山群,在星光的根本看不到边际。
沈风一下子就意识到,自己此时正处在万丈高空之上。
啊~
沈风一声尖叫,如同一颗秤砣,坠落到一个山头里面。
轰一声巨响,整个山头都为之一震。
沈风迷迷糊糊的站起来,发现自己好像站在一个高台上。高台下面,稀稀拉拉站着二十多号人。只见这些人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手上都抓着一些简陋的武器,比如锄头,菜刀之类的,最好的一个,拿着一把蹦了几个裂口的大刀。所有的人,都震惊的往沈风行注目礼。
沈风强装镇定,朗声道,“这是哪?你们是谁?想干嘛?”
人群前面的一个面相有点猥琐,留着一撇八字须的胖子从震惊中醒过来,在他的带领下,二十多号人全部跪在地上,大声道,“欢迎帮主降临,帮主文成武德,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万岁万岁万万岁!”
沈风打了个颤,被台下的人吓得虎躯一震。
“你妹咧,居然成了东方不败了!”
“禀告帮主,这里是南蛮神州边境,十万苍茫山群的边缘,我们这座山头叫虎头山,附近几条通道,都是归我们管。”
一个留着山羊须,顶着一双斗鸡眼,穿着像个穷酸书生的人上前说道。
沈风一琢磨,道,“你们是强盗?”
“帮主说笑了,我们只是在山下打通了通道,顺便种了点树,所以收点过路费而已。”
胖子笑道,露出一排大黄牙,上面还沾着有青菜叶渣。
“果然是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沈风想到,然后又问道,“初来乍到,我怎么就成了你们的帮主呢?”
听到这话,台下所有人像是经过训练一样,齐齐高声道,“帮主文成武德,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万岁万岁万万岁!”
沈风面色阴沉,看着台下的帮众良久,才从牙根里吐出三个字。
“万你妹!”




第二章 打劫
是夜,虎头山上下庆贺帮主降临,举众庆祝,每人分得两个大馒头。沈风作为新上任的帮主,这待遇区别自然是有的。他被分了三个馒头,外加一个烧饼,幸好的是,酒水倒是要多少有多少,虽然劣质了点。
“二当家,看来你们这里混得不怎样啊。”
沈风快速消灭了三个馒头,看着自己座下的胖子和一旁的书生。
胖子名叫吴达,是虎头帮的二当家。他身旁的那个斗鸡眼书生模样的,是帮里的军师,名叫李德书,是一个考了二十年秀才都没有考上,一怒之下,干脆反其道而行,上山当起了强盗的大龄愤青。
“世道纷乱,我们也是被逼无奈才当强盗,本来当初我们混的还挺好的,要不是那该死的飞龙帮来抢地盘,把我们的老帮主给???。”
吴达说着,却被李德书一拉,“二当家的,你喝多了。”
吴达猛然一醒,随后打哈哈道,“帮主不用担心,有帮主的带领,我们相信明天一定会更好。”
沈风心里暗笑,“果然是有猫腻,我就说,天下哪有那么便宜的事,一来就当领导,原来是这帮混蛋有强敌,于是扶我做傀儡,想要推我去做替罪羊,哼,老子哪有那么容易着了你们的道,等下看老子把你们这帮傻帽灌醉,然后就开溜,让你们自己找去吧。”
“来,各位兄弟,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有福同享有祸同当,干。”
沈风拿起身前的大碗,一口就把起码有半斤的白酒给灌了下去。
众帮众纷纷叫好,马屁如潮。
沈风哈哈大笑,然后一头栽倒在地。临闭上眼前,他心里大骂,“尼玛咧,这是什么酒,起码有九十度啊,工业酒精吗?”
吴达看见沈风醉倒,立马叫人把他抬走了。
大厅上只剩下吴达和李德书,还有一个魁梧的青年,他叫陈大龙,三当家,整个虎头帮武功最好的人,就是他,配备着那把有几个嘣口的大刀,那是早年在战场上冒死捡回来的,虎头帮上上下下最好的武器,没有之一!
“呃~。”李德书刚想开口说话,吴达却挥手道,“不用说。”
陈大龙也道,“这???。”
吴达打断道,“我说了什么都不用说。”
“不是,二当家,我是想说,你的裤子掉了。”陈大龙严肃道。
“哈?”吴达一惊,手忙脚乱的把已经掉到膝盖的裤头给拉了上来。“妈的,天天吃馒头,我都瘦了一大圈了,现在连裤子都勒不紧了,再不开工,我们都得要饿死了,不行,明天无论如何,都要下山开工。”
沈风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看《大话西游》,但是看着看着,突然发现自己成了至尊宝,做上了强盗头子,一帮之主。
沈风一下子惊醒,睁开眼就发现眼前一张激动的面孔,沈风记得这个人,他叫老鼠,是帮里的探子。之所以对他印象深刻,是因为老鼠是个地中海,偏偏还留了个长发,瘦不拉几鼠目獐头的,还满脸胡琏,活像只山鼠。
“帮主,打劫了!”
“谁敢来打劫我们?”
“不是,是我们去打劫人家,走了!”
“等下,我还没刷牙呢!”
虽然是糊里糊涂的做了个强盗头子,但是说实在的,在以前的世界里,沈风可是连打架都没试过啊,这一下子就跳级要去打劫,他心里可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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