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魂-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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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擅言谈的人,总是话很多,并且往往长篇大论以后,仍是辞不达意;会说话的人,说一句话就足够了。他只说了一句坐直升机来,就已经够了——为了怕变成蝙蝠惹我反感,所以,明明会飞,却仍是坐直升机。
“伊丽莎白需要您的帮助,秋先生。”他虽然对我用了敬语,但气势上却没有一点低下,如友人一样的亲切。那成熟男人的亲和力,让他那过分英俊的脸看起来不是太过可恶。是,我讨厌帅哥,极度讨厌明星脸的男人,我总是下意识地觉得,这种男人除了外表便一无是处,尽管我知道这有点偏激。
但尽管他已不让我反感,可我想了半天,仍不明白:为什么他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来告诉我,那个什么伊丽莎白,要我帮忙?伊丽莎白是谁?我记得不列颠的女王似乎就叫这名字,但我和英格兰的皇室,总不至于有交情吧?说实话,我对不列颠王室的所知,就是千年前有一位叫戴安娜的王妃,美丽得让人窒息。
“他说的伊丽莎白,大概是芭特丽。”却是老萧走上了天台,芭特丽?对!这个我记得,那个小女孩,她送我的怀表,我还时常把玩。但这时却听老萧在我身后,用少有的认真的口吻说,“肥秋,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有些事可以率性而为,但大义你得想清楚,人鬼殊途!”
其实,就算老萧不说,我也在寻思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来推托这件事。我要去找回我的身体,我要和玉真生一堆小孩!那吸血鬼小女孩有一大帮的手下,还什么三千年的家族,他们都摆不平,我去,不过是为了义气去赴死。但现在我想活,为了玉真,了不起把那怀表还给她好了,我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想活下去!
但那个中年吸血鬼已走近了我面前,他向我行了一个欧洲古老的骑士礼,直起腰对我爽朗一笑,他的笑容里,有一种出离了痛苦的决绝,一种如飞蛾扑火的毅然。活生生的一个人,笑得让人心里极难受,仿佛一转身,他就将去死。
只要还有一点人性,哪怕街上见人跳楼,也总是有几分心酸的,更何况这中年吸血鬼,还是为我的朋友芭特丽来的。我一把拉住他,犹豫着说:“你别忙走,到底……到底怎么了?”
“伊丽莎白被教廷捉走了,梵蒂冈那440000平方米的国土,黑暗的生灵一旦进入,连常人都不如,而今辐射能量,更加剧了这种现象。”他没有大义凛然地做作,只是苦涩而无奈地笑着说,“不过,我们有法子弄到一些枪械的,也不见得……”似乎他要说的,连他自己也不相信,渐渐地,变得不可闻了。
我望着他,不知说什么才好,就好像面对来借钱救命的朋友,借,我自己揭不开锅;不借,看着他等死。看着朋友去死,总是让人难受的事,但无奈世界上的富豪总是那几个,而我们偏偏不是其中之一,更何况,说不好听点,他们是来找我借命。
“但是,但是我这样子,不也是黑暗生灵吗?”我苦涩地,犹豫着,这么对他说。
中年吸血鬼摇了摇头,有点茫然地自嘲:“我也不知道,真的,不知道。只是在教廷的人把伊丽莎白送回梵蒂冈前,我们的七次截击都失败了!现在没办法可想了,而伊丽莎白之前曾告诉我们,如果她出事,就让我们来找你,她说,你一定有法子。所以,我们来找你。”
他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大得足让他从方才赴死的苦楚中解脱出来,他对我说:“秋先生,不要为难了,很感谢你挽留了我。其实我想,你去,和我们去,没什么区别。没必要多死一个人。没必要为了无意义的牺牲,让你和你的族人反目。”他说的,是老萧的态度。
老萧在我身后点燃了一根烟,落寞地叹息着,语气里没有平日那种“我是主角”的味道,透着忧郁:“教廷和龙虎山、茅山各派,世界上的仁人志士,比如蝙蝠侠他们,也都在努力对抗海伦纳和她的势力。我和玉真会加入军队,也是为这个事,肥秋,你知道为什么吗?”老萧望着灰色的天际,不知是在问我,还是在问自己。
“已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狼人和五十一区一部分异能者,是这次核爆的始作蛹者,他们确信通过辐射能量,可以让黑暗生物快速地强大。不能让辐射区扩大了,我们对抗他们,就是为了让维和部队在各个辐射区建立防护罩,把辐射区隔绝起来,清剿他们,再改善辐射区的土壤……”
老萧,不是一个好的洗脑者,或者说,他真的不适合这种说教的身份,起码他比之前我遇见的那个老孙要差许多。尽管他告诉我许多本来我不知道的事,但我根本没兴趣去听,我也不想听。
我回过头,玉真已换上往常的装束,我突然在那几个吸血鬼焦急的眼神里,老萧语重心长的语调里,问了玉真一个风牛马不相干的问题,我说:“能答应我一个事吗?”
她一刀削去手中啤酒瓶的瓶盖,仍是那样干净利落,刀入鞘,她喝了一口,抬头摘下墨镜对我说:“我从小就在山上长大,读大学以前,我一直在山上,读的是《春秋》,唱的是《侠客行》,一场兄弟,你说便是。”
我摇了摇头,对她说:“我想说的,就是我们不是兄弟。”我的心境极平静,极安宁,也许,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对,呸,我要活,我他妈的比谁都想活!但总之,我现在很恬淡,我说不出为什么。
玉真听着愣住了,她很惊愕地望着我,长长的睫毛眨动着,眼眶微微地有点发红。也许我变态吧,但我觉得很开心,她心里,有我。她狠狠地喝了一大口酒,把瓶子远远扔开,嗓音有点嘶哑地问:“为什么?”
“因为,我不会想和兄弟生一群小孩。”饶是我早已没有脸皮,但说完仍觉得整个头骨都在发烫。哪怕我现在很平静,哪怕我知道有些话一定得说了,再不说,也许永远不用说了。
她的脸,雪白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白里透红的。她雪白的牙齿咬着唇,连手上的墨镜跌落在地都没有发觉,我很高兴,我想我该扑上去,轻搂她的腰,吻她的脸,吻她的唇,再诉说缠绵的爱意。
我刚一近她身边,她向我伸出手,我幸福得快要被溺死!
可是一瞬间天旋地转,然后我便重重地摔在地上,老萧摇了摇头,谑笑地望着被玉真来了个过肩摔的我,调侃道:“肥秋,哥跟你说,白痴就是白痴,你别不认,你再会背电影对白也一样是个白痴。你当她是猪啊?还生一堆小孩呢!哈哈哈,笑死我了!”
玉真冷冷望着我,她拔出刀,但犹豫了一下,又还刀入鞘,只抛下一句:“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否则别怪我和你割袍断义。”说着便向天台入口走了过去,连跌落在地的墨镜都没有捡。
我想,她还是对我有感觉的,要不,她怎么不割啊?她的刀那么快,别说割袍,割我的头骨都行。再说地上那个跌裂了半边镜片的墨镜她也没捡,要说坏了她不要了也行,但要说她心中激荡,手足无措也有可能不是?总之,反正说出口了,我觉得无论如何,我和她的前景还是光明的。我想我得有点勇气。
“等等!”我躺在地上,叫住了她,我很认真地说,“答应我一件事。”
老萧叹了一口气,说见过人自虐,没见过这样的。我没有管他,只对着在天台入口停下的玉真,认真地说:“我不许其他男人,托着你在空中飞,我绝不许!你是我的女人。”
有时,不得不承认,老萧对于泡妞,的确有高明之处。不出老萧所料,我刚一说完,就被玉真狠狠地拳打脚踢了一顿,不过,看到她离开天台时的那个眼神,我觉得值,再被修理一次也值ZE i8。电子书。那个眼神有点那个,总之我感觉和平时不同。也许本来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只是我喜欢幻想,也许吧,有幻想就有希望,我是这么想的,生活总得有个盼头,无欲无求活着有什么劲啊?
我爬起来,捡起玉真遗落的墨镜,把它挂在我的衣襟上,我掏出芭特丽送给我的怀表,它仍一下一下地走着,我对着那个中年吸血鬼说:“叫直升机来吧。”他们欣喜若狂。
老萧望着我,重重地抱了我一下,对我说:“秋儿,何苦呢?”
我望着天台下那一片废墟,无端地,我很装酷、很附庸风雅地对老萧说:“那幢倒塌的房子,是大地抛弃了它,还是它为了拥抱爆炸波?”别问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随口说说,人生,不就是随便说说,随便活活,随便生老病死么?
但似乎老萧比我自己更了解,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他点了点头说:“不错,与其等待被摧毁,不如去摧毁。秋儿,保重,哥不赞成你去,但你决定了,哥支持你。”我被他绕昏了,说实话我不明白他在讲什么。
直升机已经来了,我重重地抱了抱老萧,玉真提着沉重的箱子和背包走上天台,把它们扔到我跟前。她的双眼稍有点浮肿,普通人看上去,也许会说她是今天睡了一半被我叫醒,又接踵而来许多事,睡眠不足;但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她方才曾落泪,为我落泪。我背起背包,提起箱子,在转身登机之前,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玉真张开双手,她狠狠地在我头骨上敲了一记栗暴,算是暂别的纪念。
前情提要:
在激战中全身骨头破碎的秋风,连DNA再造机也对他无能为力。绝望之时,吸血鬼少女芭特丽,将他推入血族为召唤血神降世制造的血池,竟意外修复了他的骨架,并使他的“圣洁能力”大大提高。告别了芭特丽和故人老萧,秋风开始了废墟中的隐居生活。然而,随着老萧师妹玉真的来访,属于他的第二段爱情,似乎也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第十四章 得而复失
从半空往下望,那曾栖身的别墅,变得很小,花园的泳池边,向我挥手的春香,还有旺财,都变得很小,很小,蚂蚁一样;但我能清楚地见到,玉真的眼角有一滴泪,她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因着距离而变化。
渐渐地,伴着直升机螺旋桨的巨大噪音,我坐落在座椅上,不再远望,视野终是有限的。那个中年吸血鬼,冲我说着些什么,但我却听不清楚,直到他递过一个耳机给我,夹在头骨上,我才听清。
他不愧是被派来找我的人,华文程度好得很有点过分,甚至比那个叫约翰的神父还更强些。他是看出我离开玉真的不舍,所以在劝我,说夏国人自古不是有俚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么?又说“妻儿岂应关大计”?只要救出芭特丽,他们这一支的吸血鬼,必会视我为恩人,必会尽力协助我,建立自己的权势……
他很会说话,本来刚认识不久,连名字我都没记住的人,这么交浅言深必定让人很反感,但他娓娓而谈,却让人觉得,全是一片赤诚的好意。尤其他最后说:“秋先生,所谓倾盖相知,何况此去必是同生共死,我实在不能自外于先生。”
很古朴的腔调,也真的很在理。我张了张口,却又说不出话了,只好对他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这吸血鬼实在是水晶玲珑心肝的角色,哪怕对着我没有皮肉的头骨,见了我的手势,也很有礼貌地不再说了,甚至还在直升机上欠了欠身,表示歉意。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吸血鬼家族几千年的传承,我不怀疑,在他们协助下,我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或是当一个富豪。但我不感兴趣,真的。也许,因为我不是大丈夫。
当然我不否认,我也喜欢意淫权倾天下,后宫三千。意淫是无罪的,无代价的。但除了疯子,谁都知道,如果真的存有这么一个目标,那么起码得付出千倍于他人的努力,并且还不一定成。
累不累?人生百年,这么折腾不累吗?没事意淫一下好了,大丈夫,还是让别人去当吧。
我叹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望着直升机舱顶。所谓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话真不假。那时在海伦纳面前,小姑娘用她的身躯把垂死的我挡在身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无论怎么推搪,还是不得不承这份情义的。
抚摸着如同生长在右臂的古怪臂环,我更是想起当时自己全身骨头破碎、动一下掉一地骨头渣子、而DNA再造机却对我无能为力的情景,是小姑娘帮我治好了身体。还有,当吸血鬼们包围了老萧,就要置老萧于死地时,因为我一句话,她就带人走了。
说不过去啊!我痛苦地摇了摇头,蝼蚁还贪生呢,何况我?又不是小说,主角去冲杀一回,总能得到很多的好处,傻瓜都知道,梵蒂冈对于我这个骨架子是什么概念,无论任何宗教故事或传说,骷髅,都是黑暗的一方。哪怕坐在直升机上,我都很不想来走这一趟的,这一趟,极可能就玩完了。
但不来,说不过去,真的说不过去,每到夜深人静,我怎么面对自己?我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