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洪荒风行者 >

第106章

洪荒风行者-第106章

小说: 洪荒风行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峰也不敢修练,谁知道这黑风什么时候会刮起,第一天没有丝毫动静,第二天还是没有动静,到了第三天中午,刘峰正在摆弄用自己化形后脱落的牙齿炼制的长枪,就感觉头顶一阵悸动。

刘峰还来不及站起身来,洞顶已经渗出碗口大小的一滴血珠,丝丝黑气从上边飘出,很快就转化成了一阵猛烈的飓风,洞里的能见度急剧下降,就连刘峰的元神,也已经不能自如释放出去。

好在刘峰早有准备,扔了手中的长枪,一声虎啸,现出本象,体型之大,已经堵住了整个山洞。好在这风并不是什么伤人之风,一吹到刘峰的身上就钻了进去,如同有自己的灵性一般,在刘峰的体内转了一圈就消失不见。

这过程说起来简单,但各种的痛苦却是常人难以忍受的,比之黑熊怪或者说翼德说的万蚁噬心还要痛苦的多,要不是刘峰数万年的修炼,道心已经坚如磐石,恐怕这黑风刚刚及体,他就已经化风跑了。

这风也和刘峰双叉岭山洞里的风一样,来去的速度极快,两个呼吸的功夫之后,黑风就不再卷起,那些黑气也慢慢的飘回血红色的珠子里边。刘峰强忍着现在肢体上的酸痛,一抬头,把那血红色的珠子吞入腹中。

这珠子被刘峰吞下去之后,如同龙归大海,鹰击长空,很快就消散开来,也和之前双叉岭的天吴精血一样,渗入了刘峰的心肝脾肺肾,融入了身体的每一分骨骼和肌肉。

“不是吧!难道真有这么巧的事情?”刘峰感觉到身体上的变化,不可思议的说道。

种种迹象看来,这散发出黑风的血红色珠子确实应该是天吴蕴含炼体之术的那一部分精血,感觉到身体已经完全吸收了这精血,刘峰再次变形,盘膝而坐,手摸着下巴,自语道:“难道我积攒数万年的人品,今天终于到了爆发的时候了?”

因为有之前最大的那部分天吴精血打底子,现在的这部分刘峰根本就不用修练,直接就已经完全吸收,关于巫族炼体之术的法门也已经印入到他的脑海。

巫族炼体之术当然也能单独使用,但如果没有盘古精血配合的话,效果要差上很多。早些年的时候祖巫们可是单凭就已经能和顶级的先天灵宝硬抗,再看看这黑熊怪的发展前景,最多也就是和孙猴子斗个旗鼓相当。

有人可能觉得孙猴子已经是相当变态了,这体魄刀枪不入,水火难伤,很是不得了啊!可如果刘峰没有记错的话,孙猴子后来被孔宣的弟弟,那只大鹏的玉净瓶收了以后,后天的阴阳二气就差点把他炼化了,要不是那玉净瓶的材料不好,恐怕取经之事就只能半途而废了。

由此可见,这猴子再厉害也是有限,跟原来祖巫们身体的强度根本没有什么可比性。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因为现在刘峰不光得了巫族的炼体之术,而且早些年就已经得到了天吴的精血,现在就是他找不到三昧神风的那份天吴精血,相信只要把现在拥有的东西彻底吃透,整个洪荒大地他也已经可以横着走了。

第一卷 洪荒——第二卷 封神

第一百五十六章 继续寻找(四更之三)

第四更,凌晨0点之前送到。

刘峰又在黑风山呆了数日,期间并没有给黑熊怪等三妖讲道,而是把自己新得的巫族炼体之术好好的研究了一番。这么短的时间当然也研究不出太深奥的东西,勉强算是刚刚入门。不过他已经不想再待下去了,虽说有了这两样东西已经够他迅速的提升自己的实力,但有多的,能拿上还是拿上的好。

黑风山已经找到,过了高老庄,就是黄风岭,距离上来说应该已经不是很远,就算中间出现个万一,也花费不了多少时间,因此刘峰还是决定去找找这黄风岭,看看他的人品值还够不够得到这蕴含天吴三昧神风之术的那一部分精血。

相见即是有缘,这三妖刘峰也还看着顺眼,至少就他知道,他黑熊够后来成功化形之后并没有做出什么有损功德的事情,除了有点贪财好宝,倒也没有什么大的缺点。

自从进了山洞之后,刘峰还没有出来过,乍一见到太阳还有点不适应,见黑熊怪等三妖都规规矩矩的聚在洞口,刘峰奇怪的问道:“你们三个还呆在这里做什么?”

三妖早已经看到刘峰出来,不过碍于刘峰并没有注意他们,所以也不敢吭声,听道刘峰的问话,三妖暂时的头领,黑熊怪,嗡声回答道:“求大王收下我们。”

果然就是这点破事,要是放在以前,刘峰根本懒得理会,不过这次不同,黑熊怪可是以后观音的守山大神,这种能不费吹灰之力就挖到别人墙角的好事,刘峰还是很乐意接受的,“你们既然这么有诚心,那本大王也就收下了,不过我现在还有点事情,你们三个好生给我守护住山洞,不要让其他人拿了这山洞中的一样东西走,就是一块石头都不行。”

这地方本就是他们三个的地盘,就是刘峰不说,他们也不会让其他人拿了这里的东西走,何况现在还得到了刘峰的叮嘱,忙不迭的回到道:“谢大王,小的们遵命。”

山洞中这些坚硬的石头,并不是什么太好的材料,至少对于开天辟地之时就已经开了灵智,又经历过整个洪荒年代的刘峰来说是这样,但如今虎落平阳,以前的材料都已经成了泡影,现在这些东西,对刘峰来说也弥足珍贵了,因此才会特意的嘱咐黑熊怪三妖好好守护。

安排好黑风山上边的事情,刘峰继续一路往西,人口密度比较大的地方就不用找了,1000多年的时间,还不足以让沧海变桑田,更不论叫平原变山川了。

根据刘峰的经验,既然双叉岭和黑风山的天吴精血都会时不时的吹出阵阵恶风,想来这黄风岭的天吴精血应该也不例外,或许正是因为黄风岭上经常吹出黄色的风,所以才得了这么一个名字。

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刘峰凡是遇到有人烟的地方,就会去特意打听一下,附近有没有一个黄风岭,或者经常吹出恶风的山岭。

皇天不负苦心人,经过三个多月的苦苦寻找,刘峰终于从一个独居的猎户那里打听到黄风岭的消息,这地方还就真叫黄风岭。

其实想想也对,经常改名字的都是一些繁华的地方,如黄风岭这等穷乡僻壤,识字的都没有几个,山川河流的名字都是口口相传,谁有去改名字的兴趣?

这地方虽然叫黄风岭,但实际上却是高山峻岭,陡崖峭壁,响泉鸣涧,鲜花遍野,千鸟野兽行走其间,倒是很有一番秀丽景色。

当然这些对连圣人道场都当自家后院一样的刘峰来说根本没有什么吸引力,耐着性子在山上等了两日,果然见一道黄风从后山卷起,直吹得飞沙走石,竹折木断。鸟兽们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事情,在黄风卷起之前就已经各自找到了躲藏的地方,只留刘峰一人被吹的灰头土脸。

这时候谁还管身上脏不脏,刘峰在风起的第一时间,就已经卷起一道黑风朝黄风卷来的方向飞了过去。期间刘峰的身体被这风吹得生疼,但他心中却愈发的高兴,因为这更加让刘峰肯定了这黄风就是天吴的三昧神风。

做为万风之祖,曾经是先天灵风的刘峰来说,对于风的脾性他是再了解不过了,天下间恐怕也只有天吴的三昧神风他没有见识过,遇上了或许还有点麻烦,其他的,哪怕是金母的八卦巽风,刘峰自认也伤不得自己。当然,这些都是相对于以前的刘峰来说,现在的他要是遇到金母,估计一个照面就被人给灭了。

武器再好也要拿在合适的人手里边,否则威力肯定要大打折扣,更何况这武器还没有人操控。

刘峰越是接近风源,身上的压力就越大,还好这风也和之前双叉岭还是黑风山的风一样,时间极为短暂,以刘峰的速度才刚刚追到洞口,这风已经停了。刘峰赶紧又加了把劲,硬生生的把已经达到极限的速度,凭空再提高那么一线。

进到山洞,眼看着那滴精血就要退回到石壁里边,刘峰一着急,现出本相,张开足有一丈的血盆大口,用出类似于鲲鹏的鱼鲲倒吸之术,愣是把那滴精血吸到了自己的嘴里。

“还好,还好,终于赶上了,否则又要等上几天的时间。”好在刘峰对于风的控制已经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否则在刚才那么高的速度下,换了其他人,绝对要撞在这洞壁之上。

蕴含有三昧神风的这滴天吴精血所在的山洞,和之前两个山洞的景象并不一样,他的洞壁并不光滑,反而长满了长短不一的短刺,最前端很是锋利,竟然隐隐的射着寒光,让人看着都心有余悸。

刘峰用手试了下,这不知道什么材料的短刺很容易就扎破了他的手指,“咦!这么锋利?”自己现在的身体虽然虽不上很彪悍,但怎么说也算是有了地仙的修为,普通的钢刀砍在身上也是连个印子都没有,这短刺能在刘峰有心提防的情况下还扎破他的手指,可见其尖锐的程度。

又用手试着掰了一下这些短刺,出乎刘峰的预料,这次很容易就掰下来了。把掰下来的这跟短刺拿在手里仔细的看了一会,刘峰很快就发现了它的不同。这些短刺只有最尖端的一小点带着金属光泽,尖锐的可怕,下边的绝大部分地方却和普通的石头无异,因此才很轻易就被刘峰掰了下来。

这滴精血在天吴身死之后就滴落在这里,刚开始是隐没在峭壁之中的,但每次悸动的时候就会吹出微弱的三昧神风,日久天长就从里而外吹出一个山洞。

三昧神风虽然微弱,但毕竟不是凡风,普通的土石都已经被他吹成了齑粉,这许多年,也只有那些短刺最尖端的一点,抵挡住了三昧神风的锤炼,可想而知它们的材质是如何的坚硬。

刘峰很快也想通了这一点,大喜过望,赶忙使出神通,吹出一道劲风,从里而外把山洞内壁上的短刺全部吹了下来,聚集到一起,又把所有普通的土石吹走,最后得到了拳头大小的一块,全部是由这些短刺的最尖端凝聚的材料。

这些材料现在其实还没有真正凝聚到一起,只是刘峰凭借着自己对风的熟练控制,硬是把它们用一道风卷在了一起。掂量了一下这约莫只有三两斤重的一团,刘峰得意道:“天可怜见啊!老天也知道我现在正缺材料,这不,雪中送炭也似的给弄了这么一块。”

这边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都已经到手,实在没有继续留恋的必要,寻找唐僧西行道路的事情,也便到此为止,刘峰肯定不会有一路寻找到大雷音寺的心情,毕竟又不是真的想看什么名胜古迹。

最后又很仔细的寻找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之后,刘峰这才再次卷起一道黑风飞回了黑风山。

“大王您回来了。”三妖老远看到刘峰卷起的黑风,就赶忙迎了出来。

“这妖风确实有点问题,我之前的先天灵风多好,无味无色,无影无踪,其他的不说,偷袭绝对是一把好手,再看看现在的这妖风,这么大的一块黑色,真是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差距也忒大了点。”心情郁闷的刘峰自然没有给三妖好脸色看,闷不吭声的进了山洞,唬得三妖大眼瞪小眼,都搞不明白自己什么地方得罪了刘峰。

第一卷 洪荒——第二卷 封神

第一百五十八章 炼器前奏(四更之四)

第四章到,可累死我了,一天13000多字,难度确实高了点,不过好在算是按时完成了。

下个星期分类强推,大家多多支持一下啊!

流风先在这里拜谢了。

刘峰独自一人进了山洞,三妖没有得到他的召唤自然不敢跟进来,随手在洞口布置了一个迷踪阵,找了一个还算平整的位置盘膝坐好,刘峰开始研究刚刚拿到手的那团拳头大小的材料。

这玩意儿叫地精铁,放在洪荒年代并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不过搁在现在还算是难得,除了像鲲鹏这样开天前后就出世的人物或者广成子等有个好师傅做靠山的,其他人还真是难得一见。

要全部用它来炼制宝物也不是不可以,但绝对算是暴殄天物了,这东西硬度还是其次,做主要的功能却是增加其他坚硬材料的延展性。

其实坚硬的东西并不一定就结实,比如说玻璃,论硬度它甚至比钢铁还高,但两者相撞的结果,大家都知道,肯定是玻璃破碎。

如果有人在玻璃中夹杂了地精铁那效果就不一样了,不光玻璃本身的硬度能够保留下来,而且韧性可以得到极大的提升,至少不会比钢铁的韧性差多少。

说道坚硬的东西,刘峰现在就有不少,这整个山洞的石壁,经过万余年巫族炼体黑风的锤炼,现在的硬度已经相当可观,否则原来的黑熊怪平什么东西能够架挡住孙猴子的如意金箍棒?要知道,那玩意儿可是当年人皇大禹炼制的,岂是一般的凡品可以随便应付?

要说这黑风洞,确实是一个做洞府的好地方,四周都是坚硬的石壁,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4 5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