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婚约-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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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的婚约 作者:塞巴斯蒂安·雅普瑞索
星期六晚上(1)
从北海到东山,那些人们挖掘出来的苦路曲径上,就只能容纳妖魔鬼怪。他甚至不曾碰到那根白头发。 一九一五年,他曾得到军部颁发的嘉奖令和一笔捕获敌兵的奖金。他一共逮到三个。第一个是在香槟省,他双手高举过头,一撮黄发垂落在一只眼睛前,二十岁,会讲法语。他说——他究竟说了什么? 别被线绊倒。 另外两个守在一个垂死的同袍身边,看着他咽下最后一口气。已死的士兵肚子里塞着炮弹的碎片,在刺眼的阳光下,闪着光芒。他们在一辆半烧毁的有篷推车下,戴着绣红边的灰色船形帽,用手肘支撑着身体爬行,那天的阳光很强烈,他们头上的帽子竟未脱落。那是在什么地方?只记得是一九一五年的夏末,在某个地方。还有一次,他在不知哪个小村庄的火车站下车,月台上有只狗,对着士兵狂吠。 二一二四号从前是个生性活泼、身体健壮的汉子,他肩膀宽阔结实,由于青少年时代从事些粗重的活儿,他看起来比实际矮一点儿。他年轻时无忧无虑,怀着冒险犯难的精神,曾到新大陆去碰过运气,做过伐木工人,赶过大车,也淘过金。现在,他刚好满三十七岁。别人告诉他,他之所以那么背运,是因为穿了那双倒霉德国大兵的军靴。他一字不疑地完全相信了。他从死去的敌人脚上脱下那双军靴,一方面是因为死人再也用不着,另一方面是他自己的鞋子已经破烂不堪,而在夜间值勤巡逻时,实在需要一双塞着稻草或报纸保暖的靴子。结果在驻扎在一间学校的时候,他们却说他蓄意毁伤自己的肢体,判了他自残的罪名。还有一次,他喝醉了酒,跟一群士兵闹出一些事情。那次算他倒霉,他没话说。可是说他自残,他不承认。他被褒扬过,一向都很努力地做个好士兵。现在横祸从天而降,他实在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他走在队伍的前头,因为他是五个人中年龄最大的。他的宽肩绷得紧紧的,身体前倾,在那些沾满泥巴脸孔的注视下,踏着战壕里的雪水和泥泞往前走。 第二个编号为四七七,这个双手被绳子反绑在后的士兵,也是从塞纳河另一个征兵处调来的。他胸前还戴着一块刻有这个号码的铭牌,可是其他的个人物件和证章都被搜走了。现在他外衣和军呢大衣的口袋里空荡荡的,一无所有,就跟其他四个兵士一样。他在刚走进战壕时摔了一跤,衣服全部被雪水浸湿,现在包在身上,冷彻心骨,可是这一跤跌得是福是祸也很难说。过去几天来,他左臂痛得让他坐立难安,现在透身的寒冷不但麻木了他的身体,而且让他的精神得到片刻的纾解,把无可名状的惧怕暂时埋在心底。他不知道他究竟朝着什么走去,但是隐隐约约感到他正走向一段梦魇的尽头。 在噩梦开始前,他还当过下士。他本来是不愿意做的,因为他最厌恶任何职衔名称,可是,他们那组的大兵非要他当不可。他坚信将来总有那么一天,所有的人都会平等自由。他入伍以前是个焊接工,跟妻子和两个女儿住在巴黎郊外的巴尼厄镇。他脑袋里装满了一堆跟世上所有工人相关的谚语俗语,全是描写他们的美好远景。他可以倒背如流,因为这些句子已经跟着他三十年了。他父亲也一样,他那喜欢对他讲述好时光的父亲,把这些俗语谚语也背得滚瓜烂熟。 他一直都知道,在他父亲遗传自他祖父、而他又遗传自他父亲的血缘中,已存在了这样的观念: 穷人用双手制造大炮,然后有钱人做军火买卖,要穷人自相残杀。他想让所有人都了解真相,所以走到任何地方,不管是营地、谷仓、小村庄的咖啡馆,他都滔滔不绝,一直讲到咖啡馆的老板娘点起了石油灯,讲到村里的警察来请他回家。警察说,他知道他们都是老实人,但要他们理智一点,该回家时就应该回家。他口才不算好,解释得也不够清楚。他的听众们生活在苦难和赤贫中,平时惟一的慰藉就是杯中物。酒让他们消愁,使得他们眼神迷茫涣散,头脑模糊。所以,他就更不知道该如何跟他们把道理讲清楚了。 圣诞节的前几天,他站岗的时候,听说了某些人做了某些事的传闻。他立即把枪上了子弹,连看也没看,想也没想,飞快朝自己的左手射了一枪,他当时只想跟那些人作伴。在那间他被定罪的学校教室里,因同样罪名受审的一共有二十八人。他很高兴,甚至感到骄傲,居然有二十八个“同志”。虽然他再也见不到这一天了,因为那将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生命中的夕阳,但他知道这一天终会来临。总有那么一天,所有的法国人、德国人、俄国人,还有那些“传教士”,没有人会愿意再为任何事情拿起武器。至少他是这样相信的。他的眼睛是蓝色的,一种非常淡的蓝色,布满稀稀疏疏的小红点,像所有的焊接工人一样。 第三个人来自多尔多涅省,胸前识别证牌上的编号是一八一八。当他拿到这个号码时,摇着头显出一种困惑的神情。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每次分配到的餐厅或宿舍的橱柜号码都是十八,从无例外。从他开始会走路起,就拖着沉重的脚步。现在穿过战争的泥泞以后,他的脚步越发沉重了,人也变得更有耐心,更顽强了。他也是把枪上了子弹,然后朝自己右手射了一枪,因为他是个左撇子。跟四七七号不同的是,他开枪时没把眼睛闭上。他不但没闭上眼睛,而且像做其他事一样,全神贯注地执行了这个任务。没人了解他那超越现实、全神贯注的眼光,那是孤独者的眼神。长久以来,他独自进行一场私人的、无人参与的战争。  书包 网 想看书来
星期六晚上(2)
别被线绊倒。 一八一八号毫无疑问是五个士兵中最勇敢、也最令人生畏的一个。在两年半的军旅生涯中,他没有一次提到自己的生平,也没给别人任何机会问到关于他的事情。数年前,一个八月的早晨,他从自己的农场上被人拉去充军,塞在一列火车里,从此命运未卜。他什么都不明白,只知道如果想活着回来,他就得好好地守住自己这条命。有一次,他勒死了一个连上的军官,神不知鬼不觉的。事情发生在一个叫瓦伏尔的地方。他们在那里向敌军发动攻势。他用膝盖顶着那军官的胸膛,双手紧勒他脖子。把军官勒死后,他捡起枪来,在枪林弹雨的火线攻击中,弓身飞奔而逃。就这么简单。 他有个妻子,跟他一样,也是个被人遗弃的孤儿,比他小九个月。他俩远隔千里后,他心头常浮现她细嫩光滑的皮肤。回忆带给他的痛楚,就好像在睡梦中被人撕裂一般。他常常想起她皮肤上的汗珠,跟他并肩劳动了一整天后的汗珠。还有她那双手。他妻子的手粗硬皲裂,像男人的手一样。农忙的时候,他们曾经同时雇用三个短工,每个人工作都非常卖力。但是现在所有的男人都充军了,他那二十一岁的妻子一个人留在农场,独立支撑下去。 他还有个小男孩,是第一次休假探亲时留下来的种。因为儿子的出生,他又获准了第二次探亲假。现在,儿子已经会摇摇晃晃地从这把椅子走到那把椅子。小家伙跟他一样强壮,同时有着他母亲那样细嫩光滑的皮肤。他们为他取名为巴狄斯坦。两年半内,他就休了这么两次假。第三次他是偷跑回去的,但是只走到巴黎的东站,身上没有合法文件,是不可能跑远的。但是他妻子,虽然既不太会读也不会太写,却能在千里外体会出他的心意,做了应有的准备。为此,他流下了生平第一次眼泪。他从来没哭过,至少从他有记忆开始就如此。他记忆深处有棵梧桐树,还有梧桐树的气味。如果运气好的话,他很可能从此以后都不会再哭。 在这五个被判了死刑的士兵里,一八一八号是惟一还相信运气的人。他总觉得他们不会被枪毙。他想,如果他们真要被枪毙的话,大可不用花这么多力气,把他们押送到另外一个战线,而且一直送到第一线。他们被起诉、审判的法庭设在索姆战区的一个村庄里。出发的时候,他们一共十五个人,全是犯了无可减轻罪行的人。然后剩下十个,最后剩下五个。在每个歇脚处,就有些人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他们先坐了一夜的火车,第二天又换了另一列,然后再换乘不同的卡车。他们先是往南走,然后朝西走,接着又向北走。到最后只剩下他们五个时,就改以步行在某条路上,由一队心不甘情不愿的龙骑兵押送。那些人给了他们清水、饼干,在一个已变成废墟的村庄里给他们换了绷带。他实在弄不清楚自己身在何处。 白茫茫的天空一望无际,炮火声都安静下来了。天气极度寒冷,除了这条被战争摧残得坑坑洼洼的无名乡村小道以外,大地万物都被覆埋在雪下,就像孚日山脉的冬天一样。可是这里不像孚日山脉,连座山的影子都看不见。这里不像阿贡恩一带,不是沟壑就是山脊,大可把人累死。他用那双乡下人的手挖起的一捧泥土,既不是香槟省的,也不属于马斯省。这捧泥土是他在理智上拒绝去承认的其他东西,直到走在他后面的人,不小心把一粒制服上的旧纽扣踢到他脚边时,他才不得不面对现实: 他们又回到原来出发的地方了,在阿尔图瓦区和皮卡第区的交界处,一大堆纽芬兰的士兵在此牺牲。在他们被带到远处、离开这里的七十二小时内,下了一场大雪,跟他一样沉重、静默、耐心的雪,封盖了大地,掩埋了田野上原有的裂痕、烧毁的农舍、干枯的苹果树干和散落在各处的军需补品。 别被线绊倒。 在战壕行进队伍中跟在他身后,五个士兵中的第四个,没有头盔,没有识别证,没有军团号码,没有口袋,没有家人的照片,没有基督徒的十字架、犹太教徒的大卫星、###教徒的新月,没有任何事情可以燃起他生存的欲望。这个编号七三二八的士兵来自罗纳河口区的某个征兵处,生在马赛一个叫做“五月美人”的意大利移民区,名叫“安琪”。根据所有认识他的人的意见,不管是在他生命二十六年中的哪一时期认识他,都一致认为天下没有一个比他再谬误不过的名字了。 事实上,他几乎像天使一般漂亮,而且让女人倾心,甚至包括贞德的淑女。安琪细腰长身,乌黑的眼珠比夜晚还要深沉神秘,颊上两个酒窝,下巴上还有一个小旋涡,鼻子高直挺拔,足以让他在伙伴面前趾高气扬,炫耀那句流行在军营中的俗语:“大鼻子,大酒虫”,加上浓密的头发,王子式的八字髭,轻柔的口音,满脸的浓情蜜意。但是,那些领教过他口蜜腹剑的人都知道,他阴险狠毒,锱铢必较,偷窃告密,胆小如鼠,信口开河,冷箭伤人,一毛不拔,厚颜无耻。此外,他游手好闲,一事无成,自认是前线弟兄中最悲惨可怜的人。 问题是,他还没有机会认识许多其他士兵,所以对此事也无法确定。 从头到尾,七三二八号在前线只不过待了三个月整,就是刚过去的这三个月。入伍前,他在某个管训营里服刑。不过,他在管训营里学到的是,如何从标签和年份辨认红酒的好坏,如何转移守卫的注意力,让他把脾气发在其他服刑人身上。在此之前,他被关在马赛的圣皮埃尔监狱中。一九一四年七月三十一号,当所有的人都因为战争而处在疯狂状态下,他却因为某个争风吃醋的桃色纠纷,被判刑五年,锒铛入狱。按照他自己的两种说法,这全视其听众是男是女而定,他的行动或是“为了维护爱情”,或是“为了维护荣誉”。其实,根本是两个皮条客之间的无谓争端而已。     txt小说上传分享
星期六晚上(3)
当他在监狱中度过第三个夏天时,为了支援前线,军部已经征调了任何一个还走得动的男人。他自然也成为目标之一,国家让他在从军和服刑中选择一样。他选择了从军。他跟其他头脑少了根筋的犯人们一致同意,这场战争再拖也不会超过几个星期。法国军队或者英国军队一定会在某地溃败,然后圣诞节前大家就可以自由了。结果是,他先是在埃纳省受了两个星期的苦,东躲西藏地找地方隐蔽,设法避开敌人重炮弹的袭击。接着,在弗勒里、寿府林和限椒山几个地方,他度过了五十天悲惨得无以复加的时光。这五十天中每一分一秒的恐怖凄厉,简直笔墨难书。不管是先在都奥蒙还是后在凡尔登的战役,双方的兵士都好像掉进陷阱里的老鼠,在遍野尸体的阴冷甬道中,狂奔乱窜,不知道结局如何。 但是,他对庇护众生(包括他这样的流氓在内)的圣母永远心存感谢。至少,他不是第一批被送到前线、让敌人炸得开膛破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