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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重生林平之-第1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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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说,只凭林平之不知怎么的突然出现在武林之中,又认识林晓雨这般人物,已经知道他不知有多少背景,虽然事情匪夷所思,却又何必再问。

出发,南少林,在那个武林中默默无闻,却又神秘莫测的地方,真的有那本原始版的葵花宝典吗?那儿又有什么等着他们呢。

二二九章 南少林(二)

两人一路南行,再又越过长江,这次东方不败可没施展轻功跑过去,而是乖乖的跟林平之一起坐在马上,大江之上,却见一匹黑马之上,驼着一个身穿青布直缀,有些书生气,但是脸上又带着条可怕伤疤的大男孩,怀中却抱着一个衣饰鲜红耀眼的美人,那却也是一道奇观。

“怎么样?喜欢这样吗?”林平之随口笑道,东方不败却微有些忧色的道:“其实我更希望我是作为一个女孩在你怀里。”

“那你就当你是个女孩啊,又有什么不行,一开始你不就是这样的吗?”

“那怎么可能呢?一开始的时候你是不知道,可是现在你知道了啊,我还怎么能一直都把自己当成你的女孩呢?”东方不败黯然道,他似乎一直都甩不开这个问题。

林平之立时想到,这些事说到底还是关系到那本秘藉罢了,所以他想也不想便答道:“那好吧,我知道,我们赶紧赶到九莲山去,赶紧找到那本书,赶紧开始研究,赶紧。。。。。。”

却不料东方不败立时愠怒的叫道:“谁要你赶紧这,赶紧那的!我一点也不急!我们慢慢的走!”

啊?这是怎么了?林平之有些摸不着头脑,东方不败,现在他的性子真的就是个女孩,而且远比曲非烟这种大大咧咧,全没一点心思的女孩细腻的多,可林平之却并没有和这种女孩交往的真正经验。

可是东方不败说不急,便真的不急,两人慢慢的策马前行,不多时走到了一座江南城镇,天却渐渐的下起了雨,路上很快就已经行人稀少,东方不败干脆拉着林平之跳下了马,两人便似普通人一般,在烟雨江南的街上漫步。

“你一点也不急?我们就这么慢慢走?”林平之不禁问道。

“怎么?难道你急了?有我这样的好妹妹陪着你,你还有什么不高兴的?”东方不败这么说着的时候,似有些嗔怒,又似微有狂态,但却又笑语如珠,实在让人也难弄的清他的态度。

“好的,好的,我很高兴,陪妹妹一起逛街,有什么不高兴。”小心的回答之后,心中却有一点担心,这么说话对吗?可是看东方不败并没有什么特别反应的样子,那应该是对的吧。

“拼命跑的好快好快的,对我来说,那有什么难的,我修炼神功至今,世上跑的比我更快的马,大概除了你这一匹,也没第二个了,可是这么在雨中漫步,倒是很特别啊。”东方不败淡淡的笑道。

“难道你从来没有在雨中漫步过?”林平之奇道。

“一个男人把我当成妹妹牵着,一起在雨中,这还真的是从来没有过。”东方不败道,那样子似是调笑,又似是非常认真。

啊?牵着妹妹雨中漫步啊?是啊,好像是挺浪漫的,而且不能不承认,林平之也真没经历过,不止是这一世,而是之前的所有记忆中都没有过。

“可是?”林平之想要说什么,但又没说出口,东方不败却一下子就猜到了他的心思。

“其实我有时候非常恨自己,干嘛那么精明,别人没说的话都能猜的出来。”东方不败忽然道,林平之有些惶然的问道:“你说什么?”

“你一定是想说,可是我们为什么不赶快跑路去南少林什么的是吧?”东方不败道。

“啊,不,不是,不对,是的,一点都不错。”林平之想要否认,可是转念一想,在这个眼光如此高明,总是能看透他的人面前,还是老实点好。

“其实那又有什么急的?你还怕宝典会飞走了啊,既然近百年都放在那儿没动,难道还会有人知道我们在打这个主意,就预先准备了不成?我是一直怕我们去了之后会遭遇什么强敌,可我们早几天,晚几天,还能有什么不同不成?”

可你不知道现在那本宝典并不是近百年前的,而是最近才到的南少林啊,林平之暗想,可是转念一想,从当初夏老拳师一家把宝典给了红叶以来,好像也有几个月了,那么几天之中,又能有什么变化,再说了,如果没有缘的话,早一点,晚一点,又有什么不同,所以林平之也答道:“不错,是没区别。”

“可你搅了我的心情!知道吗!?”东方不败忽然很生气的叫道。

“啊?我作了什么了?”林平之道。

“我本来想让你陪我慢慢的逛街的,可是你怎么会说出那么杀风景的话来。”东方不败还是气冲冲的。

可是我什么也没说啊?还不是你自己看出来的,林平之心里这么想着,那是当然不敢说出口的了,东方不败又道:“还有,你以为我只是想叫你陪我玩吗?从你离了黑木崖后,心情似乎越来越沉重,好像在怕着什么似的,也许我不该说我们可能会撞见什么高手之类的话,可是不管怎样,你心情越来越差,像这样去历险,一旦你遭遇强敌,我怕你会手足无措。”

啊?真一点都不错,东方不败说的真是在理,是了,跟林晓雨见面之后,确实并未真能解惑,反而心情愈加恐惧,虽然之后身边一直有东方不败这个好朋友,也并未好转,再加对这次事情的担忧,是有些魂不守舍了,也真需要调节心情,东方不败雄才大略,什么举动都有理由,可真不是随便玩笑的。

可是这个不随便玩笑的妹妹随即又有些像小女孩一样恼火的道:“可恶!可恶!可恶!我本来都不想挑明的,说话那么认真,一点也不好玩!你真是破坏情调!”

“是,是,全是我的错,一切全听妹妹吩咐好了。”林平之只好惶恐的答道,可是很奇妙的,就在这时候,感觉心中便轻松了些,潜在的压力也似乎被抹去了一些。

“反正你以后就听我的好了。”东方不败手点着他的鼻子道:“还有,不许再说那么破坏气氛的话了!”

我没说啊,是你自己看出来的,又一次这么想着,当然又一次的,还是不敢说出口。

好吧,只要他喜欢,那就这样好了,两个人便真如谈情说爱中的少男少女一般,在雨中漫步着,这时林平之才发现,他那身红袍,却还是干的,竟似完全不沾水一般。

“怎么样?这是我自己缝的,我曾经雇佣过世间最好的裁缝,来为我作衣服,可是没一件能让我满意,最后我只好自己动手,这件衣服还过的去吧?”

“当然,就是太鲜艳了一点,不知这世上知道你这身行头的人多不多,这可是这样一身,太显眼的标志,离老远就能看的见,相比之下,只怕也不下于我这匹以前的白马。”

林平之说着的时候,东方不败却很生气的样子横了他一眼,他这才明白,他又在说“破坏情调的话”了。可是这也没办法啊,他本来就是这种人,跟女生玩情调,好像原本就没经验。

好在东方不败随即自己也想明白了,所以也并不计较,反而又有些歉意的跟他笑了笑,毕竟他原是天下霸主,所懂得和经历的事情,莫说小姑娘,就是老奸巨滑的大妈都比不了。

两人说说笑笑,漫步了半天,却转到了城镇之中一座最大的饭店,虽然这所谓最大,放在真正大城市中也不算什么,但在此地,已经是十分豪华的了。

“你饿不饿,要不要吃顿饭?”林平之笑问道。

“如果我说不饿,你就不请我吃饭了吗?”东方不败笑道:“想的话,我们就去,何必多说。”

“那好,这样的地方,一定有些你说不定从没吃过的江南特产,有些东西,我敢说当今皇帝,都未必尝过了。”林平之笑道。

“那太好了!”东方不败拍手笑道,但随即脸容一紧,神色与目光也开始严峻起来。

“你这是?”林平之想要问问他是怎么回事,但已不必开口,因为他也查觉到,有些武林高手在盯着他们,却不知是刚来,还是早就注意到他们了。

所以他又改口问道:“是些什么人?你觉得是找我们中哪一个?”

“是什么人我也不清楚,不过他们找的多半是我,你也说了,我这身红衣太显眼,不过也很可能是你,毕竟你现在是五岳剑派副盟主,又已是少林死敌,还有你脸上这条一眼就能认的出的伤痕。”

“那我们。。。。。。”林平之刚一开口,就被东方不败打断。

“怕什么?管他找谁的呢,我们怕吗?”东方不败脸上现出一丝冷笑:“再加点开胃菜有什么不好,走,我们吃饭去。”

二三零章 南少林(三)

两人施施然踱进饭店,虽然未显武功,但开店的人眼最尖,只看这两人的气质,和东方不败那身红袍,也知这来人身份非同寻常,早已堆上了一副笑脸,安排下整座店最精致,临窗的风景也最好的雅座,随即便有人请两位客人点菜。

林平之看了看他这个妹妹,东方不败立时道:“别看我,是你说要我品味江南土产的,在这儿你是地头蛇,我可不是。”

既然这么说,林平之再不多罗嗦,随即开口吩咐,也并未滥叫一大桌酒菜,只是精心选择了几样特产,作为林平之,他原本出身于南方的富豪之家,在此点菜却是游刃有余,店家见他吩咐的高明,既是豪阔,也不冤大头似的摆阔,却微有点敬意。

不多时,菜一样样端上来,林平之便一一给这妹妹介绍这诸样菜色,正如他所料,东方不败真的既没吃过,也没听过,毕竟这个日月教主再怎么威严奢华,却非一个耽于享乐的花花公子,平日里排场摆的再大,骨子里其实对如何变着法儿饮食全无兴趣。

“这道菜是‘炒西施舌’,所用之物‘西施舌’,乃是一种海蚌,其肉类似人舌,世间唯有福建长乐漳港附近出产,传说古时勾践灭吴后,不念西施大功,反将她缚上大石,淹死在海中,从此附近的海里便出产了这种海蚌,此既是西施的舌头,炖,氽,煮,炒无所不可,食之清甜鲜美,正是此地的名菜。”

“美人的舌头啊,好恶心!”东方不败作了个很夸张的表情,林平之赶紧笑道:“是啊,是啊,想西施若是生在今日,见到妹妹,也当自惭形秽,掩面而遁。”

“又在拍我马屁。”东方不败笑谑道,也不知是没兴趣,还是真觉得美人的舌头恶心,只略尝了一小口意思了一下便罢了,他果然并不是贪于饮食的人。

“这道菜名为‘东璧龙珠’,乃是一千多年前福建泉州大寺庙,开元寺中的僧人所创,所用的主料是只有这一带才出产的一种水果,号为‘东壁龙眼’,肉厚而脆嫩,甘甜清香,风味特异,作菜时配以瘦猪肉,鲜虾仁,香菇,菱角,鸡蛋等物,制成菜肴,也是本地的特色。”

“瘦肉?虾仁?僧人?和尚吃肉的?”东方不败却笑道:“原来千年前的和尚就那么不守清规戒律了啊。”

“管他和尚守不守戒律,又与我们何干,我们只管吃菜就是。”林平之笑答,这道菜东方不败的兴趣比上一样似乎高了一点,可也还是没什么兴趣的样子。

说话间又端上来一道菜,林平之接着介绍道:“这一道‘红煨鱼翅’,乃是以鱼翅配以小公鸡肉,猪里脊,加上十年陈酿的女儿红,小火煨制而成,其味软糯爽滑,汤汁醇香鲜美,也是这儿的一道名菜。”

“你就只管在那儿吹吧。”东方不败略略尝了些儿便道:“不过如此罢了,不过这些也将就着算得美味佳肴了,还算你尽心。”

林平之一听便知,他说美味佳肴这个词,其实也只是看自己的面子罢了,对于一个不贪饮食的人来说,你就把全天下的美味都拿来,在他口中,怕也未必胜过普通农家煮出来的一锅肥腻腻的红烧肉。话再说回来,其实现在的林平之自己,也未必不是如此。

可是话虽如此说,菜也点了,林平之还是得继续介绍,待得又一道菜上桌,林平之又介绍道:“这道菜乃是南方海产中的上品,‘酸辣烂鱿鱼’,是精选新鲜鱿鱼,配以猪腿肉,春筝,冬菇所制,是一道大火多料的菜,其味浓郁,色味都是极重的。”

东方不败随之冷笑道:“所以也正好适合于下毒。”

什么?下毒?林平之一怔之间,随之也发觉了,那菜中果然是有毒的。

林平之夹了一筷子放在口鼻间,随即摇头道:“不但下了两种剧毒,竟然还加了一种迷药,这下毒的人纯然也是个外行,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互相干扰的,可是倒真舍得,也够狠的。”

本来他并不玩毒,也不懂(毒,药)方面的知识,可是他自己吃的太多,自然而然的,便也懂了一些。

“外行是外行,可这些家伙也真够小心的,你点的前两道菜,都是清淡菜,怕瞒不过我们,所以不敢玩毒,第三道菜也不是很浓重,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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