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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艾晨晨-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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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只猫,别怕。”胡兵的声音很温和。

瞄了眼胡兵,冷不丁就想起了刚才的梦,晨晨的脸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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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一棵树换一座森林

有网友在论坛中发帖:如果让你在失业、失婚、失身、失忆中挑选一个你最能接受的,你会选择什么?大部分跟帖者宁可选择失忆、失身,也不愿意面对前两样。

可对于晨晨来说,在公元2004年的5月份,她人生中极其黑暗的那段日子里,失婚、失业这两件悲惨的事情先后接踵而至了。

晨晨是中文系毕业的。

有句话很通俗:“学中文的,等于什么都没学”,想当年她稀里糊涂地上了C大的中文系,又稀里糊涂地混毕业,再稀里糊涂地进了这家据说是本市经济支柱的国有企业,成了经理办中的一员,每天的工作就是:偶尔接接电话有时打打文件,余下大把时间喝喝茶上上网,小日子过得不要太舒服了,简直就是企业里的一条小米虫。

米虫肯定不是人人都可以当的,晨晨能光荣地成为米虫中的一员,全是拜陈剑的二叔—他们公司的总经理所赐。

昨天上午,经理办的刘主任来找晨晨谈话,说什么年轻人该到基层去锻炼锻炼,公司的业务部很缺人,决定调晨晨过去……

即便晨晨再迟钝,也听明白了,这意味着她的米虫生涯终结了。

也是,她和陈剑已经离婚了,人家二叔没有理由再照顾自己了。更何况因为她和陈剑离婚的事,双方父母还闹得很不愉快,做了3年的亲家,到头来,连朋友都做不成了。

下午,晨晨就去了业务部报到,业务部的李主任马上充分利用资源,当天晚上就拉着她和另外一美女、一帅哥到胜仙阁陪北方的几位客人喝酒。晨晨忍了那个肚子与待产孕妇有得一拼的北方人三次摸手两次摸胳膊,最终还是忍不了他将咸猪手伸向自己的臀部,当场就冷了脸放下酒杯扬长而去。

今天一早,晨晨来到公司,在李主任喝了茶清了嗓子准备训人之前,甩了封“辞职信”,与呆了3年的公司说再见了。

唉!在多数人宁可失忆也不失婚,宁可失身也不失业的时代,晨晨算是异类了。

头脑一热甩下了辞职信后,晨晨回到了自己的家。

这个家原本属于她和陈剑共有的,离婚时,陈剑留给她了。用赵萍萍的原话就是“把房产留给你,把债务留给他自己,从头到尾都没提你出墙的事,你家陈剑还算是个爷们,也不枉你跟他好了七年。”

晨晨在家中转了两圈,无所事事。

“萍萍,我今天辞职了。”

“开什么玩笑,先失婚再失业,你不怕你妈唠叨死你。”

“怕啊!来不及了,我已经辞了。”

“真的?你等着,我课一结束就去找你。”

“能有萍萍这样的朋友真是温暖啊!”说曹操曹操到,晨晨的感慨还没结束,赵萍萍就来了。当晨晨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交代清楚后,赵萍萍问:“晨晨,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怎么办?还没来得及想呢。”

“让胡兵帮你想想办法?”

“别——我不想再做米虫了。”

“那你想做什么?”赵萍萍原本还想加一句“你能做什么?”考虑到晨晨最近属多事之秋,心情肯定不爽,就打住了。

“我想做什么?小时候我特崇拜超人,我想做超人,行不?”

“超人?就那爱将红内裤穿在蓝色紧身衣外面的变态,晨晨你就这审美啊!”两人又嘻嘻哈哈打闹起来。

赵萍萍并不为晨晨担心。

在赵萍萍的眼里,像晨晨这样的可人儿,虽然快26了,瞅着还像16,只要她愿意,自会有男人前仆后继地涌上来的……眼前的胡兵不就是其中之一?

“对了,晨晨,你最近怎么跟胡兵别别扭扭的?”

赵萍萍的这个问题,晨晨还真无法回答,任她跟赵萍萍再熟,也不好意思讲出北郊那晚自己做过的那个与胡兵有关的春梦。打那个梦过后,晨晨就一直跟胡兵保持着距离,不再将胡兵当做无性别的亲人了。

“人家在追你,你看不出来?”

胡兵的心意,晨晨隐隐感觉到了,可越是这样越要回避的,她可不想刚出虎穴就进狼窝呢。

“我可不想再结婚了。”晨晨如是说。

“谁规定谈恋爱就一定要结婚的?身体成熟的女人没有性爱是不健康的,你未嫁他未娶,不破坏家庭不危害社会,在一起度过一些欢乐的小时光,不挺好的嘛,别告诉我你不想喔。”

“这样也可以的,萍萍,你太牛那什么了。”晨晨一激动差点连脏话都说出来了,看来离婚也是蛮好的,一棵树换一座森林,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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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晨从没怀疑过赵萍萍对她的友情,对于赵萍萍的话她一直都是深信不疑的,但萍萍这次的话听起来未免太耸人听闻了,晨晨所认识的赵萍萍大方是大方,可在男女关系上还是很保守的。

“之前你是已婚身份,当然要教育你恪守妇道,乖乖做好人家的媳妇了,现在情况变了嘛,一时半会你没有再婚的想法了,对不?”

“不是一时半会没有,是压根儿就没有再婚的想法了。”晨晨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

“唉!陈剑将你害惨了。”赵萍萍一脸悲痛的表情,“你都失去爱的能力了,越是这样越要鼓足勇气去爱、去谈恋爱、去ML,难不成你希望自己夜夜独眠,就这么一天天慢慢枯萎下去?”

“萍萍,你这都什么谬论啊!”

“晨晨,去爱吧,就像不曾受过伤一样;跳舞吧,像没有人会欣赏一样;唱歌吧,像没有人会聆听一样;干活吧,像是不需要金钱一样;生活吧,就像今天是末日一样。”

晨晨惊得瞪大了眼睛,“萍萍,我越来越崇拜你了,这么有内涵的话,你都能一套一套讲出来,像诗一样。”

“真不知你是怎么混进中文系的,这原本就是一个叫艾弗烈德。德索萨的老头写的诗。”赵萍萍白了晨晨一眼。

赵萍萍的本意是好的,她希望晨晨能快点从上次婚姻的阴影中走出来,能重新找回爱人的能力,但她的这些话,听在晨晨耳里,却多了另外一层意思了。

此时的晨晨是不想再结婚了。

“只恋爱不结婚”听起来似乎不错,这也不失为一种很好的生活方式,或许可以尝试下?当然,晨晨这么一试,就试出了一个烟视媚行、颠倒众生的主子来,这就是后话了。

晨晨这个人啊,是个敢说敢做的主子,心里一旦有了主意,就会一条道走到黑。这会儿,她正想着找谁来演对手戏呢,胡兵就打来电话了。

受了几天莫名的冷遇,胡兵小心翼翼地斟酌着言辞,“晨晨,听说城南有家江浙菜馆子,醋鱼做得不错,去尝尝?”

胡兵打这通电话时,人已经到晨晨家楼下了,他想晨晨万一拒绝他的话,他就直接冲上楼来,即便晨晨再不待见他,再给他冷脸看,也总好过一直见不着她吧。

“好啊!你几时来接我?”

晨晨答应得太爽快,胡兵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

饭馆的环境不错,醋鱼的味道绝佳,两人相处得也很和谐,室外更是月圆星朗,一切都很美好。

吃罢饭,胡兵将晨晨送至她家楼下,“上去休息吧,单位辞了就辞了,先休息几天再说。”胡兵伸手理理晨晨额间的碎发,示意晨晨先上楼。

“你不上去?”晨晨问。

“你希望我上去?”胡兵眼睛顿时一亮。

“嗯。”

一进家门,晨晨就将胡兵晾在沙发上,自己拿了睡衣直奔浴室,洗澡去了。

胡兵可傻眼了,他在沙发上如坐针毡,走也不是留又尴尬。终于捱到晨晨出来,刚松了一口气,一抬头,又抓狂了。

晨晨穿件白色的睡裙,款式还算中规中矩,问题的关键在于衣服的面料薄如蝉翼,此般景致自是不言而喻了。

“晨晨——”胡兵目瞪口呆,他不明白打北郊回来就一直躲着他的晨晨今天突然怎么了?要说随便,晨晨以前跟自己也挺随便的,可那是兄妹间的随便,胡兵还是能感觉出来的。可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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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晨晨,她很坦然地走过来挨着胡兵坐下,自面前的茶几上顺手取了两个草莓,放一个在嘴里,又往胡兵嘴里塞了一个,问:“你不去洗澡吗?”

“咳!咳!”人说倒霉了喝凉水会塞牙,那吃颗草莓都能被自己的口水给呛着又算什么事?

“没事吧?”晨晨蜷起双腿半跪到沙发上,直起身,一边帮胡兵顺着背一边说:“现在不想洗?没关系,完了再洗也行。”说话间,转个身,小脸冲着胡兵,就跨坐到他的双腿上。

“晨晨!”胡兵刚止住咳,又被晨晨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惊得连手都不知往哪放了,心儿更是“怦怦”乱跳,“晨晨,这……”

“我们不是在恋爱吗?”

胡兵看着一脸无辜的晨晨,她双手搭在他的肩上,小脸儿稍稍仰着,微启的红唇圆润饱满,光洁的脖颈细致如玉,V领睡裙下若隐若现的丰挺随着身体的细微动作间或颤动……这哪还是记忆中的天使,分明是令他神魂颠倒的妖孽啊!

嗓子不自禁地发干,艰难点头,不想告诉她恋爱也得一步步来,更不愿意再去猜摩她态度突然转变的原因……在这个梦幻般的夜晚,还是顺应自己的心,让欲火肆意蔓延吧。

微扬起嘴角,双手落至晨晨纤腰后交叉,一使劲,将她带向自己的身体,紧贴着,再松开交叉的手,在后背处上下摩挲。

俯下头,嘴唇在饱满的双唇上轻轻擦过,眯起眼,看眼前小脸上疑惑的眼神成释然再成迷离,胡兵的心中霎时充满了无法言喻的满足感。

胸前紧贴的柔软,耳边绵软的低吟……胡兵的呼吸愈发急促起来,他细细密密吻上怀中的人儿,额头、眉眼、鼻子……在红唇处久久停留,再慢慢往下,一步步攻城略地……

黑暗中,看不清晨晨的脸,使劲抱着她,嗅着她身上的乳香……激情过后的胡兵,兴奋得无法入睡,他简直不敢相信,渴望已久的幸福真的来了。

随后的那半个月是胡兵30年人生中最完美的一段时光了。

他干脆带了自己的日常用品,搬至晨晨家。每天日出而起,拉着晨晨去跑步,回来后一起冲澡、吃早餐,送晨晨去烹饪学校后再到单位;傍晚接了晨晨回来,到超市买了菜,一起动手实践晨晨当天所学的菜式;晚上嘛,就该洗洗睡了。

晨晨喜欢上了做菜,而且进步还蛮快,比方说昨晚的海鲜浓汤,就做得有模有样的。原本只是担心她一个人在家闷,才鼓动她去参加烹饪学校的短期培训的,没想到还能有意外的收获。

想起她初学的那两天,往往捣鼓半天,才弄出盘诸如半生不熟的鱼、黑乎乎的豆腐之类的东西。不敢相信自己居然全吃下去了,吃时好像还很甜蜜,想到这儿,胡兵忍不住笑了。

快下班时,同处室的赵姐进来了,“胡处,又一个人偷着乐啦!”随后她压低声音,悄悄问:“胡处,是不是交女朋友了?”

胡兵温和地笑了笑,不置可否,“赵姐,有事吗?”

“办公室通知,晚上有活动。”

“噢,还让刘处长去吧。”

“这次恐怕不行,张局退了,领导设宴给他送行,中层都参加,你不去不太好吧。”

“在哪儿?我先回去下,晚上直接过去。”

那天是周五,胡兵去烹饪学校接了晨晨回家后,才匆匆去了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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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大胖的婚礼

无巧不成书,偏偏那晚,陈剑来了。

陈剑是因为大胖的婚礼才从南城回来的,大胖结婚的日子定在下周六,6月12日,据说那天宜嫁娶,是结婚的吉日。

大胖要结婚,陈剑作为大胖的铁哥们,比亲兄弟还亲的兄弟,提前一个礼拜就从南城赶回来,帮助大胖筹备婚礼。想当年他自己结婚时,大胖也跟前跟后忙了很久的。

遥想着当年,陈剑又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晨晨,想起她身穿婚纱粉面含羞的清纯模样,想她在自己身下婉转呻*吟的娇态……一路上就那么不能自已地想着,直想到心痛得无法承受。

要么都说失去了方才知珍贵嘛。

下了高速,陈剑鬼使神差般就将车开至住过3年的小区里。晨晨辞职、胡兵跟晨晨同出同进,陈剑都是有所耳闻的,可他将车开至地下停车场内,在熟悉的车位上竟没有看到胡兵的车。

出去了还是没开车?今天是周末,胡兵没有理由不陪着晨晨的。

疑惑间陈剑来到楼下,5楼东户的灯是亮着的。

他在楼下徘徊了好久,最终还是决定上去看看。

陈剑敲门时,晨晨刚好完成她今天刚学的菜式—蟹黄羹汤,起锅,尝了一口,味道很好,正得意间,就听到敲门声了,以为是胡兵,匆忙放下手中的汤勺,跑过去打开门。

“晨晨,也不问问是谁就开门,这样多危……”

陈剑的话说到一半,看着晨晨愈来愈难看的脸色,才意识到自己的立场已经变了,忙闭上嘴。

“胡兵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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