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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盛唐烟云-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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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一头及得上阿斯兰!”

“那他们一定很有钱。要不然,养不起那么多!”石怀义眨巴眨巴眼睛,无法想象三百多头像阿斯蓝一样的大狗每天要用多少肉来喂,“我光养阿斯蓝一个,就快养不起了。没办法,只好让他来驼子叔这里帮忙。自己给自己挣肉骨头吃!”

“怪不得它认得酒馆怎么走!”王洵开心的笑了起来,一半为阿斯蓝的聪明,另外一半为石怀义的坦诚。如果换了他自己,肯定不会承认手头紧。特别是在情敌面前,咬着牙,也得打肿脸充胖子。

说话间,二人一狗已经走到了毡帐门口。里边正在吃酒的人见到石怀义,都笑着站了起来,热情地发出邀请,“小石头,到这边来坐。我请你和你的朋友!”“石头哥,坐我这桌,好长时间没跟你喝一碗了。”“石头,过我这边来吧。我这个刚点了只羊背,还没端上来呢!”

一片嘈杂声中,石怀义把手放在胸前,四下躬身,“谢了,谢了。我今天请了贵客,就不跟大伙凑一堆了。改天,大伙都到我的毡包里去,我请你们吃黑瞎子肉!”

“好啊!”众人哄笑着答应。“那你可得抓点儿紧。冬天一过,黑瞎子就掉膘了!”

“一定,一定!”石怀义笑着回应,带着王洵,朝毡帐内最西北角走去。

西北角点着明晃晃的几盏酥油灯,但灯下的餐桌上却没有人坐。伙计们见到此景,先是楞了楞,随后赶紧小跑着上前,将桌子上摆的乱七八糟东西挪开,重新铺好了一张擦洗干净的熟牛皮。随后,驼背掌柜也以其最快的速度走了过来,举起手中明晃晃的大铜壶,向桌子上刚刚摆下的铜碗里满斟了一碗茶汤。石怀义端起茶碗,双手举到眉间,递向王洵,“王大哥远道而来,兄弟我没什么好招待的。这碗奶茶,就算下马酒吧!”

“下马酒?”王洵微微一愣。旋即想起周老虎曾经跟自己说过的西域民俗。这边部落众多,风俗信仰各异。但几乎所有部落,无论以前信什么,都或多或少受到了些佛教的影响。

西北角,那是玄奘大师取经归来的方向。显然,桌子上先前摆的那些杂七杂八,也不是什么随便之物。所以,这碗奶茶是万万不能随便喝的。否则,非犯了众怒不可。

想到这儿,王洵轻轻一笑,接过铜碗,双手举到眉间,“我是外乡人,不懂此地规矩。但没有自己先喝茶,却让老人在旁边伺候的道理。这位大叔,王某借花献佛,先敬您了!”

说罢,躬下身子,将奶茶捧到了驼背掌柜面前。

这番做作,肯定不符合楼兰人的礼节,却令所有人都挑不出半分毛病来。驼背掌柜赶紧放下铜壶,双手接过茶碗,“折煞了,折煞了。您是贵客,我怎么能喝您的茶呢……”

“驼子叔,您就别客气了!待会儿好好整治几个菜来,就算答谢王大哥了!”石怀义接过话头,笑着替大伙铺台阶。

“好了,好了,那我就不啰嗦了。你们两个慢慢聊着,我去后边看看,能弄点儿什么好吃的出来。大冬天的,什么都缺!唉。你们聊着,你们聊着!”驼背掌柜将奶茶一饮而尽,随后,将茶壶交给伙计,转身向帐篷后跑去。

“坐吧,这里亮堂些,也比较清静。你放心,楼兰人没那么讲究。大伙也不会故意找客人的麻烦!”目送着掌柜的离开,石怀义笑了笑,邀请王洵入座。

伙计又重新倒上两碗奶茶,在两位客人面前摆好。然后躬了躬身,小跑着离开。毡帐中立刻又被喧嚣声充满,酒客们继续大声喧哗,仿佛相互之间早有默契般,没人再主动往西北角这边多看上一眼。

奶茶是用粗茶、牛奶、加了盐烧制而成,上面还点着一层黄油,散发出一股非常怪异的香气。西域各部族皆以此为消渴、化食之物,一日三餐不可或缺。但对于王洵这个贵胄子弟而言,碗里的茶水就太难喝了。崇仁坊那边给干粗活丫头喝的茶叶,都比这碗里的精细。至于茶汤表面的油珠,喝了这些,还指望着今晚能吃下东西去么?(注1)

“是不是不合王兄的口味?”见客人面前的茶水半晌不动,石怀义有些不高兴,咧了下嘴,强笑着询问。

“不是,有点儿热而已!”王洵狠了狠心,将茶碗中“药汁”一饮而尽。

他奶奶的,豁出去了,反正早晚都是那么回事。早切入正题,大伙都安生。

注1:奶茶有非常好的化解脂肪和补充维生素作用。所以为中国北方游牧民族必备之物。至今还是待客的上品。

第四章 楼兰 (四)

看到王洵像咽药一般将奶茶灌进了肚子,石怀义脸上露出了几分丝促狭的笑容。“好喝么?再来一碗?”趁着对方不备,他举起铜壶,迅速将空碗填满。转眼之间,脸上的表情又变得一本正经。

正在强压心头烦恶的王洵哪曾注意到对方脸上表情的变化,瞅着油腻腻的茶汤,心中暗暗发狠,‘喝就喝,不信你还能玩出什么花样来。大不了老子把这壶茶全喝光了,就当久病需要大补!’

正端起茶碗向嘴里狂灌间,又听对面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也喝不惯这东西。所以平素在家里很少烧它。今天么?只是想让王兄尝个新鲜而已!”

“噗!”王洵嘴里半碗茶汤差点儿直接喷出来。抬起头,正好看见石怀义笑吟吟的面孔。“你这缺德带冒烟的家伙!”放下茶盏,他笑着骂道,心中的所有戒备再度被击了个粉碎。

“其实味道还满不错的,只要习惯就好!”石怀义笑着给自己也斟了一碗奶茶,一边品,一边慢慢回应。

“你还是自己留着慢慢喝吧!”知道对方是存心捉弄自己,王洵将茶碗推开,板着脸道。少倾,他的脸上就又堆满了苦笑,“我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不是装着听不懂吧?!”

“哪句?”石怀义的眼神又开始发直,很难分辨是不是故意装傻。

到了此时,王洵再也不敢于口舌上跟对方较劲儿了,咧了咧嘴,低声道:“算了,反正你小子是这里的地头蛇。想怎么着就怎么着吧。画下道道来,王某接着便是!”

“你说的话,我的确很多地方听不太明白,这倒不是装的!”见王洵脸上已经露出了恼怒之色,石怀义赶紧低声解释。“我的汉话是跟我娘亲学的,她是粟特人。教我识字的师父陈老是汉人。我们族里还有很多粟特人,都会说几句汉话。”

汉话?王洵稍一迟疑,旋即明白对方指的是唐言。接下来对方口中的汉人,自然指的也是中原的大唐百姓了。而其口中的粟特人,则是丝绸之路上一个以善于经商而闻名的民族。未曾建立过自己的国家,也常年居无定所,擅长很多种语言。从大唐长安到遥远的疏勒,到处都可以见到他们的身影。(注1)

“这些年因为要经常到城里买你们汉人造的家什,所以大伙也都能说上一两句汉话。但稍微难一点儿,就都听不太懂了!”石怀义又喝了一口奶茶,脸上露出了安慰的笑容。

听到这句话,王洵终于明白了为什么麾下弟兄如此容易跟楼兰人打成一片了。双方几乎没有语言隔阂,经历了两汉、魏晋和隋唐这么长时间交融,西域很多民族,其实已经慢慢被中原所吸附。所以唐言几乎成了西域各族的通用语,能与中原人做交易,也成了西域各民族发展的保障。

这就是大唐。你几乎无时无刻都不能忽视他的影响力。哪怕是在绵延千里的阿尔金山中,也处处能看到它的印记。

带着几分身为中原人的骄傲,他笑着接了一句。“你们说得已经很不错了。至少咱们俩闲聊没任何问题!”随即,又非常大度里提醒,“说罢!今天找我什么事。只要能做到的,我肯定不会拒绝!”

肯定不会拒绝,那个小洛姑娘,本来就跟我没任何关系。就算有,冲着你对大唐如此仰慕得份上,我也成全你一回。

正心里自恋着的当口,却又听见石怀义幽幽地说道:“其实我们楼兰人并不完全以劫掠为生。有时候向过往商队讨取保护费,只是不得已而为之。”

“这个,我听人说过!”王洵笑了笑,心里约略有些不耐烦。自己都把话递到这个份上了,姓石的傻蛋居然还不懂顺着杆子往上爬。总不能让老子先开口说,不想跟你争女人吧?要是被人误解为老子怕了你,让老子的脸今后往哪搁?

“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避寒,却不能让大伙活下去。所以……”石怀义的话继续传来,隐隐竟然带着几分自卑。

“嗨,其实那些商贩赚得已经够多了。来回一趟,据说能赚到十倍二十倍的利钱。要他们留下两成货物,未必伤筋动骨!”不知不觉间,王洵已经开始站在对方立场上考虑问题。笑了笑,低声宽慰。

“王兄明白就好!”仿佛早就等着这句话般,石怀义笑着接口。

他究竟想说什么?猛然间心头涌起一股警兆,王洵轻皱眉头。楼兰人如何生活,跟自己有什么关系?莫非姓石的今天找自己来,不是为了小洛?

仿佛在印证他的怀疑,石怀义笑了笑,继续补充,“其实王兄在这里多待一段时间,就明白了。咱们楼兰人很好相处,只要认准你,肯定把你当自家人看!”

“噢!”难道他还想把我也留下?登时,王洵觉得自己的心眼儿已经完全不够用了。姓石的东一锤子,西一棒子,完全没有半点儿章法。令人想要见招拆招,都看不出他到底什么路数。

驼背掌柜再度从帐篷后门转了进来,用一个硕大的木头托盘,托住了一整只烤羊。头脚俱全,浑身上下金灿灿、油汪汪,香气四溢。看大小,至少有三十几斤重。却被驼背掌柜的单手送了过来,另一只手拎着个硕大的酒坛,放在桌子上,发出“咚”地一声巨响。

王洵纷乱的思绪被响声打断。抬起头,冲着驼背掌柜微笑致意。在长安时,据周老虎介绍,烤全羊是西域招待贵客之礼。无论姓石的今天打着什么歪主意,至少,在礼节上,人家给了他足够的尊敬。

“王兄尝一尝,驼子叔的烤羊手艺在咱们这里是一绝!”石怀义伸手抓过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将羊头上两角之间的肉切下来,递到了王洵面前。

“我自己来吧!”按照记忆里的只鳞片爪,王洵笑着将羊肉接过。然后抓起短刀,从羊背上切了最嫩的一块,递还给了石怀义。

这是兄弟之间的礼节。稍有误差,却基本符合西域部族的习俗。石怀义又笑了笑,抓起羊肉,大嚼起来。

驼背掌柜烤羊的手艺,的确不是吹出来的。跟对方躲躲闪闪兜了这么长时间圈子,王洵也的确有些饿了。于是,二人你推我让,很快,便将小半只羊送进了肚子。

伙计们陆续将几个下酒小菜端来,分量不像烤羊那么大,却贵在材料稀罕。在石怀义的盛情邀请下,宾主二人边吃边喝,话越聊越轻松。

“王兄的酒量,在我们楼兰人这里,也能排得上号!”眼花耳熟,石怀义的话头又开始往回绕。

“石兄弟如果到中原去,肯定也能闯出一番基业!”王洵笑了笑,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不可能!根本不可能!”石怀义的声音突然提高,吓了帐篷中所有酒客一跳。但大伙好像对喝酒撒疯的事情已经司空见惯,很快,就又把头转了回去,各自冲着面前的酒盏努力。

“为什么?”王洵继续循循善诱。想留下我?嘿嘿,我不把你拐跑就不错了!“怕不能出人头地么?很多西域人,都做了大唐的官员。远的不说,哥舒翰你知道吧?他不就是哥舒部头领之子么?”

“那不一样!”石怀义眼睛亮闪闪的,充满了年青人特有的坦诚,“我们楼兰人,跟他们突厥人不一样。他们突厥人,信的是狼神。以强者为尊。谁强大就追随谁!我们楼兰人,却是火焰之子。不会向任何强者屈膝!”

那不一样被人家给灭了。王洵心中腹诽。脸上却依旧带着笑容。“可你刚才还说,这个山谷太小了。只能用来避寒……”

“是太小了!”对于自己说过的话,石怀义一点也不否认。“但这个山谷却是咱们老一辈楼兰人,拼了性命才从白濑人手里夺下来的。所以,不能丢在咱们这一辈儿手里!否则,否则即便死了,灵魂也要在大漠上流浪。”

白濑人是什么民族,王洵不太清楚。西域这片土地太广袤了,到目前为止,大唐只控制了南北丝绸之路沿线的城市。而在大漠深处的绿洲上,戈壁滩间,以及连绵千里的群山脚下,还有很多像楼兰人这样的部族存在。既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国度,也不肯接受大唐的管辖。(注2)

可这些部落已经不可能摆脱逐渐消亡的命运。即便大唐没有心思跟他们较真儿,突厥人、吐蕃人,还有刚刚在大漠北部崛起的回纥人,也不会放过他们。弱肉强食,这是西域的生存法则。火焰之子,恐怕也难逃例外。

“知道么?当年为了打下这个山谷,小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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