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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盛唐烟云-第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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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对方的提醒,王洵才意识到,从父亲过世后就很少开启的宅院正门敞开着。有一条猩红色的地毡,从院子里铺出来,一直延伸过了上马石。看阵仗,比前些日子迎接封常清来访还要郑重些,楞了楞,顺口问道:“有客人来么?谁?”

“没有啊?这不是为了迎接少主您回府么!主母吩咐下来的,小的们可忙活了一阵子呢!”仅仅通过几句话,王福就发现少主人已经比半年前成熟了许多,不敢怠慢,笑着解释。

“我又不是什么贵客?这么张扬做什么?”闻听此言,王洵又是一愣四下看了看,果然看到很多邻居家的小厮,正在朝这边探头探脑。

“这哪是张扬啊。小侯爷您现在可是正七品归德中侯!”王福摇摇头,陡然将声音提高了数分,唯恐邻里们听不见王洵现在的品级。“照这个升法儿,等到训练结束,最起码能实授个游击将军。咱这崇仁坊里,可是有些年头没出将军了!”

“就知道说嘴,也不怕别人笑咱们不知进退!”王洵笑着啐了一句,抬腿迈上地毡。云姨的想法他已经能理解一点了,这个家,的确需要一个有出息的男人来支撑门面。只可惜,自己领悟得太晚,若不是受到宇文小子入狱这件事情的刺激,说不定现在还浑浑噩噩地混着日子。

“咱们这才哪到哪?”一边骄傲地左顾右盼,门房王福一边笑着跟王洵闲聊,“坊子最里头那个老史家,去年不过出了个小生徒,照着中进士还十万八千里呢,就张灯结彩庆贺了好几天。跟您这堂堂的七品中侯怎么比!今天早晨,他家的老管家上赶着跟我套近乎,我连都头懒得回……”(注1)

“也不知是谁,去年站在人家门口眼巴巴地看了好几天!”王洵撇撇嘴,笑着打趣,心中却也有些得意,脚步越来越轻飘起来。

即便是再不思进取的父亲,也希望儿孙能走正途。崇仁坊这一带,开国勋贵住了一大堆。可这一辈后人中,却是不争气者居多。有人在京师的学堂里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这辈子与进士无缘。有人走门路捐了散职,却没能力补上实缺,整天穿着身没有任何标记的绿袍硬充大头蒜。像王洵这种吃了军营的苦,并很快得到升迁者,的确已经堪称是凤毛麟角了。(注2)

在自家很少使用的大厅里,云姨早就等得不耐烦。听见王洵的脚步声从外边传了过来,忍不住就想迎出门,想了想,又强迫自己坐稳,摆出一幅正襟危坐的架势。

王洵包容地笑了笑,上前几步,屈膝拜倒,“姨娘,我回来了!”

云姨立刻向被火星烫了般跳起,双手将王洵的胳膊拉住,“这是干什么?回来就回来了呗。好端端的,你拜我干什么?”

“这几个月,每每想到姨娘的教诲,心中都不胜惭愧!孩儿不孝,就知道惹是生非,如果没有姨娘照应着……”王洵顺势起身,笑着回应。场面话说到一半,心中突然动了真情,鼻子一酸,眼泪立刻盈了满眶。

“你这孩子,怎么尽说这些,这些不着边际的话……”云姨那里早就已经撑不住,眼泪滴滴答答淌了满脸。四个多月,时间不算太长,却是王洵从小到大第一次离开家门。第一次脱离了她的羽翼庇护。

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却是她从小带大。如今孩子终于有出息了,做娘的心里如何能不高兴?即便将来见到他阿爷和他亲娘,也可以跟对方有个交代了。我没有辜负你们的嘱托,我把这个孩子养成人了!

几个小丫头赶紧递上毛巾,给“老”少两代主人擦脸。云姨接过来,胡乱抹了两把,笑着说道:“不是说要跟秦家哥俩一起去吃饭么?怎么提前回来了。饿了没,我去厨房看看,有没有什么合你口味的吃食!”

王洵忍了又忍,好一会儿,才把眼眶里的泪水顺着鼻孔里消灭掉。笑着拉住云姨的衣袖,低声回应:“我不饿!您甭忙了,让下人们随便弄点就成!”

“他们怎知道你的口味?”云姨挣扎了两下,甩开王洵,迈步向门外走,“你好不容易才回一趟家,不能没口热乎饭吃。还是我亲自去盯着吧。你先去后院换了衣服,紫萝也在那边等你呢!”

说罢,用手帕擦着脸,逃也般去了。从始至终,也没问过王洵那一身血迹由何而来,是不是又给自己闯下了难以弥补的祸患。

王洵脸上露出了浓浓的笑容。

这就是家,你不必提防着谁,伪装什么。你就是你自己,可以随意宣泄自己的感情,暴露自己的内心。当你累的时候,它不会嫌你一身酸臭。当你潦倒的时候,它也不会嫌你满脸晦气。而当你稍有成就,家中的所有成员都会以你为荣,尽管那点儿成就在别人眼里几乎微不足道。

带着暖暖的感觉,他快步走向了自己居住的房间。小紫萝没资格和云姨一道迎接自己的郎君,站在门口,手中捏着根绣花针,绷子上却没有一根丝线。看见期待已久的身影在眼前出现,立刻将绷子和绣花针丢给雪烟,小鸟一样扑入了王洵的怀里。

王洵的衣服还没来得及换,血腥味和汗臭味一并钻进了她的鼻孔。她把脸抬起来,约略有些惊异。转眼,就又毫不犹豫地贴了上去。双手将王洵的后腰搂得紧紧的,唯恐一松开就要失去。

无悔,亦无惧。哪怕王洵是个被通缉的江洋大盗,这辈子也要跟他赖在一起。富贵贫贱,悲伤快乐,永远在一起,永不回头。

王洵笑呵呵地抱着紫萝,感受着自己胸口一点点变得湿润。四个多月来,从没有一刻,他的心脏如现在般柔软,里边充满了幸福与满足。这是他的家,他的女人,他这辈子要保护的所在。没离开之前,不觉得有多牵挂。几个月不见,才一点点发现家的重量。

“你,你可回来了?”紫萝哭得唏哩哗啦,鼻涕眼泪一起往王洵胸口上蹭,把干涸和血迹重新润湿,染了自己满脸。

王洵轻轻笑着,没有回应。已经长满茧子的大手,慢慢从对方丝一般的头发间捋过。由发根,到发梢,说不出地惬意。紫萝慢慢抬起头,王洵也恰恰准备嗅一嗅她的发香,二人的目光在半空中相遇,立刻纠缠在了一处,彼此羁绊拉扯,再也无法分开。

紫萝的脸突然变得如春花般绚丽,红嘟嘟的嘴唇慢慢举起来,长长的睫毛遮住了眼睛。王洵毫不犹豫地吻了下去,如饮醇酒。紫萝的身体瞬间发出一阵战栗,腰肢越来越软,整个人几乎都开始融化。王洵慢慢抬起头,双眼含笑,手臂猛然一用力,抱着紫萝,大步走进屋子。

“郎君,别,雪烟在旁边看着呢!”小紫萝立刻吓得花容失色,双臂却紧紧地勾住了王洵的脖颈。王洵哈哈大笑,快步走到床前,将紫萝放了上去。“雪烟,去厨房给我烧一桶洗澡水。顺便跟姨娘说一声,我要先洗了澡,然后才能吃饭!”

小紫萝在床上打了个滚,抓起一件刚绣完的丝帕,盖在了自己的脸上。两只鸳鸯在一波春水间交颈而游,随着她火热的呼吸,整件丝绣栩栩如生。

小别胜新婚。

接下来的几天,王洵过得极其滋润。要么在家中跟紫萝腻在一处,说一些只有两个人才觉得有趣的傻话,做一些彼此都开心的事情。要么出门去找白荇芷,听歌,喝酒,打情骂俏,乐此不彼!

经历了一场风波,白荇芷变得比原来还要纵容他,除了最后一层壁垒之外,几乎满足了他一切要求。“反正,清萍开在池塘里,早晚还不都是二郎的!你就容奴家保留一个小小的心愿,待嫁给你之后,二郎要如何,奴家便如何好了!”

“我要你每天晚上唱歌给我听!”经历了几个月的军营生活,王洵的性子也比先前沉稳了许多,将大手从对方的衣服里抽回来,笑着打趣。

“二郎现在每天不都在听么?”白荇芷没想到王洵居然提出了这么一个简单的要求,楞了楞,依恋的眼神中露出了几分好奇。

“当然不一样,我要你……,唱歌给我听!”王洵笑着把嘴唇递过去,贴住白荇芷的耳朵。

“坏蛋!”白荇芷登时满脸飞霞,逃也般滚出老远。抱了个靠枕当盾牌,躲在后边,遮住半边身体,又羞又娇,声音宛若歌声的余韵,“如果,如果二郎真的喜欢,也,也未尝,未尝不可!”

“真的?”王洵大笑,两眼登时冒出了热烈的光芒。

“嗯!”白荇芷咬着牙点头,然后又飞速摇头,“真是没正经。人家还以为你脱胎换骨了呢!”

“脱胎换骨,那还不容易?”王洵立刻收起笑容,摆出一副私塾先生的刻板模样,长揖及地,“娘子,月明星稀,乌雀南飞,咱们行一回周公之礼,可否?”

“呸!”白荇芷一把将靠枕丢了过来,笑得在毡塌上直滚。

笑闹够了,二人又把头并在一起,仔细规划答应给周老虎等人的酒宴。有了白荇芷这能接公孙大娘衣钵的欢场行首在,宴会安排起来从容得多。几乎每个细节,包括客人们的口味和喜好,酒令的难易程度和针对范围,都考虑得清清楚楚。

转眼到了三天后,周啸风、赵怀旭等人如约而至。没想到王洵真有本事将公孙大娘和李白两个请来,平素气焰嚣张的周啸风连话都说不利索了,结结巴巴地比划了好一阵儿,才终于让大伙明白,他有好长一段时间都在碎叶城附近驻扎,城里边,无论是汉人、羌人、回纥人,还是突厥人,都以那里出了一位大诗人为荣。其中好几次,为了争论李白到底是奉命改姓为李的突厥王族,还是正宗的汉人血脉,百姓们大打出手。多亏了安西军及时赶到,才没弄出更大的乱子!

对于此等殊荣,李白早就见怪不怪。笑了笑,冲着周啸风轻轻拱手,“给周将军添麻烦了。李某乃陇西布衣,恐怕跟突厥王族搭不上什么关系。至于祖上是谁,家谱里记载不祥,李某自己也没精力去穷究。”

“谪仙真是洒脱!我记得有位前辈说过一句话,人不是畜生,不需要名血名种!”赵怀旭接过话头,笑着赞颂了一句。

“此言甚妙!”李白楞了楞,大笑着抚掌。“为了这句话,也该喝一大杯!”

“干!”众人立刻举盏,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放下酒盏,周啸风却怕李白误解了自己质疑他的血脉,结结巴巴地继续解释道:“我,我,唉,我是个粗人,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青莲居士不要责怪才好,我只是想说,在碎叶一带,无论胡汉,皆以李兄为荣!”

“父老乡亲们的厚爱,着实令白惭愧!”李白冲着周啸风轻轻点头,“好多年没回去过了,不知道故乡那边变成了什么样子?”

“没,没什么变化!”提起安西四镇的风貌,周啸风紧张的心情终于略有缓和,喘了口粗气,向李白描述道:“一切都是老样子。大漠、黄沙、古道、驼队,还有的就是一排一排的胡杨,胡杨树……”

“还有我大唐将士,手持长缨,在大漠雄关之间纵横驰骋!”高适快速接了一句,替周啸风补全了整个西域的雄伟画面。

在座当中,李白出生于碎叶,崔颢曾经去边塞上游历寻找出人投地的机会,高适充任过陇右节度使高仙芝的掌书记,岑参刚刚加入封常清幕府,做了一名掌管文书判官。相互之间,倒也不乏共同话题。很快,便热闹地打成了一片,杯来盏往,不亦乐乎。

公孙大娘依旧没忘记上次酒宴的欠账,不待酒酣,便寻了机会上门逼债。李白和高适早有准备,笑着调侃了几句后,便把两首赞颂其舞姿的诗作拿了出来。看得白荇芷极其眼热,暗中不断给王洵使眼色,让其向李白等人替自己也求一首诗,以便日后跟同行姐妹们炫耀。王洵却不好意思每顿酒都要求对方拿诗作来换,摇摇头,故意将白荇芷的威胁视而不见。

见二人老是眉目传情,周啸风等人便又开起了玩笑,问白荇芷是不是觉得欠了王洵的救命之恩,打算以身相许?白荇芷登时羞得面红耳赤,径直往公孙大娘身后躲去,逗得众人哈哈大笑。笑过了,高适和李白却不知道周啸风口中的救命之恩是怎么回事情,忍不住好奇追问。跟大伙一混得脸熟,周啸风立刻本相尽露,当即添油加醋,将三天前王洵英雄救美的壮举描述了一番。

故事说完,立刻搏了个满堂彩。李白、崔颢、高适、王荃等人都拍案赞叹,佩服王洵武艺超群,给了某些仗势欺人的家伙一个痛快的教训。王洵却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低声解释道:“不是我的武艺好,而是那三个家伙身手太差了些。连马上重新装填骑弩的本事都没学会,偏偏还出来当刺客!”

“小家伙,不带你这么埋汰人的!”高适以为王洵在谦虚,忍不住笑着打趣。

“是啊,你赢得固然干净利索,却也别太看扁了别人!”作为王洵的好友,张巡也笑着忠告。

“他们的身手的确很差!”颜季明第一次跟李白、高适这种风流人物打交道,却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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