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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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尽量令自己平静下来,因为在想到这一点的同时,我感到,整件事从茫无头绪之中,已经抽出了不少线头,把这些线头联结起来,我已经可以大致拟出事情的一些梗概来了。
于是,我先斟上一杯酒,坐了下来,先前的三分钟,甚么也不想,只是慢慢地呷著酒,使我的脑部,处于几乎静止的状态之中,就像运动员在运动之前,屏气静息,以求最佳的爆发一样。
然后,我就设想这桩本来是无头无脑的事的开始和发展的过程。
一开始,自然是勒曼医院的那个外星人,在知道了那“一男一女”的下落之后,就去寻找他们。那么,在过程之中,由于“一男一女”是由黄蝉保管的,那外星小子,必然和黄蝉这个地球美人,有了接触。
他们之间接触的详细经过,我不知道,也没有必要知道。而可以肯定的是,地球美女的魅力,是宇宙性的,外星小子只怕也难以例外。于是,可以推定,双方有了合作的协议。
自然,所谓“合作”,是以外星小子为主,地球美女坐享其成,而目的,是令那“一男一女”僵死的生命还阳,回复大树未被砍下之际的发展。
于是,外星小子就请来了米博士主持进行,因为米博士本身,和那“一男一女”是同类,知道在甚么情形下,做些甚么,才能达到目的。
然后,就到了我最不能明白的一点了 何以要去找大亨呢?
好了,先跳过这一点不说,再假设事态的发展。
再接下来的假设,连我自己也有点犹豫,因为其中有“不能成立”的因素在。
接下来的假设,必然是米博士求见大亨不遂,所以才去见了朱槿。
这件事,看来简单,实际上复杂无比。
因为我假设既然和黄蝉以及勒曼医院的外星人有关。真难想像,以这两个人的背景,还会有甚么见不著的人。黄蝉还可能有见不到的人,那勒曼医院,掌握了人的生死奥秘,谁能抗拒?
所以我考虑到这其中,还有我不明白的因素在。
还有,就是朱槿这个女人了,她真正身分究竟是甚么?若她真是黄蝉的一伙,那么,她身为大亨的情妇,就一定是一项“任务” 由此,倒也可以说明大亨真正地位非同小可,要派出朱槿这样等级的人马去做他的工作,那么,黄蝉不能见到他,也可以理解,问题是:黄蝉难道也不能通过朱槿,见到大亨么,为甚么又不能把米博士要见大亨的事,托朱槿进行呢?
而大亨,何以能抗拒勒曼医院?最后,问题又兜回了老路,勒曼医院的外星人,何所求于大亨?
这其间,错综复杂的谜,著实令人头痛。
若是抛开这一切,再根据我的设想发展,那就是米博士来找我了 米博士来找我,是黄蝉主使,见了大亨之后,大亨忽然想见我,要托小郭,黄蝉又指点小郭耍手段,使我肯见大亨。
问题又来了,大亨为甚么要见我?
我不禁苦笑,因为问题绕到了一个很可笑的地步,我要问自己,在这件事中所担任的是甚么角色?
而我竟然也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想到了这里,我不禁长叹了一声。
而白素不知甚么时候,来到了我的身边,她道:“想不通?”
我点了点头:“简直莫名其妙之极。”
白素道:“等大亨来了,自然可知。”
我苦笑:“我就是想不出他为甚么要见我。”
白素道:“他要见你,必然会告诉你为何。你现在何必瞎猜。”
我大是懊丧:“要是我先能推测出来,那我就有满足感,现在,我感到自己是一枚任人摆布的棋子。”
白素笑:“你这棋子,看来还重要得很,连大亨这样的人物,都用尽了方法想见你。”
我冷冷地:“大亨没甚么了不起,只不过是有不可思议的势力,我不明白的是,何以他可以连勒曼医院都不卖帐,你想得通吗?”
白素摇了摇头,正在这时,楼上的电话响起,我和白素一起上楼,一按下掣,电话中出乎意料之外,传来了陶启泉的声音。
陶启泉也是财大气粗的大亨,但我们相识已久,倒是甚么话都可以说的。
他一开口就道:“有一个人想见你,托我来表达一下他的意愿。”
我立即说出了“大亨”的名字:“我知道,是他。”
这“大亨”的级数,在陶启泉之上,他若是知道我和陶启泉熟,托陶启泉来游说,也顺理成章。
陶启泉听了,“啊”地一声:“我来迟了,你已经拒绝了他?”
我道:“不,我答应他可以来见我。”
陶启泉松了一口气:“好极,这人是一个顶级奇人,你不会后悔和他会面。”
我吸了一口气:“你对这个顶级奇人,知道多少?”
陶启泉道:“太少了。”
我本来想通过陶启泉了解一下大亨,但听得他这样说,自然也不必问了。
陶启泉道:“不过,他对你的了解却很深 不然,他也不会来找你了。”
我闷哼一声:“推荐他来找我,多半你有份。”
陶启泉笑:“我哪有力量能令他相信,他只是来问我:‘有人告诉我,若是有疑难,别人解决不了,可以去找卫斯理,你认为这说法如何?’我的回答是:‘我认为这说法百分之一百正确。’如此而已,岂有他哉。”
我苦笑:“多谢你的评语。”
陶启泉道:“告诉他这一点的人,当然大有来头,我是够不上的 别问我那是谁,我真的不知道。”
奇)我叹了一声:“你太自谦了。”
书)陶启泉十分感叹:“是真的,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一山还有一山高,像我这样,只是掌握了一些企业,算它市值两千亿美金,又算得了甚么?”
网)我道:“那世界富豪排行榜,也可以在二十名之内了。”
陶启泉呆了起来:“你也相信‘排行榜’这玩意,真正的豪富,有多少财产,他自己也并不明白,排榜的人,何由得知?”
我也笑了起来,这种事,岂可深究,人云亦云罢了。
不等我问,陶启泉又道:“我不知道他为甚么要来找你,一点也不知道。”
我“嗯”了一声:“是你没问,还是问了他没说。”
陶启泉道:“都不是,是他说在前头,叫我别问。”
这情形有些特别,看来“大亨”的行事,确然另有一套,不类常人。
我吸了一口气 为了应付大亨,有一些事,我若是能在事先弄清楚,那就主动许多。所以我问:“大亨和勒曼医院之间,难道没有联系?”
我这个问题,对于靠勒曼医院之助,等于得到了第二次生命的陶启泉来说,可能突兀了一些。但是陶启泉毕竟是老朋友了,他在呆了一呆之后,才道:“这世上,甚么人受过勒曼医院的好处,大家都心中明白,可是在面子上,谁也不会戳穿这种事,而勒曼医院方面,也绝不会透露半分消息。所以,你的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
我沉声道:“对不起 事后,我有机会,向你说详细的经过。”
陶启泉的回答,令我悚然:“如果他特别叮咛了别对人说,那你也不用为难。”
我吸了一口气 这代表了不但陶启泉他不敢得罪大亨,连带他也在劝我,不要得罪他。
我哼了一声,他又说了一句,才挂上了电话。
他最后说的是:“他随时会来,你看我的面子,在家里等一等他。”
我在他挂上了电话之后,才坐了起来 这最后一句话,自然才是陶启泉打电话来的主要目的。
而他放在最后才说,那是不给我拒绝的机会,这家伙,也可以说是攻心计得很了。
我站了起来,望向窗外,心中在想,大亨既然是这样的一个人物,他来的时候,不知道会是甚么排场了?我对于各种排场,都没有好感,所以皱著眉,心想这次见面,可能一开始就不愉快。
正在想著,看到上山通到我住所的路上,驶来了一辆半新不旧的吉普车。这种四轮驱动的吉普车,正是青年人的喜爱,而且来车驶得极快,我一看之下,心中便暗骂温宝裕,不知又在玩甚么新花样了。
看到了这样的一辆车疾驶而来,立刻想到了温宝裕,那是很自然的事。
可是车子到了门前,在几乎没撞进门来的情形之下,紧急刹车停住,车身跳动了一下,自车上跳下了一个半老头子来。
虽然从楼上看下去,看不真切他的脸面,但是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那半老头子,不是别人,正是在传播媒介中曝光不多,但已足够使人可以认得出他来的“大亨”。
这大亨,竟然自己开了一辆吉普车来,这实在令人意外之至。
在他下了车,向门口张望间,我已推开了窗,叫了他一声。
他一抬头,看到了我,“哈”地一声,向上指了指窗子,大声道:“要我爬上来?”
我也“哈哈”一笑:“虽非延客之道,但如贵客有兴趣,又有何妨?”
他又“哈哈”一声,接下来的动作,更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他竟先张开双手,向手中吐了一大口口水,再一搓手,就开始行动。
他那一连串动作,纯熟自然之至,真把我看得呆了,等我定过神来时,他已循著墙外的水管,爬到一半了。
小郭走后,我曾设想过和大亨见面的情景,也尽可能做了各种设想,但是绝想不到,大亨会以这种方式来和我会面,甚至没有排场,简直是前所未见。
我定了定神,先转头叫了一声白素,大声道:“大亨来了。”
白素在不到十秒钟之内,就进了书房 她事后说:她经历过的意外,也够多的了,但是没有一桩及得上看到大亨从窗中爬进来的那一刹间的。
大亨在窗中跃入,拍了拍手,又伸双手在他自己的身上,用力擦了几下,才自报姓名,向我伸出手来。
我不准备写出他的姓名来,就称之为大亨,我和他握手,握得很高兴,而且自然,不像是初见,倒像是多年的老朋友。
他又向白素鞠躬为礼,很有敬意地叫:“卫夫人,我来得鲁莽。”
白素也由衷地道:“大驾光临,蓬壁生辉。”
在那一刹间,我看到白素掠过了一丝惊讶的神色 我相信我自己也一样。因为在刹那间,我们俩都有相同的感觉。
大亨的样貌神情,我们竟都有相当熟悉的感觉。
他看来约莫五十岁以上,短小精悍,身体极壮,充满精力,头部比例相当大,样貌也没有甚么特殊之处,可是和看照片不同,一看到了他本人,就感到很是熟悉,竟像是以前曾见过一样。
大亨的观察力敏锐之极,我们两人那一闪即过的神情,竟立时被他看在眼中。
他扬眉:“有甚么不对?”
我双手一摊:“奇怪得很,竟像是以前,曾见过阁下一般 和看照片的感觉不同。”
大亨摇头:“我没有见过你,这是第一次。”
白素道:“或许是曾见过相似之人。”
大亨不再说甚么,四面看著,我的书房之中,杂乱之至,甚么都有,他很有兴趣地看著。
看了一会,他搓著手:“初次来访,听说令媛极嗜酒,我带了几瓶好酒来,在车上,等我去取。”
我还未曾回座,就听得楼下传来了一声大叫:“好酒,甚么人带来的好酒?”
红绫对于酒味,敏惑之极,再密封,她也闻得出来,白素已探头出窗:“酒在车上,你拿上来吧!”
她说著,身子后退,只觉一股劲风,自窗中卷了进来,一人一鹰,已穿窗而入,红绫的手中,拿著老大的两只陶土瓶。
而红绫那副喜不自胜的样子,一看就可以知道,那两只看来毫不起眼的陶土瓶中,所盛载的,必然是非同小可的好酒。
她把两瓶酒抱在怀中,不舍得放下来,白素向大亨不好意思地笑:“孩子自小野惯了,不知礼仪,见笑贵客。”
大亨笑道:“这才可爱,这酒 ”
红绫已拍开了陶土瓶的封口,一股酒香,弥漫全室,那鹰衔了杯子来,红绫作了一个手势,那鹰一共衔来了三只。
红绫一面向杯中斟酒,一面道:“你们用杯,我就不用了。”
她满满倒了三杯,那酒作琥珀色,高出杯口,足有半公分,成了一个凸面,她居然知道把第一杯酒,送到了大亨的面前。
大亨一饮而尽,那时,我和白素也各自喝酒,红绫拿起瓶来就喝,一时之间,四人都浸在酒香之中,浑忘却了说话。
过了好一会,等到红绫也放下了瓶来,大亨才道:“果然是好酒,送酒之人,没有骗我。”
红绫舐了舐唇边的酒,道:“这送酒的人,是大大的好人,不会骗人。”
大亨向红绫望去,似大有深意,我心中一凛,忙道:“怎可以送酒来定人好坏。”
红绫却固执起来:“酒是好的,人也一定是好的,这酒,你可知是甚么酒?”
她反用这种语气来问大亨,问得大亨笑了起来:“我自然知道 送酒之人说了。”
红绫洋洋得意:“这酒,有花、有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