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末日-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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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走后,原本熟睡的行歌,掀过被子蒙头盖住,瑟瑟颤抖。
客厅里,郑朗正坐在沙发上默默地抽着烟。
楚关出来后,一声不吭地从茶几下拿出一块塑料立牌,上面画了一根点燃的烟,然后圈了个大大的“×”。
郑朗嘴角抽了一下,把眼捻灭。
两个人,一个坐在沙发这头,一个坐在沙发那头,沉默好久。
“你真准备搬出去?”郑朗问。
楚关吸口气,“嗯。”
又是一阵沉默。
“他怎么能做到随时变脸的?”又是郑朗率先发问。
楚关看他一眼,“在国外黑道上有一种易容术,通过全身植皮改变一个人的样貌。这种易容术不会让人看出有整容或是易容的痕迹,非常逼真。”
“人皮?”
楚关点头。
郑朗脸色白了白,“也就是说,先前郁瑾琮身上披的是欧阳的人皮?!”
楚关再次点头。
郑朗疑惑了,“可有段时间他用的是你、哦,不,是郁瑾琮的样貌啊?这样频繁换……植皮不会很麻烦吗?”
楚关抿起唇,看向天花板三秒钟,然后扭头看向郑朗“你准备植皮吗?”问这么多烦不烦啊?!
郑朗翻个白眼,没半点嘲讽意味的说“郁瑾琮一开始就以欧阳的身份潜伏在你身边,你就没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吗?”
楚关咬牙,“没有!”顿了顿“他把一切都安排的天衣无缝,就连A国那边都至今没找到欧阳的尸体。调查资料上显示,欧阳和郁瑾琮的关系……很好,平时就老在一起,我也只注意在他面前小心扮演郁瑾琮了,根本就没想到他就是郁瑾琮本人!”说到这里,楚关咬牙切齿,被郁瑾琮耍弄与鼓掌间的愤怒让他至今都难以平息。
郑朗敏感的察觉他在说“关系很好”这四个字时嘴角抽搐了几下,再结合郁瑾琮的风评,可想而知,这好。到底是怎么个好法。
他很恶劣地勾了勾唇,惹来楚关愤怒的瞪视。
两人再次沉默数分钟。
楚关说“我明早再走,你现在可以先滚回去收拾一下东西!”
郑朗撇撇嘴,懒洋洋地靠进沙发里,“不用。先前我在这里住过一晚,东西都还在这儿。”
楚关面部肌肉抽了抽,恨恨的说“随便。”
楚关自始至终跟进这个案子,而郑朗则是空降兵,有很多内幕都不甚了解。逮着这个机会,他就想反正现在两人也没睡意,闲着也是闲着,倒不如好好了解一下内情,好让他对郁瑾琮心里有个底,“赵航是郁瑾琮的人,他杀害风警官应该就是郁瑾琮指使。可是为什么?难道仅仅是因为风警官是这次卧底行动的C国接线人吗?”
“不止。”楚关也有意跟他详细讲一下,“虽然没有明确证据,但,我想,郁瑾琮的目的应该是启动整个反卧底计划。”
“怎么讲?“
“在回国之初,我的本意是让唐思年和行歌离婚后,将行歌推出这滩浑水,而我也这样做了。显然,这并不是郁瑾琮想做的。于是,他就杀死风肆意,并特意露出马脚,让行歌无暇脱身。”
“你的意思是,风家姐妹的行动他早就了若指掌?!”
“没错。”
“那杀死艾薇、陈浩等也是这个目的?”
“不,应该是示威,引郁丰辰回国。”
“我……不是很明白。”
楚关叹口气,“艾薇是郁丰辰的私生女,另外两个人则是郁丰辰安排在国内的主要接线人。”
“那行歌呢?郁瑾琮既然对行歌……咳,那他为什么要三番两次地伤害行歌?”
这也是楚关想不明白的,他皱起眉头,“我也不知道,或许,他改变主意了,不想让行歌在这间案子里掺和了。”顿了顿问“段佳琪的行踪找到了吗?”
郑朗摇了摇头,“没有。啊,”突然想起什么一样,从怀里拿出一本样式古老的笔记本交给郁瑾琮“检察院那边退回来的,说账本原件取出来后,这本日记本就没用了。”
楚关接过,这正是行歌先前拼死从飞机上带下来的那本塑胶皮笔记本。他拿在手里看了看,然后端端正正地放在茶几上“这是行歌带回来的。等她醒了,交给她吧。”
郑朗点点头,随即神色有些复杂“李思思的事……”
楚关闭上眼,“不能说。现在不能让行歌知道。”
郑朗低下头,不再说话。
两人相对沉默直到黎明,楚关回到卧室又见了行歌一面,然后离开。
当清晨的阳光穿过落地窗,散落室内的时候,行歌悠悠醒来。
难得一夜无梦,让她的精神好了许多,心情却依旧沉郁。
郑朗是个彻头彻尾的大男人,糖盐部分,酱醋颠倒,指望他做饭,那就等着被毒死吧!
不过,比平时稍微忙碌的生活让她稍稍分散了些精力,可以不用再像那些让她生不如死乱七八糟的事。
用过早饭,行歌收拾书房,在整理信件时,看到前几天思思寄回来的信。
她怀念思思在身边的日子,那个整天叽叽喳喳冒冒失失永远不知道痛苦为何物的小女人简直就是她生命力唯一的出现过的快乐天使。
可,自从李思思出国后,两人的联系就主要以信件为主了,电话什么的几乎没打过,她已经有好久没听到李思思声音清脆的迭声叫她“疯子疯子”了。
打开信封,抽出信笺,试图从思思俏皮无厘头的词句中寻找今天的好心情,并羡慕又好笑地拿起那张二人的“亲亲照”。
上一次只是匆匆一瞥,这一次,行歌却是认认真真的看。
渐渐地,她发现一个问题,为什么李思思和苗大同身后的背景这么……僵硬?!
并不是说那青葱的阿尔卑斯山和嬉闹的游人应该活碰乱跳,而是……像画一样……简直就是网上随便一搜就能搜到的风景照嘛!
而且,在李思思和苗大同与北京结合的轮廓部位明显的模糊——
这张照片是合成的!
如果在平时,行歌一定不会觉得有什么,顶多就是觉得好奇,而现在,正是“郁瑾琮出没” 的非常时期,这就不得不让她多了份心思了。
她冲房,揪住在客厅做俯卧撑的郑朗,拿着照片脸色严肃质问“他们怎么了?”
郑朗僵了一下,马上恢复自然,端起水杯喝水“什么怎么了?”
“郑朗!”一把夺过水杯,行歌急得双眼涨红。
郑朗不是个善于撒谎的人,被行歌这么连名带姓的一吼,眼神就开始闪躲,支支吾吾的。
“告诉我,他、们、怎、么、了?”行歌一字一顿地重复问题。
郑朗懊恼的抹把脸,“我……不能说……”
行歌媚眼一瞪,“你不说我就亲自去问楚关!”
郑朗吞口口水,然后犹豫了好长时间,“他们在德国旅游时,出了车祸。”行歌踉跄一下,脸唰一下惨白,他忙说“没有生命危险。只是李妈妈肚子里的孩子……没有了。”
行歌脑中蓦地空白,许久,眼神空洞“是……他干的?”
郑朗点点头,“警方在车祸现场发现一只洋娃娃,模样跟你描述的郁瑾琮从洋房水池中捞上来的那一只一模一样。”
行歌颤抖着呼出一口浊气,响起前天晚上那个诡异的梦境,“这是什么时候的事?”
“一个星期以前。”
行歌软倒在沙发中,“是不是如果我没有察觉,你们就打算一只瞒着我?”
郑朗低下头,在她身边坐下。
“那思思呢?伤到哪里了?”
“双腿骨折。”
“苗大同和李爸李妈呢?”
“不同程度的撞伤……不是重伤……“他想安慰一下,却不知如何措辞。
行歌苦笑,“那什么算是重伤?“想起那个让李家四口欢天喜地殷殷期盼却终究没能降生的小生命时,行歌落下泪来,泣不成声。
郑朗为她心疼,抱住她,让她在自己怀中尽情发泄。
许久,行歌突然抬起头,眼神执着地让郑朗心惊,“如果,我跟他走,是不是就不会再有人受到伤害?”
闻言,郑朗一个激灵,厉声说“行歌,你别犯糊涂!”
行歌缓缓望向他,“这是……糊涂吗?”
郑朗连连点头,“当然!郁瑾琮已经泯灭人性,就算你跟他离开,他也不会放过他想要杀害的人!”
泯灭人性?行歌想辩驳什么,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理由来辩驳。
闭上眼,深呼吸,表情软下来,透着浓浓的倦意“我知道了。”
郑朗神情严肃地看着她的眼睛,不放心地强调“千万别想不开知不知道?”
行歌点点头,转移话题“那思思他们现在在哪儿?”
郑朗回答,“林森已经把他们接回国际刑警总部,现在很安全。”
行歌松口气,“太好了。”说着,站起身,走回卧室。
郑朗跟在她身后,直到看到她躺上床才轻手轻脚的回到客厅,拿出烟,又想起这里“禁烟”,只好又收回去。
正文 114 用死亡来爱你3
苦笑着把烟丢进垃圾桶,视线扫到被他不小心用报纸覆盖住大半部分的黄色笔记本,迟疑了一下拿起来,打开。
泛黄的扉页上,一枚边缘晕染开来的“奖”章异常醒目的闯进他的视线。
奖章下,是一行已褪色的蓝色钢笔字迹: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行笔端正流畅,大气潇洒,只在细节处稍显稚嫩与力道不足。
郑朗猜测着字迹的主人,电话却在此时响起。
怕吵到行歌,忙快速接起。
“让行歌接电话。”楚关低沉的嗓音从听筒里传出来。
郑朗犹豫了一下,“稍等,我去叫她。”
也许是接连遭受打击,让行歌的精神格外脆弱,特别容易感到疲倦,以至于刚躺上床就陷入半梦半醒的状态。
郑朗叫起她时,她还迷迷糊糊的,连下床出卧房都得郑朗拉着手领路。
两眼没精打采地眯着,动作迟缓地拿起听筒“喂?”
郑朗见她这副模样,摇头失笑,起身去厨房给她倒果汁。
沉默几秒,那端突然传来阴阳怪气的一句“相处的很好嘛!”
行歌迷糊地应“什么啊?”
“没想到他们瞒了你这么久……啧,可真是情真意切啊!”
行歌精神一震,“你……”
“李家的事,是对你跳下飞机弃我而去的惩罚。”低沉悦耳的轻笑,“本来只想来个小惩大诫,可……你实在太不诚实。今天才是真正的开始。”说完,“咔”一声断了通话。
郑朗出来时,行歌正拿着电话一动不动地坐在原处,表情空洞,眼神惊恐,电话里传出“嘟嘟嘟”的忙音。
他突然意识到什么,将果汁往茶几上一放,冲过去将行歌抱住,语气紧张“是……郁瑾琮?”
行歌没有回答。
此时,门铃响起来。
两人有志一同地看向对方,行歌眼含祈求微微摇头。
郑朗深呼吸,安抚性地拍拍她的手,然后起身去开门。
“你好,是风行歌小姐家吗?我是快递公司的。有风小姐的快递,麻烦签收一下。”
风行歌就跟在郑朗身后,看到快递员手里拿个足球大小的纸箱时,瞬间白了脸,扶住门框摇摇欲坠。
快递员被她吓了一跳,忙问“小姐,你没事吧?”
郑朗赶紧扶住她,感谢地对快递员笑笑“没事。”然后迅速在单据上签字,接过包裹,“谢谢,再见。”关门。
箱子并不重,郑朗侧耳听了听,确定不是定时炸弹什么的,对行歌说“你要不要先回卧室?”
行歌盯着他手里的纸箱,摇摇头,语气坚定“打开吧。”
一盘录像带。只是一盘录像带。
盯着箱中之物,两人同时松了口气。
“要看吗?”郑朗问。
行歌做个深呼吸,脸色好了些,缓缓点头。
……
行歌后悔了。
她不应该看的。
屏幕上,一身白衣的郁瑾琮像是光芒万丈的拉斐尔。温文浅笑,身形笔直,动作优雅,却凶残至极。他面向行歌,不紧不慢地挥动手中寒光森森的解刨刀,将身前解刨台上被麻痹了身体、惊恐惨叫的男人一点一点剃成白骨——那是,郑书淮。
就像身处在千年寒冰之中,她动不了,视线粘在画面上,心跳和呼吸好像停止,她不知道身处何方,更不知道发生了何事。
直到郑朗一声凄厉的嘶吼,她才突然自那种魂离状态苏醒。
身体先于意识,冲上前抱住跌跪在电视机前、双目赤红脸冒青筋的郑朗,紧紧抱住,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他的视线。
而她,则扭着头,一刻不肯放过屏幕中郁瑾琮的一举一动。
终于,男人的身体被一分为二,一旁肤肉和内脏,一旁骨骼和大脑。
血像是泉水一样顺着解剖台流了一地,而那一身白衣的屠夫身上却滴血未沾。
事后,画面里的他优雅的绕过解剖台,摘下手套,将修长的十指背向身后,上身微微前倾,笑得温文尔雅,“你很讨厌他对不对?现在,我帮你解决了。感谢我吗?”
行歌面无表情,抱紧了郑朗,紧到手臂上凸出一条一条的青筋。
郑朗将脸埋在行歌怀中,咬着牙,喉间发出一声又一声嘶哑的低吠。
屏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