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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穿越之富甲天下-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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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姬罕答满面笑容,居中而坐。在他左首,坐着的是一脸欣慰的老头戚仝,戚老头旁边,依次坐着的,则是挂着一方面巾的陆芜菁。再往下,则是彩霞和向涛。
    今天白日互相敌对的两方,在遭了一场突袭后,却戏剧性的化敌为友,究其根本,正是一脸笑眯眯的岳陵岳大官人。这让向涛等人,对其更是推崇不已。便连老头戚仝,不时看向岳大官人的目光中,都带着莫大的赞赏。
    众人中,怕是唯有芜菁姐姐,眉宇间锁着一片清冷。自始至终,便如一尊精雕细琢的白玉观音,高贵而冷艳的气质,让人在生出一种惊艳的同时,却也无形中隔出一种疏离。
    “岳兄弟,你救了我,救了我的连儿,从这一刻起,你便是我戎族王室永远的兄弟。但凡我戎族之内所有的,只要你张口,便可任你而取。不论何时何地,只要你岳兄弟需要,戎族的勇士,也愿任你驱策,为你的荣耀而战!这,是我,戎族之王,姬罕答的承诺。”
    大手一挥,示意众人安静,随即双手捧起一尊极大的金碗,姬罕答满面肃穆的转向岳陵,郑重的宏声说道。旁边自有戚仝为他一一翻译出来,只是目光在那大碗上一转,面上担忧之色一闪而逝。
    白天一战,岳陵在危急的关头松开了姬罕答,随即飞身而出,凭借着一脚之力,将他踢开,从而使得那本该是致命的一箭,最终只是伤到了他的肩头。更是合身抱着那个少年,戎族的王子姬连,躲开了随后而来的连珠两箭。
    他以一人之力,力救戎族两代君王,这份恩情,不但让姬罕答父子感念不已,也立刻赢得所有戎人的尊敬,也才有了今晚的这个盛会。


第126章:出乎意料的封赐(2)
    目光微微一转,岳陵面上笑容愈发清朗起来,坦然接过那硕大的金碗,对着姬罕答一敬,呵呵一笑,朗声道:“大王客气了,既是兄弟,何来索取?你我两族之情,便尽在此酒之中了!”说罢,随即仰头,一饮而尽。
    戎人以能饮善战为英雄,且不论什么手段,眼见他白天曾与有着第一勇士之称的大王姬罕答,拼了那么久却不落下风,后面还救了翟王与王子,此刻又能面不改色的饮下金盏赐酒,众戎人不由的齐声欢呼起来。
    要知金盏赐酒乃是戎族最高的荣誉。但那金盏的容量却也是极大,足足有一斤的量。
    往日便是族中最善饮的勇士,一气儿喝下这么一大碗,也会微有熏熏之意,但此刻岳陵喝完,却是依然眼神清澈,不见半分杂质,如此酒量,岂能不让众戎人拜服?
    姬罕答也是双目闪过赞叹欢喜之色,大喝一声好,随即端起另一只同样大的酒碗,对着岳陵一敬,也是满饮而尽。
    众戎人顿时又是一片欢呼,姬罕答满面喜色,待得众人欢呼声罢,这才一拍双手。随着掌声落下,但见场外一人大步而入。
    此人年纪十五六岁上下,生的浓眉大眼,唇上微有绒须,带出几分少年人的青涩,不是别个,正是白天那个策马奔下,险险被一箭毙命的戎族王子,姬罕答的儿子,姬连。
    此刻,姬连满面感激之色,身上只披半氅,裸露着右边半身。手中端着一个托盘,上面摆着一只烤的焦黄的羊羔。羊羔摆成跪姿,背脊上,却插着一把宝石缀柄的,极华丽的金色小刀。除此之外,还有另一只如同方才姬罕答敬给岳陵那样的金碗,金碗中,亦是装满了酒水。
    戚仝看到这一幕,面上不由微微动容。旁边陆芜菁娥眉微微一挑,低声道:“戚老,这是何意?”
    戚仝目光微微扫了身旁的姬罕答一眼,以手捋须,低声道:“这是古戎族王室封王仪式。古戎一族,除了至高翟王外,还可有十一位翟王,除了王室宗族可受,外人若受,则需由承嫡王子亲自进献,剜肉奉酒,世袭罔替。非戎族重恩、重大贡献者,不可受之。不想子鸿竟能得此殊荣,唉,也不知究竟是福是祸。”
    陆芜菁一惊,急问道:“怎么?既是殊荣,怎么会有祸之一说?”
    戚仝微微眯起双眼,低声叹道:“丫头,古戎王族虽然享有超然地位,但毕竟早已离开吐蕃许久。此番忽然回返,如今吐蕃大小蕃王、势力不知凡几,又有哪个肯屈居人下?今日子鸿受了此礼,便等若与古戎王族有了牵葛,一旦有事,怕是不好再置身事外了。”
    陆芜菁吃了一惊,终是露出急色,惶惶道:“那如何是好?您老快想法子阻止啊。”
    戚仝深深看了她一眼,心中暗暗叹息。面上却微微摇头,低声道:“胡闹!这等至尊仪式,岂有外人可阻止的?若真如此,顿时便成死敌。我观子鸿非寻常人,此事若放在别人身上,或许会有干碍,但放在他那儿,却是不可以常理度之了。再说,便真个有事,有你我在,只到时见机行事就是,这会儿却是不可乱动。”
    陆芜菁终究不是普通女子,刚才不过是关心则乱。得了戚仝一点,顿时省悟过来。眸光在岳陵身上一转,随即垂下睫毛,将那丝担忧和柔情遮去。
    他二人在旁暗暗担忧,这边姬连已是行至宴前,双手托着木盘,就岳陵身前跪倒。
    岳陵一惊,待要去扶,旁边姬罕答却出手按住他肩膀,沉声道:“你自安坐。此次你有重恩与我戎族,我欲封你为我戎族之异姓王,共享尊荣。由承嫡王子进献,乃是规矩,兄弟不需客气。”
    这次,却是由王子姬连替父翻译。饶是岳大官人皮厚无比,听罢也是不由有些发晕。
    啥?封我当异姓王?呃,这么夸张有木有?


第127章:恩义翟王(1)
    第127章:恩义翟王
    王,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岳陵打从穿越而来后,亦曾不止一次的yy过这种遐想。但遐想毕竟是遐想,有着后世极为丰富社会经验的他,如何不知在任何时候,想要拥有这种生活,对于一穷二白的平民来说,不啻于痴人说梦。
    醉卧美人膝或许可以,但醒掌天下权,若没个显赫的家世,没有庞大的后盾,想靠着自己的本事去爬,怕是不等走出几步,就会给人踩死。
    无论后世如何宣讲某某冒险家,如何如何成功,岳大官人却理智的知道,成功者从来都是极个别的。相比与冒险家墓地中埋葬的人数,那些宣扬的所谓成功者的个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对于当官,岳大官人从来没去想过。他所追求的,不过只是天棚鱼缸石榴树,老爷肥狗胖丫头的那种小富平淡之家。
    但是,就在这一刻,一个他万万想不到的大帽子,竟然从天而降,就那么端正的砸到自个儿头上,这着实让他真有点发懵了。
    王爷,虽然是异姓王,虽然只是一个外族的王,但好歹也是王不是?
    要说岳大官人恬然淡泊,那纯属扯淡。相反,他只是个极平凡的人,也有着常人有的虚荣心。虽然知道官场险恶,绝不肯踏入其中找罪受,但若能平白顶个王爷的名号,对他来说,还是极有吸引力的。最少,回去跟自个儿家的婆娘们吹嘘下,也是倍儿有面子的谈资不是?
    所以,在初时的惊愕之后,岳大官人很是端正了下坐姿,等着这场封王的仪式进行。
    姬罕答眼见他神色,眼底不由悄然滑过一道喜色。对于这个人,当最初的不屑和恼怒过后,他猛然发现,这人绝不似表面上那般平庸。
    一个平庸的人,如何会在那种四面刀兵的绝境下,竟敢冒然突击,忽然向自己发起攻击?那将需要何等的勇气和敏锐?
    狗急跳墙谁都懂,但是真正面对危险时,大多数人怕都是手软脚软了吧。毕竟口号喊得再响,终归只是因为身处事外。唯有具有大勇者,才会在危境中背水一战,死中求活。
    而后来,跟自己一番拼斗中,其人毫不在意什么面子,只求结果的那种无耻,便又是另一种大智慧了。
    至于说后来,义救自己和儿子姬连,更是表现出其人深藏内心的大仁大义。试问一个平庸之人,面对其情其景时,估计想都不想的,只是能保住自己性命就行,哪会毅然决然的飞身上前,迎难而往?
    而今,戎族王室虽地位尊崇,但早已没落到几近不为人知的境地。祖先当年创下的辉煌,在后来一代代最高翟王的心中,只是成为一种永难实现的追忆。
    人才凋敝,随着远离了众多的民众,古戎王族渐渐剩下的,便只有茹毛饮血的野蛮和悍勇,再没了进步的可能。
    正是看到这一点,到了他这一代,才鼓励自己的儿子多去接触这个时代最强大的帝国——大周。


第127章:恩义翟王(2)
    他让儿子习汉文,学汉语,懂汉学。期望能通过儿子这一代,逐步去改变这种窘迫的处境,终有一日,再次恢复古戎王族的荣光。
    然而,就在他暗暗谋划,一步步耐心的推动之时,不想天降奇祸,竟尔忽然遭到哈依族和党项的联合攻击。不过顷刻间,便让他几乎遭到灭顶之灾。
    好在他极为明智,当机立断,割尾求存,将族中血脉和精锐尽数带出。虽然此次损失不可谓不惨重,总算留下了种子。只要经营得法,总有重新再起的一日。
    此番不得已回归吐蕃,他也没狂妄的想着什么凭借王族的名号,就能一统吐蕃,使众人臣服。
    回来,只是因为不管如何,在这片土地上总是有王族的根,总是有最大基数,心向王族的臣民。只要他小心经营,慢慢积蓄,总比漂泊在外,要么被人彻底消灭,要么被族人彻底忘记的好。
    正是因为这一念,所以,他回来了。
    可就在他带着族人,千辛万苦的翻山越岭回归的途中,前日忽然有人潜入营地,盗走了部族十几只牛羊,这让他不由大怒。
    因为据事后所知,来人不过只十余人而已。古戎王族是没落了不错,但也决不至于被十几个人就可以轻易欺负的地步。
    是以,他当即下令,全力追索。只是随着追击的结果,最后得来的消息,竟是指向离着他不远的一支汉人商队。
    在他刚得到这个消息时,不由大吃一惊。对于东方那个如同巨无霸一样的存在,饶是他再如何自负英雄,也是绝不敢轻启任何心思的。
    这些年他居于潢中,对这个强盛的宗主国,实在是太了解了。别看平日里温吞如水,但那就像一只沉睡中的狮子,一旦将其惊醒,露出他锋利的爪牙,那绝不是如他这种小族所能承受住的。
    所以,在得知是汉人商队侵扰了自己,说实话,他曾一度有过远避的想法。
    但是,在随后越来越详细的回报中得知,这一支商队虽然人数过百,但真正的护卫不过数十。而且,队伍中似乎还带有女眷。
    这样一支队伍,如果谋划得当,又在自己的地盘,真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吃掉,似乎也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儿。况且,谁让他们先来招惹自己的呢?
    想必,大周不会因为一支百余人的小商队,就派遣大军,远赴千山万水来袭吧。
    先不说吐蕃一地地势险恶,气候难耐,非外人可顺利进入的。单就蜀中路途艰辛,若不是必须,也绝不会让大周轻启战端,靡费无数人、财、物力,跨山越境来攻的。
    再说了,怎么也是对方先来招惹自己的,就算说理自己也说得过去。真要到了连理都没法说的时候,大不了躲往再西去就是了。大周再强,也不会穷兵黩武到那个份上。
    想明白这些,他这才小心策划,直直观察了几天,这才选定在白天所在的断魂峡,一举将陆芜菁这支商队截住。


第127章:恩义翟王(3)
    但即便如此,他还是留了一线生机,不欲赶尽杀绝。只要求对方交出粮食和牲口,便可离开。当然,至于这些人没了粮食和牲口,还能不能活着走出去,那就不是他该去考虑的了。
    当一切布置妥当,对方已然成为自己刀板上的鱼肉时,不成想先是有人竟然懂的自己族中古语,让他不禁有些激动。再下一刻,便是出现了岳陵这么一个异类,竟尔在那种绝境下,还玩出了一手斩首行动,让整个事情变得复杂起来。
    然而,也正是如此,才最终使得双方都反应过来,这一次,实在是两边都被人算计了。那些偷自己财物的人,不但不是这队商队的人,还有可能是这商队的对头。
    至于说将自己部族拖进来,怕就是早存了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心思。
    而也正因如此,也才让他猛然发现了岳陵这个异才。于是,灵机一动下,便有了这个封王的举动。
    自己没人才,而眼前这个岳陵显然是个大才。而且,看这队商队的规模,还有这商队实际的主人,那个美丽到了极致的女子,种种处处,都显现出非同寻常之处。
    若能将这岳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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