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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末世掠美记-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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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本来就瞧不起赵涛,现在见到他这副模样,更是狂翻白眼。

“遗迹里的琼花女王近期要比武招亲,只要哪个男人得到她的认可,便可以达到遗迹的管理权与花都至宝生命莲花,对任何男人来说,这当然是财色双收,可是据我所知,有个很强大的男人来争夺琼花女王与生命莲花,你们虽然强大,却未必是那人的对手。”

“你是说开封城的总司令金玉堂吧?”

想起刚才截击自己的自由战士,林歌自然而然就想到了女孩口中的强大男人便是开封城里的军方总司令。

女孩用力摇了摇头,一头秀发随风飘动,更衬托出她清纯脱俗的气质,可惜林歌来这里的目的很明确,这女孩虽然漂亮,但他却不想被这个女孩纠缠上。

“不是的,金玉堂连你们都不如,怎么有能力能夺得美人青昧与花都至宝生命莲花呢?”

“那你说的那个强大的男人是谁?”

“名剑!”

是名剑,林歌与江山眼中都露出难以压制的震惊之色。

虽然他们没有见过名剑,但却久闻名剑的大名。

末世之前,无数媒体与影响力巨大的报纸刊物大肆宣扬的绝种好男人便是这个名剑,一个专门写凄美绝伦爱情故事的传奇作家。

大学内外,大街小巷,无论是孤傲的愤青,还是学富五车的大儒,商界大腕,政界精英,甚至街头的小贩,都是人手一部名剑的爱情小说。

如果不是后来电脑时代来临的话,只怕天下还会被名剑的新书搞得洛阳纸贵。

而那个传奇男人名剑,更是得到了社会各个阶层的认可,并成了完美爱情故事的化身,林歌在豆蔻年华,也废寝忘食的追看过名剑的爱情小说,并多次感动的热泪盈眶。

虽然林歌从来都没有见过名剑,但能写出那样绝美的爱情故事来的人,应该是个完美男人的化身吧。

末世之后,名剑便是得天眷恋,成为了一名进化人类,靠着先天的聪明与后天优势,在一个不知名的角落里,渐渐成长为一名世界巅峰的存在。

如果他与自己争夺琼花女王与生命莲花的话,自己还真争不过他,如果不能得到琼花女王的青昧,那自己便永远得不到生命莲花,所以自己必须击败名剑。

不知道这个十七八岁的女孩与名剑是什么关系,是老婆,她的年龄太小,是情人,看她的模样未经人事,也不像。

“你与名剑什么关系?”

“那个不知廉耻的老男人是我的父亲。”

看到女孩咬牙切齿的模样,林歌点点头说道:“你想将你的父亲带回你的母亲身边,对吗?”

“我要杀了他,我要他伤心,要他绝望,要他一生一世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

林歌一怔,想不到这个貌似斯文的女孩心中竟然有如此滔天的恨意,他们父女之间,究竟有怎样的仇恨,才会叫她如此怨恨她的父亲。

虽然名剑是名人,不过他一向低调,而他的生活更是一直高度保密,以至于林歌在见到名剑有了这么大的一个女儿之后,以至于大吃一惊。

“说说你们之间的事情?”

女孩眼中闪过复杂,怨恨,厌恶种种眼神,高耸的胸部更是不断起伏,显得激动之极,连江山这个不怎么近女色的家伙都觉得女孩的凶器凶伟,秀色可餐。

赵涛更是恨不得上前撩个女孩的内衣,与她探讨一下女孩胸前的动人美景。

女孩侃侃而谈,将她与名剑这些年的恩怨讲了出来。

名剑在二十一岁出国留学,遇上了新加坡李氏家族的一位名门秀女,也就是女孩的母亲。

当年女孩的母亲为名剑的才气所吸引,深深喜欢上了他,于是,才子佳人的爱情故事开始上演。

不过,他们的交往,却引起了李氏家族的震怒,他们不允许李氏家族这样有头有脸的名门望族的天之骄女与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穷学生交往。

在巨大的压力面前,女孩的母亲也犹豫过,不过,名剑写出一首首动人绚丽的诗歌,并在她耳旁讲述个一个有一个绝美的爱情故事,最终使女孩的母亲铁了心,并不顾家族的反对,嫁给了名剑。

女孩的母亲也算小有家资,于是她与名剑一起回到了内地的深圳,成为了一名回国华侨兼投资客。

后来女儿的降生,也迫使远在新加坡的李氏家族逐步接受了名剑。

大约在女孩七岁的时候,名剑耐不住寂寞而移情别恋,与深圳一名在商界颇负盛名的女强人搞在了一起,名剑就像当初追求女孩的母亲那样疯狂的追求起这名商界女大佬来。

虽然自己移情别恋,但名剑却没有觉得这么做没有什么不妥,在他心中,他就是为爱而生,当初与女孩的母亲在一起,就是为了那种一往无前,不顾一切在一起的激情。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红颜老去,名剑在女孩的母亲身上,再也找不到过去的激情,所以他才追求其他女人,继续他完美的爱情。

也许换了其他男人,便会在家了养一个,外面再包养一个,也就是一些些花心男人所说的,在家金枪不倒,在外彩旗飘飘这样低俗的借口。

但他是个完美主义者,他不允许自己生活在没有激情的爱情里,于是他毫不犹豫的抛弃了女孩的母亲,与深圳的女老板走到了一起。

听到名剑如此薄情寡义,赵涛不由得大骂名剑禽兽,当初你是一个穷小子的时候,怎么不嫌弃女孩的母亲。

林歌也提起了兴趣,本来他是个冷漠的人,不过由于他少年之时也喜欢名剑所写的那些动人的爱情故事,因此才感兴趣得到询问名剑现在怎么样了,是还与那个深圳女老板在一起风流快活吗,还是回心转意,找到了女孩的母亲身边。

不过林歌也知道名剑应该没有回去找女孩的母亲身边我,要不然女孩也不会这么恨名剑了。

女孩继续娓娓道来。

名剑与深圳女老板在一起也就是维持了几年,期间名剑倒是写了不少脍炙人口,风靡一时的爱情小说。

不过,名剑再一次新书推广途中,遇上了一名艺术学院的女学生,名剑对女孩可以说是一见钟情,虽然名剑当时也有三十七八了,但他依然像个毛头小子一般,疯狂的追求起比他女儿大不了几岁的艺术学院女学生来。

那名漂亮的校花一想起两人的年龄差距,断然拒绝了名剑的求爱。

可是名剑却没有放弃,他现在有的是钱,更有大把的时间搞浪漫,而且写爱情小说的他,自认为自己比一般男人更善于揣摩女孩子的心意。

几个回合下来,那名艺术学院的校花硬是被名剑骗了个神魂颠倒,并嫁给了他。

可是,名剑现在的妻子,也就是那个商界女强人也不是好惹的,她拿到了名剑出轨的相片,并起诉了名剑,最后卷走了名剑绝大部分的财富后不知所踪。

经过这次教训,名剑的性格也的确收殓了很多,一心一意与这个小了他十多岁的女学生厮守。

再后来,女孩的母亲病危,女孩找到名剑,希望名剑去见她的母亲最后一面。

可是名剑却担心自己的小娇妻知道这件事之后会生气,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女孩的要求,最后女孩的母亲一个人绝望的病死在了医院里。

那时,女孩便发下毒誓,一定要叫名剑这辈子一无所有,身败名裂,为自己苦命的母亲讨回一个公道。

林歌点点头说道:“你可以跟着我们去遗迹。”

一方面,林歌被名剑的无情给激怒了,一个写出那么多爱情故事的男人,真实的面孔居然如此狰狞,另一方面,自己也可以利用女孩搞倒名剑这个竞争者。

虽然两个林歌为自己不是攻于心计的人,但为了达成目标,用一些只能意会而不可言传的手段对付对手还是可以的。

“美女,你叫什么东东?”

女孩并没有理会赵涛的聊侃,而是甜甜一笑说道:“我叫李明珠。”

“明珠明珠,掌上明珠,你母亲一定很喜欢了,好吧,明珠美女,以后你的赵大哥会照顾你的………”

赵涛一抬头望见了林歌,顿时觉得自己装的有些大了,于是改口说道:“当然了,我罩不住你,还有我老大林歌呢。”

“走吧!”

几个人御空飞行,朝乌云密布扭曲的地方掠去。

刚才他们把话说的很简洁,因此没有浪费多少时间,江山的上帝禁区也没有关闭,以力量而论的话,几个人中还是以他最强,于是他第一个跃入扭曲的乌云中消失不见了。

以林歌的目力,居然没有发觉江山的去处,看来江山一定是通过了时空隧道,进入了另一个空间,花都遗迹之中。

“我们也穿过乌云进去吧?”

李明珠摇摇头说道:“我过不去,乌云中的吸力太强,我试个几次都没有过去。”

听到美女有难,赵涛自然打算伸手相助,不过他想起自己的力量,只有叹了一口气,并眼望林歌,用意不言自明。

林歌的大手一把抄住了李明珠的小蛮腰,与她一起闯入了乌云之中,赵涛也随后进入。

李明珠的眼前到处都是翻滚的乌云,而巨大的狂风似乎要把她的身体吹走,她不由得想起了以前,自己多次闯入这里,都差一点被狂风吹走,还有一次差一点丢掉了小命。

可是现在,腰部多了一只有力的大手,一切便与以前不一样了。

李明珠感觉到林歌的体温从宽厚的手掌上传来,不仅俏脸一红,接着眼前的一切全然变化,阴霾的天气不见了,到处都是一片鸟语花香。

参天的大树,烂漫的鲜花,空中名贵的飞禽应有尽有,而不远处的开封城也不见了,单看眼前的景色,一切仿佛回到了末世之前的大花园里。

而先一步进入的江山则早落到了地上。

林歌点点头,只看这里的景象,就不知道不是末世所有,看来这里已经进入了那个叫花都的遗迹里了。

既然来了花都遗迹,不知道想要比武招亲的琼花女王又在哪里呢?

第一百三十二章 超水平小队

“哈……。又来了几个菜鸟。”

“嗯,这几人来了也是白来,这次琼花女王搞得比武招亲只是走走过场吧,有金司令在这里,铁定是总司令他老人家技压群雄,其他人就算来了,也是来凑数的………。”

听了那些人的议论,林歌脸上依然一脸的冰冷,好像事事都不放在心上,不过心中却在暗自揣摩,那些人不用说也知道都是被金玉堂收买的人了,或者他们本来就是金玉堂的手下,才会这样卖力的替金玉堂吹嘘。

不过林歌却懒得理会这些跳梁小丑。

林歌虽然不说话,但却并不代表其他人也会不说话,自从跟着林歌以来,赵涛走南闯北,还没有受过一点委屈,现在听到眼前这些人口出狂言,不由得心头冒火。

“你们这些小瘪三说什么大话呢,什么狗屁金司令,我老大一出,谁与争锋,那个金司令渣都不是。”

其他人见到赵涛一露面就口出狂言,纷纷大呼小叫起来。

其中一人喝道:“你老大是谁,难道比我们金司令还厉害吗?”

“快点回答老子的话,要不然有你好看!”

“我的老大就是老大,你们也可以叫老大,我老大岂是你们所说的那个狗屁金司令所能够相提并论的,你们给那个金玉堂带个话,琼花姐与生命莲花都是我老大看中的,谁敢窥视,老子就虐死他。”

跟着林歌这么久,赵涛也学会了为人直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他如今不知道林歌的心意如何,自然不会泄露林歌的真实身份。

对面几十名大汉见到赵涛口出狂言,一个个气的五官扭曲起来。

其中一人大喝道:“臭小子,你是什么东西,敢如此口出狂言,嘿嘿,就算你有通天的本领,也不是我们兄弟的对手,在花都遗迹里面,所有人都是一样的体质,我们这么多人,信不信我们兄弟一起上,打残了你小子。”

‘彭。’

赵涛一拳打出,直接打在那名大汉的鼻梁子上。

‘咔嚓。’

那名大汉的鼻梁子直接被打断,鲜血睡着他的鼻孔狂喷了出来,模样很凄惨。

“我与你拼了。”

见到赵涛如此霸道,那名大汉也被气的不轻,自己这一方人多势众,却被对方偷袭,并挂了彩,叫他如何咽得下这口气。

就在他刚要扑上去的时候,眼前一个巨大的拳头有小变大,打在了他的眼眶子上。

接着这名大汉中招之后,一头栽倒在地,居然被活生生的打晕了。

所有人目瞪口呆,有没有搞错,在花都遗迹里,大家的体质可都是一样的体质,对方居然一拳将自己这一方,一个浑身肌肉,身材高大的大汉直接一拳打晕了,想不到这人的战斗技巧如此了得。

这等身手,只怕整个开封城,都找不出一人。

看来整个浓眉大眼的大汉一定是这一行人的头领了,要不然也不会如此厉害。

见到自己一招之间,轻松撂倒一名与自己体质差不多的大汉,赵涛心中快意之极,这一刻,他感觉自己的形象也高大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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