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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最才子-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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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鹅毛写字倒是ting快的,不错,不错。”陆胖子在旁边看得有趣,忍不住赞道:“节哥,亏你想得出这种法子,绝了。”

“你刚才不是答应我要认真读书的吗?”吴节瞪了他一眼。

陆畅看了看四周,得意地小声道:“节哥,刚才你那番话我好好想了想。如果平日间在这学堂里埋头苦读吧,将来一旦中举,也不会让人觉得意外,也显示不出我的手段来。”

“你想干什么?”

“我表面上还是装出不喜欢读书的样子,可一回到院子,就挑灯苦读。到时候,一飞冲天,一鸣橡人,那才厉害呢!”

“你中解了!”

吴节懒得再搭理这个不省心的家伙,继续写道:却说那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于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高十二丈、见方二十四丈大的顽石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那娲皇只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单剩下一块未用,弃在青埂峰下。谁知此石自经锻炼之后,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因见众石俱得补天,独自己无才不得入选,遂自怨自愧,日夜悲哀。

一日正当嗟悼之际,俄见一僧一道远远而来,生得骨格不凡,丰神迥异,来到这青埂峰下,席地坐谈。

见着这块鲜莹明洁的石头,且又缩成扇坠一般,甚属可爱。

那僧托于掌上,笑道:“形体倒也是个灵物了,只是没有实在的好处。须得再镌上几个字,使人人见了便知你是件奇物,然后携你到那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那里去走一遭。”

“原来却是一本神怪小说,有些意思。”陆畅一看就入了巷,忍不住问:“女人多不,如果能有一个如素贞那样的女子就好了。”

“多,多得很,上百个。”吴节依旧不停写得,心道:既然碰到陆三小姐这个资深读者,一般水准的书抄再多也是毫无用处。既然如比,就不得不动用大杀器了。

陆畅:“这个稿子你什么时候交给女魔头?”

“估计还得等两日,先凑三万字,把第一个弄完才好意思”

………,………,……………………,………………,………

:再,各位盗贴站的老板们高抬贵手啊,能不能晚一点发布这本书的新章节啊?你们吃肉,总得给我这个苦逼写手剩口汤吧?大家发财才是正经,涸泽而渔非可持续发展之道。!。

第一百二十六章该抄什么呢

没错,吴节抄的这本书正是中国古典长篇小说的顶峰〈红楼梦〉。成书于清乾隆四十九年,以荣过府为主心,以院子里那群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写四大家族由威而衰的故事。

作者曹雪芹本就是清朝江宁制造曹家的嫡系子孙从小生活在这样的豪门大族中,对大观院里的人情世故写起来也是得心应手,让人恍若置身于那种乱花mi眼的富贵气象之中。

〈红楼梦〉在文学上的成就自不用多说,不但被人称之为封建社会的一本大百科全身,还直接催生了红学这门学科,不知道有多少人考研究这本小说摇身一变,变成了所谓的国学大师。

至于书中所描写的古代民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吴节也不留心。清承明制,不但是政治制度、人情风貌还是社会思潮同这个时空的明朝没有任何区别。所以,他也不担心抄书抄出批漏。

再说,这书也就是让那陆爽看个乐子,只要故事好,其他地方也不用那么讲究。

之所以选这本书,吴节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以前抄的那本〈白蛇传〉之所以一败涂地,归根结底,是因为自己对陆三小姐这人的禀性不够了解。以为她和这个时代的其他女孩子一样没什么见识,随便弄个不错的故事出来,就能轻易将她给打发了。

可万万没想到,陆爽虽然是个明朝女孩子可从小生活在陆家这样的大富大贵之家,什么样的人物没见过,什么样的事情没看到过。再加上,中国自从就有男孩子穷养,女孩子富养的传统。陆家对陆三小姐也非常放纵,甚至到溺爱的程度。

这样的小女孩子,单就见识而言,比起普通读书人还要强上三分。

据陆畅所说。这女魔头从小就是个小说mi,每天不读一本闲书就觉得身上不得劲。看的书多了,审美疲劳,对一般的话本也看不上眼。况且,这年代的小说故事情节都非常简单,看了开头就能猜出结尾,根本就没什么期待。

〈白蛇传〉确实是一本好书,可依旧没有脱离同时代文学创作技巧上的框架对那陆爽来说,也不过是一个看得过眼的故事,要想打动她,还欠几分火候。

再说了,从这小丫头留在稿子上的书评来看。这人的思想已经大大超出了同时代人的女子,隐约有现代女性的风范。

也因为如此,就更不好对付了。

那么,该抄什么样的故事呢?

吴节有些为难又拿出她的书评看了半天,心中突然一动:我一直都拿着女魔头当古代女子看,抄出来的东西她自然不会喜欢。如果仅仅将她看着一个正在现代社会上高中的女学生,或许事情就简单了许多。

只需好好想想现代社会的女生喜欢什么,再随便抄一本出来……好主意啊!

吴节不禁为自己这个突然产生的想法而得意起来。

恰好这一夜正是吴节穿越过现代社会的日子,正好着手准备。

为了见到唐小姐,不得不耐这个烦。

说起来,像陆爽这种喜欢看书的现代社会的女孩子他还真不陌生。同事小阮就是这样这女孩子平日间也没什么爱好,就喜欢游戏,一到单位,就将几个女性文学网站点看,在电脑前面一坐就是一整天不挪窝。

她不但在,还喜欢邮购台湾正版出版物。就是带粉红色封面的那种。一买就是一两千块钱的,一口大纸箱。什么〈俏秘书和董事长〉、〈平凡女职员和公子爷的故事〉,准一个现代灰姑娘故事大全。

这种故事也不是不能抄,不过,现代社会和明朝根本就是两个世界这种故事抄过去也没有任何意义。

至于所谓的男男卧……这这这……这能抄吗?

想了半天,吴节倒是觉得琼瑶阿姨的东西可是试一试。

不过,琼阿姨的书都是现代文,在抄的时候还得先转换成白话还得按照古人的喜欢配上诗词按语,工程量实在太大。吴节刚开始选的正是琼瑶的代表作〈月满西楼〉,在电脑前打了几千字就颓然放弃了。

正在忙碌之时,同事小阮正好路过朝吴节的文档看了一眼,禁不住“咦”一声,惊讶地问:“你在写同人文,怎么这种风格?”

“写着玩的,闲着也是闲着,对,是同人知……”,吴节支吾了两句,只想早点将小阮给打发走了。

“写同人文确实是一个练笔的好法子,读者对你所写的故事背景也熟,很容易就代入进去了。不过,拿琼瑶小说写同人的倒是少见,阿姨的小说虽然好看,可远远算不上经典。而且,现在的新生代读者对她的书也不熟。若要写同人,犯着着写她的呀,找一本经典不好吗。”

听她说得头头是倒,吴节眼睛一亮,暗想:我自己琢磨个什么劲,这种女性小说,女性读者的心理,我一个大男人自然是无从知晓。眼前不就是一个资深读者,不如向她请教请教,或许能有意外的收获。

忙请小阮坐到自己身边,又许下了一大堆零食的好处,虚心请教起来。

说句实在话,小阮因为看书看得多,性子有些孤僻,是图书馆里有名的剩女,平日间也不太和人说话。一开口就是“我同你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今天听吴节请教起自己,顿时来了兴致,回答说:“说起同人,其实现在也没有什么严格的同人小说。大多是借用某本小说的故事背景写新的故事,比如最近很红的清穿,说到底,其实都是借用了二月河小说〈雍正王朝〉的人物关系,不管是四爷党还是八爷党,或者十三爷十四爷党,其人物形象都是来自那”

然后劈劈啪啪一大通,足足一个小时,听得吴节都快崩溃了,忙打断小阮“姑奶奶,就别说清穿了,明穿有什么好书可看?不要宫斗,也不要政治,只要宅斗书。”听了这么长时间的话,吴节也学到几个新词汇。

“明朝司人啊,也没多少,明朝没什么好看的起来,〈红楼梦〉勉强算一个。虽然是清朝人写的,可读者都将大观院里的故事背景自动放明朝。网站的编辑老师说,很多女作者都是拿〈红楼梦〉同人文来练手的……喂,吴节,你究竟在听没有?”

吴节猛地站起来,哈哈一笑:“怎么没听,很有收获,谢谢你小阮。”就将一张一百圆钞票拍在桌子上:“我请客!”

没错,抄〈红梭梦〉确实一个不二的选择。

这本书可以满足三个条件。

首先,时代背景对了。荣国府、四大家族的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不正是陆家的写照吗,实际上,陆家的富贵比起小说中的四大家族更威一筹。做为一中生活在陆家的公主,陆爽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天然就有一种代入感。

不知不觉中,吴节用上了“代入感”这个刚从小阮」那里学来的新词汇。

只不知道,陆小姐会带入进〈红楼梦〉中的那个人物?

宝钗、湘云还是林妹妹?

林妹妹估计不可能,探春还差不多。

吴节这么想。

其次,这书本来就适合女孩子看。吴节当年在大学学中文的时候,这书本就是必读科目。可从图书馆将书借回去之后,总觉得故事实在太平淡了,一翻书就犯困。到现在,只记得黛玉进府和晴雯补雀金裘等几个场景。

即便如此,那些鲜活的场景,到现在依旧历历在目,不因为时间流逝再变淡。这就是这本书的厉害之处。

不过,红楼梦这本书本就以写人情世故为主,故青节奏也慢,却最适合那种文青女阅读。

第三,鲁迅说过说一部《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从句话看得出来,这书适合不同年龄和性别的人阅读。无论你有什么样的品味,有什么样的阅读习惯和兴趣,都能在这本书中找到你感兴趣的部分。

这也是一本传世名著本身所具有的特质。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古今中外,但凡能够传诸于后世的文字,大抵如此。

抄这本小说,保险。

既然决定了要抄这本书,吴节乘小阮和几个女同事抢过钞票唧唧喳喳地跑出去买零食的当儿,赶紧从书架上抽出一本人民文学八二版的〈红楼梦〉翻看起来,准备先背两章备用。

实际上,他也知道这书实在太长,要想一字不漏地背下来,根本就没有可能。

这可是一本一百多万字的宏篇巨制,他又不是人形优盘,一插上去,就能全部复制下来。

有那功夫,还不如多背几首唐诗宋词,八大家散文来得实在。!。

第一百二十七章这不是胳应人吗

所以,吴节决定就算要背,也只能将〈红楼梦〉中的诗词和景物描写中那些大家族的器具什么的细节背下来,以免漏馅。至于故事,大概记一下,到时候用自己的语言随便写写就是了。

说起来,前一阵子在陆家族学中还真学了不少真本事,对付这种文章,吴节现在是毫无难度,也有信心单凭一己之力把〈红楼梦〉的故事写得圆满。

红楼梦前八十回乃是曹雪芹的原著,后四十回是高鄂续作。全书大约一百多万字,其实,吴节也不用把这一百二十回全部记完的。他有信心用不到二十万字的篇幅从陆爽手头将那本春宫书给要回来。

凭这本书的质量,每更新一回,至少能弄回来两三张图。以〈红楼梦〉每个章节大约六千字计算,也就是三四十章的样子。一天一章,也就是一个月时间。到时候,正好是乡试,时间正好。正好将这一段无所事事的日子给打发了,再说,也可以通过这个机会同唐小姐见上几面。

因此,事不宜迟,吴节立即打开书本,仔细地阅读起来。

这套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的〈红楼梦〉一共有四本,只需将第一本记熟就可以了。

一边看,吴节一边打开电脑上的文档,给这本书做了一个详细的大纲。每个章节都有一句话将故事大概记下来,然后补上内容中出现的诗词和需要记熟的细节。

背大纲总比背整本书要来得容易许多。

吴节不禁为自己突然想出的这个好办法得意起来。

一整天就这么过去了,很快,将前二十回的故事梗概做完,直到〈贤袭人交嗔箴宝玉俏平儿软语救贾琏〉为止,这才甩了甩已经发软的双手,停了下来。

到晚上,他想将这二十回的故事在心里过了一遍,然后才开始背诵大纲。

这一背不要紧,吴节突然发现自己的记忆力突然好得出奇,不但整个大纲记得一字不漏,连原著中的文字也清晰地浮现在自己眼前。

“啊,这,这,这……见鬼了。”吴节也知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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