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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位面时空指南-第2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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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我就知道你会惦记这个。不用找谁要,只要我收到的东西是真的,你再来仙缘洞府的时候只消站在百宝台前,就会发现你的贡献度发生变化了。”
    鬼舞说的很简单,但却很清楚,丁阳没有什么好质疑的。不过,万一这次去看过,发现那东西其实并不是炎阳珠呢?
    “那也没关系。我早就已经考虑过各种情形,也不认为你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找到。毕竟这三样东西也不是好找的,即便是在大千世界里……因此没必要担心,继续找就好了。以你之前在考验期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而言,我还是很看好你成功的。”
    不管怎么说,基本上解决了丁阳心中的担忧。刚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又被鬼舞叫住了。
    “最后我必须要再次提醒你一次,假如你发现的目标的确是炎阳珠的话,那你千万不能靠近。因为炎阳珠内所孕育的火焰能量是不断变化的,我不知道你遇见的时候炎阳珠处于什么阶段。但它不是普通的东西,无论坠星石、半月轮还是炎阳珠,都是有灵性的!它们会不断的成长壮大,从外表去判断是根本看不出来变化的。真正想要确定它的属性阶段,需要很丰富的知识。说起来的话,就很复杂了。反正你只需要记好一件事,离它越远越安全。”
    丁阳可以感觉到鬼舞的郑重其事,也能明白她的一番好意,可是……
    “我距离太远的话,怎么去判断这东西是不是炎阳珠呢?我的靠近看呀!”
    截至目前为止,丁阳所了解到的炎阳珠详情,全都是鬼舞一板一眼介绍出来的。
    而其中的很多细节,也确实需要靠近距离才能判定清楚。假如间隔太远,丁阳自认是没有办法考证清楚。
    “假如我不靠近的话,招呼元清道长过来看看,能不能判断出来?”
    鬼舞想了想,有些为难道:“不行,就算是元清有办法给我送回来,可是想要确认目标,你们都是一样的没分别。”
    “那怎么办呢?不确定目标,我又怎么好招呼元清道长过来呀?对了,元清道长间隔多远能把炎阳珠送给你呀?”
    鬼舞一怔,随即苦笑道:“是啊,就算是元清过去了,想要送给我的话也需要靠近才行。可目前以你们的情况,靠近炎阳珠就等于是找死!”
    贡献度的确是挺诱人的,可是需要付出生命的代价,还是免了吧!
    丁阳当即就已经开始要打退堂鼓了,想着到时候干脆把问题全都推给元清道长就是。
    可转念一想,万一元清道长认出来这是真的炎阳石,然后故意骗他说是假的又怎么办?所谓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却不可无呀!
    毕竟这关系到整整3600点贡献度,按照之前他在百宝台上所看过的法宝估算,至少能搞定几样非常强力的法宝到手。
    更别说有了这3600点贡献度,还能升级自家手上几件法宝,让它们的作用发挥更大。
    譬如储物手镯,譬如十二宝囊……前者的储物空间目前他才能用100立方米,看上去似乎很大,可是今后若想把整个宋代时空位面宇宙都收归己有,那100立方米的储物空间根本就不够用的。
    两个时空之间的位面贸易,每次周转都需要一颗回天寂灭丹要用掉。
    假如始终都只是100立方米这么点运输额度来计算,以他手头上还剩下的83点贡献度,顶多来回18次就彻底玩完了。
    总共1800立方米的运输量够干什么的?改变个人生活简单,可改变一个世界哪有这么容易?仅仅是1800立方米的货物吞吐量,简直是杯水车薪。
    可储物手镯每次升级进阶,都需要60贡献度的消耗,目前丁阳还耗不起。
    再者十二宝囊的作用也是很关键,能够往来运输智慧生物。不扩大容纳量到最大的话,光是每次穿越时空所需要的回天寂灭丹消耗贡献度都不是个小数目了。
    仅仅是目前需要往来携带的人数,丁阳悄悄算了一下都够他头疼很久了。
    眼下他手里的十二宝囊,还每次最多只能携带2个人和个动物。想要效率上升,必须是再次升级进阶。以最大程度携带9个人来说,丁阳才有信心保证带来足够多的帮手助阵。
    否则单凭他一个人就想改造整个世界诞生新宋,这辈子全耗在这里都未必够用。
    毕竟不是简单的起兵造反,统一天下后就算是一竿子买卖结束了。
    随后还有更多的事务,才能最终把这个时空位面宇宙建立成他心中所想要达到的程度。
    因此这3600贡献度是绝对不能有一丝轻忽,一定要拿到手里。
    所以下一刻丁阳就抬起头来,也很认真的看着鬼舞:“总要想个办法的吧?否则不能确认目标究竟是不是炎阳珠,找来元清道长也没用啊!”
    “嗯,你不要着急,容我想想。”鬼舞稍稍思考了片刻,不断的似乎在计算着什么。
    丁阳则等在旁边,心情格外的难以形容,复杂极了。
    突然间,就见鬼舞抬起头来,满脸的笑容:“我想到了,你们不是不能靠近炎阳珠。但却需要严格按照我的办法,然后多一点点运气才行。”
    “哦?鬼舞,别卖关子了,快说吧!”
    “炎阳珠本身的火属性极为刚烈,只有在每天午夜子正的准时那一刻才会陷入本身能量散发的最低潮……”
    ~
    。。。
 。。。  

第313章 在路上

    作为贵宾,丁阳自然是和萧朝庆走在一起。
    而契丹不愧是此时大草原上的霸主,随便拉出来一匹马都极为神骏。
    千年后的世界里,丁阳所骑过的马都是影视景点旅游时候的劣马。哪里比得上眼前辽国贵族所骑的骏马,只是看见都觉得眼前一亮。
    “好马,果然都是好马呀!”连挽车的马匹都神骏无比,更别说萧朝庆的近卫们胯下所骑着的骏马多么风采神骏了!
    一眼看过去,这百十匹马当中居然没有任何一匹马是杂色鬃毛。全都是一水的黑色,最矮的马都至少有150公分的身高和160公分的身长。
    萧朝庆见他喜欢,仰天大笑着许下诺言:“这些马又算什么?我家陛下的王帐之中,好的马数不胜数。等到了临潢府,随便真人放手挑选。”
    “好,那就一言为定!到了临潢府,大王可要为我选几匹好马才是!”
    “草原上的汉子,宁可流血也不会撒谎骗人。真人若是选不到合心意的好马,萧朝庆就把这颗脑袋拧下来给真人做赔!”
    “我要你的脑袋做什么?萧大王也是说笑了!不过我相信,契丹帐下,又岂能挑不出来几匹好马!”
    “哈哈哈,那是当然的了!丝绸、陶瓷和铁器我们不如汉人做得好,可是要提起好马来,我契丹若认了第二,天下间谁敢称第一?”
    这次回程的路途颇为遥远,萧朝庆直接把自己的坐骑让给了丁阳骑用。
    不得不说,萧朝庆的这匹马名叫踏雪,果然是通气乌黑,只有四只马蹄上掩有白色。跑得快了,真是一片乌云下闪烁着雪花。
    丁阳本来是不会骑马的人,在千年之后只是有限的骑过几次马,还都是主要为了游乐。
    通常有人在前面牵着马慢慢走,而他就骑在马上缓缓而行。
    可现在明显不能这么骑马,草原上游牧民族的马术可都是一绝。基本上都是还不会走,已经先学会了骑马。
    即便契丹的很多贵族都深受中原文化影响,也都一个个学汉字、说汉语。可是骑马的功夫却谁都没有撂下,即便是汉化程度最深的契丹贵族也是一身的精良马术。
    幸好丁阳每天都不间断修炼玄机气锁的功夫,因此本身的感应非常灵敏不说,身体四肢的协调性也极为出色。
    从歪歪斜斜初学骑马开始,到马上马下几乎如同粘在了一起的状态,仅仅只用了半天时间而已。这种进步速度,顿时就把所有契丹人都吓坏了。
    明明看着早晨开始还不会骑马,可是到了下午扎营的时候已经比谁都骑的好了。
    即便的确是有好师傅精心教导指点,又能随时不断练习,可这种进步速度也未免太过于吓人了吧?完全就是能用肉眼看见在神速进步,过一阵子就是一个新状态。
    加上萧朝庆有求于他,更是不遗余力的亲口指点,或者让帐下马术最好的护卫示范。
    这可都是骑马骑老了的高手,无论吃饭睡觉都能够在马背上完成的那种强人。丁阳从他们的身上,真是学到了不少早已失传了的小技巧。
    从东京城出来,顺着黄河过相州,走大名府,出河间府抵达析津府,算是正式进入了辽国境内的大都市。
    析津府可是辽国南京道的治所,而南京道基本上覆盖了燕云十六州大半,还有一部分划在了西京道辖区内。
    而越过析津府再向北前行,就能看见自古以来所修建的长城了。原本是秦汉时期防御边境的地方,却被石敬瑭双手献给了契丹而成为了辽国腹地。
    一路上萧朝庆始终都是兴致勃勃的在给丁阳灌输辽国的风土人情,自然也少不了要讲述辽国铁蹄的威风凛凛。
    也不得不佩服他的记性非常好,知识面也非常广博。不管是路过什么地方,他都能讲出来相应的历史典故。甚至是何年何月在这里发生过那些战争,具体当时打成了什么样子,都能说个头头是道。
    丁阳这一路上倒也没有寂寞,跟着使团的行进步伐,增长了许多见闻。
    一路上无论是宋朝的官吏还是辽国的官吏,见到萧朝庆都格外的尊敬有加。
    而踏入辽国境内后,尤其是越过了南京道再往北走。一路上就能经常看见游牧的牧民,还有浩荡的牛羊马匹成群结队。
    在这大草原上行进久了,丁阳都感觉本身的心胸开阔了许多。
    千年之后的很多地方他也来过,可全都是工厂和矿山的开采机器轰鸣声。哪有现在这种风吹草低见牛羊的情况,看着真是心旷神怡。
    越是走下去,丁阳对辽国的认知也就越发的加强了印象。
    原来以为辽国和宋朝鼎力南北,立国两百余年的时间,肯定也是从游牧状态走进了农耕状态。可不曾想亲眼看见后,才发现根本就不是这么回事儿。
    辽国境内不像宋朝境内村庄成片,到了晚间炊烟袅袅。这里有时候走几天时间,都根本就看不见人烟。
    除了大草原之外,还是大草原。放牧的部落很多,种田的农人却很少。
    整体看来,还是属于半游牧而又半农耕的状态。实际上游牧为生的部落远远要超过种植的农民数量,大都还在不断的迁徙着住所。
    有些辽国的城镇,在丁阳看来还不如千年之后的小村庄热闹。
    这些所谓的城镇根本就是用一些木栅栏围起来,勉强凑出个集市而样子而已。别说城墙,有的地方连木栅栏都不全。
    丁阳看的是直咧嘴,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种情况。
    可萧朝庆却非常自豪的向丁阳作介绍,何处何处当年发生过怎么样的捷激烈战争。当初辽国的大军,又是在那个部位打败了那家叛乱的部族。
    这里原先居住的部族当初是多么的强大,手底下有多少帐篷,多少马匹;哪里原先占据水草最肥美的部落当初如何如何,又是怎么被契丹给扫平了。
    那个部族的牛好,那个部落的羊鲜美,谁家部族的男人善于放牧,那家部族的女人肢体柔顺,反正萧朝庆始终都有话说。
    本来还觉得辽国这些城镇完全没有文明的气息,可后来随着萧朝庆的介绍,丁阳慢慢也明白了。这或许就是大草原上的特色,能够用来讲述的全都是铁与火。
    除了抢掠和战争外,根本没有建设的概念。只要有刀有马有人,那就足够了。
    建设的再好,等到水草不够放牧的时候照样是需要放弃掉的。根本没必要建设,整个大草原无处不是可以安家的地方。
    这一路上丁阳也算是见识了这些契丹人的饮食,真心是有点吃不惯。
    大块大块的牛羊肉,就放在火上烧烤。拿下来以后,一人分一块就开始吃。文雅一点的还用刀子切肉,而更多人直接干脆上手抓着连撕带咬直接吃。
    肉块基本都是很大一块,说是烧烤,可实际上根本就烤不熟。
    于是丁阳就看着这些人半生不熟的撕来吃,伴随着吃肉的就是马奶酒或者中原的烈酒。
    一口肉一口酒,顶多再来一些馕饼。也是大块大块的圆饼,每一块都一个篮球那么大。一边喝酒吃肉,一边吃些馕饼。
    总算是萧朝庆还稍微斯文一点,也照顾着丁阳的口味,要求手下把牛羊肉切小块烧烤。但这种粗犷的生活方式,丁阳三天两天的还觉得新鲜,日久天长可就有点受不了啦。
    看着他们就吃这些半身不熟的牛羊肉,好多肉里面还都血红血红的。丁阳终于明白为毛大宋朝野上一听契丹骑兵,就会感到由衷的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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