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拉磨小说网 > 游戏动漫电子书 > 梦幻界之妖艳江湖 >

第181章

梦幻界之妖艳江湖-第181章

小说: 梦幻界之妖艳江湖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李寻欢点点头,叹道:“他本是个很特别的孩子,做的事也特别。”

玉絮:“他能做出这种事,我倒并不觉得奇怪。”李寻欢:“哦?”

玉絮:“他明知当时上官金虹已动杀机,所以就先发制人,让上官金虹无话可说。这样一来,非但性命能够保全,而且还令人觉得他很有胆量,很有孝心,因此更看重他。”

叹口气,接着道:“他这么做,的确很聪明,也够狠了,但他本就是个又聪明又狠毒的孩子,所以我并不觉得奇怪。”

李寻欢:“那么,你奇怪的是什么?”

玉絮:“他的武功已被你废了,体力本该比普通人还衰弱,是不是?”

李寻欢叹道:“这件事,我一直不知道做得对不对?”

玉絮:“人的骨头很硬,纵然是很有腕力的人,也难一刀就将自己的手砍断,除非他用的是削铁如泥的宝剑。”李寻欢:“不是宝剑?”

玉絮:“绝不是。”李寻欢:“但龙小云随手一挥,就将自己的手削了下来。”

玉絮:“他好像根本就没用什么力。”

李寻欢沉吟着:“你确实比我细心。听你一说,我也觉得有些奇怪了。”

玉絮:“还有,普通人的手若被砍断,一定不能再支持,立刻就要晕过去。”

李寻欢:“不错。纵然是壮汉也万万支持不住,除非他有深厚的武功底子。”

玉絮道:“龙小云只不过是个武功已被废、体力很衰弱的孩子,为什么偏偏能支持得住?”

李寻欢不说话了,目光闪动着,仿佛已猜出什么。

玉絮:“他非但能支持得住,而且还能侃侃而谈,还能将自己的断手捡起来。一个没有武功的人,怎么能办得到?”

李寻欢:“你的意思,难道是说……他武功已恢复?他平时那种弱不禁风的样子,都是故意装出来的?”玉絮:“我不知道。”

李寻欢:“我废他武功的时候,用的手法很重,按理说他武功绝无恢复的可能,除非……”

盯着玉絮,缓缓道:“除非那传说并不假,兴云庄里确实藏着那本稀世的武功秘籍,无意中被龙小云得到。”

玉絮:“我不知道。”

李寻欢喃喃道:“孙二侠守护兴云庄十几年,难道为的也是这本武功秘籍么?”

第章 秘籍

玉絮:“我不知道。”

皓天忽然笑了:“你既然想告诉他,为什么不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呢?”

笑声突然顿住,一字字道:“兴云庄里确实藏着本武功秘籍,那并不是谣言。”

李寻欢动容道:“是谁的武功秘籍?我怎会一点也不知道?”

皓天将烟斗重新燃着,望着四散的烟雾,缓缓道:“你可听说过王怜花这个人么?”

李寻欢:“这名字天下皆知,我当然不会没听说过。”

皓天:“王怜花本是沈浪大侠的死敌,后来却变成沈大侠的好朋友。因为他这人,本在正邪之间,虽然邪,却并不太恶毒,做事虽任性,有时却也很讲义气,很有骨气。所以,他虽然害过沈大侠很多次,沈大侠还是原谅了他。”

(沈浪和王怜花之间,当然也有段很曲折的故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查阅《武林外史》)

李寻欢:“听说王怜花已与沈大侠伉俪结伴归隐,远游海外,那也是很多年以前的事了。”

皓天:“不错,他后来的确被沈大侠所感化。”长叹一声,接着道:“要杀一个人很容易,要感化一个人却困难得多。沈大侠的确是人杰,你若早生几年,一定也是他的好朋友。”

李寻欢目中也不禁露出向往之色。却不知千百年后,他的侠名留传之广,受人崇敬之深,绝不在他所向往的沈浪之下。

皓天:“沈大侠虽是人杰,王怜花却也不凡,否则又怎会成为沈大侠的死敌?”

两个聪明才智相差很远的人,也许可以结成朋友,却绝不会成为敌人。所以只有上官金虹才有资格做李寻欢的仇敌,别的人简直不配。

李寻欢:“听说这人是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皓天:“不错。此人不但医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都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叹口气:“就因为他见猎心喜,什么都要学一点,所以武功才不能登峰造极。否则以他的聪明才智,又怎会屡次败在沈大侠手下?”

李寻欢突然想起阿飞!阿飞的聪明才智,是不是比王怜花更高?因为他只学一样事,只练一剑。他这一剑本可练到空前绝后、无人能抵挡的地步。

“只可惜聪明人偏偏时常要做傻事。”李寻欢叹口气,不愿再想下去。

皓天:“王怜花改邪归正后,已知道他以前所学的不但太杂,也太邪,本想将那本《怜花宝典》付之一炬。”李寻欢:“什么?《怜花宝典》?”

皓天:“《怜花宝典》就是他将自己一生所学,全记载在上面的一本书。”

李寻欢:“他为什么想烧了它?”

皓天:“因为那上面不但有他的武功心法,也记载着他的下毒术、易容术、苗人放蛊、波斯传来的慑心术……”

叹息着接道:“这么样一本书,若是落在不肖之徒的手里,后果岂非不堪设想?”

李寻欢也叹道:“那的确是后患无穷。”皓天:“但这是他一生心血所聚,也不舍得将之毁于一旦。所以,他远赴海外之前,就将这本书交给一个他认为最可靠的人。”

听到这话,李寻欢对这件事的来龙去脉都已了解,已猜到藏在兴云庄里的那本武功秘籍,就是《怜花宝典》。

但还有几件事,他想不通,试探着问:“他将这本秘籍交给谁了?”

皓天:“交给了你!”李寻欢怔了怔:“我?”

皓天笑了笑:“普天之下,除了小李探花外,还有谁是最可靠的人呢?”

接着又道:“他将这本《怜花宝典》交付给你,不但要你替他保存,还想要你替他找个天资高、心术好的弟子,作为他的衣钵传人。”

李寻欢苦笑道:“这件事我却连一点都不知道。”

皓天:“因为你那时恰巧出去了。”李寻欢沉思道:“十三年前……不错,那时我到关外去了一趟,回来时又遇伏受了重伤,若不是龙啸云仗义相救,我……”

说到这里,喉头似已被塞住,再也说不下去。这本是他这一生中最难忘怀的一件事。就因为这件事,他的一生才会改变,由幸福变为不幸!

皓天:“王怜花虽未见着你,却见到了林姑娘。那时他远游在即,沈大侠已在海口等着他,他自然不能停留,所以就将那《怜花宝典》交给了林姑娘。”

男女之间的事,世上只怕很少人能比王怜花了解得更多,自然已看出林诗音和李寻欢之间的情感非比寻常。但林诗音为何从未将这件事向李寻欢提起?

李寻欢迟疑着道:“这件事不知前辈是从哪里听到的?是不是很可靠?”

皓天:“绝对可靠。”

玉絮忍不住插嘴道:“这件事就是我二叔说的,王老前辈到兴云庄……不,到李园去见林姑娘的时候,我二叔就在外面等着。”

叹息一声,幽幽道:“自从那天之后,一直到现在,我二叔就从未离开过那地方一步!”

李寻欢:“二叔?孙驼子是你的二叔?”玉絮:“相认的,却比亲人还亲。”

李寻欢苦笑道:“难道他就是受了王怜花的托付,在那里监视着我?”

皓天:“王怜花既然肯将那么重要的东西交给你,就绝不会对你不放心。只不过,他对你的武功还不大信任,生怕有人听到消息,会去夺书,所以才会要老二留在那里。到了必要时,也好助你一臂之力。”

玉絮:“我二叔当年游侠江湖间,曾经被王老前辈救过一命。他这人最是恩怨分明,王老前辈要他做的事,他的确可说是万死不辞。”

皓天:“他后来却在无意中,听到林姑娘并没有将那《怜花宝典》转交给你,所以你出关之后,他更不放心,更不肯离开一步。”

李寻欢叹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孙二侠不愧为王老前辈的好朋友,只不过……”

盯着皓天,一字字道:“孙二侠又怎会知道,林姑娘未曾将《怜花宝典》转交给我?这件事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皓天缓缓道:“连你都不知道,我又怎么会知道?”

李寻欢说不出话来了。他从来也未想到,林诗音对他也有隐瞒着的事。

皓天又道:“王怜花不但有杀人的本事,也有救人的手段,中年后医道更精,的确可说已有生死人,肉白骨的功力。”

玉絮:“龙小云是林姑娘的亲生儿子,一个做母亲的,若是为了儿子确是不惜做任何事的,所以,我想……”没有再说下去。

她的意思,李寻欢却已听懂。无论谁都应该听得懂的。

林诗音一定已将那本《怜花宝典》传给她的儿子。

她一定将这本神奇的书,保存了很多年,而且保存得很秘密。

但是,她为什么始终没有将这件事告诉李寻欢呢?

李寻欢第一次看到林诗音的时候,也还是个孩子。

那天正在下雪。庭园中的梅花开得正好,梅树下的雪也仿佛分外洁白。那天李寻欢正在梅树下堆雪人,找了两块最黑最亮的煤,正准备为这雪人嵌上一双明亮的眼睛。

这是他最愉快的时候。他并不十分喜欢堆雪人。他堆雪人,只不过是为了要享受这一刹那间的愉快。每当他将‘眼睛’嵌上去时,这臃肿而愚蠢的雪人,就像是忽然变得有了生命。

每当这一刹那间,他总会感觉到说不出的满足和愉快。

他一向喜欢建设,憎恶破坏。他热爱着生命。

第一章 童年

李寻欢小时候,总是一个人偷偷的跑来堆雪人,因为他不愿任何人来分享他这种秘密的欢愉。那时他还不知道,欢愉是绝不会因为分给别人而减少的。

后来他才懂得,欢乐就像是个聚宝盆,你分给别人的越多,自己所得的也越多。

痛苦也一样。你若想要别人来分担你的痛苦,反而会痛苦得更深。

雪人的脸是圆的。李寻欢正考虑着,应该在什么地方嵌上这双眼睛。他多病的母亲,忽然破例走入庭园,身旁还带着个披着红氅的女孩。

猩红的风氅,比梅花还鲜艳。这女孩子的脸却是苍白的,比雪更白。

红和白永远是他最喜爱的颜色,因为‘白’象征纯洁,‘红’象征热情。

他第一眼看到她,就对她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同情和怜惜,几乎忍不住要去拉住她的手,免得她被寒风吹倒。

他母亲告诉他:“这是你姨妈的女儿。你姨妈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了,所以她从今天开始,就要住在我们家里。你总是埋怨自己没有妹妹,现在我替你找了个妹妹,你一定要对她好些,绝不能让她生气。”

可是他几乎没有听到,他母亲在说些什么。

因为这小女孩已走过来,走到他身边,看着他的雪人。

“他为什么没有眼睛?“她忽然问。

李寻欢:“你喜不喜欢替他装上一对眼睛?”

她喜欢,她点头。他将手里那双黑亮的‘眼睛’送了过去。

他第一次让别人分享了他的欢愉。自从这一次后,他无论有什么,都要和她一齐分享,甚至连别人给他一块小小的金橘饼,他也会藏起来,等到见着她时,分给她一半。

只要看到她的眼睛里露出一丝光亮,他就会觉得前所未有的愉快,永远没有任何东西能代替的愉快。他甚至不惜和她分享自己的生命。

“她也一样。”他知道,他确信。甚至当他们分离的时候,在他心底深处,他还是认为,只有他才能分享她的痛苦,她的欢乐,她的秘密,她的一切。

他确信如此,直到现在……他和上官金虹的一战,已不可避免……该结束了。

兴云庄已被上官金虹霸占。不管里面有没有宝物,他打算要的东西,就不会和别人分享。

因此,龙小云和林诗音,只能住在客栈中。

龙小云蜷曲在被窝里,似已睡着。

灯燃着,灯蕊已将燃尽,黯淡的灯光,使这半旧的客栈看来更阴森森的,仿佛全无生气。

林诗音悄悄推开门,悄悄走进来。

慈母的脚步永远都那么轻。她们宁可自己彻夜不眠,也不忍惊醒孩子的梦。

龙小云也许已不再是孩子,也许比大多数人都深沉世故,可当他睡着的时候,看来还是个孩子。他的脸还是这么小,这么苍白,这么瘦弱。

无论他做过什么事,毕竟还是个孤独而无助的孩子,对人生还是充满迷惘。

林诗音悄悄的走到床前,凝视着他,心里只觉得一阵酸楚。这是她惟一的骨肉,是她的血中之血,肉中之肉,是她在这世上惟一的安慰,惟一的寄托。

她本来宁死也不愿离开他的。可是现在……

林诗音猛然回身,将灯蕊挑起。“无论如何,我都要再看他几眼,多看他几眼,以后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