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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无上圣天-第13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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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龙家。”秦孤月语出惊人,看着身边的千寻雪说道:“三代之内,从籍籍无名的一介末流家族,成长为东南之地隐隐可与我们秦家比肩的世家,你认为这是什么原因?”

“这……”千寻雪思索了一下,开口说道:“龙家先祖就很有野望,所以三代都励精图治,比起我们这些小富即安的家族,自然是要发展快得多……”

秦孤月淡淡一笑,将手中盛酒的三脚青铜爵轻轻放在了栏杆之上,看着千寻雪说:“你看这青铜爵,你看到的只是他表面的花纹罢了,你没有看到里面的酒液,而我们用爵就是为了饮酒的,对不对?所以你只看到了表象,没有看到内在……”

千寻雪此时诧异地睁着眼睛,看着面前自己的“未婚夫”,竟好像不认识他了一般。

似乎是借着酒劲,秦孤月转过身来,凌风说道:“在查抄龙家时,我也参看了一些账目,我发现龙家的特点与我们东南的世家都不一样,他们重商,而不是重农……家族最大的经济收入不是蓄田,也不是那大兴城周围少得可怜的井田,而是来自南北贸易,来自钱庄……“说着他抬起手来,指着天空中还在盛开的烟火说道:“你看,这烟火就是龙家的南北商行从云京城贩回来的,你知道利润是多少倍吗?”

“五倍之利?”千寻雪猜测道:“五倍之利已经很重了啊!”

秦孤月轻轻地摇了摇头说道:“每一颗烟火都是一两官银的进价,一两黄金的售价。我在云京城的时候也知道,这种烟火虽然价值不菲,但也没有精贵到这样的程度,小富之家也可以消费得起,但是到了东南之地,恐怕不是特别的活动,怕是千家这样的家族都舍不得使用?”

“百……百倍的利润?”千寻雪听得秦孤月的描述,竟是一下子咋舌了,特别是在她听到秦孤月说,一枚烟火就是一两金子的售价时,东南第一女杰的眼神有一点不对劲了。

心疼钱了……

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啊!

“怎么?”秦孤月似乎是预料到了千寻雪会是这样的表情,笑着说道:“你若想做这一块的贸易,等到屠苏节跟我一起回云京城,我让父亲介绍火器司的人与你认识便是了,找他们拿这些烟火,可能价格比龙家的南北货行还能低不少呢……”

“这……这些是火器司做的?”这一下算是换千寻雪惊讶了。终于他知道为什么烟火这种东西,利润如此之高,却几乎没有商行去做了……原因很简单,没有官方的背景,没有不一般的背景,你想提到货都不可能!

火器司是做什么的?为大军提供火器的,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武道高手,相术师的数量又十分有限,于是,太祖陛下在吸收了墨门的经验教训之后在军中首开了“火器司”这个部门,专门为大军提供火器。

事实证明,这项举措是相当正确的,既弥补了军中没有足够相术师的尴尬,又提高了圣天王朝,当时的圣天军的整体战斗力,以至于在后来剿灭墨门的行动之中,火器司做出来的火器对上墨门的暗器都快要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这些烟火就是用制作火器的边角料制作的,最好的烟火自然是要上贡给皇帝陛下,作为皇家庆典之用,民间能用的也多是一些下等,劣等的烟火了。

饶是如此,还是可以让很多人一饱眼福的。

秦孤月见千寻雪似乎有被自己说动的迹象,便接着说道:“这样的贸易形式还有很多,仅仅这一处的进项,寻雪你自己算算,相当于多少果园和蓄田的产量了呢?所以这才是龙家快速崛起的谜底所在……”说着,他将手对着南侧一指说道:“那里,应该是秋叶集市?”

“嗯?”千寻雪正要去问秦孤月,他却先开口了:“既然有集市,为什么不扩建一下呢?做成东南第一的集市多好?”

“东南第一……”千寻雪为秦孤月这句话微微吃一惊,“那不是南都城吗?”

秦孤月笑着摆了摆手,似乎是年少轻狂一般说道:“以前是南都城,但以后肯定会是落城……”

第二百三十二节:乐市制

“为什么?”即便千寻雪再信任秦孤月的能力和魄力,现在也是不由得问了出来。。

“因为南都城是在王朝的控制之下,我朝一向重农而抑商,对商人们克的税很重。”秦孤月一语中的说道:“只是数百年来大家都习惯了在南都城进行贸易了,所以商人们才不得不前往南都城……虽然南都城有运河,但是落城的一侧不是也靠着洛水吗?”

“对啊,可是,商人们会转移到落城来吗?”千寻雪有点担心地问道,“很多习惯都是约定俗成的,怕是很难改变?而且原本运到南都城的船,如果从运河折入洛水的话,可能要多走至少一天的路程啊!”

秦孤月听到千寻雪这一番话,又是摆了摆手说道:“寻雪,可能你没有多跟商人打过交道,其实我与商人的交流也不多,但是不得不说,我手下那个混蛋的大管家,他是一个绝好的商人……”

“哦?就是你说的,这次安排送我礼物的那个……刘旺财?”千寻雪与刘旺财还是有一面之缘的,那个在大兴城深入虎穴,满身沾满了符箓,要跟龙若同归于尽的“烈士”,怎么也不能跟秦孤月说的“混蛋”两个字联系起来啊!

“哪里有你这样说自己忠心耿耿的仆人的?”千寻雪略有一些不悦道。

百里之外的刘旺财肯定打了一个喷嚏,左顾右盼道:“谁骂我……”

但秦孤月的这个,似乎算是夸。

“至少我从他身上看到了一点商人的共性:‘无利不起早’和‘重利轻别离’。”在千寻雪困惑不解的眼神之中,秦孤月端起青铜爵,饮了一口醇酒说道:“如果我们能够让出比朝廷少二成的税收,东南之地,至少有一半的商人会到落城来开分号,如果我们能够让出四成,全国的商人都会来落城开分号,甚至会将本部都移过来的……如果我们让出六成……”秦孤月邪笑了一下说道:“那南都城守肯定会来到落城来找我们麻烦的……”

“为什么?”

“因为商人都跑光了!”秦孤秦孤月笑着说道:“区区一天水路,换他们一趟多赚至少一百两银子,谁不乐意?”

“但是……”千寻雪此时看到秦孤月说得兴起,也是入戏了,有了一点女领主的模样了,对着秦孤月说道:“商贾之人,自古以来就是游手好闲的浮浪之人,这些人多了,农民和工匠就少了,试问,没有了耕地的农民和提供日用品的工匠,人人都想着去经商赚钱,可怎么办?”

秦孤月举起酒杯往千寻雪面前递了一递。

“干什么啊?”

“为我斟一杯酒,我就告诉你……”秦孤月此时的表情简直就是与登徒子无异了,好整以暇地看着面前的千寻雪,大有,反正我不着急,我还不想说呢……

“哼,下不为例……”千寻雪一边说着,一边为秦孤月斟了满满一杯酒说道:“那你可以说了?”

秦孤月捧着千寻雪素手斟上的美酒,放在鼻尖,闻了一下,一语双关地赞了一句:“好香……”

千寻雪这下算是相信秦孤月肯定是喝醉了,以前平时的秦孤月哪里说得出这么sao包的话来,不过醉了也好。

此时的东南第一女杰心里已经开始盘算了,一会要不要顺便再问他一点别的东西呢?

比如说,喜欢哪个女孩子啊,喜欢哪个女孩子拉,喜欢哪个女孩子拉……

看到秦孤月装模作样地品了一阵酒,千寻雪终于有一点耐不住了。

“孤月少爷,现在可以说了?”

“很简单……”秦孤月扣起手指,在酒杯上弹了一下,听着青铜器清脆的声音说道:“提高农民和工匠的待遇,让商人的收入与他们基本持平……然后限制商人的一些权利就可以了。”

“这怎么说?”千寻雪不解地问道。

“只要在落城经商的商人,虽然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但却要受到条例的约束……”秦孤月似乎是早已想好了一般,眯着眼睛,沉醉在晚风之中说道:“商人的子弟不可以做官,不允许穿名贵的服饰,出门不允许用马车……”

“这是不是太苛刻了一点?”千寻雪皱着眉头问道。

“是啊,是有点苛刻啊!”秦孤月此时如同恶作剧得逞一般笑了起来,继而说出了一句让千寻雪恨不得打秦孤月一拳的话:“如果不这样的话,如何能够让农人和工匠感觉自己虽然过得比商人苦,却比商人高贵呢?”

伪君子!

千寻雪这一拳差点就打在秦孤月的小腹上了,但是那一拳临到,还是一转变成了一掌,轻轻拍在了秦孤月的肚子上,千寻雪则是气鼓鼓地转过头去,自顾自地说道:“真是的,怎么有你这样的人?还好你还不是秦家家主,否则的话,云水山庄的人民,简直都不知道过得是什么样的日子,你可以用欺骗的方式去麻木自己的人民呢……”

“那你有更好的办法吗?”秦孤月此时也是光棍得很,直接就在千寻雪对面的一张圈椅上坐了下来,跷着二郎腿问道:“有的时候,不知道,不明白反而比知道了,明白了要幸福,不是吗?”

“你……你这是歪理……”千寻雪急着争辩道。

其实秦孤月确实是有一点醉了,但若不是那一点醉意的话,以他的性格,绝对不会对着千寻雪说出刚才的一番话来,而事实也证明,他说对了!

《史略》记载,武烈三十七年至三十八年前后,东南之地兴起了由城主发起的“乐市”制度,由比中 yang少三到五分税收的优惠,吸引商人前往所在城市建立商行,进行贸易。

与乐市制度共生的还有“商贾令”,限制了商人的社会地位和可以享受的权利。

这样一来,大规模的商业活动并没有如王朝的统治者担忧的那样,造成大规模良田的荒芜,和手艺人放弃手艺去经商,反而与蓬勃发展的贸易相得益彰,甚至在东南的商业重镇都有农户代代务农,自觉不愿出去经商的事情。

东南之地之中,最为奇葩的一支就是落城了,以至于史书上都不得不这样描述道:

“最富为落城,毗陵洛水,市埠连绵百里,车水马龙,南来北往,连日不绝。”

只是乐市制的起源,则完全不可考了。

第二百三十三节:典礼

晨曦之中的雾气还没有散,但是落城里的千家宅院已是上上下下忙碌了起来。。

“快点,都快一点……”身穿粗布短打,身后绣着千家家徽的家丁不停地往院内搬运着庆典需要的物件,一张一张的椅子,祭告先灵的香炉,每一名宾客面前摆放的条案,以及精致的茶具等等。

由于千家祠堂的正殿……年久失修……

咳,至少对外是这样宣称的。

所以原本应该放在千家祠堂庄严正殿之中的继任大典,就这样被改成了千家宅院内的一块开阔的空地上。

原本那是千家子弟们练武的场所,就在三天之内已经将其中练武的石锁等等器材都移了出去,搭起了朱木高台,以及五十六张,各自二十八,对坐而立的雅席,在雅席之后则是一大片由各家仆人休息的空地,不过就没有准备桌椅了,任由这些仆人们席地而坐便是了。

这些都算是稀松平常,也许是千家的这位新晋家主是女人缘故,整个空地上周围密密麻麻地铺满了花卉。而且是清一色的秋海棠。

这是落城最知名的花卉,前朝皇帝甚至不惜凿通运河贯通洛水,来东南之地欣赏。这样的举动,自然是让这种粉色、黄色、白色的花朵,更是让曾经的落城名声大噪,甚至当时落城被称为“海棠城”。

虽然腐朽的前朝已然入古,落城的繁华也随着南都等城市的兴起而逐渐冷落,但秋海棠依旧被千家和落城的百姓所钟爱,甚至千家始祖一开始都有要用秋海棠做家徽的想法。

后来则是因为害怕被人误以为与前朝有关系,引来无妄之灾,才只得作罢。

此时进入会场之后的各大世家子弟简直怀疑自己到了花海一般,只见还没有完全散开的雾气之中,到处都是白色、黄色与粉色的六瓣花朵,若隐若现,更有一股淡淡的清香扑鼻,沁人心脾。

众人很快就在千家仆人的引导下坐到了各自的位置上,甫一坐下,立刻就是两排身穿淡蓝色长裙的侍女缓缓走了上来,来到众人的桌的桌前,半蹲下来,熟练地从手中托着的赤红漆盒内取出茗茶和茶具,玉手扣着茶壶,为众人沏好了茶,随后缓缓站了起来,双手放在左侧,微微屈膝,行了一个礼又缓缓退出场去。

动作整齐划一,顿时引得在座的世家子弟惊叹不已。

千家仆人的素质之高,便是许多底蕴更深厚的世家都比不上的。

“想不到东南之地,还有这样的世家。”一名北方来的世家子弟轻叹道:“看来是要多往东南来看一看了。”

“原本以为东南多是一些商贾之人,世家也都沾染了铜臭,想不到还能有这样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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