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第9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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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我们发现,原来她很白皙,像个晶莹的雪团一样。
也许,从那时候起,她那双战战兢兢的眼便深深的烙在了我心深处。
再后来,清明到了。
就在我们急切的盼望中,晴了一整天的天空,在入夜时分,竟然真的飘起了小雨。
我站在雨里,接了满满的一瓮水。
翠烟笼 商誉(二)
第二天的黎明时分,我割开了自己的手掌,血不断的涌出,我的心却充满了感恩和雀跃。
青瓷碗渐渐的被鲜红的液体填满,然后上面浮起一层血沫。
我用布包好伤口,然后将一把白菊泡了进去。
接着,我用整整一上午的时间来守候那碗血菊花。直到中午,它们终于被泡开了,舒展的花瓣,被鲜血浸透,仿佛一团团惨烈的血肉。
我真担心长烟到底能不能将这东西喝进去。
长烟起先用鼻子去闻,细小雪白的鼻翼上下浮动,无神的眼睛垂下来,我知道,她看不见的。
她的样子很可爱,我轻轻的抚摸着她的耳垂。
“好了,快点喝。一口下去。”我督促着。
她皱着眉头,雪白的笑脸上挤出了个央求的神色。
“誉哥哥,我喝不下。”
我知道,任凭谁都无法将这样的东西一口喝下去。可是还能怎么办呢。
“如果你不喝,父亲的生意怎么办!”我知道,这是最好的借口。
她果然垂下头去,沉默了。
没多久,她接过我手里的瓷碗。咕嘟咕嘟的将那些东西咽了下去。
我望着她,却几次有些难以克制的轻声咳嗽,或许是对那浓烈的,来自我体内的腥气感同身受。
我不得不佩服她的意志力。
喝下了那些东西,她的嘴角已经满是汩汩而下的血迹,她看不见自己的样子,否则一定会吓哭的。我忙伸出手去替她擦拭,当然,用的是那只完好无损的手掌,这事绝对不能被她发现。
然而,事情往往不能如我想象那样顺利,她还是知道了真相。就在喝过这碗血液的四天后。
我承认,每天一碗的血量,渐渐让我体力不支。
我感到有些衰弱,疲惫,脚底开始没了力气。
那天,在我替她擦去嘴角的血迹后,她忽然间抓住我的手问道:“誉哥哥,你怎么那么虚弱?”
然后,她发现了我的另外一只手上,竟然颤着厚厚的棉布。
在她的追问下,我不得不承认了那是我的血,一直都是。
后来,她哭了。
就那么伏在我的身上,痛哭流涕。
她总是哭,在高兴的时候,失落的时候,无力的时候,或是像这样,愧疚的时候。
我说,这是我愿意的事情。
她仍旧哭,一直哭湿了我的肩膀。
然后做了个决定,那就是宁愿死也不会再接受这样的救助了。
她说,那是用我的命来为她续命。
是啊,我是在用自己的命来为她争取活下去的理由,织女没有了眼睛还能做什么?她有多么热爱这个行当我比谁都清楚。
可是,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从没有将自己和她分别对待过,我们是上天注定无法分割的一对。
谁知,第二天一早,她竟然神奇的康复了,那双眼睛,又在我的面前顾盼神飞起来。
我兴奋的将她抱起来,然后开始转圈,谁料,刚转了没几圈,便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这就是我和她的过往。
充满了甜蜜的亲情和懵懂的爱恋的过往。那注定一辈子相守而密不可分的过往。
谁知,后来竟成了禁锢着她的枷锁。
我的长烟渐渐长大,越来越漂亮。
自从那次眼病痊愈后,她的双眸竟越发的神采飞扬了,晶莹剔透的好像悬在那里的两枚黑宝石,我简直不知道如何来形容。
她的眼神是明朗和清澈的,绝对没有世俗女子的妩媚,绝对没有。
我甚至将她当成上天赏赐给我的珍宝,今生今世的爱人。
我的手掌却因为反复的割伤而只能微微曲着。上面爬着五条触目惊心的疤痕。为了掩人耳目,我用一段上好的紫色布条将他们牢牢的缠住,一直缠到小臂处。其实除了长烟和子砚外,没人知道我的左手也可以用剑,我是个左右手同样发达灵巧的人。这或许得益于母亲的遗传。
长烟时常抚摸着我的左手。
用深度的哀怨说,“誉哥哥,你的手怎么办?”
我笑了笑,是啊,虽然我伤的是左手。
不过,后来我发现,在缠上布条后,剑在手里更稳健了。
伤疤愈合后,我发现我的左臂似乎力道有些下降,于是,我干脆专门练习用它使用匕首。
匕首是非常灵巧的武器,可以深藏在怀中,长剑不能抵挡的强敌如果突然近身必定来势汹汹有势在必得之势,这时候左手的匕首突然出鞘对对方来说,是极其凶险的,一击毙命不是难事。
在子砚的赞叹声中,我微微的勾着嘴角。
我看到长烟终于安心的笑了。
然而,那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几乎成了后来我成为一名刺客的某种预兆。
是啊,自古以来,选择什么武器会看出一个男人的未来,这是被长辈极为看重的事情。比如说,选择长剑被看做是磊落君子的象征,是能成大事者的武器,它既有着飘逸的招式又能成为装饰品,是长安贵族最喜欢的兵器,那是种掩藏在华丽外表下的莫名杀气,然而,能将它舞的淋漓尽致的,全长安也找不到几个。而弓箭和连击弩,则是埋伏和牺牲,这多少有些浴血疆场的味道,有点让人觉得荒芜和辛苦。那多是历朝将军最爱的兵器。短剑似乎太过直接,没有长剑舞动起来的洒脱大气,因而,选择短剑的人,被人指责为做事图捷径,且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架势,然而,在我看来,短剑伶俐杀招背后的,还有苦心经营的陷阱,那是靠先走进你,再杀了你的决心和智谋来完成的交易。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刘徇的毛贵便是短剑。匕首,则要庸俗的多,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匕首是阴险的,似乎一条深藏在剑客体内的毒蛇,近到咫尺时,伴着微笑出洞,在瞬息间将敌人击毙。匕首是短剑的强化和毒化。
人们说,什么男人选择什么武器。侠士君子选择长剑,将军死士选择弓弩,最朴实的剑客选择短剑,最恶毒的暗杀者选择匕首。
每当家里的父亲们,看着男孩子走在琳琅满目的兵器架前,抽出自己最喜欢的兵刃时,他们便会会心一笑,因为,他们自以为看到了这孩子的未来。那是只属于男人的默契。那种感觉,几乎和母亲们看着孩子抓周一样忐忑和兴奋。
我记得,当我抽出长剑时,父亲朗声大笑。
在他的心中,那是贵族的选择,是可以脚踏万里河山飞身而过的超越感。
时隔多年,弱冠的我,的确称得上是长安城里数一数二的长剑高手。我的剑术刚猛迅捷,这似乎和我不太说话以及疏远一切的性格有些背道而驰。我是侠士,却从不风流,我的剑锋上,找不到浪漫。
因此使用匕首的事情,我没对外人说过,只有子砚和长烟知道。
我用一只鹿皮的扣带将那只匕首固定在左手臂内侧,上面有个机关,在我将手腕向内一抖后,匕首便会自动掉落在我的手上。
我反复尝试,反复练习,直到这一系列的动作如行云流水一般优美。
当我强迫它融入我身体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就已经随着我的固执而分裂成两个。
一个是青衫长剑的青年才俊,一个是阴险嗜杀的暗杀高手。
翠烟笼 商誉(三)
长烟早在十岁的时候为陛下献上了“春魂”,陛下说给她五年时间,用来进一步学习织锦,之后也就是她十五岁的那年便要入宫。
于是,在“黄碟眼”刚刚治好不久,宫里便来了诏书。
我和长烟不得不分离。
也许正是这个离别,让我坚定了要入宫为官的信念。
我是个并不浪漫的男子,却又同时具备了一颗执着的心。
长烟是我今生认定的女子,我不能就这样失去她。
可我并不知道,入宫后,我们俩的人生,都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一切都变了。
长烟走后不久,我的机会就来了。
有时候,我觉得她就是为我打开人生某处大门的钥匙,牵引着我,朝着下一个地方迈进。
当时,少府都水长失踪。
一开始宫里还到处找他,但是后来有人说他风流浪迹,父亲是岭南的盐铁商人,后来刘弗陵召集群臣进行盐铁之议,进而将盐铁之事划入国家经营范畴,因而那人生意没落,便用钱捐了个小官,后来儿子做到少府的都水长。只是他品行十分恶劣,时常宿醉街头或热衷赌博而无甚作为,故而朝中本欲将他拿下,现在自己到先失踪不见了,不少人说他定是欠了赌资而逃跑了。
于是,我的父亲拖了人,通过大司马霍光,谋得了这个差事。
霍光是征和二年将我家的金丝锦献给武帝的人,因此,父亲到还是能说上点话的,何况,我们索要的官职并不大,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位置。
都水长和武库令虽然同级,可伦起实权却要卑微的多了。
这倒也好,我并不希望为谁卖命,我要的不过是离长烟近点,近点就好。
都水长属于少府,管理全国各地的水利设施,我也时常到下面各个郡县去,不过,我担任都水长的时间并不长,因此,没有遇到什么大的事情,所以大部分的时间,还都是留在宫里。长烟落脚在织室,距离少府不远,所以,我们还是会时常见面的。
这是段非常安心和甜蜜的日子。
我的匕首也没有被任何人发现,一切都相安无事。
人在心情好的时候做起事情来总是非常顺利。
我就是典型的例子,上林苑的水质出现问题,我带人想了很多办法。
后来我们发现,征和二年武帝将宫里所有的莲花拔去,这一举动大大的破坏了水质的纯净,那些大的湖泊还要好些,可是小型的水渠就比较糟糕,时间久了,会出现一些绿色的水草,飘飘荡荡十分麻烦,于是,我带人重新在中栽了不少莲花,使得肥沃河塘的养料有了去处,并且每到夏季时清风阵阵没有了原先的污臭味道,并有莲子和鲜藕片可以供人采摘食用。
这样,宫中的水域仿佛披上了美丽清雅的外衣,变得不再那么空荡荡的。
陛下很高兴,高兴的结果却令我震惊,那就是赐婚。对方,竟然是子砚的妹妹,杜飞华。
我甚至失去了理智,希望说服父亲退婚,结果遭到了痛斥。
是啊,我是昏了头。
可我的长烟怎么办?
那时候,我幼稚的认为,这个世界上只有我才是她最好的归宿,除此之外,我想不到她还有什么更好的去处。我深深的为她而担忧,仿佛她永远都是那个雪团一样,被带进商家的三岁女孩。
然而,不论我如何反抗,我的婚姻还是不可避免的来了。
我采取了一种不闻不问的方式,几乎是放浪形骸的样子,在成婚的前一天晚上,竟然去了从不会光顾的妓院,倚翠楼。
我本想在那里找个姑娘,仿佛那是对父亲,对杜飞华,对陛下最好的报复。然而,当那些妓女们蜂拥而至的时候,我发现我不能。我始终不是个纨绔子弟,我是有着深沉自卑感,却可以挥金无度的商贾之子。都水长的官职从来就不能让我得到满足,我的欲望并不在这里。
可是,我的欲望在哪?我想要的是什么?
后来我悲哀的发现,除了长烟,我没有任何的人生目标和想象。
我是个失败的男人。
于是我花钱让他们看我舞剑。
我真是疯了。
我不是个能彻底反抗的人,我的心里永远放不下我的家人。
第二天,我还是被迫带上了红花,将杜飞华接了过来。
从那时起,我便开始喝酒,而且一直没有离开过这东西。
我需要它来麻醉自己,否则,那被掏空了一般的心痛,会时常让我不知如何是好。然而,酒精最终还是让我失去了理智。
我变成了一个狂野而暴躁的人。
匕首代表的那一半人格,开始逐渐显露。
我发现,长烟在我的身边时,我是那把侠骨柔情的长剑,而杜飞华在我身旁时,我则变成了那把渴血嗜杀的匕首。
没错,后来我真的变成了匕首。
我差点杀了她。
要不是长烟,我想,她早就已经倒在我的剑下了。
也许是因果的循环,长烟用手抓住了我的剑锋。
鲜血汩汩而下的时候,我仿佛看见了多年前的自己。
我深深的感觉到那来自掌心的疼痛,我总是能对她的痛楚感同身受。
我扔下剑,抱起她离开了那间屋子,我的新房。
我以为从那以后我再也不会去见杜飞华。
然而,差不多一个月后,长烟还是回宫了,她用一种类似于逃跑的方式走掉了。而我,竟然和杜飞华坐进车里,准备归宁。
我的命运真是笑话。
我本以为杜飞华会向她的父母告状,却没想到她竟然如此平静。
她用平静来嘲笑我,让我成了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