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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唐砖-第3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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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 李泰和隋炀帝

煮好的青玉米自然清香四溢,那日暮高兴地给奶奶,姑姑婶婶们端去了一盘子,丫鬟都不让沾手。

堂堂侯爵府吃个玉米都能吃出过节的感觉,高档货,辛月抱着玉米棒子啃得模样让人心酸,仔仔细细的一点渣滓都不剩,那日暮一口气吃完了自己的,又盯着云烨的看,只好又给她掰下来半截递过去,小丫数着玉米棒子上的玉米粒准备拿刀切开,数量不够,小丫头们只好一人半个。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云烨忽然间怒气勃发,天下人吃不吃饭的关老子屁事,一个破玉米,把自家人稀罕成这样,地里不是还有十几亩地的玉米么?自家人吃光一亩又如何?以前没有玉米的时候不是也没把所有人饿死么?

喜欢吃,今天就吃个够,亲戚朋友长辈的都送一些,自己人都吃不上指望全天下的人都能吃上?李二至今把土豆只在小范围里传播,这是做什么?云家庄子的老汉们都对土豆没什么稀罕的了,外面的人居然还不知道土豆是个什么东西。

连庄稼难道说也要分出个上下尊卑?土豆只许富贵人家中种植,就不许最需要这东西来充饥的百姓家种植?

虽然知道这是李二出于小心,自古农桑无小事,劝课农业从来都是封建王朝的基石,再小心都不为过,富贵人家能够经得住损失,就算忽然间没了土豆的收益也不会饿死,穷苦人家可不同,种了一年要是忽然间没了收成,那就是改朝换代的大事,稻谷,麦子,小米,糜子,高粱种植了上万年,才成为百姓的主要食粮,土豆横空出世的时间太短,需要验证。

可就是这样,云烨依然感受到了伤害,土豆怎么回事他很清楚,玉米更不用说,手里喝粥的小碗被捏的吱吱响,再看到莳莳一颗一颗的剥着吃玉米的可怜样子,彻底爆发了,把手里的小碗往桌子上一扔,扭头就出了门,弄得饭桌上的家人面面相觑,不知道云烨发的哪门子的疯。

带着家将仆役来到玉米地,选了一块长得最好的,一声令下,仆役们就冲进玉米地开始掰玉米,云烨没打算把这一片玉米留下一株来,造福人间,最重要的是先要造福自己家人,他从不相信那些对自己妻儿老小都不关爱的人,这样的人不知道是不是还能算进人的范畴,不管自己妻儿老小,却悲天悯人的去为全世界受苦的人谋福利,看似伟大的背后往往掩藏着不为人知的丑恶目的。

这种人在大唐有很多,都是些地方官吏,京城里一个都没有,就连魏征这样的人都知道给自己的傻儿子买一套好房子,怕他将来没了衣食,舐犊之情看着就让人舒坦。

一亩地没多少,半个时辰就被仆役们给掰的干干净净,看着十几箩筐的玉米棒子,云烨这才消解了心头之恨。

奶奶拍拍云烨的手什么都没说,笑眯眯的去佛堂,准备把今天的课业补足,辛月刚要说话,被云烨一眼就给瞪回去了,那日暮欢喜的像个孩子,要云烨给她煮的多多的,她打算这半个月就吃煮玉米了。

又煮了满满一大锅,钱管家都分到一穗子玉米,欢喜的见牙不见眼的,小丫迅速的就把自己的存下的那点玉米啃个干净。

这就对了,那日暮端着一盘子去了自己的屋子,知道她准备拿给宦娘吃,小丫,小武,几个小丫头,一人分了两个,吃不完就剩下,全家都不许放过。

“您今天怎么了?平日里把玉米看得和命一样,怎么现在就砍了这么多?您不是说都是种粮吗,您还说,饿死爹妈,不吃种粮,今天性子改了?”

“我要是真的眼看着爹妈饿死都不吃种粮,这样的我,你还会喜欢么?如果大公无私了那就不是云烨了,什么天下,什么百姓,那不是我要关心的事情,我也是百姓的一员,也需要受到照顾,不能我去照顾天下了,自己全家半死不活的打饥荒,良心,那东西是吃饱饭以后才有的东西。”

辛月在云烨嘴边亲一下说:“您这样的夫君才是好夫君,妾身上辈子不知道积了什么德能嫁给您这样的好男子,给您生儿育女是妾身的福分,一辈子在您的羽翼底下暖暖活活的过日子,管仲不是说过么,衣食足乃知礼仪,先贤的话和您的话是相通的。”

辛月最喜欢看到一个顾家的云烨,见到他有朝这方面发展的趋势,赶紧又是鼓励,又是给丈夫的话找根据,好坚定一下丈夫的心思。

天黑透了,李泰依然不见动静,云烨在篮子里装了俩穗玉米,准备下去看看。统领见云烨给李泰送饭,感激的让开地窖门,放他下去。

李泰的爆竹已经做好了,但是这个勤快的小伙子依然在忙碌着,拿着放大镜仔细的研究那些不同纯度的硝石,硫磺,想做一个记录。

本子上已经记满了一些符号,这是云烨特意教给他的英文字母,纯粹是为了保密,李泰自己给每个英文字母制定了新的含义,就是云烨现在拿起他的笔记,也看不明白,他到底记录了些什么。

沉迷于工作中的男人是很迷人的,坚毅,刚强,不屈不挠,总之你会在这一刻发现你在他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的优点。

摸了一把茶壶,发现里面的茶水已经冰凉,趁着李泰休息一下的功夫云烨说:“青雀,多休息一下,火药已经被我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你想在这个基础上有新的发现,不会太容易,有好吃的给你。”

李泰冲着云烨笑笑,叹了口气,又做了个伸腰的动作,掀开篮子的盖子,惊叫一声:“玉米,今天怎么了,你怎么舍得给我吃这样的好东西,去年问你要一点尝尝,被你骂的狗血淋头,难道说见我太辛苦,特意让我补补?”

“先洗手,手上全是药粉,就不知道干净以后要养成工作完了洗手的好习惯,我不知道你将来还会研究些什么,如果介入到生化的范畴,光不洗手这一条,就会要了你的命。”

对于正确的意见李泰总是很虚心,放下盖子,自己去木盆边上洗手,仔仔细细的洗了两遍,才擦干水渍,从篮子里取出玉米,揪掉玉米须,扒开外皮,大口的嚼起来。

看他的动作就知道,书院的这些混蛋一定没少偷吃玉米,可怜自己强忍到今天才吃上一口。

来到李泰的案子边上,看他做好的爆竹,很细心,从大到小都有,抽屉里的配料已经所剩无几,拿起爆竹晃一晃,被塞得很严实,竹节上的小孔也钻的很秀气,很难想象这些东西都是出自一位亲王之手。

“青雀,你的韧性就连我都不服不行啊,你天生就该干这一行,勤奋加上天赋,你想不出成绩都难,我不敢想象你将来会达到怎样的成就,你哥哥和你实在无法相提并论,不管在天赋,还是勤奋,都不如你。”

李泰吐掉一口渣滓,翻着眼睛说:“那你还不是选择帮我大哥,我这样的优良品种你都视而不见,现在说这些不觉得晚了一点?”

“你想多了,如果光说做皇帝,我还是坚定地支持你大哥,你治理不好国家的,科学家当一个国家的元首,是那个国家的灾难,他们的性子里天生就有一股子疯狂劲,你不会不知道当皇帝会有多大的压力,依你的性子,用不了多久,就会彻底的把那股子疯劲释放出来,你偏偏又很霸道,你知不知道,你和杨广很像啊?”

李泰不言语了,低下头继续啃玉米,半晌才抬起头,无奈的对云烨说:“我想反驳你的,结果发现真的如你所说,我们很像,一样的文采风流,一样的天赋不凡,就他妈的连想法都差不多,运河这东西如果不赶时间,杨广一定是一位赫赫有名的皇帝,如果征伐高丽不是如此急迫的话,也不会造成隋朝的四分五裂。我们的性子都很急,都想把一百年的事情在几年之内做完,所以必定就不会太稳妥。”

“小泰,这就是我不愿意你去当皇帝的原因,上面的两条固然重要,最重要的一条你却没有弄明白,你看看你父皇这些年在做什么,就明白了,杨广不光是性子急,而是需要迅速的积攒人脉,隋朝末年,门阀横行,当然包括你们关陇李家,给杨广的压力太大,他需要证明自己是一个好皇帝,所以选择东征高丽,将全国的力量都集中在那里,大量的消耗门阀的力量,如果东征成功,他一定会挟大胜之余威,处理掉国内的门阀,这就是你爷爷为何会一夜三惊的原因啊。”

国内他想通过运河的开凿,来奠定自己千古的业绩,很可惜,他东征失败,惨不忍睹。开凿大运河又用人不明,麻叔谋之辈食人如同野兽,国内民怨沸腾,他失去了贵族的信任,同样得不到百姓的信任,所以十八路反王,七十二路烟尘的出现就不足为奇了。

第20节 孙思邈的价值观

和李泰的谈话进行的很愉快,一个对皇位不再抱有奢望的人心态是平和的,你可以和他讲述任何一种关于皇位的笑话,笑的涕泪交流之余,那股浓浓的酸涩却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泰抱着做好的爆竹出了地窖,侍卫们下到地窖里拿走了里面所有的东西,包括新扫出来的尘土,留给云家的是一间空空的地窖。

在地窖里教授火药的制法是李二特意交代的,他认为这是人窃天权,不可为天所见,须在九地之下进行。还好云家的地窖够大,也够深,除了没有挖出黄泉,其他的都好,虽然有掩耳盗铃之嫌,可是李二郑重其事的交代,云烨就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皇权比黄泉可怕的多。

李泰固执的从云家带走了一筐玉米,不要熟的,只要生的,他准备回到皇宫自己煮,自己劈柴,自己烧火,自己剥玉米,自己把玉米端给父母,他不会做饭,只有煮玉米可行一些,他想通过这种方式告诉李二和长孙,自己退出皇位的竞争,从此做一个太平王爷,研究自己喜欢的那些东西。

人的背影往往会告诉你许多的信息,比如现在的李泰,开始垮着双肩,弯着腰,后来就慢慢挺起腰杆,身形也挺拔起来,冲着云烨招招手,说了一句话,就钻进马车,别人听不明白,可是云烨知道那句话的含义,李泰依然是李泰,从没改变过。

“夫君,魏王说他挑了几十只大的家伙,是什么意思?”辛月站在门口看着远去的李泰车驾若有所思的问?

“男人家的事情,女人问那么多做什么。”云烨回头就把满脑子八卦的辛月推回家,半夜三更的谁家女人还在到处跑。

李元昌会不会死云烨管不着,这种败类中的极品死一个少一个,几十只大的马蜂在身上乱扎,一定会让他欲仙欲死,李泰的郁闷需要有一个宣泄的地方,李元昌好死不死的遇上了有什么办法。

孙思邈还没睡,在院子里挂了只灯笼躺在躺椅上听蛤蟆叫,自从云烨进家门,孙思邈就被请到家里,那日暮就要生了,头一胎,没有老孙在,云烨心里就觉得没底,不过老道似乎也想来云家了,钱管家请了一次,就收拾了一个包裹下了玉山,随行的还有火炷的妹妹,小姑娘穿着道袍,头发上别着一只木簪,在孙思邈边上给他不停地挪烧着的艾草,好把那些蚊子全部撵跑。

老道起了凡心?这念头刚升起,云烨自己都觉得龌龊,如果这种情形发生在李二的身上,如何猜测都不过份,但是放在孙思邈的身上就是亵渎了,满大唐,云烨就遇见这么一位真正道德高洁的人,后面虽然说研究出来一些类似蒙汗药之类的东西,那也是为了医学研究,只不过是云烨没把他用到正途而已。

孙思邈的身边有一穗玉米,是生的,外皮已经剥去了,上面少了几粒,他还是那个坏毛病,见到陌生的植物,就往嘴里塞,不止一次看见他嘴肿的像挂了腊肠一样,做试验嘛,猪马牛羊,猴子,兔子都成,干嘛和自己过不去,神农就是这样挂掉的。

见到云烨过来,孙思邈招招手让他过来对他说:“那日暮的身子很好,产期就在这两日,你出去了八个月,好好陪陪这孩子才是,我看她有心结,这样可不好,日子久了,人就会得病,你这样忙下去,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云烨坐在小道姑搬来的小凳子上笑着说:“那日暮是想草原了,总是在梦里梦见草原,我也答应她,只要孩子过了周岁,就可以随她去草原了,在这之前,我想把牛痘给孩子种上,大草原自从匈奴开始就有一个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习惯性的拿病死的牛羊,甚至是人来当武器,抵御汉人的进攻,殊不知这东西是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汉人的生活习惯要比他们好,所以伤害最大的还是他们自己,草原上一个孩子从出生一直长成为一个青年,要比中原艰难,十个孩子中有三四个能顺利长成,就算是神仙保佑了。”

“那你还把孩子让那日暮带走,我养着不行吗?人家小妾生的孩子不都是正妻带着的么?就咱家不一样。”辛月就是一只幽灵,随时都会出现在任何地方。

孙思邈笑笑不说话,他在云家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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