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残兵-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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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紧张下进行自我调节。郑远清只能忍着浑身的疼痛拖着发软的身体在车库中寻找武器,楼梯间有丧尸,电梯又危险,唯一的逃生之路还被堵着——没有大杀器根本逃不出去!
郑远清压根就没想过枪,这地方一不是公安局,而不是军区,三不是国家重要机关,这地儿根本就不可能有枪。不过这座大厦的保安允许配备电警棍,郑远清打着电警棍的主意,丧尸可能不需要心脏供血,但是它仍然需要神经系统传导大脑的指令,不管它们是什么样的神经系统,电警棍都具有一击必杀的威力!电不死它们起码让它们暂时失去威胁。
然而令郑远清抓狂的是,在车库的保安室里翻腾了半天,除了藏在桌子底的下一堆啤酒瓶外,甚至连一件能当武器的东西都没有!
从阴暗潮湿的保安室中出来,郑远清颓然地缩在墙角,他彻底绝望了,拼着小命逃下来还是难逃一死,这就是命吧?乱世人命贱如草,末世人命贱如屁!这回彻彻底底的成屁民了,哈哈!郑远清惨兮兮地笑过,疲惫、恐惧、悲愤、绝望一股脑袭来,想着远方的爹娘、温柔的姐姐、可爱的妹妹,还有他一直惦记着的那个姑娘,他们这会儿还好吗?郑远清抱着膝盖失声痛哭了起来,才活了二十多年就走到了这辈子的尽头,不甘心啊!这一辈子都干了点什么?除了学习、训练就是工作,没给爹娘养老送终、没有成家立业、没有生儿育女,甚至连女人的身子都没碰过!就这么浑浑噩噩地死掉?白上了4年大学、白当了5年大兵,白扛了5年汽油罐,像个牛似的憨、像个熊似的笨、像个猪似的傻——
汽油罐?火焰喷射器?汽油?——
郑远清突然不哭了,生的希望重新闪动着光芒,昂扬的斗志重新燃烧了起来!老子当了5年的火焰兵,竟然把陪了自己5年的汽油给忘了!老子要活下去!老子还没尽孝!老子还没娶媳妇!老子还是处男。。。。。。。
郑远清重新振作了起来,浑身的疲劳一扫而光,他大步走向车库保安室,扯掉保安室窗户上的窗帘,把桌子底下的啤酒瓶一兜包圆了扛在肩上,然后来到一辆金杯车旁。这么大的车库到处是车,还愁没有汽油?老子是玩火的行家,做几个汽油弹还不是手到擒来?高档车的油箱盖咱卸不掉,金杯车的还卸不掉?郑远清挥动工兵铲,砸烂金杯车的玻璃,从工具箱中拿出一根车辆必备的橡皮软管;然后几下撬开金杯车的汽油盖,插入橡皮管,对着嘴一吸,清黄的汽油流进了啤酒瓶。
接着郑远清割断窗帘,撕成十几条布条,分成两堆,每个瓶子被一根布条塞实瓶口让汽油浸湿;另一堆一根根地系在瓶口当提手用。很快几个简单的汽油弹做成了。虽然没有凝固剂和助燃剂,这种纯汽油的酒瓶子威力不大,但是对付区区丧尸足够了!
看着手中的汽油弹,郑远清狰狞地笑了——烈火!赤炎!八荒火龙毁天灭地的气势让郑远清燃烧着昂扬的斗志:丧尸们,爷爷来了!
当郑远清腰插工兵铲,左手拎着啤酒瓶,拿着打火机,右手拿着一个汽油弹,如天神般威风凛凛地重新站在这修罗地狱旁时,那双期待的眼神已经变成了两个血淋淋的黑洞,那个中年男人已经带着彻底的绝望魂归天外。正在胡吃海喝的丧尸感觉到有新菜上桌,便兴奋地慢慢爬起,摇晃着扑向不远处的鲜肉。
但是郑远清不会给他们围过来的机会,只见他狰狞一笑,左手的打火机“啪”地点燃了右手啤酒瓶口的布条。
“哇哈哈哈——下地狱吧!”郑远清狞笑着把汽油弹砸向尸群,随着一声清脆的碎裂声,一团炽热的火焰瞬间包裹住了几头丧尸,接着第二个、第三个、第四个,郑远清不断变换着方位、胳膊如车轮般挥动着,一个个汽油弹精准地砸向燃着火焰的尸堆,烧吧!烧吧!烧死你们这群恶鬼!带着火焰下你们的炼狱去吧!
通道中燃起了熊熊烈火,八荒火龙在咆哮,炽热的烈焰撕咬着丧尸残存的躯体,衣服、头发、眉毛。。。。。。丧尸身上一切可以燃烧的物件都在剧烈地燃烧,开始泛出青癍的皮肤在高温下灼烧着、脆弱的关节和骨骼被烈焰炙烤着,烧焦的皮肉味伴随着熊熊的火光充满了狭窄的出车道。
赤红的烈焰中,闪现着丧尸焦黑的身影,二十几头丧尸带着浑身的火焰、带着滚滚浓烟继续扑向郑远清,它们不知道疼痛,感觉不到高温,它们只知道要活吃眼前的鲜肉。但是丧尸终究不是T800终结者,终究还是人的身体,碳化的皮肤和扭曲的关节让它们走得越来越慢、步伐越来越小。这群火尸才走出不到三米远就纷纷倒在地上,逐渐蜷缩成一团,变成一具具丑陋的焦尸。
火光渐渐小了,被熏得满面尘灰的郑远清不顾车道中灼热的高温走上前去拿工兵铲小心翼翼地翻转过一头仍然带着余焰的焦尸:皮肤碳化,肌肉痉挛,肌纤维露出皮肤,关节僵硬扭曲,只剩下颌还没有完全烧焦。看着在火焰中仍然死死盯着郑远清做咬合运动的头颅,郑远清感到一股寒流袭遍全身:这是地球上的生物吗!
终于看见了明媚的阳光!站在出车口,爬出修罗地狱的郑远清张开双臂,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中欢庆新生!——逃出来了,终于逃出来了!
第一卷 末世惊魂 第九章 摩托骑兵
尸乱已经爆发了一个多小时,这里已经听不到纷乱的人群嚷叫的声音;也许外面只剩下大群的丧尸。为了以防万一,郑远清悄悄地趴下用匍匐前进的姿势爬完了通向地面的最后几米车道,然后隐藏在通道口的盆景后面悄悄地探出了头。
写字楼下的公路中、宽宽的主干道上,到处是撞得七零八落的汽车;质量好点的车子只是被撞歪了车体,质量差的老车子干脆就冒着滚滚浓烟。
大型的公交车上,正在上演着一幕幕丧尸大餐,密封得如罐头一般的空调公交也让里面的乘客像罐头食品一样被车内的丧尸撕成碎片。
几乎所有的小轿车大门都开着,里面的人早已经不知结果。还有几辆商务车中,传来拍打车窗的声音,看那不要命的拍打就知道里面的司机已经尸化。
从主干道到辅路再到门前的水泥地面布满了凝固的鲜血,到处是散落的碎肉和残肢断臂;昔日车来车往、人头涌动的大街如今寂静得可怕,只有满大街的丧尸蹲在地上对着残破的尸体大快朵颐。在依然泛着沉闷的阳光下,鲜红的血液和森森白骨反射着刺眼的光芒,向这个地区所有的幸存者宣布着对抗丧尸的后果。
但是这里毕竟是北五环,已经是城乡结合部,况且上班的点儿和炽热的阳光使得这里根本没有多少人在大街上溜达。也亏得这里是北五环,如果是在三环内、在CBD区域,郑远清就是跑出写字楼也得被茫茫尸海淹没。
此刻绝大多数幸存者都应该被困在写字楼和居民小区里无法出来。能出来的不是被丧尸吃掉,就是找地儿躲起来了;加上路面宽大,虽然这里的丧尸为数不少,但是三三两两的聚一堆倒也不显得那么浩浩荡荡的恐怖。
郑远清有些庆幸刚才没有开车出来,不然就凭这车道堵得跟蚂蚁窝似的,就是有车也挪不了位。这么简单的道理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竟然丝毫没有想到,可见恐惧之下的人和傻子没什么太大的区别。
郑远清继续观察着路面,他在快速思考着接下来的战术;这会儿丧尸没有注意到自己,如果跑得快点的话也许能跑进对面的写字楼里,如今只能一点一点的挪了,能挪到哪算哪。
当郑远清把目光挪到不远处的路口时眼睛猛地一亮!只见堵成蚂蚁窝的十字路口旁,赫然停着一辆北京交警专用摩托车!距离摩托车3多米远的人行道上,那个穿戴着反光服的交警此时已经成为了一桌大餐,三个丧尸正围着他大快朵颐;“咯吱、咯吱”的咀嚼声远远传来,表明它们吃的是那么香甜和舒服。
大约估算了一下距离后郑远清发现,从出车口到摩托车的直线距离有60米左右,中间除了几个台阶和花坛外没有无法跨越的路障,如果自己全力奔跑的话,20秒左右应该能跑到那里。至于车边的三头丧尸,见过更大阵势的郑远清根本不把它们放在眼里。
而除了这三头丧尸之外,其他地方最近的丧尸距离摩托车也有100多米,只要动作够快,干掉那三头丧尸后,这段时间足够自己骑走摩托车。干道上汽车里的丧尸短时间内出不来;干道中央有1。4m高的铁栏杆,路对面的丧尸一时半会儿也过不来。
打定了主意,郑远清稳了稳心神,“蹭”地窜出通道口,向着摩托车狂奔而去。正在大快朵颐的三头丧尸听见皮鞋踩在地上的声音迅速回头,却看见一个鲜肉自己送上门来,它们高兴地低吼着就要爬起来。可此时郑远清已经冲到了它们身边,正在缓慢爬起的丧尸一个个伸着脑袋求砍一般地被郑远清几下砍掉头颅瘫倒在地上。
从地上捡起交警的头盔,郑远清跨上了这辆巨大的、八成新的交警专用摩托车,一种久违的感觉涌上心头,这一瞬,郑远清仿佛又回到了骑着摩托车在山野丛林间穿梭的军营时代。
边防军摩托化步兵师属于快速机动部队,虽然现在有运兵车、机步车等先进装备,但悠久历史的摩托车仍然是必备的轻型运输工具,特种驾驶、修理、保养、简单的改装摩托车是每一个摩步师战士必训的科目。郑远清看着胯下排量300cc的警用摩托、挥舞了一下手中锋利的工兵铲,这不是现实版的摩托骑兵吗!
这是一辆本田戴维乐700P,白色的加长车体足够宽大,后座是两人跨座;三个大容量后备箱。自重400余斤,高度80公分,车底距离地面的悬浮12公分,最高时速180公里。这是警用车,小日本不敢偷工减料,因此和所有的正品日货一样,真材实料,做工精致。
更难得的是,这种特制的警用车省油不说,噪音还特别小,就是为了交警追捕逃逸司机时能悄声无息地跟上去而研制的;不像普通民用摩托车,发动机一启动,轰鸣声一二百米外都感到刺耳,这个级别的声音不会吸引更远处的丧尸,有利于郑远清快速逃离。虽然本田戴维乐那300cc的排量比起动辄350cc、400cc的军用摩托来说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但是要比普通125cc的摩托强得多。
“哇嘎嘎!老子是幽灵骑士!”郑远清大笑三声,启动发动机,迎着夏日的小风,品味着风中夹杂的淡淡血腥味,挥舞着工兵铲冲上了大路!
警用摩托低沉的轰鸣声,在寂静的街道上还是有些刺耳;所有正在聚餐的丧尸顿时停下了手中的食物,顺着轰鸣声看来。
郑远清驶上辅路,锁定油门,在群尸中如入无“尸”之境般灵巧地左避右闪,凡是站起来的丧尸,郑远清很干脆地把它掀翻或者直接砍掉它的头颅。
站在地面上,郑远清必须双手发力才能砍断丧尸的脖颈,但是借着摩托车巨大的惯性,单手砍丧尸就像切西瓜一样轻快。刚开始砍的时候,郑远清还是借不好这股惯性,往往是把丧尸直接带翻而没有砍掉头颅。但很快,郑远清转了几个来回就摸到了窍门,毕竟这不同于马匹,马匹太高,要摸清借助惯性的窍门从训练一个骑兵有多难就能看出来。
但是骑在摩托车上却不一样,人车正好一人高,不用弯腰,手臂能把工兵铲抡圆,顺着劲就能砍掉丧尸的头颅,这要比骑兵方便多了——当然,这是在宽大的辅路上,丧尸三三两两地散落着,密度很低,如果眼前是尸山尸海的丧尸群,不管有什么样的工具都难免一死。
摩托车带着轰鸣声和郑远清的鬼嚎声扬长而去,一颗颗头颅在摩托车带起的烟尘中四处滚动。丧尸果然不是毫无智商的生物,那些只能看着郑远清潇洒离去的丧尸仿佛知道自己追不上似的,干吼两声又蹲下继续自己的大餐。看来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丧尸也不例外,它们似乎很清楚眼前的大餐要远比那个跑得跟飞似的、还能砍尸的活肉现实得多。
第一卷 末世惊魂 第十章 惊魂未定
郑远清杀出了一条血路终于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小区。此刻正是上班的点儿,在家的人不多,小区里地上、花坛、座椅上虽然遍布着碎肉、残肢断臂、凝固的血液,但几乎看不到走动的丧尸。
北京的小区和其他城市不一样,尤其是新建成的小区,房子里住的绝大多数都是北漂一族。这里的房东都是炒房客,买了房后就交给中介公司收租金,也许到房子转手,房东也就进来看个一两次。所以在工作日除了一些晨练的老年人外,几乎没什么人。仅存的丧尸吃完了小区里的大餐后,它们会跑到新鲜人肉更多的大路上觅食,而不会在小区里晃荡。
砍翻了大门口尽忠职守的丧尸保安后,郑远清顺利地抵达了自己租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