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妻攻略-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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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夜,味道淡的几乎闻不出来,但是就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却能顺着鼻尖儿钻进心里,成为你最想闻到的味道。每一次嗅到,都不同,每个人嗅到,也绝不会相同。
这是陶安最得意的作品,也是她的珍藏,平时收在小柜子里,从来舍不得用。我也只是隔着瓶子闻过,却从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什么样的细腻心思。
“你还是用点六神吧,提神醒脑,免得你继续看不清爱情。再被人骗了,我可没耐心继续哄。”她停好车,打开门锁,转身就下去了。
这家伙动作快得惊人,绝对是女鬼无疑!
☆、(四十二)去相亲吧为@言风_疯魔君加更
我没想到苏秀娟会这么积极,更没想到这个只会做家务的老太太,竟然做事这么有效率。
仅仅一周时间,她就打电话来,让我去见见某个王阿姨家的好青年,陆羽桓。
“陶安,苏秀娟让我去相亲,你说我去还是不去啊。”挂了电话,我纠结的我在沙发里,蜷缩成一团,焦虑地问:
“去吧,才离婚没多久,就开始相亲,显得很无情无义啊。不去吧,就少了一次认识好青年的机会。万一那人真的还不错,那该多可惜啊。而且,也辜负了苏秀娟的一番好意,人家那么热心,我连去都不去,好像有点过分啊。”
“巴不得你赶紧走,我就可以安心制香。”她头都不抬,继续忙活着自己的事情,不带情绪地说:“反正你嫁谁,对我而言都一样,我都不在意。”
陶安爱理不理的态度,并没能打断我倾诉的*,我自言自语似得继续说:“苏秀娟说,那个男的比我大一岁,是个警察,虽然工资不高,但至少很稳定。长的不算帅,但是一看就是老实人,而且最主要的是,人家并没有嫌弃我离过婚,这挺难得的。那小伙还没结过婚,万一我俩要是成了,保准能气死朱仁锋……”
我还想继续说,谁知道陶安站起身来,拎起那些瓶瓶罐罐,转身就进了储藏室,只丢下一句:“你比苏秀娟还唠叨,说那么多,不觉得口渴吗?”
这次的讨论戛然而止,我热脸贴了个冷屁股,一下子顿在这里不知如何是好了。
转眼就到了约好的相亲日,不得不说,人生第一次相亲,我还是挺激动的。虽然已经是结过婚的人,但是相亲这件事,在我的生活中还是第一次,别说是作为女主角出现,就连陪别人相亲的经验都没有。
晚上七点半,在人来人往的北仲路上,有一家叫宿缘的餐厅。苏秀娟说的相亲地点,就是这个地方。
陶安一早就出门了,丝毫没有陪我一起来的迹象,相比之下,带上苏秀娟只会是更糟糕的选择,所以我就一个人过来了。
进了餐厅,环顾一周,我才发现一个巨大的失误——我没见过陆羽桓,也没有他的手机号,这么多人的餐厅,谁才是和我相亲的那个呢?
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我只好假装找人,开始一个一个的浏览着所有独自来吃饭的人,希望能迅速发现那个叫陆羽桓的家伙,赶紧开始激动人心的相亲活动。
真是天祝我也!
虽然一直寻找到最里面,我才有点收获,但是其实整个餐厅就两个人是单独行动的。一个是我,另一个就是他,一个眼神中带着询问和尴尬的白净小伙儿。我俩对视了几眼之后,基本可以肯定对方就是自己在寻找的那个人。
不过,为了确认一下,我还是小声问道:“你……是来相亲的吗?”
他眼中迅速燃起了解脱的光芒,使劲点了一下头,说:“是,是我。不好意思,忘记问你的联系方式了,只好坐在这里等,真是太抱歉了。”
☆、(四十三)我没嫌弃你
随便点了几样菜,要了一壶蜂蜜柚子茶,我们俩开始了尴尬又和谐的聊天。
之所以说尴尬,是因为这个无奈的场合。两个不太熟悉的人,以结婚为目的,坐在一起交谈,这实在不是个轻松愉快的前提。说到和谐,却是因为眼前这个人给我的感觉真的不错。
皮肤白白净净,笑容温柔中带着点害羞,眼睛不大但竟然是双眼皮,牙齿整齐洁白,在微黄的灯光下闪烁着透亮的光。纤长的手指握着透明玻璃杯,不时地喝上两口,明显是为了掩饰尴尬的情绪。我突然有一点初恋的感觉,心尖儿微微颤抖了一下。
他发现了我一直盯着他看,脸颊迅速染上一层红晕,害羞地挠了挠头,说:“你……你别,我是第一次,有点紧张,那个,我……我平时不这样的。”
我扑哧一下就笑出了声,明明比我还大一岁,怎么就跟小处男似得,还第一次。
他被我这一笑,弄得更慌了,一下子连耳朵都红起来。雪白的耳垂变成了粉色,就像小奶猫掌心里那一点点柔软的肉垫,可爱又温暖。这样的年纪,还能拥有害羞的能力,这个男生果然像苏秀娟说的那样,老实而单纯。
突然就觉得自己这样笑太过分了。我擦了擦眼角笑出来的眼泪,憋着即将喷涌而出的笑意,说:“不是,我不是笑你,是被水呛到了。我也是第一次相亲,不知道该说什么,咱俩谁别嫌弃谁啊。”
“没有,没有,我没有嫌弃你。”他连忙摆手,说:“你的情况我妈都说了,我觉得挺好的。咱俩年纪差一岁,也没什么代沟,就算不能走到那一步,当个朋友也不错。”
他已经尽力把话说的委婉了,只是,话里的意思还是很明显。不嫌弃吗?是不好意思直接说吧。
说不失落,那是骗人的。刚才的对话中,我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离异的身份,差一点就陷入朦胧的好感中。那种小小的心跳,就像第一次和朱仁锋牵手时的感觉。可是,就算我自己忘记,身边的人还是会记得,就算没人知道,户籍信息白纸黑字,还是替我牢牢地记着。
白雪香,你是个离过婚的残枝败叶,还敢指望爱情再度降临吗?
哈!做梦去吧!
我端起杯子喝了点水,客套地笑了笑,说:“没事儿,你觉得不能接受,也是应该的,我可以理解。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该回家啦。今天认识你很高兴,祝你早日找到另一半。”
“我不是嫌你不好,而是怕你嫌弃我。”他看我起身要走,竟然伸手抓住我,有点急迫地说:“我是怕你嫌我,毕竟我的工作……是没什么时间陪家人的。而且,我自己也是个挺无聊的人,不会说话,也不太懂浪漫,所以都没谈过恋爱。你性格开朗,人又漂亮,应该很多人喜欢,我又怎么会嫌弃呢。”
我愣了愣,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知道了我的情况之后,他竟然不是嫌弃我,而是怕我嫌弃他。并且,这个26岁的大男人,还没谈过恋爱?!
☆、(四十四)太阳最红
手就一直被他这样拉着,直到他害羞的松开,我才回过神来,有点不敢置信地再问了一遍:“你,知道我的情况,没觉得有问题?”
他脸更红了,简直挑战了我的认知极限。一个人的脸,为什么可以变化这么多种颜色,可以红了又红,可以红了更红。
仔细想想,现在是有很多女孩子不想嫁给警察吧。收入普通,经常值班,遇见重大事故,就直接好久不能回家,尤其是他这个年纪,刚刚加入人民警察队伍的,更是过年过节的值班专用人员,很多女孩子会觉得不好,也是很正常的。
“你之前从来没有相亲过,就是因为工作吗?”
他点点头,笑了笑说:“也有很多人介绍,可是对方一听我的工作,就推脱了。刚开始不知道原因,还以为人家真的挪不出空闲。后来时间久了,才知道是因为这个,心里也挺难受的。”
不知怎么,就觉得心里酸酸的。这样一个干净清秀的男人,还没谈过恋爱,就因为工作的关系一直被挑三拣四的排除着吗,实在有些不公平。我在心里轻叹一口气,尽量笑得轻松一些,说:“别难过啦,我不是那个意思。结婚重要的是人品,不是那些虚浮的东西。”
“现在,我已经坦然了。缘分嘛,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个美好未来,也不用强求,总会遇到不嫌弃我工作的女孩子吧。”他弯着眼睛微笑,眼神不敢看我,害羞地说:“我本来就嘴笨,又是第一次相亲,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我觉得你挺好的,你要是觉得我还可以,咱们就……就……”
不由得,就是觉得喜欢。
从前,一直觉得男人就应该口才畅顺,就算不能口若悬河滔滔不绝,至少也要口齿伶俐。朱仁锋那样广播站出来的,轻松就能俘获我的心。可是现在才觉得,这样有点儿害羞口讷的男人,也很可爱。
心里暗暗地想,如果一开始遇见的是他,现在会不会过的很幸福。
虽然心里这样想,但是嘴上还是少不了矜持。我不能明着回答,只好坐会原来的地方,用行动暗示他,我并不嫌弃他什么,而是想继续聊一聊。
刚要坐下,一团樱桃大小暗红色的印迹吓了我一跳。
灰色的沙发上,某岛国的国旗赫然闪耀着殷红浓郁的光芒,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腿上穿着的白裤子!
我的好亲戚,你早不来晚不来,为什么现在来了?你让我情何以堪啊。
汗水瞬间就冒出来,顺着鬓角一颗一颗的汇聚,然后滑落下来。同时,我觉得自己后背都湿透了,顿时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连话都说不出来。
“你怎么了?脸色这么差啊。”他察觉了我的不对劲,想要上前看看。
我哪能被他发现,赶紧一屁股坐在太阳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说:“没,没事,刚刚想事情想的太入神了。”
随着这下迅猛的动作,大姨妈像是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汹涌的流淌出了一大股液体。湿漉漉黏糊糊的感觉拥挤在裆部,还是热的。我知道,这回肯定是完蛋了。现在已经快要到五月,早已经是一条裤子足够的季节,刚刚就斑斑驳驳的印在沙发上,这一下喷涌,肯定会造成更大范围的杀伤。
好不容易遇见一个还算谈得来的,就这么被自己毁了吗?
☆、(四十五)逃离为@潜水的兔子的22第一次加更
我的脸色肯定很差,因为陆羽桓并没安心的坐下,而是皱着眉头,凑过来担心地问:“你,还好吧?”
他关心地看着我,伸手在我额头上摸了摸,说:“不烫,可是好多汗,你是不是病了?”
下身湿濡的感觉越来越重,我觉得现在不光是躲不过陆羽桓,就连整个餐厅的人,都不会忽视我白裤子上的红太阳了。
而且,伴随着一团一团的湿濡,小腹也开始痛起来,一阵阵搅扭,让我冷汗直冒。上一次痛经还是三年以前,最近已经很久没有痛过了,这种熟悉而又阴损的疼痛,疼得我快要把持不住,恨不得蹲在地上,缓解一下小腹处搅扭的感觉。
肚子越来越痛,不光是汗水不停地冒,甚至连头也晕乎乎的。我觉得自己有点儿撑不住了,只想留一个不太差的印象给陆羽桓,所以赶紧推着他,说:“你,你去买单,我觉得不太舒服,想回家了。”
陆羽桓恩恩两声,赶紧过去买单了。
他离开之后,我才觉得压力小了一点,赶紧擦了擦汉水,偷偷摸摸侧着身子,看了看屁股下面的情况。
不出所料,一片鲜红似火……而且从刚才的红樱桃,变成了红苹果。可想而知,我的白裤子已经成了什么样子,绝对是惨不忍睹啊。
小心翼翼脱了外套,系在腰间,遮盖住了血流成河的臀部,我探头出去看了看吧台的陆羽桓,只见他已经把零钱收进钱包,正往这边走过来。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如果再拖延,我可能就再也没机会离开这个座位了。干脆一咬牙一跺脚,我豁出去被服务员发现的尴尬,也抛开了害羞,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陆羽桓身边,抱住他的胳膊,拉着他快步走出了餐厅。
一边走一边说:“我要赶紧回家了!物业刚才打电话来,说我家漏水了,让我赶紧回去呢。”
陆羽桓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连拉带拽,扯出了餐厅。因为脚步太仓促,一路上连撞了好几个人。可是小腹的痛楚和下面湿漉漉的感觉,催的我不得不加快脚步,随便说一声抱歉,连头都没回,就一路飞快地走到了公车站。
现在我的打算是这样的,无论下一辆是什么车,我都要上去,先要离开陆羽桓身边这才是安全的。只要上车了,就算是血流成河,至少也是面对着陌生人。虽然还是会很难堪,但相比于在他面前丢人,还是要好很多。打定主意之后,我从包包里摸出一卡通,准备着一有车过来,就立马说byebye。
我这副样子,陆羽桓这种本来就少言寡语的人,更加不知道说什么,我俩就这样站在公交站,一言不发。一个焦急,一个尴尬。其实这幅画面是很好笑的,只是当时的我根本没心情笑,只想着迅速逃离,然后慢慢谋划下一次见面。
北仲路上车来车往,很快就有一辆公交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