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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2章

从白蛇传开始-第3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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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发生在眼前的现实,再加上说书人开说的武侠故事。乞丐们一时间地位凭空高了许多。
    这时代的乞丐多是可怜人,与后世的假乞丐不同。所以宁采臣自有一份功德进帐,人道功德。只要乞丐不变,那么这功德便源源不绝,恐怕这也是人道功德最大的优势了。
    与此同时,这乞丐地位变高,也使得更多乞丐供奉宁采臣。仗义每多屠狗辈,讲的就是如此。
    而由于乞丐们请求更多的是庇护,这就使得他们的信仰力除了修复后土世界外,同样也在主世界留下了痕迹,一种信仰规则的痕迹。
    一旦形成,那才是真的前途不可限量。
    书的作用竟大至如斯!
    小二不敢出声,许仙高兴得哈哈大笑:“好!这老人家就是来送我奇遇的,所以我才请他吃东西。老人家请。”
    花银子的许仙都这样说了,小二更加是无话可说,立即退走。
    老人立即大吃大喝起来。许仙频频为他倒酒,他也是来者不拒,倒了就喝。
    酒足饭饱,许仙便起身离开。有个作者亲戚,就是有一点儿好处,就是知道什么是虚幻,什么是真。
    这时代的人太信书了,什么都信。而他在宁采臣的教育下,却也知道武侠故事是虚幻的。
    奇遇什么的,都只是唬头,怎么说,他也是写过《白蛇传》的,写作技巧也懂了不少。
    “这位小哥这就走了吗?”不想老乞丐却叫住了他,“你不想要奇遇了吗?”
    “奇遇?世上真有奇遇?”许仙醉醺醺的。
    老乞丐说:“那是自然。我看你资质不错……”
    许仙摆摆手:“什么资质不错,读书不成,学医不成,学法更不成,你说我还能做什么?”
    “哦?你在学法?”
    许仙点点头,刚刚受了气,又喝了酒,什么顾忌全抛之脑后。
    老乞丐想了一下,突然掏出个瓶子,交到许仙手上。
    许仙喝多了,抓了几次都没抓住,还是老乞丐帮他打开瓶子。许仙往里一看:“咦?这是什么?红红的,真是好漂亮。宝石吗?”
    老乞丐说:“我也不知是什么?”
    “不知,那还给我?”
    老乞丐又说:“这是我无意中得到的,据传说这是盘古血。只这一滴血便足以让凡人成仙,仙人变成金仙。”
    “哦!这么好的东西,我可要藏好。”说着许仙便趴下,呼呼大睡起来。
    老乞丐盖上瓶塞,放入许仙怀中,得意道:“没有魔,我可以造魔。世界为盘古所化,我又有灭世大魔,想造多少盘古魔就造多少。”
    再看时,老乞丐消失不见了。
    许仙抬了下头,没看到说话人,继续呼呼大睡。
    (未完待续)


第443章、无效
    “没有魔,我可以造魔。世界为盘古所化,我又有灭世大磨,想造多少盘古魔就造多少。哈哈!”老乞丐哈哈大笑,却又哪儿还是什么老乞丐,分明是一个身着黑衣的男子。
    这男子的荚俊不是唇红齿白的英俊,而是至阴至恶所化的气质。阴极转阳,阳极生阴,在他身上,这种“极”分外明显。他就是吴天了。
    就像他说的一样,世界为盘古所化,他有灭世大磨在手。虽说上次没有真正灭了那个小千世界,但是打磨出一点儿盘古精血,也不是多难的事。
    世人都知,人死血干,但是也仅仅是血干,并不代表血便会消失。否则也不会有十二祖巫了。只是没有灭世大磨,也从来没有人打过盘古世界的主意。
    不说三清圣人在,单单是毁灭世界的业力,便不是什么人都敢承受的。而现在,有了一个。
    许仙在呼呼大睡,早有人报知了李公甫。
    “汉文,汉文。嗯?你怎么喝得那么醉?”闻到许仙口中吐出的酒臭气,李公甫立即捂上鼻子。
    李公甫喜欢吃酒,但是不等于他也愿意闻酒臭气。这种从胃中反出来的气味,实在是不好闻得很。
    “咦?姐夫,喝!”许仙醉眼蒙胧,看到李公甫一举手中并不存在的酒杯说。
    “汉文,你姐姐不过说了你两句,你怎么就跑出来喝闷酒了?”
    “姐夫,你说我是不是真的比不上叔舅?”
    “这谁说的?”李公甫很奇怪,这话他没说过,许仙的姐姐更不可能说了。(画外音。无天:我说的。)
    “姐夫,你不要管是谁说的?只说是与不是?”许仙问道。
    李公甫想了一下说:“嗯…真比起来,自然是叔舅大人了。”
    是啊!人家是大人,我又怎么比得了。不对,我还有这个。
    偶然碰到了怀中的瓶子,许仙一咬牙。“不,我会出人头地的。”拔开瓶塞,仰头便灌。
    “汉文,你看喝什么?千万别想不开啊!”李公甫见许仙悲愤之下,喝瓶子中的东西。立即大惊失色,惊慌失措起来。
    不为别的。只是他想到这许仙现在是学医的,而学医,自然便有药。难不成他想自杀。
    这李公甫哪能同意,怎么说都是自己的妻弟,若是就这么死在自己面前,那可是大事件。
    “咦?怎么什么效果也没有。”当李公甫夺下之后,许仙已经喝了不少。
    没有飞升,没有成仙,什么都没有。许仙很失望。
    李公甫看着瓶子中红红的东西。“这是什么?”看着便想用舌头舔舔。
    他身边的差人立即拦住他:“头!千万别试。我听说这色彩明丽的,便很有可能是剧毒之物。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鹤顶红?”
    李公甫听了,手一哆嗦,差点儿便丢了。好在他还有职业道德,知道这种东西不能乱放。万一不小心让人吃了,那可真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了”。
    “来,大家帮帮忙,快送我这妻弟去白氏医馆。救命要紧。”李公甫立即收起瓶子,央求众差人帮忙。
    “头儿,咱们这不是就有医馆了,为什么去那么远?”
    “这你们别管,听我的没错。”
    这时许仙清醒了不少,说:“姐夫,我没事,不用去医馆。”
    “那怎么行?你吃的可是鹤顶红。”他现在已经定了许仙吃的是是鹤顶红。
    “什么鹤顶红?”
    “不用瞒姐夫,姐夫都看到了,你刚才想不开,吃了鹤顶红。”
    “刚才……哈哈,姐夫误会了。刚才我吃的是位老者所赠升仙的仙丹。”
    “升仙?”
    “是的。”
    看看许仙真的没事,李公甫才说:“汉文,你该不是觉得做了神仙,便比得上叔舅大人了吧?”
    许仙脸上一红,却没有隐瞒:“是的,我就是这样想的。”
    “那你哪来的仙丹?”
    许仙把老者的事说了一遍。
    旁边差人听了,立即说:“骗子,肯定是骗子。他有没有为你讨要银子?”
    许仙摸了摸,发现什么都没少,这才说:“这倒不曾。”
    “那还好。”李公甫松了口气,说,“不过最好还是找白姑娘看看。万一是什么不好的东西,就不好了。”
    “不,不用了。我没事。”许仙连连摆手。
    做了蠢事,还要说给自己喜欢的女子听,正常男人都不会做。
    李公甫哪儿知道他在想儿女情长之事,一门心思骗他去白素贞那。“就是不看病,去白姑娘那醒醒酒也好。要知道你姐姐可是最讨厌醉酒的男人了,我每次都是醒透了酒,才敢回去。”
    李公甫只想骗许仙过去。只要进去了,中医的望闻问切,又不需要骗片子。看没看病,只要不说,哪个知道。
    许仙知道自己姐姐有多讨厌酒味,每每为酒追杀姐夫,想了一下,说:“那我在这儿醒酒好了。”
    “这儿?白姑娘那不好吗?”李公甫问道。
    许仙惭愧道:“不是不好,只是我现在怎么去啊?”
    李公甫明白了,想了一下说:“汉文哪!人要认命。不是你想赶,就赶得上的。再说了,你为什么非要与叔舅比。为什么不与咱们以前比?没有你叔舅前,你姐夫不过是个小捕快,现在却也是捕头了。什么仙啊,神的,那都是虚的。你要是不畅快,我找找叔舅,让你入士林科考。”
    “不用了。姐夫教训得是,是我想太多了。”想到自己可以修炼,许仙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虽说成仙的仙丹是假的,但是自己修炼是真的。
    单单这个,便比许多人强了。本身便有强项还不自知。
    许仙是真的想开了。只是李公甫对他却不是太放心,依然劝解着。两劝三劝的。“来,小二哥,再上一桌好酒菜。”
    便劝到酒桌上了。
    “来,大家吃!”随他来的差人,人人有份。
    “头儿,这不好吧!”李家“家教”极严,都知道李公甫没有多少零用钱。
    “没什么,这餐我请了。”知道了也便罢了,可他们偏偏表现了出来。男人在外是要面子的吗,自然大包大揽起来。
    李公甫请客,可不多见。可众差人还是担心:“头儿,算了吧!”
    “算什么算?这是命令!”李公甫严肃道。
    他都这样说了,别人还能说什么。
    这时,一只蜈蚣从他们桌下爬过,没有人看到,也没有人注意到。否则的话,李公甫会用它泡酒,许仙会入药。
    (未完待续)


第444章、变化不断
    吃得高兴,不免便喝多了。一结帐。惨了!银子不够。
    “这个,你们几个先借我点,付了帐,以后还你们。”李公甫也是没想到竟然会花超了。鱼翅、鲍鱼的,那么贵。
    众差人见头的银子真的不够汇帐,不得不你一钱,他半两的出银子。
    不是他们扣巴,只是当差的小吏,本就像他们一样,今朝有酒今朝醉,手上很少存银子。
    没办法,这时代为什么会禁武。还不是侠以武犯禁真的存在。像他们这样的人,是真的说杀就杀。就比如宋江做到押司,同样不敢与家人相认,便是如此。
    比起后世那种一警横扫一村,这时代的捕快显然是不幸福的。
    这边李公甫他们正凑着银子,这时掌柜的出来了,说:“李捕头,不用汇帐了……”
    “不用汇帐?这怎么行?我李公甫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丢叔舅的人。多少银子?我一个子也不会少你们。”不等说完,李公甫便急急说。
    掌柜说:“李捕头误会了。这酒楼本就是宁大人的产业。大人说了,一家人吃喝,是不用汇帐的。小二不知这节由,弄错了。”
    宁采臣是没有学过做生意,但是这钱生钱,他还是懂的。
    梁山的负担低了,留够船队,台湾开荒的钱粮,有多的银子,宁采臣也并没有挖个坑埋了。这时代又没有银行,存钱庄吃利息,更是别想。
    真存了,反倒要倒给人家银子。
    而这多的银子。宁采臣便用来投资,购买产业。反正这南方安全得很,一旦南迁,这地价更是会飙升。
    这样稳赚不赔的买卖,是个人都会做。
    知道是宁采臣的产业,李公甫安心了。没办法,凑了半天,他们也没有凑够银子,不由感叹道:“你这儿菜式是多,味儿也不赖,就是太费银子了。”
    “可别这么说。”掌柜解释说,“这是捕头让上好菜。恰好有新来的鱼翅……”
    “鱼翅,这鱼也有翅膀?”当时光吃了,实在没有看到翅膀的东西,不由有些怀疑。
    掌柜呵呵一笑说:“这鱼翅可不是鱼的翅膀,而是水中巨鱼的鳍。这种巨鱼,一只便有一条船那么大。一下子便能把船撞沉,更会吃人……”掌柜解释得多了,自然是怎么威险怎么来。
    实际上是宁采臣花银子编练船队,可不是为了做生意。至少不只是为了做生意。可是这时代的海盗并不多。
    像宁采臣那种大船,还有军船。这时代的海盗也不过是海商客串,哪个敢劫。
    于是宁采臣便想出了捕杀鲨鱼,训练水师的点子。现在也只是水师,海军称不上。
    捕来的鲨鱼,又有自己店销,单是这项收入,便抵得上船队消耗了。
    更重要的是这时代鲨鱼实在是多,也没有什么鲨鱼保护组织,更加没人找你收税。
    这也算是个奇怪的现像,陆地上的淡水鱼,有人收税。而海上,是龙王爷的地盘,官家管不上。
    掌柜说:“捕头你看,这么危险,这鱼翅才卖这点儿银子,这多吗?”
    听到捕鲨这么危险,还有暴风雪什么的。李公甫也不说',却又盯上另一样:“这鲍鱼收十两,也太贵了吧?”
    “多乎哉,不多也。鲍鱼,素称‘海味之冠’,乃是四大海味之首。鲍鱼喜欢生活在海水清澈、水流湍急、海藻丛生的岩礁海域,任凭狂风巨浪袭击,都不能把它掀起。捕捉鲍鱼时,只能乘其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铲铲下或将其掀翻,否则即使砸碎它的壳也休想把它取下来。《孔子家语。六本》说:如入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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