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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冒牌书生-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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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一惊,世上有这么慷慨的女人吗?何况香香还是长公主,做什么偏房啊?这是在试探我的真心吧?我赶紧摇头道:“香香,我跟你开玩笑的。我和红娘子没那回事,而且,我这心里既然有了你,就再也放不下别人……”这话我虽是随口说出,但说着说着就当真了,并暗下了“忠贞不二”的决心。我忽然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怎么花心,只要有人肯真心对我,我必真心回报,并不愿当那处处逢源的种马。

香香满意地一笑,却仍说:“岩哥,你真好,只是老婆婆的那话,却也不能不信。”

我摇头道:“这都是迷信思想,当不得真。”

香香却沉吟道:“岩哥,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呢。”

我默然。迷信这东西,却也说不准。现代科学虽然发达,却也不能解释万物,凡是解释不了的,就斥之为迷信。哥白尼的太阳中心说诞生之初,不是被排斥为异端学说吗?UFO频频在世界各地出现,不是也被科学家斥之为人类幻想吗?这鬼神之说更是迷信的首选论据,但经历了穿越事件,我真的还能无视鬼神的存在吗?

我摇了摇头,抛开这些无聊的思想,望着那雨中的青山出神,雨已渐停,雾却起来了。云动雾来,只一瞬间,便是满山的云雾在悠悠飘荡着,我们是在半山腰,可是山谷已不可见,可以见到的除了云雾还是云雾。鼓山的雾奇就奇在她好象是有生命力的,忽而象一阵雨,一丝丝一缕缕的向你直落而来,忽而又象斗大的雪块,慢悠悠地飘来,什么都象,就是不太象雾。一阵凉风拂过,雾就变了,瞬间积成一副副图画,她先是隐隐组合成一匹奔驰的骏马,待要细看,又是一阵风拂过,雾早就卷成了一棵劲松。然后风起四方,雾也就四方游走,东边的向东边飘去组成一副山水画,西边的在西方形成一座寺庙,人也如在梦幻中游走,惊叹着大自然的神奇。

然后一阵大风卷过,雾就莫名其妙地不见了,不管你看够没看够。天空象什么事都没有过的一样,又开始放晴。也许这就是变幻莫测的人生的写照吧。这鼓山的雾就象这世间婀娜多姿的女子,她们急速的变化,就象人生一幕幕的景色掠过,没有停留,却更显其蕴味。我忽然想起了《笑傲江湖》中莫大先生那套“百变千幻云雾十三式”了,也许正有了这样变幻无方、如梦如歌似的云雾,才有了金庸的奇妙想象。

香香满足地望着这美景,叹道:“世上再也没有第二座山,有这么美的云雾,这么迷人的景。”

我有意卖弄自己的学识:“山越高,雾才越浓越美。这鼓山还不够高,世上最高的山,是那珠穆朗玛峰,那里终年云雾缭绕,冰天雪地,美不胜收,有……二千多丈高,是这世上,最接近苍天的地方。那里的人死后,不埋在地下,却把遗体放在高山顶上,献给上天。”

我准备说点恐怖的事,让香香吓得扑到我怀里来。香香却听得一点都不害怕,脸上还露出向往的神情,追问道:“真的么?不埋在土里,难道真有神灵把人收走不成?那可真是太好了,不用费事就能升天了。咱们都说入土为安,想不到却落了下乘。”

我汗了一下,只好说出实情:“哪有那么神啊?你看,秃鹫是他们心中的神鸟,所以他们会将人的遗体留给秃鹫啄食,让神鸟们将人的**带上万里苍穹,认为这样就能脱离**凡胎,灵魂直升天境。”

香香的脸上露出复杂的神情,竟痴痴地说:“岩哥,若是我哪天死了,你把我带到那座最高的山峰,把我献给神鸟,好么?”

我吃了一大惊,几乎要从椅上跳了起来:“蠢婆,你说这些丧气的话干什么?毛病啊?”

香香仍是用痴痴的眼神望着我,轻声道:“岩哥,蠢婆是什么意思?”

我没好气地说:“就是傻瓜。你呀,真是个小傻瓜。”蠢婆是我家乡的话,虽然带着贬义,但一般只对亲密的人说,类似于小傻瓜的意思,我心中一急,就不知不觉地带出了一句家乡话。

香香却轻笑起来:“我呀,就是愿意做你的小傻瓜。岩哥,你倒是答应我啊。”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一百岁老死时,我就拄着拐棍,拼了老命去爬那座二千多丈的高山,把你献给神鸟,然后把我自己献给……一个年轻貌美的藏族姑娘。”我耐不住她缠,只好胡口答应下来。

香香哧地一声笑:“那时你都一百多岁了,还献给什么年轻姑娘,只怕……有心无力了。”说到这里,她脸上微微一红,大约想起了刚才的旖ni风光。

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微笑道:“我苦练武功,永保童颜,一百多岁时,还是壮年小伙呢,上山能打死虎,下山能踢死牛……”

我们正谈笑风生,亲随们见雨停了,便过来接我们了,我和香香只好依依不舍地离开了鼓山。路上,香香遗憾地说:“听说这响堂山里有很多凿在鼓山腰部的石窟,都是千年之前能工巧匠们开凿的,石洞幽深之极,在洞中谈笑拂袖便能发出铿锵之声,才有了响堂山石窟的名称。可惜天色已晚,竟不能一见这千古奇景。”

我不在意地笑道:“别发愁,下次我带你再来旧地重游便是。”

我总是喜欢许下诺言,不管以后能否实现。在那个时空里,我也曾对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许下过好几个诺言,但从未实现过一个,此时想起颇有些怅然,人生很多风景,错过了,就无法再回头。但是,我仍然喜欢许诺,因为,那意味着未来,意味着希望,而有希望和未来,总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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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书描写雾的部分内容,改编自我2002年发表在《榕树下》的一篇文章,当年我的笔名为“极品芝麻官”,特此声明,以免万一被误会,呵呵。)

第二卷 石破天惊 第六十四章 杀手之惑

离开鼓山之后,我们这几颗小水滴,便又迅速地汇入了大军的潮流中。面对着上万双眼睛,我再也找不到机会和香香亲热,但我心中并未有多少懊恼,甚至会经常无缘无故地傻笑,觉得自己的心总算找到了一个依托之所。

我相信,只要我见着崇祯后,还是有办法让他把妹妹嫁给我的。毕竟,崇祯也是穿越者,想必不会象那些大臣们一样,有那些公主必配王公大臣之类的世俗偏见,即使有,崇祯对我这个穿越者也会另眼相看,立排众议并玉成此事,虽然这事做起来颇有些难度。

但自我安慰并不能解决一切,一想到从此要对香香这个长公主的一生负责,而自己在朝廷官员的眼里偏偏是个大逆不道的反贼,我就莫名其妙地多了桩心事,加上对崇祯是否能完全接受六大条件的担忧,以及和香香相近却不能相亲的苦恼,使我觉得这条赴京之路变得格外漫长。

然后我忽然发现,满腹心事的人儿,除了我,还有辛遥夙。以往,他一闲下来,就会用一把小刀雕一块木头,随着他灵巧而有力的动作,那块木头会渐渐变成一只兔子,最后惟妙惟肖地躺在他手心。然后他把木像扔掉,开始雕第二块。可是这一路上,他虽然仍在雕木头,但我现在却惊奇地发现,他正坐在一根树桩上雕着一个少女,那少女的眉目颇象小雅。

我叹了口气,决定和辛遥夙好好谈谈心:“摇树,你知道作为一个杀手,最重要的是什么?”

“狠。”辛遥夙只简短地回答道。他仍然在专心地雕刻着,头也没抬一下。

“说得好。当对手弱时,杀手一击,应如苍鹰扑兔,没有怜悯,没有迟疑。当对手强时,杀手一击,要敢于如苍鹰搏虎,没有畏惧,没有犹豫。所以,一个合格的杀手,要做到没有感情,至少在执行杀手任务时,能做到内心如无波古井,才能不失了方寸和判断能力。否则,如果不能心静,在出手时,杀手的短暂犹豫就会造成足以致命的失误。”我打蛇随棍上,把从《流星蝴蝶剑》等武侠小说中感受到的杀手境界说了出来,准备启发一下辛遥夙。

辛遥夙神情凝重,缓缓答道:“我一直能一击必杀。”

我认真地说:“摇树,以我的身手和反应能力,目前这世上,能在偷袭中一击而杀死我的人,不超过二十个,你辛遥夙就是其中的一人。遇到敌人或险情时,你的身上,总会有一股淡淡的杀气,这种杀气,我是能感应到的,这也是种压力,会让我时刻警惕着。但是,最近在两万官军铁骑的簇拥下,我却几乎感觉不到这种杀气和压力了,你就象一柄未出鞘的宝刀,却已经无声无息地开始生锈了。”

辛遥夙霍然转头直盯着我,他的眼里又开始放出冷冷的光芒,让我重新感受到了他的压力。

但我仍然坚持把话说了下去:“摇树,我刚才的话说得有点重,但是我感觉得到,你心里有一个女人,你因为她,而心乱了。你忘了我们是在千军万马中,随时有可能丢掉性命。”

辛遥夙冷冷地说:“有又如何?”

我苦笑一声,辛遥夙一向是惜墨如金、言简意赅的,每每我说上一大堆,他只回答几个字,使我觉得交流的困难以及不平等。辛遥夙说这是杀手的习惯,每节约一个字,就可以多节省一分力气,以用在真正需要的时刻。就象他每日雕刻着的兔子,也不过是为了练习如何用最少的刀数达到雕刻目的。可是就是这么一个酷哥,却陷入了爱情的烦恼中,我不得不多费口舌来拉他一把。

我缓缓地说:“那个人,是不是小雅?”

辛遥夙淡淡地说:“是又如何?”

我琢磨着辛遥夙那四个字的意思,徐徐道:“摇树,你太节省字眼了,我听不太明白,索性帮你分析一下吧。你的意思想必是,不错,你心里确实喜欢小雅,但是,第一,你不会因为她而影响自己的判断和攻击能力。第二,喜欢小雅,你并没有错,谁都要成家立业的,不能都学我打光棍。是这个意思吗?”

辛遥夙的嘴角露出了淡淡的微笑:“不错。而且还有个第三,只许天王放火,不许摇树点灯?”

难得听到辛遥夙一口气说超过二十个字的话,我很是对自己的启发成果骄傲了一番,然后慨然道:“摇树,你和我不同,我不过是个混混,谈情说爱并不影响我的思考能力。而你是一个刀客,是一个杀手。我训练你们的目的,一是可以保护我,二是可以混入大军之中,偷斩敌军将领首级,这就需要你们在执行任务时摒弃七情六欲,不要儿女情长,出手前的任何一丝犹豫,都可以让你们万劫不复,错失良机。”

辛遥夙的脸上忽然露出了一丝嘲讽:“我一直在保护着你。不过,你既然敢只带九人融入这两万关宁铁骑之中,还在乎自己的性命吗?即使在乎,又有用吗?你既然坚持独上鼓山,我们的保护,对你对我,又有何意义?”

我很少听到辛遥夙说这么多话,不由一时间被他问倒了,想了半天才决定把话题扯开一些:“我天生就是个赌徒,生死早就置之度外。但你作为一个杀手,不能乱赌,赌输的结果就是死……”

“我也在赌。”辛遥夙不太礼貌地打断了我的话,他有这个不礼貌的资本。辛遥夙救过我的性命,我也一直把他当成自己的弟弟看待,我曾说过,在私下的场合,他不必叫我天王或师长,更不要跟我客套,所以我们说话总是直来直去。

“哦?你在赌什么?”我好奇地问。

辛遥夙淡淡地答道:“我在赌,当我刻完第七十个雕像后,我能不能忘记小雅?“

我心神一惊:“怎么了?摇树,我只是让你执行任务时,少想些小雅,并不是让你放弃小雅,你误会了吧?“

辛遥夙的脸上忽然露出了浓郁的悲伤,他毕竟仍是个十九岁的孩子,还不能掩饰所有心事。我顿时若有所悟,想起那日在福王府里的情形,忍不住问道:“难道小雅喜欢的竟是……福王?”

辛遥夙脸色一僵,紧紧地闭上了嘴唇,我看见他的手指甲狠狠地掐进肉里,然后沉默地挥刀,继续雕刻起小雅的雕像来。他挥刀的姿式奇特而优雅,似乎要把全部的力气和生命刻入那没有生命的雕像中去,我分明在他的沉默中,听见了游唱在风中的那一曲楚歌。

我黯然神伤,不着边际地宽慰了辛遥夙几句,但他显然不需要同情,而是宁愿默默地承受,我只好摇着头走开了。

我不知道小雅和辛遥夙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我从旁观者的角度来看,倒也还能理解小雅,从她卖身入府的这么多年,始终面对着她的恩人兼福王府上最有权威的男人,对福王有些想法也是正常的,辛遥夙明显来晚了,名花心中早有了归属,只能怪造化弄人,相逢恨晚。

唉,只是这样一来,这世上又多了一个苦人儿。七十个雕像啊,这个“七”同“切”音,也许辛遥夙正是想用这种方式,来切断自己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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