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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一朵囧云落上头-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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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想着,我又有些幽怨起来。人就在这一会儿期盼一会儿幽怨之际,给那两盏红灯笼忽悠进屋了。

一进屋那抹玉白身影变先站起来,朝我一礼;接着我哥也站起来,忒板正的朝我招呼说:“落裳,来见过你未来的夫婿,褚玉。”

我一个不稳差点一屁股坐下去,愕然的盯着那个面如朗月,温文尔雅的俊俏男子,指着他结结巴巴:“未、未婚夫?!”

褚玉抬头对我温和一笑,真真是谦谦君子,温良如玉。

褚玉?我抓抓脑袋,琢磨着这名字似乎也有些耳熟,好像在哪听过。

“听闻公主前些日子抱恙,不知现下可好些?”

“呃?”我一惊抬头,褚玉温和的笑着,十分温良如玉。

“多谢关心……我好多了。”

“以后都是自己人,不用如此拘礼!”看着我哥豪笑着把褚玉薄薄的肩膀拍得前后摇晃,我都有些替他疼。找了个机会,我悄声跟他道歉:“抱歉啊,我哥他平日不是个随便的人,是以他难得一随便……难免有些豪放。”我干笑两声:“多有得罪,云罗在这里替家兄道歉。”

那褚玉回身正眼将我上下瞧了一通,十分好脾气的一笑,连连摆手道:“公主多虑了!”

不好再说什么,我也一笑,趁便就离开了。

那个褚玉确乎十分之君子,方才他看我时,目光里一丝热度都没有,上上下下仿佛在打量一件东西。

我想,大约我哥觉着,比起一而再再而三的踢我下凡,也许找个人把我嫁了是个更妙的法子;但无论怎么说,人都是要嫁的;而今我既重返天宫,与凡间那人便已是无缘,既然如此,嫁与谁又有何干呢?

是以后来我哥要我准备准备下个月便出阁时,我脚底虽然还是有些不稳,然而毕竟是不会摔倒了。

然而谁知到了下个月我却并没有按期出阁,原因是,灏景,我那长我千岁的侄儿子,终于跟我哥对上,把他踢倒了

灏景和我哥想来争得很凶,我的婚事一放再放,渐渐的便没了声响;所有人都围着天君的位置打转,自然无暇去顾及我这闲散公主,倒是褚玉,虽然没能像以往那样日日往我这边跑,隔三差五的会送些香包,扇坠儿,或是哪位神君的墨宝之类之类的。可是这些总不能当饭吃,也不能当消遣;我一个人在天界呆着没甚意趣,遂挽了个包袱,跑了。

我总觉着吧,人要随和一些。有些事情,没人逼着你去面对,你便不要老是一股子热血的进去瞎搅和。我不在这里,你好我好大家好,哥哥侄儿都轻松;哥哥不用怕妹子被侄儿挖了墙角后院起火,侄儿不用怕姑姑三纲五常非要逼着自己落得个弑亲之罪,多好!

当然,若有人非要说我是思凡偷溜下去会老情人,那我也没法子。嘴长在别人身上,还不是人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再说,我确乎是回到我凡间托身的顾府,我在那名唤冉秋。顾冉秋。

我在那里倒有好家世一身,好父母一双,好妹妹一个。

不过世事变迁,我现在是决计不能再进那府,否则光天化日的跑来一个不认识的女子闹起诈尸,这多不好多晦气多羞人呐,对吧。

八年未见,顾府仍旧是那顾府;外头虽不见车水马龙,然而门口两尊石狮威武依旧,外头种的那一槡一梓,是我八岁那年亲手挖的坑,撒的种,浇的水,除的虫;初时不过两根二指宽的小棍儿,而今已长成参天大树,满地荫凉。

我一眼看见那树上挂了两匹鲜艳的红绸,色泽亮丽质地上乘,显见是新的。

那一下我眼眶便溜酸溜酸的,似是一口咬了颗酸葡萄,不甚呛到鼻子里头去了那样。

凡间的规矩,家里有早夭的儿子,怕头七的时候迷了路,回不来,便在树上系了红绸,作为标记之意,好叫那迷路的幽魂找着家门。

我家并无男儿,只有我和我妹妹两个女儿;我那妹妹原也是个仙娥,给我哥一脚踢下来陪我的,然我回去以后却一直没见着,想是她还在凡间,尚为康健。是以,这两匹红绸,应是为我系的。

按着凡间算来我已死了八年,莫说头七,头七十也过了,然而爹娘却依然挂着红绸,年年月月,不知他们在宅子里怎么想我。

我一见那两匹红绸更不敢过去,踱到边门找了棵柳树趴在后头看。忽然那门吱呀一声,从里面转出一个人来。

其时我这一眼瞧见那人,脑子里面轰的一声,转来转去的那叫一个悲喜交加。

何谓喜出望外?看见你心心念念,而你以为这辈子决计是再也见不到的人,安然出现在你的面前。

何谓悲从中来?那便是像我这般,看见你这心心念念,以为这辈子决计再也见不到,如今却安然出现在你的面前的人,手里挽着你妹妹,无限温柔的唤她“娘子”。

方才见着那红绸,我的眼就酸了一酸;这下看到两人卿卿我我柔情蜜意,我的眼睛更是酸得往外冒泡泡。

我看着江朔珩那曾经让我午夜梦回次次都从梦中惊醒的脸,心里那叫一个百转纠结。八年的时光能让一个少女成为憔悴妇人,却只能让一个少年脱去青涩,愈发成熟。

如果说江朔珩与我定亲之时还是个稚气未脱,总有些孩气的少年,那么眼下的他,无疑已经是成熟男子一枚,只是那眼睛似乎不复八年前那般黑得像幽幽深潭,许是岁月流逝的痕迹,现在他的眼睛是温和的琥珀色,一如他的人,小心呵护着身边的小人儿,那温柔那体贴,看得我心肝脾胃一发的酸啾啾。我只怕我现在整个人都从里往外散发出一股酸味。

我躲在顾府前面那棵柳树后,咯吱咯吱的扒着树皮,十足十的幽怨弃妇。

可实际上,我没得任何人可怪。初时我托身凡间,虽免去转世轮回之苦,可到底也是个托生子,有了凡体肉胎。而我哥唤我回去,只有一个法子,便是脱去这皮囊。

我在这人世间早已是个已死之人,凡间男子,妻子死了以后尚且还能续弦,更何况他与我还未成礼,我们只是未婚夫妻,我有甚资格叫他替我守活寡?

不过从我这边看,我不过是离开了七八日,再见时我中意的人便已拉着我凡间妹妹的手柔声唤娘子,这,这反差……令人也忒失落了些。

虽然说起来很傻,但是江朔珩,他是我第一个动心的男子。

唉,傻了吧唧的。

都说一失足成千古恨,我便是活生生的例子。

江家和顾府都是世家,江朔珩和我是娃娃亲;或者,其实我该说,江家和顾家是娃娃亲。因为江家的儿子,必娶顾家的女儿;而顾家的女儿,则必嫁江家的儿子。

这听起来忒专横了些,不过对于那时身为顾冉秋的我而言,有一点值得庆幸的是,我在遇见那些半夜翻墙进来的书生,或是默默注视着我却碍于身份不敢表白的小厮,或是刀头舔血背负血海深仇的好汉;从此春心萌动陷入苦恋之前,先碰到了江朔珩。

还记得那是六月初六,我在后院里荡秋千。荡着荡着,我便碰到了他。

后来紫苏告诉我,秋千是个极危险的东西,基本上小说戏文里的女角儿只要一荡秋千,十有八九会碰上一个清俊男子,这男子十有八九是个穷书生,然后这穷书生十有八九会引得这小姐想起终身大事,春意盎然;随后十有八九这小姐的家人会出来棒打鸳鸯;当然最后这书生十有八九会考取个状元榜眼探花什么的,来娶这小姐回去;但是这之前,这小姐十有八九得饱受相思之苦,或者身败名裂,或者一病不起,更有甚者一命呜呼的;总之日子很不好过;而那男子则只需要在红袖添香的陪伴下读读书,写写诗。

若是碰上有些野趣的,兴许还能让他碰上一两个狐狸精,或者美女蛇,悄悄的思慕了书生,半夜偷偷跑来幽会的。

总之,秋千是偷情的桥梁,淑女的丧堂。

只是那时候我还不知道,我在天界甚少玩甚秋千啊燕子啊,到了凡间便管不住自己,丫头在的时候我光明正大的玩;丫头不在的时候我也悄悄溜去,一日总要玩那么几次。

那日我便是玩着玩着,忽然想起在天界时腾云驾雾,御风而行好不快活!凡人就是这点不好,尤其是女孩子家,长着两条腿,偏偏还要装作蛇一样坐在轿子里软软的扭来扭去。我越想越怀念,越想秋千挡得越高,越想越得意,越想越像要乘风归去,两手一松,我……当然没有御风而行。

我穿着杏黄衫子在空中划了条甚美的弧线弧线,然后,稳稳的落在一双臂膀里。

那臂膀自然是江朔珩的。我心慌意乱的抬头他深沉温柔的低头,四只眼睛交织在一起,我便晕了。

那是我见过得最黑的发,最黑的眼,那眼睛真是,黑沉沉的像没有星星的夜。

我便是被这黑夜一样的眼睛砸得看不见光明,一头栽进去,栽得义无反顾的。

“小姐可好?”他把我打横抱在怀里,一开口,我原本就栽得七晕八素的,这下是彻底沦陷。

“吓死我了,吓死我了!”我抬起袖子按住自己的胸口,脸上要做出惊魂甫定的样子,要淡定,要娇弱,要文雅;其实心里当时只有这么一个想法:

哎哟我的妈呀,眼睛黑成这样,这还是人眼睛嘛……

真是……甚为可喜……

更为可喜的是,这人原来不是打扫园子的下人,也不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他是江家人,此次确乎是来我家提亲的。

而见了我之后,他提亲的对象自然而然便成了我。

我和江朔珩的发展是一日千里,那时我觉着甜蜜便是这般了,完美便是这般了;以往我常听别家那些未出阁的女子娇羞不已的历数甜蜜恋史;好歹这次终于轮到我也能甜蜜一把,是以我便傻不愣登的赖在他椅子上问他:“我,在你心目中是什么?”

他便会不厌其烦的答:“你,是我的黄蝴蝶。”

多经典的答案啊!我捧着脸无限娇羞,真是真是太经典了……

于是我也经典,于是我不依,于是我拧衣角撅嘴皱眉撒娇撒痴:“啊?原来我是毛虫变的啊!”

于是江朔珩便温暖一笑,拉起我的手含情脉脉道:“这样,我便能永远把你捧在我的手心里。”

……就这样。现在回想起来,我都觉着,我俩是经典的一对。

其实后来我想,我们之所以能如此经典的恋爱着,除了有我自身不懈的努力,江朔珩大公无私的配合,首先还要感谢我的家人,正因为有他们的支持,我才能在平日我如个厕都有三对丫头跟着的情况下,在那日我身边却恁地巧,巧到一个人也无;而江朔珩他个客人家不在客厅里老老实实喝茶,偏偏便会撞到后院里来,好巧不巧的英雄救美救下我。从此郎情妾意,手拉着手在恋爱大道上轰轰烈烈的发展下去。

——这分明是我在人世的爹妈关心女儿的幸福,尤其是这女儿还有同别的小姐一样爱荡秋千的毛病;于是乎我爹妈将计就计,在我还没遇见更糟糕的人选之前,先把江朔珩塞了过来。用那双黑色的眼睛,堵了我遇见其他光明的可能性。

不然这事儿怎就巧到那个程度?我掐着点儿算,也只能算个差不多。

但那时我和江朔珩便以为这是上天赐予的缘分了,你说在这茫茫人海中,在此时,此刻,此地,我偏偏遇见了你;你偏偏遇见了我,这多巧啊!缘分啊!这是,这证明我们是天造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啊!

可是我知道,我们不可能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的。因为我哥他踢我下来,决计不会是为了要给我寻一门好亲事。

若果真如此,我该不是我哥眼里的疙瘩,我该是他眼里的宝才是。

是以,那时候我另外一个经典的剧目便是时常长吁短叹的,一遍又一遍的问他:“假如,咳,我是说假如!假如,我最后没有嫁与你,嗯,例如,我死了……”

每到这时江朔珩便会皱了他斜飞入鬓的眉,佯怒道:“冉秋说这话,可是不愿嫁我江朔珩?”

……这也很经典……

于是我又入戏了,于是我急忙辩解:“不是,当然不是!”

“哈哈!”此时他便会笑得万分得意,还有些狡猾:“原来是想嫁想得急了!”

“德行!”每听及此,我便会捂了脸,做无限娇羞状扑上去捶他。

都说恋爱中的人是傻瓜,我那时大约是傻得冒泡,才会在夜半无人时默默许愿,愿用我的仙身去换得与他一生一世。

真的很傻,怎么可能!

那是红叶飞舞,遍地染金的秋日,与他成亲的当晚,我哥招了道天符,把我弄回去了。



第三章

弄回去没得多久,我刚脱下凡间的喜服,又被我哥赶着脚踢给了褚玉;日日花儿草儿雪儿霜儿的给我念,初时我每听一遭牙齿便要酸倒一回,十次以后改为耳根子麻,到了二十回,我已经能带着很淡定的微笑称赞他好文采。

虽然,这个,有时我难免还是会喷喷酒,喷喷茶,喷喷水;但是总比最开始时他念一句我倒地一次要好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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