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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风流御弟 [校对版]-第2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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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勇烈所说的匪患,就在离此不足三十里的莲花山上,莲花山下十里外,有一个小镇。朱隶走出彭勇烈的营帐,就看到前去小镇探查的禁卫回来,报告说小镇很安全,可以暂住。

小镇离此不远,一个时辰后,朱隶等人到了这个也叫莲花的小镇。

为了不惊扰当地居民,朱隶只带了十余名禁卫进了小镇,尽管如此,朱隶一行人还是在小镇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小镇不是交通要道,从来没有一下子来过这么多客人,唯一一间客栈的老板虽然没见过什么大世面,也知道今天来的这些人身份尊贵,好在客栈平时也很少顾客,一共两位顾客都让禁卫毫不留情地赶走了,包下了整个客栈,在匪患没弄清楚之前,永乐帝将在这里住上几天。

“老板,你这里离莲花山这么近,知不知道莲花山上有山贼啊?”朱隶一身灰色长衫,头上像普通人一样扎个四方巾,除了浑身上下无法掩盖的高贵气质,倒与寻常百姓一样。

“山贼是有,不过他们很多年没有下山抢劫财物了。” 店老板人很聪明,朱隶打扮成普通人,他就当把朱隶当成个普通人,只是态度恭谨很多。

“哦,山贼不抢财物,他们靠什么生活?”朱隶奇怪地问。

“白连山地方大,他们在山里种谷物和蔬菜。另外,听说他们也在做买卖。” 店老板一副言无不尽的样子。

“真是一伙很有意思的山贼。”朱隶眯起眼睛,手指玩弄着一块碎银,那块碎银显然是一会要打赏老板的,“您老去过莲花山吗?”

店老板很忙摇手:“客官,莲花山可去不得,莲花山的人虽然不抢东西了,但莲花山是禁地,擅自进入会被杀掉的。”冲着那块碎银,店老板也非常有诚意的劝阻,只是他不知道,朱隶一向是别人越不让他干什么,他越要干什么的人。

“谢了老板。”朱隶扔下碎银,转身上了楼。

莲花山的匪患越来越有意思了,单看彭氏兄弟一行人身上的伤痕,也知道里面的定然有武功不俗的高手。

“房宽,我要去一趟莲花山,这里就交给你了。”朱隶走进房宽的房间说道。

“我跟你去。”房宽立刻起身。彭氏兄弟被打得那么惨,房宽哪放心让朱隶一个人去。

“不必,我报名号进山,他们连抢劫都很久没干了,不会杀我这个王爷的,再说了,我也不是吃素的,就他们那些人,还困不住我。你留下,若跟我去,我还不放心这里呢。”朱隶说罢拿了把佩剑,打开房门,吴晨正好找来。

“爷,你要去哪里?”

“朱将军去莲花山,你跟着吧。”朱隶还未开口,房宽抢先说道,让朱隶一个人去,他还是不放心的。

朱隶没再言语,吴晨既然知道了,就算明着不让他去,暗地里他也会跟着的。

莲花山远看真像朵莲花,四周山峰高耸,像莲花瓣儿,中央有一大片盆地,好似花心儿。

走近莲花山,朱隶方明白彭氏兄弟的车队为什么败得那么惨。

进莲花山只有一条路,是两峰之间的一个峡谷。峡谷宽不足十丈,长足有一里,两边均是陡峭的山峰,距离峡谷地面约三十余丈的高处修有栈道,宽仅能行一人而已。如在栈道上布满弓箭手,峡谷中即使千军万马,也难以通过,如此设计,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栈道的两边设有瞭望哨,山谷里面方有石阶通向栈道。从山外看,山壁陡峭,栈道连同瞭望哨镶在山壁中,普通人绝难上去。

朱隶原本打算报名进山,看到如此独具匠心的设计,玩心大起,动了硬闯的心思。回头望向吴晨,见吴晨嘴角微翘,一双眼睛也闪闪发亮,心里暗笑:这小子确实跟自己有很多相似之处。

朱隶嘴角浮出一丝坏笑,看着吴晨道:“爷独自去闯一闯,你在这里看着两匹马。”

吴晨一愣,眼中立刻闪现出浓浓的失望和不满。

朱隶看着吴晨丰富的表情,忍不住呵呵直笑,吴晨反映过味来,怪叫:“爷,您逗我。”

“找个地方把马栓好,跟爷玩玩去。”朱隶眯着眼睛望着不远处的栈道,心中跃跃欲试。

“是,爷。”吴晨一声欢呼,牵过朱隶的马,一溜小跑地走了。

既然是闯山寨,朱隶也没有掩藏身形,就那么大摇大摆地同吴晨两个人走到山前,守在瞭望哨哨兵立刻大声喊道:“站住,这里禁止外人进入。”

朱隶依旧一身长衫,头扎四方巾,与吴晨两人,像是主仆。听到哨兵喊叫,朱隶微微一笑,低声对吴晨道:“上。”声音未落,身体腾空而起,直扑瞭望哨。

吴晨一直自认自己以轻功见长,见识到朱隶的轻功,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惊呼。当初燕飞曾说过,朱隶真正的轻功,燕飞也难望其背,吴晨还以为燕飞是自谦,只是以吴晨的轻功,已跻身江湖前列,燕飞的轻功,在江湖上鲜有对手了。

如今见到朱隶的轻功,吴晨只有一个感叹词:宗师。

三十余仗的高度,朱隶仅凭着一口真气,借助空气的流动旋转而上,根本不像一般的高手以悬崖借力。

吴晨不知道,当初朱隶为了进皇宫盗朱元璋的遗旨,曾经苦练了三年轻功,那三年,朱隶一直高来高去,很少走路。遗憾的是,人算不如天算,朱隶最终没有用上他苦练了三年的轻功,历史也最终没有被朱隶改变,靖难依旧无可避免的发生了。

朱隶这一手漂亮轻功的不仅让吴晨看傻了眼,站在瞭望哨的两个哨兵也看傻了,直以为天人降临,一直到朱隶上了一侧的瞭望哨,另一侧的哨兵才反映过来,放出了有人闯山寨的烟火信号。

朱隶背着手笑吟吟地站在一侧哨兵的身后,看着吴晨两、三个纵跃跳了上来,如果没有朱隶高超的轻功在前,只是吴晨这几下跳跃,也非常潇洒耐看了。

瞭望哨里的两名哨兵手里的弓箭如摆设一样,垂在身侧,连举得意思都没有,不是他们失职,朱隶和吴晨的表现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弓箭在二人面前,连儿童的玩具都不如。

看到吴晨上来,朱隶对哨兵一笑,大大方方地走上了栈道,逍遥的好似走在自家水塘边。

两个哨兵对望一眼,又放出了三支信号烟花,这是莲花山自建山寨以来,放出的最强信号,即使多年前三千名官兵来清剿,也才放过两支烟花,昨日彭氏兄弟带人来袭,不过放出一支烟花而已。

朱隶看到烟花上天,嘴角微翘,步子放缓,悠然地如同游览风景,他要给山寨准备应敌的时间,他倒要看看,这个山寨到底还有多少有趣的东西。

走得再慢,一里多栈道也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到头了,在栈道的头上,立着一个人,背负着双手,一双历目如膺隼般望着渐渐走近的朱隶,菲薄的双唇紧紧地抿着,长衫在山风中猎猎起舞。

朱隶与他对望着,脸上的神情渐渐凝重,心中涌起一股惺惺相惜的好感,自燕飞后,朱隶还没有对其他人有过这种感觉。

走到那人身前一丈远,朱隶停下脚步,同样背负着双手,与那人对视着,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有两个之间的山风似乎越刮越猛,将两人的长衫吹得呼呼直响,似乎要脱离人的身体,顺风而去。

良久,那人突然出手,手中不知从何处而来的一把泛着红光的宝剑,陡然袭向朱隶。朱隶身体微微一侧,佩剑同时出鞘,两把长剑在空中相交,却没有发出预料中金属相撞声音,而是无声划过。

站在朱隶身后的吴晨勉强看清,朱隶与那人的长剑在空中根本没有撞击上,总是相差几毫而错开,吴晨知道,并不是二人故意不交锋,而是二人真气散发在剑身,两剑交锋时,真气首先撞上,不等双剑相交已被弹开。

朱隶同那人以快打快,转眼交换了数十招,虽然听不到双剑的碰撞声,只有呼呼的风声,却每一剑都是杀招,招招都可能令对方毙命。

栈道宽窄仅容一人通过,吴晨看得兴奋,也深知其中的凶险,但不仅帮不上忙,还被二人的剑气逼得步步后退。峡谷外面,站着一百多名精壮汉子,各各手持大刀长矛,虽然着装并不一致,但看得出是受过训练的军队,此时一百多人的目光都被吸引到栈道上。

栈道上过不去,吴晨灵机一动,飞身下了栈道,几步冲到百名汉子面前,长剑一个飘忽对准站在最前面的一人胸口,大喝一声:“住手”

栈道上与朱隶对战那人闻言目光一撇,脸色倏地一变,收回攻出招式,一个翻身落在了离被吴晨长剑指着的人不远处,朱隶也随之飘身而下,站在了吴晨身侧。

望着朱隶嘴角渗出的的血丝,吴晨关心地的问道:“爷,没事吧。”

朱隶微微一笑,低声道:“很久没打得这么痛快了。”

朱隶的声音另被吴晨用剑指着的那人浑身一震,抬头端详了朱隶片刻,忽然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动作。

那人根本不顾吴晨指在自己胸口的长剑,扑通一声跪下了。还好吴晨收剑快,饶是如此,那人的胸口还是被吴晨的长剑刺出了鲜血。

与朱隶对战的那人惊红了眼,合身扑了过来,却在距离跪下那人不足一丈的地方猛地收住了脚步,紧张的望着朱隶和吴晨,因为吴晨的长剑还指在那人的胸口处。

后面的人齐齐惊呼:“二当家的”

朱隶也不解地皱皱眉头,吴晨即没有亮身份,也没有说什么威胁的话,这人此举是何用意。

“将军,不,王爷,您还记得小人吗?”那人抬头望着朱隶,虎目中竟有点点泪光。

朱隶知道自己一向不记人,除了自己身边那些晃来晃去的人影和印象深刻的人,其他见过的人最多也就是眼熟,却想不起是什么人,就是这批跟了自己两三个月的禁卫,两三年后再见,朱隶顶多觉得脸熟,绝对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而眼前这个人,朱隶连脸熟的印象都没有。

知道朱隶不记人,最早是沈洁,接着是燕飞,现在是吴晨,总是跟在朱隶身边提醒朱隶来人身份,朱隶也习惯了把见过什么人告诉身边的人,一旦自己想不起来时,也好有人提醒他。但今天朱隶疑惑地望向吴晨时,见吴晨也一脸茫然。

朱隶缓缓地摇摇头,知道这样做可能会伤了这个人的心,可朱隶确实想不起他是谁。

那人丝毫不介意朱隶不记得他,兴奋地说道:“王爷,小人是您从死人堆里背出来的,是您救了小人一命,小人叫蔡忻州,这么多年来,小人一直梦想能当面叩谢您的救命之恩,却知道您是王爷,小人轻易见不到您,真没想到今日您能到这里来。”说着转向与朱隶对战的那人,激动地叫道,“大哥,这位就是京王爷,小弟的恩公,”

被称作大哥的那人闻言情绪激动地望了朱隶片刻,单膝跪下道:“见过京王爷。”

一百多名精壮汉子随声单膝下跪,齐声喊道:“见过京王爷。”

朱隶不是没有被千军万马叩拜过,但无论经历过多少次跪拜,那种军人如山的气势,每次都能让朱隶心灵的最深处感动,让他的一腔热血沸腾。那种感觉,让他感到即使为拥戴他的这些弟兄们洒尽最后一滴热血,也心甘情愿。那种男人事业的巅峰感,让人酣畅淋漓。

朱隶没想到在这小小的山谷里,不过百余人的叩拜,同样让他激动了……

第250章 拼酒

莲花山聚义厅摆着欢迎宴。

因为朱隶是王爷,正中主人的位置空着,朱隶和吴晨坐在大厅的右边,莲花山三位当家的依次坐在大厅的左边,与朱隶和吴晨面对面。

都说豪气冲天的江湖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今天朱隶算见识了,朱隶和吴晨每人面前摆着满满一大海碗泛着琥珀色的红酒,另外有四个大盘子,分别装着野味和蔬菜。

朱隶正式认识了与自己交手的那名汉子,那人叫齐昕,一个并不张扬的名字,却有一个很张扬的外号:威风。是莲花山大当家的。

称朱隶恩公的那人叫蔡忻州,是莲花山二当家的。

还有一个让朱隶纠结了半天的人姓石,叫石毅,是三当家的。朱隶之所以纠结,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见过石毅,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见石毅的表情,似乎也见过自己,却没有上前相认的意思,反而目光有些躲闪,远不如齐昕和蔡忻州来得坦荡。

低声问道吴晨,吴晨并没有见过石毅。

“别再恩公恩公地叫,愿意的话,叫本王一声王爷,二当家的,本王实在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救过你,嘿嘿,不好意思,本王自罚一碗。”朱隶说罢,端起面前的一碗酒,一口气喝了,看得齐昕暗暗称赞。

酒桌上豪爽的人,通常性格也是极为豪爽的。

蔡忻州忙也将面前的一碗酒喝干,他却没所有朱隶好酒量,一碗酒下肚,脸庞倏地红了,双目也流露出酒态,头脑却还很清楚:“不敢让王爷称呼小人二当家的,请王爷叫小人忻州,王爷可还记得‘白沟河一战’?”

朱隶点点头,那是靖难头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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