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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

命运的抉择-第3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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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还未等众人回味完周子衡的建议。却听一旁的符晓勤又紧接着拱手建议道:“陛下,臣以为除了要掐断贪官们的财路外,更要对官员的财产进行严密的监督。因此,臣建议朝廷应该要求官员申报自己的家产。”

“财产申报!”这下连孙露也不得不对自己的属下另眼相看了。如果说先前周子衡有关“严禁收礼”的建议,是建立在传统思维基础上的进一步深化的话。那么符晓勤有关“财产申报”的提议简直是超越时代的创举了。看来,实在是不能小窥古人的啊。想到这儿,孙露不由兴致昂然地继续问道:“那符爱卿说说,该让官吏如何财产申报呢?”

“回陛下。臣以为每一个官员在继任之前,必须向朝廷申报自己的财产,包括他所拥有的钱财、房契、股票和其他方面所能获得一切收入。此外,还必须申报他的担保人和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财产及投资情况。官员到任后,每年都要向朝廷报告一次自己的财务情况。以便廉政司随时进行阅审,以了解其是否有不法行为。”符晓勤将自己的想法详尽的介绍道。

这下周围的官员们可就更加大开了一番眼界。如果这一条真的能实现的话那将意味着帝国每一个官吏的资产均将在朝廷的掌控之下。官员在经济上的任何异常的情况都逃不过朝廷的耳目。这是何等绝妙的一条计策啊。可还未等众人消化完毕。却听女皇又接着符晓勤的话补充道:“不仅要了解其不法行为。在核查官员财产的过程中,若是发现其拥来巨额历不明财产,同样能以贪污受贿罪论处。”

“陛下,何为巨额历不明财产啊?”虽然有点明白女皇的意思,但符晓勤还是希望能得到一个具体的解释。

“所谓巨额历不明的财产,就是指该官员占有与其已知收入来源不相称的财力或财产。却又不能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此外,他在被指控的犯罪时期或大约这个阶段,获得了与之收入来源不相称的财产的增添,同时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时,则无须证明有任何具体贪污、受贿行为即可推定为贪污或受贿所得,并据此处以刑罚。”来自21世纪的孙露深知,以目前中华帝国的金融水平想要做到查清每一个官员的财产,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相反,官员们想要对自己的财产作假却要容易得多。故而才将官宦历不明的巨额财产也推定为贪污受贿所得,以求最大限度的防止官员对自己的财产作假。

当然,设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推定有罪的原则某种意义上来说有悖后世司法理念的。它既违反了后世刑法理念中的举证责任规则和无罪推定原则,又使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最主要的这么做还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私有权。不过,在场廉政司专员们的脑中可没有这些条条框框。中国的刑法历来就是遵循有罪推定原则的。至于人权和财产私有权,对他们来说更是一些闻所未闻的理论。因此,听了女皇陛下如此一席解释,众臣顿时就对此绝妙的设定钦佩不已。于是便再一次忍不住齐声赞叹道:“陛下英明!”

“朕刚才说什么来着。你们怎么又来了?”孙露苦笑着责问道。众臣被这么一提醒也都跟着抬起头不好意思的笑了起来。大殿上先前拘谨的气氛在这一刻变得轻松了许多。

然而,孙露本人的心情却并不轻松。作为一个接受过21世纪教育的人,她不可能像自己的臣子那般无视人权的存在。她清楚的知道,公权只有法律允许的,才是合法的;而私权只要法律不禁止,就是允许的。而这一点也恰恰是孙露一直在追寻的东西。可就目前来说设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能进一步保障公职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惩治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行为的有效措施。至于如何掌握这其中的度,似乎目前也只有孙露一人能存乎一心。至少她知道这一条法令是绝对不能引用到民间的,否则将是对人权和财产权的一种公然践踏。剑是利器,既能杀死敌人,也可能伤到自己。明白这一道理的孙露,并没有像戏文当中的英明大帝那样,大笔一挥写下圣旨,风风火火地就实行起良臣们的建议来。而是微笑着向周子衡和符晓勤示意道:“周卿家和符卿家的建议都很好。两位卿家回去后可将各自的想法整理成奏则呈交于朕,以便司法司法院据此修订新律法。诸位卿家,你们也来谈谈各自的想法吧。”

有了周子衡和符晓勤这么一个良好的开头,其他廉政司官员们的兴致也随之被调动了起来。扩展了思路的众人,将自己心目中有效的方法一一向女皇禀告。他们有的建议应该严禁朝廷官员经商营私,有的建议要对官员的眷属严加管教,还有的建议朝廷应给予官员优厚的薪金和良好的待遇。这一点孙露倒是很能理解,也一直在努力改善政府官员的待遇。在她看来明朝之所以会贪官横行,同其低得离谱的俸禄是有直接关联的。明朝一个知县一年不过几十两银的俸禄,不仅要负担师爷书办的杂费,还要养家糊口,这在现在看来简直是难以想象的事。朱元璋既想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结果马儿只好去啃窝边草了。

除了这些比较中肯的建议外,底下的臣下们也发扬了一下法家的酷吏精神。不时地向女皇陛下晋献起了各类御臣之术来。甚至还有人建议孙露效仿武则天在京城设立告密用的铜匦。所谓铜匦亦称告密之门,铜匦分为四格,东西南北各面均有投书入口,依次为延恩、招谏、伸冤和通玄四门。说白了就是要在民间掀起一股告密风暴。这一招不仅武则天用过,朱元璋之流更是将此奉为御臣要术。这一点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法家的权谋之术历来都是被中国历代统治者所青睐的。中国政治文化本就是儒法互补的,或者说是外儒内法的,统治者公开宣传的是儒家的仁义道德,实际采纳运用的则是法家的阴谋权术。可这些被帝王们引用了千年的所谓御臣之术在孙露眼中,却无异于在饮鸠止渴。因为那些权术并未让皇帝们的统治千秋万载,却将整个中华民族一点点地推入了泥潭深渊。因此面对这一类的进言,她总是严词加以喝斥。以便让廉政司的专员们尽早明白,那些手段他们想都不该去想。他们一切行动都要照章办事,任何逾越规章的举动都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女皇的喝斥确实让在场的廉政司专员们收起了耍弄权术的心思。但这并不代表符晓勤等官员们会认为耍弄阴谋诡计是可耻的。实事上,包括孙露本人在内,几乎每一个中国人打心底里都崇尚、认可法家的权谋主义。不过,比起将帝王之术视做理所当然之举的臣下们,孙露还是认为那是一种见不得光的手段。至少像廉政司这样的司法监督机关是绝对不能沾染上这种习气的。因此在众臣陈述完各自的意见后,孙露以一种异常严厉的口吻向众臣总结道:“诸位卿家,你们并不是一群依靠告密、酷刑起家的酷吏。你们代表着帝国廉洁奉公的精神,以及刚正不阿的律法。你们要记住自己的职责是高效、廉洁、责问!朕希望你们回去后,能好好回味一下这六个字的意义。”

由于出身贫寒,符晓勤等人确实一度将自己同历史上的酷吏划上了等号。虽然酷吏的名声都不怎样。可皇帝启用他们这些寒门之士,不正是为了以酷刑肃正朝纲嘛。可从女皇今日的话语中,众臣丝毫没有读出那样的意图。相反,女皇句句坦诚,正义凛然。特别是“高效、廉洁、责问”,这六个字让廉政司专员们的心头顿时就泛起了一种自豪感。于是他们异口同声地拱手应和道:“是,陛下!高效、廉洁、责问,吾等定当时刻谨记于心。”

而孙露也在众臣慷慨激昂的应和声中退入了英武殿东侧的暖阁。在那里,作为司法院右督御史的汤来贺早已旁听多时了。眼见女皇陛下进入了暖阁,他连忙起身叩首迎接道:“臣汤来贺叩见女皇陛下。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汤卿家免礼,坐吧。刚才英武殿里头的对话汤卿家都听清楚了吧。”孙露一边颔首示意,一边在一只铺着黄垫子的雕龙靠椅上坐下了。

熟知女皇脾气的汤来贺顺势坐下后,便连忙回答道:“回陛下,臣刚才听得一清二楚。”

“哦,那卿家有何看法?”孙露黛眉微挑道。

“陛下真是用心良苦。”汤来贺低着头回答道。

“只怕没几个能了解朕的良苦用心啊。”孙露独自沉吟道。别说是刚才的那几个专员了,就连眼前的汤来贺都不一定能完全理解自己做这一切的意义。都说帝王注定是要孤独的。一个一心想要造就新时代的帝王更是要承受双份的孤独。感触颇深的孙露并不想在这事上多做叹息。却见她很快便将话锋一转嘱咐道:“不管怎样,刚才有几个专员的意见还是可圈可点的。朕早就想拟定一份《训令》来诏告天下百官了。正好司法院可以参照一下这些廉政司专员们的意见为朕先拟一份草稿。”

“是,陛下。臣马上就派人准备去。其实自从陛下当政后,中原现在可是官风廉洁,吏制清明。就算没有训令和廉政司百官们亦会严于律己。当然陛下未雨绸缪也未尝不可。”汤来贺小心翼翼的说道。在他看来如今中华朝的朝纲远较前朝来得清明,女皇的地位也日渐稳固,根本就不需要兴师动众,采取如此严厉的手段来“汤卿家,权力只有通过权力才能加以控制。朕这可不算是在绸缪。”孙露一脸肃然的说道:“朕听说不少府县的地方议会都已经开始选举了吧。看来这雨就快来了。”

第24节 中式国会政法熔权 申明亭前大选开锣

虽然早在1533年,葡萄牙人便在澳门建立起了市民议会。然而在之后的一个多世纪里,“议会”这个泊来品对于仅一墙之隔的明帝国来说,却一直都是一个极其陌生的事物。因为在那时的中国,无论是饱读诗书的学者,还是忙于生计的寻常百姓,在心底里都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们坚信天朝的制度是最完善,最合理的。若说还有比这更高明的制度,那就只可能存在于儒家学者们一直鼓吹的三代理想社会了。天朝是世界的中心,是唯一的高等文明。那些红毛夷连毛还没有褪尽,他们所谓的议会怎能同等级森严的天朝体制相提并论。

而今中华帝国的国民们对自己的文明依旧怀有强烈的优越感,但议会对他们来说已不再是陌生的东西了。七年前,一个来自岭南的奇女子不但执掌起了天下的大权,更将红毛夷的议会制度传入了古老的中原大地。在几乎亡国灭族的情况下,中原的老百姓不但适应了女主的统治。对于与女主一同陪嫁而来的议会制度也一并接纳了。不过,中国人向来就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特殊力量。任何一种“泊来品”一旦踏上中原土地,立刻便会打上“中国特色”的烙印。源生于欧洲大陆的议会制度当然也不可能幸免。

任何一个来自欧洲的传教士或商人,当他们第一次见识到中华帝国的议会时,总会情不自尽地评价道:“真有中国味!”且一致公认这种“中国味”在帝国的地方议会中最为浓重。与欧洲独立自治的市镇议会不同,中华帝国的地方议会与帝国的行政机关一样,拥有着严明的等级与制度。县议会、府议会、省议会,逐级递升,上下隶属。此外,中华帝国的地方行政长官、司法长官均是由中央政府任命。依照女皇登基时颁布的《弘武宪诰》,中华帝国的国会是由帝国各省直选产生。帝国首相虽由皇帝任命,但需要得到国会的支持才能就任组阁。国会有权否定内阁,对首相提出不信任案,要求首相下台。同样的首相也可以主动上书皇帝要求解散国会。

而17世纪的欧洲市镇议会一般都可以直选市长。像威尼斯那样的共和国还可以直选“总督”或“执政官”。形成类似后世三权分利的制衡体系。在这一点上,中华帝国的执政体系虽然已经明确地分成了内阁、议会、司法三部分。可实事上,现在的弘武内阁与弘武国会均由复兴党所把持。身为帝国首相的陈邦彦,同样也是复兴党的党魁。就算日后复兴党不再把持朝政,帝国内阁也必须是由在国会中占有过半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才能组成。这种设定能最大限度的揉和内阁与国会之间的分歧,使彼此的关系较容易协调,稳固国家政局。但这种设定从某种角度上,也让中华帝国的立法权与行政权高度熔合,甚至连司法权也未能完全独立,而是与立法权和行政权在一定程度上熔合了起来。而作为皇帝的孙露更是一方面执掌行政权,另一方面又领导议会的立法工作。

因此在欧洲人眼中的中华帝国议会并不标准。也不符合后世流行的“三权分利”概念。当然,17世纪的欧洲仅有“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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