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领主-第5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这个达克的印象之中,这个胖子一直是唯利是图的家伙。当初,经常找达克的父亲帮忙或借钱。听说,他是一个亡命之徒,金钱才是他最大的爱好。找这样一个家伙帮忙,似乎是一件不大现实的事情。
维克多道:“是的,我们杀死了疾风沙盗的头目图巴,若是让霍克知道这个消息,说不定会非常高兴。”
“这又是为什么?”赵枫不大清楚这里面的原委。
维克多道:“他的儿子汉克,曾经是烈火佣兵团的团长,被图巴所杀。所以,他十分的痛恨这个家伙,曾经扬言,谁要是杀掉图巴,叫他办什么都成。”
“他说说而已。”赵枫道:“那样一个家伙,是不会对亲情那么重视的。不然的话,他早就派兵剿灭了疾风沙盗了。”
赵枫想起了当初父亲对霍克伯爵的评价,“这个家伙,就是一个老狐狸。除非有足够的利益,否则你根本打动不了他。”
维克多道:“那就算了吧,反正少爷你最好带着家族的徽章以及身份证明,说不定到时能够用的上。”
“这个我明白,我会带上的。”作为帝国有数的名门贵族之一,赵枫的身份,仍然尊贵无比,还能派上一些用场。
毕竟,紫荆之月的辉煌,起码持续了几百年的历史。而赵枫的家族,也是帝国历史上非常具有影响力的。
随着维克多以及赵枫在仔细确定需要携带的东西之后,已经要到了出发的时候了。
这个远行小队,包括赵枫以及阿芙拉以及玛利亚还有伯妮丝,以及二十来个士兵组成的卫队。
这是一场长途跋涉,十分的辛苦。
本来,赵枫不想带上三个女孩子的。特别是阿芙拉以及玛利亚,都没有什么自保能力。不过,这两个人却也有各自的用途。
玛利亚一直坚持,要出去走走,去沙漠中见识见识,看看世面。她,总是梦想着传教,将光明神的光辉洒向全大陆。
虽然赵枫对她的梦想嗤之以鼻,可是却对她的坚持,无可奈何。
而阿芙拉这个小姑娘,则是这次行动的向导,她见多识广,曾经去过很多地方。不仅如此,她在侃价上,也非常的在行。
至于伯妮丝则是要求呆在赵枫身边,保护他的安全。这个要求,也让赵枫无法拒绝。毕竟,无论是在警觉度还是其他的方面,伯妮丝都是一把好帮手。
沙堡之中的三十匹马,全部被用在了这次远行之中。而另外的几匹骆驼,则是用来装那两箱用来购买物品的金币以及食物。
这些,就是赵枫他们这次的购买物品的全部的家当。
随着赵枫跨上马背之后,其他的人也纷纷跨上了马,与着沙堡中的这些领民进行最后的告别。
“好了,准备出发。”
赵枫看着眼中带着不舍的维克多以及扎乌里等人,挥了挥手,赶着马匹,急速的朝着前面奔去。在他的前面,是茫茫的大沙漠。
第一次远行的赵枫,看着眼前广阔的沙漠,心中生出了无限的感慨。他知道,这段路程肯定不会好走。
只是,看着身后那一双双殷切期待的面孔,赵枫知道,不能让这些人失望。他,是这些人的动力之源,是他们的支柱。
随着赵枫挥动着马鞭,他身下的马儿急速的奔跑。他身后的沙堡越来越小,渐渐变成了小点,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八十二章 夜谈
而在赵枫后面,除了伯妮丝追了上去之外,其他人根本不像赵枫那样狂奔。其他的那些人以及驮着行李的骆驼,则是慢慢悠悠的追了上去。
路程是漫长的,沙漠中的气候又非常的恶劣,只有慢慢的赶路,才能保证自己的体力,不会被这漫长的旅途所拖垮。
夜晚,气温变的格外寒冷。
经过了一番赶路,赵枫他们已经行进了五十多里地。这一路上,风沙与炎热的温度,让他备受煎熬。
本来他觉得骑马应该是一件非常威风的事情,后来他才发现,原来这也非常的辛苦。一番奔跑下来,他的大腿感觉到火辣辣的疼痛。
要不是修炼过斗气与魔法,又有神圣光明魔法体质的帮助,赵枫恐怕都从不能马上下来了。
相对于赵枫,这小队的另外那些人,对于骑马就要适应的多。哪怕是阿芙拉这个小姑娘,骑术都非常的精湛。
在大漠中的沙漠民族,大都拥有良好的骑术,否则他们根本不能赶路。
这几个人当中,最狼狈莫过于玛利亚这个见习牧师了。她一直只是在西娅利手下学习光明魔法,根本没有学习过骑术,平时,她最远的地方也只是走个几十里路。这次骑马,让她可是狼狈异常,非常的痛苦。
最后赵枫决定,让她骑着骆驼,换一匹马来运行李,这才解决了这个难题。
夜晚的沙漠十分的寒冷,还好沙漠中有一些枯死的树枝之类的,可以用来烧火。这二十多个人临时搭了一个篝火堆,就围着火堆烤火,顺便将自己带来的馕饼放在火上烤一烤,再就一口水,就算凑合这一顿了。
那种风餐露宿的滋味,倒也非常的独特。头上漫天星斗,还有几个美女作伴。虽然在饮食上,没有什么太大的讲究。
不过,这种滋味倒也非常的独特。
第一次晚上在沙漠里露宿,赵枫感觉到了一种别样的刺激。在他的周围,可以听到呼呼的风声吹过,远处还有一些动物的鸣叫,似乎是野狼在哀号。
玛利亚虽然一直挺大胆的,可是听到这些声音,有些畏惧的问着赵枫道:“这是什么声音啊,好恐怖啊!”
赵枫自然是一无所知。
阿芙拉这个对沙漠十分了解的小女孩道:“沙狼,它们喜欢在月圆之夜对着血月发出悠长的啸声,没有人知道它们在表达什么。”
赵枫听到那参差不齐的叫声道:“这沙漠中的沙狼倒是不少啊!不过,它们平时靠捕猎什么为生呢!”
沙漠中的物种贫瘠,很少一些动物生存。
阿芙拉道:“沙漠中的沙鼠,沙狐,以及野骆驼,野马,野羚羊,都是沙狼的捕捉对象。这沙狼,是沙漠中最杰出的猎手之一了。”
听到阿芙拉的话,赵枫有些惊讶道:“这些东西,连野骆驼都能捕猎吗?听说野骆驼客是非常的凶悍啊!”
玛利亚在旁边道:“这有什么的,再厉害也比不上沙兽的厉害啊!这沙漠之中,最厉害的就是沙兽了吧!沙兽我们都能对付,更别提沙狼了!”
看着玛利亚自信满满的神色,阿芙拉有些不忿的道:“谁说沙兽就是最厉害的了!”
“难道,还有比它们更厉害的东西了吗?”听到阿芙拉的话,赵枫来了兴趣问道,他实在是不敢相信,还有比沙兽更厉害的魔兽。
“当然,还有龙族啊!”
阿芙拉自豪的道:“在沙漠中,最厉害的就是黄金巨龙卡萨了!它,才是无敌的存在。传说之中,他是我们沙堡的守护神。”
“卡萨?”
赵枫听到这个名字,有些熟悉,想了想道:“就是我祖先的坐骑,那条传说中的黄金巨龙吗?难道,它还活着。”
“龙族的生命都很悠长的!”阿芙拉道:“根据我们沙堡的那些记载,黄金巨龙卡萨一直都活着,是我们沙漠绿洲的守护神。”
打量了一下四周,阿芙拉道:“这个地方,叫撒泊拉湖,听说就是黄金巨龙卡萨的领地呢!说不定,我们还能遇到它呢!”
“算了,我可不想遇到什么黄金巨龙!”听到阿芙拉的话,玛利亚道:“谁知道那个黄金巨龙,有什么不良的嗜好。万一,它要吃人怎么办?”
阿芙拉点了点头道:“听说,它的脾气是很古怪的。当初艾肯。埃文斯这位人类的大英雄,在它的手下都吃过不少苦头呢!”
听到阿芙拉提起这个算是自己名义上的祖先,赵枫道:“究竟吃了什么苦头啊!说来听听吧,反正无聊!”
阿芙拉打量了一下赵枫,想了想道:“算了,都是一些羊皮纸上记载的东西,说不定不是真的。再说,说出来也有些诋毁这些英雄的感觉。”
结果,无论赵枫怎么追问,阿芙拉就是都不说。无奈之下,赵枫只得放弃了追问。不过,他心中还是有些好奇,那传说中的黄金巨龙究竟是什么模样的?
在达克。埃文斯的家族之中,对于艾肯。埃文斯的记载自然都是崇拜伟大,而对他的坐骑黄金巨龙卡萨,却是三缄其口,记录甚少。
在龙骑士的家族中,这样的例子很少见。一般来说,拥有辉煌历史的巨龙,每一段光辉历史,都会记载在家史中,供后代传颂。
随着夜越来越深,气温也越来越冷。
看到了这一幕,伯妮丝对那些士兵们道:“你们睡吧,我来执行警戒任务。”
由于白天赶路,这些士兵们也都非常的辛苦。恶劣的环境与天气,极大的消耗了他们的体力与精力。
“团长,怎么能叫你来呢,还是我们来吧!”听到伯妮丝的话,这士兵们的两个小队长露出了恐慌的表情。
赵枫道:“你们今天辛苦了,我跟伯妮丝的体力跟武技都不错,恢复起来也会快一点。”他转头对伯妮丝道:“这样吧,我负责上半夜的警戒,你负责下半夜的警戒。不然,你一个人守起来,也太累了!”
“好,没有问题。”伯妮丝也不跟赵枫客气,道:“那我睡了,半夜的时候再叫我。”
伯妮丝拿出了厚厚的毛毯,裹在了身上,然后找了一个平躺的地方,躺了下来。而其他人,也是围着火堆,裹着毛毯,就这样睡了起来。
由于劳累的缘故,他们都很快进入了梦乡。没有一会,火堆旁传来淡淡的鼾声。
此时的赵枫,没有来回巡逻,而是闭着眼睛,开始冥想起来,慢慢的继续进行着魔力的积累,与这空气中的元素进行着交流与沟通。
……
12点后召开加精大会,各位若是需要精华的,可以来取。
第八十三章 魔力共鸣
夜色如水。
沙漠下的天空那么的广阔与纯净,星星挂在黑色的天幕上,犹如发光的宝石。四周有风吹过,伴随着偶尔出现的野兽的低吼,荒凉而静谧。
滚滚黄沙,茫茫大漠,还有燃起的温暖的篝火,构成了一副美丽的画面。
这一切,美的不像话。
在这样的气氛之下,赵枫很快进入了冥想状态,开始专心积累着自己的魔法元素,再无一丝杂念,只是专注的感受着身体周围的魔法元素。
在沙堡之中,由于每天要忙的事情很多,他根本没有什么机会,享受这样的宁静。虽然说,他平时看起来没有太多的事情。不过,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总得需要他亲自处理,这极大耗费了他的精力。
每天晚上冥想时,他总是坚持不了太大的时间。
而在今天,赵枫又找到了那种天人合一的感觉。他身体中的魔法元素,跟这大漠中的魔法元素,得到了很好的共鸣。
这种滋味,让他十分的享受与沉迷。
此时的赵枫,仿佛又回到了母亲的怀抱,又像是进入了蓝色的海洋,徜徉在这片魔法元素的海洋之中。
若是眼前的一幕被哈伯尼与托马森两个大魔导师看到,一定非常的惊讶。此时的赵枫,已经做到了身体的魔法元素与外界的元素的共鸣。
这种境界,是很难进入的。普通魔法师,哪怕穷尽一辈子,都无法体会这种滋味。能够进入这种境界,这证明,他跟元素的之间的沟通已经得心应手了。这种与元素之间的联系度以及亲密度,决定着一个魔法师未来的成就能够有多大。
普通的魔法师,哪怕再努力,最多只能达到高级魔法师的程度。而得到元素共鸣的魔法师,以后的前途不可限量。
这就像是画家与画匠的区别。普通的画匠,只能画出自己能够看到的人物。而画家,可以画出意境以及感情。
画匠永远只是画匠,而画家,则有机会成为一代宗师,名垂青史,被后人所传诵。
虽然赵枫是天才,拥有极强的天赋。不过,达到如今的境界,并不是单凭天赋,还与他锲而不舍的努力与坚持有关。
这些天来,无论每天多么的忙,多么的累,赵枫总会抽出时间来冥想以及修炼。他知道,冥想是使用魔法的基础。
只有打好基础,以后才能事半功倍,使用更高等级的魔法。换成其他人,根本没有他的耐心以及决心。
良好的习惯与坚持,加上自律以及天赋,才成就了他。
此时的赵枫,心无旁骛,专心的引导以及控制着身体内的魔法元素。他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只是知道,他身体的魔法元素似乎疯了一样,沸腾了起来,犹如澎湃的潮水,朝着身体四周涌去。
这,跟他平时冥想那缓慢的魔法元素增长完全不同。
这一个月来,虽然赵枫每天勤练不辍,可是魔法元素增加的却非常的缓慢,似乎进入了一个瓶颈期。
此时,他似乎完全突破了这个瓶颈,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
潮水一般的魔法元素,朝着赵枫的身体四周涌去。他身体的魔法元素,成倍的增长。这种元素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