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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夫君举高高-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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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芷兰听了脸色微微一红,随即笑道:“你要真这么说我可就真羞愧了,瞧这儿还有位长得更好看的呢,我素来也听了你的大名儿,才情卓越让我心生佩服呢。如今得见,我们可得好好探讨探讨呢。”

沈明嫣低头浅笑,最是那低头的风情,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魏芷兰眼神闪烁,旋即没放开沈明嫣的手,拉着她去和其他闺秀说话。

沈月茹抿嘴笑,“看来芷兰和你家二妹情投意合呢。”和沈明雅递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俩人笑了起来。

明秀自然也注意到了,白莲花队伍汇合了,瞥了一眼打扮的红艳艳的娜仁,觉得这小姑娘心性不坏,就是被宠坏了,傲娇又别扭,还挺可爱的哈。

“还是我们草原舒坦,来宫里缩手缩脚的,我都好几日没骑马了,还真不习惯。芷兰妹妹邀请我过来玩,本来我不想过来的,结果她哭啼啼的,就跟我欺负她似的,我只好过来了,没想到依旧不好玩。”娜仁同明秀大吐苦水,明秀很同情的看了她一眼,白莲花通用的技能——‘你欺负我’的汪汪泪眼,眼珠沁在泪水里,是因为她对这技能爱的深沉。

“那个,你说的能一箭射穿苹果是真的吗?”

明秀淡淡道:“就是荔枝也行。”

“啊!好吧,我勉强承认你比较厉害吧,不过真的骑马打猎你可比不过我。”娜仁撇撇嘴,“反正我们蒙古人骑马打猎是最厉害的,还有打仗杀敌也是,骁勇善战,就像清格勒,他可是我们漠南的大英雄,可厉害了!只有这样的英雄才配得上我,可我阿爸不同意,我就不想回家了,才到宫里找姑奶奶给我撑腰的。”

清格勒?那不就是世子爷么?忘了问世子爷的名字到底是怎么回事,下次要记得问,明秀摸了摸下巴。

——口胡!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吃醋吗亲!人家少女在觊觎你家汉子了!

闺秀们聚会无非就是那几样,认认脸,寒寒暄,吃吃茶,赏赏景,作作诗,这次也不例外。

不可否认,魏芷兰是有真才实学的,一首咏梅诗得到众人的一致推崇,对沈明嫣道:“明嫣可是京城第一才女呢,必定是满腹经纶,不知对我的诗句有何指教?”

沈明嫣浅笑:“魏姑娘的诗句哪里需要我来指点,你这不是在为难我么?”

不得不说沈明嫣的恭维魏芷兰还是很受用的,“不若明嫣也来做一首诗吧。”

沈明嫣推辞了两句,想了想道:“那明嫣就献丑了。”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沈明嫣念完时,特意睨了一下明秀所在的方向,见她并无异色,心里头疑惑更深,面上却不动分毫,听到其他人的推崇声也只是淡然一笑,似乎并不觉得这首意味深远,而语句又十分朴素自然,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的小诗有多值得自傲。

偏偏看在旁人眼里就是另一番景象,魏芷兰脸色微变,笑道:“明嫣这首诗虽不若那首《鹊桥仙》来的新颖绮丽,但也朴素自然,是不可多得的好诗。”

沈明嫣一窒,没想到这么久了还被人拿来戳她痛处,看着魏芷兰艳若牡丹的脸盘,心下一冷,原来这就是她的真面目,想借此来打压她,笑的清雅:“比不上魏姑娘精心雕琢的咏梅诗,魏姑娘可比我博学多才得多,明嫣那第一才女的名头只是个虚名,万万比不上你的。”

明秀几乎要拍手称赞了,你暗指她举止孟浪,规矩稀疏,她暗讽你旁学杂收,诗作无灵气,一来一回,白莲花和牡丹花的对决,究竟谁胜谁负,敬请期待!

要论忍者神功,魏芷兰是比不上沈明嫣的,她面色微微一红,旋即笑道:“明嫣何必自谦,这谁不知道你不管有第一才女的称号,还有京城第一美女的美名呢。如今一瞧,果然不假,明妍光鲜,丽色过人非我等能比得上的。”言下之意,‘德容言功’里只有‘容’出挑。

其他人笑语晏晏的看笑话,沈明雅却是不能的,她是长姐自然不能落了口舌来,笑着岔开过去了。将沈明嫣拉到一旁,低声警告:“也不看看是什么场合,她什么身份,谨言慎行。单你一个就罢了,也想想我们沈府。”

沈明嫣面色微僵,眼露不甘,沈明雅却是不管她如何不自在,面色如常的坐了回去,独沈明嫣看了一眼玲珑八面的魏芷兰,敛下眼皮。

魏芷兰眼中闪过一丝得意,却很快恢复如常,端庄大方,不知身边人说了些什么,她捂着嘴娇笑起来,又拉过娜仁郡主道:“我知道你素来不爱这些,你倒说说你会些什么,让我们也瞧瞧蒙古闺秀的风采。”

在场的人身份最高的莫过于娜仁郡主了,就算魏芷兰也低她好几等,自然不敢怠慢的,可心里却是看不起娜仁这个蒙古郡主的,故意这般说无非就是想让她出丑罢。

“我会百步穿杨,你站在一百步远,头顶苹果,我能一箭射穿它,还不会伤你一丝头发儿。”

“噗……”

第043章 攻城略地(四)

魏芷兰神色一变,随即对娜仁浅笑道:“郡主莫要同我开玩笑了。”

娜仁听了,沉着脸道:“我们蒙古人都是马背上长大的,自然精通骑马射箭,怎么难道你还想让我学你念几首酸酸唧唧的诗来不成?那不是强人所难吗?原来我就是不想来的,谁让你当着太后的面抹眼泪,哭哭啼啼的让人好生为难,我才勉为其难的过来,真是一点都不好玩。算了,我看天色也不早了,我要回宫了。”

娜仁威武!

一席话丝毫没有拐弯抹角却把魏芷兰的里子面子都扒拉了下来,偏偏魏芷兰却不敢拿娜仁怎么样,面色讪讪的,只能看着娜仁郡主掀开帘子,走了。

众人面面相觑,窃窃私语让魏芷兰好生尴尬,面子有些下不来,依旧端庄沉稳,只说让大家继续赏景。

不时有丫鬟送来热茶,小丫鬟托盘托着茶壶,袅袅热气从壶嘴儿冒出来。不知怎么回事,那丫鬟忽然身子一歪,茶壶直歪向了沈明嫣身上,本来就是刚沏出的热茶,取的就是热气,自然是滚烫的,若是泼到人身上,自然是很严重的事。

眼见那壶盖滑落,壶里的热茶就要泼洒到沈明嫣身上,众人都是惊呼出声。沈明嫣却是不管什么优雅不优雅了,甩开袖子侧过身去退了两步,好险那热茶也有一些溅到她的衣袖上。

满亭子的人都是唬了一跳,魏芷兰又急又气,一面叠声地叫人拿消肿祛疤膏来,一面骂跪倒在地的丫鬟,“怎么回事?可是瞎了眼惊扰了贵客!”

沈明嫣阖下眼帘,眸底全是寒光,脸色苍白,弱不胜衣:“我没事,幸亏躲得快,那热水只是溅到袖子上罢。”

“万幸,快些进偏厅让丫鬟瞧瞧,若有些什么差池,我还不得愧疚死。”魏芷兰松了一口气,面带担忧的差了丫鬟过来领沈明嫣去偏厅,又一叠声的叫了嬷嬷进来,把惹事的小丫鬟捆起来要发卖了去。

本来娜仁郡主拆了那么一回台,众人兴致已坏,也无心再留。这会子又出了这样的事,赏景会便冷场了,渐渐有闺秀起身说要告辞了,沈明雅和明秀去看了沈明嫣,收拾齐整后,便和沈月茹一起向魏芷兰请辞。

沈月茹家世和魏芷兰伯仲之间,更何况人家还有个皇子王妃的嫡亲姐姐,魏芷兰上前拉起了沈月茹的手,款款柔和地亲热道:“今儿败了兴致,改明儿咱们另聚罢。”

又满怀愧疚的对沈明嫣诚恳道:“那莽撞的小丫头我已经责罚了,今日千错万错都是我的疏忽,我这儿啊给你赔个不是,你呀别因为这事儿恼了我,我可是觉得和你相投呢。我听小丫头说你胳膊红了一片,那瓶花容膏带回去罢,效果很好呢。”

牡丹花一脸诚恳,白莲花一脸翔,白莲花PK牡丹花,占‘地利’的牡丹花胜。

只不过这么明目张胆的‘破相门’真的好吗?还是说就是因为女主太美好了,引得女配太嫉妒。明秀可是注意到了其余闺秀们深思的表情,还有洒落在毡毯上的茶水……其实没有那么多。

虽然是一霎那的事,可茶水却是直直泼向沈明嫣的,即使她躲得快,但不可避免的一部分茶水溅到她胳膊上,然而袖子湿的却只有一点痕迹,那热水被引到她手腕上带的碧绿手镯里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这日,正是沈母的寿辰,沈厚德自诩孝子,虽说不是整生日,只请了合族老幼大小和至亲好友,又请了京城的同喜班来唱戏,张灯结彩的好不热闹。

沈厚德也算扬眉吐气了,不但封了爵,还多了个正一品手握重权的姻亲,就连本族的嫡支也主动示好,长子中了举人,贤妻美妾好不快哉。却不知道内院的尴尬,说起来沈夫人娘家才是沈家正经姻亲,可娘家官位不高,等排座位时,身为一品诰命的陆夫人自然坐在上首,一桌子女眷中就属陆夫人品级最高,就连沈母都是比不过的。

陆夫人侯府出身,再加上在太皇太后面前渡过金,如今在太后面前都是极有脸面的,巴结她的人多了,沈夫人那边未免有些冷落。

沈夫人有苦难言,好在高耸的肚子给她底气,只管和娘家嫂子赔了罪,招呼其他女眷来了。

明秀知道陆夫人这是来给她撑腰来了,十分感激,瞧着故态萌发的沈明嫣也比以前顺眼些,笑嘻嘻道:“二姐,勇武伯府的嫡小姐又邀你去游玩啦,你们可真是情投意合呢。”

沈明嫣面色一窒,软软笑道:“没什么,只是在诗词一道上探讨一二罢。她还问起你来,素来你懒散不愿意出门子,知道了才没邀你一块儿,若你也想一块儿聚会儿,我回头和她说呢。”

明秀摇头,喝了一盅酒,“这倒不用,往日其他姑娘们送来的帖子摞了一沓,天寒地冻我不爱去,不像二姐身体弱,还强撑着过去,二姐也得爱惜身体才是。我听你屋子丫鬟说起你晚上睡眠不好,现在可好了?”

“她们竟是大惊小怪的,只是有两日觉少罢。”沈明嫣身体僵硬,再看明秀笑意盈盈,直笑的她头皮发麻,脊背发冷,心里咬牙,脸上却不露声色,只又和旁边的姑娘说起了话。

明秀低头好胃口的喝了小半碗笋尖樱桃斑鸠汤。

宴席后,又开锣唱戏,因沈母是老寿星,这第一出戏自然是她来点,老人家嘛总喜欢热热闹闹的戏,明秀最不喜欢听这些哇哇咿咿的戏,吵得慌,和沈明雅说了一声,就半途离席了。走了老远,还能听见老旦哇哈哈的笑声。

明秀满头黑线,抬头看了看天,阴阴的,只怕要下雪了。

绣凤上前给明秀披上大红斗篷道:“这天阴阴的,只怕要下雪了,还是回屋吧。那边儿宴席散还得好一会子呢,左右还有大姑娘撑着,姑娘晚会子回去也无妨的。”

明秀就顺坡下驴了,哪里都不如自己屋子暖香,丫头端上解酒去恶气的柚子蜜茶来。明秀摆手道:“我歇会儿,你们去凑热闹吧。”

明秀掏出一本地理杂记翻阅,忽然一阵杂乱的脚步声渐近,里间门口的桃红绸子绣梅花的软帘被掀开,冷风夹杂着浓重的血腥气扑面而来。

明秀大吃一惊,赶紧从暖炕上跳下来,鞋子都来不及穿,把门关上落了锁,扶着世子爷坐下,只见叶子睿左臂血迹斑斑,身上还有不少擦伤和刀痕,忙端了温水来,拿了手巾替他清理伤口,面上一派镇定,只是脸色不大好看。

只是世子爷捂着的左臂不敢动,看来那里伤的比较重,抬头对上世子爷的双眸:“让我瞧瞧伤口,怎么回事?”

叶子睿双眼凛冽,硬是一声不吭,“来京的途中遇到了刺客,离这里近,我就按着记忆暂且躲到这里了。”

“幕后人是熟人?”明秀问完,寒气更厚了,她就知道是猜对了。

利落的划开世子爷的衣袖,他的脸青一片红一片的,明秀没注意,看到伤口倒吸了一口气,十几厘米的伤口,深可见骨,血迹将外头的棉袍都浸的透透的,还不断流血出来。

紧了紧手指,镇定自若道:“再狠一些,你就成独臂大侠了。”

“我这儿没有烈酒,你且忍着点,给伤口消毒若是感染就不好了。”

“你要是疼,就咬这个。”说着把枕头递到世子爷嘴边,她承认此刻她有些恶趣味了。

就算世子爷伤残了,可杀伤力也不是明秀可比的,人家很淡定的抓过明秀的手腕咬了一口,然后以眼神示意明秀可以了。

明秀咬牙:“要不是看在你是伤患的份上,我就……”

“秀秀就如何?”

“都说了不要这么叫我。”明秀深吸一口气,“闭嘴。”

叶子睿望着她因为怒气而晶亮的眸子,再看她娇艳的小脸,气鼓鼓的样儿,怎么看怎么像一只被抓到了痛脚的波斯猫,小模样说不出来的可爱有趣。只不过,再怎么觉得有趣,该痛还是会痛的,更何况是用酒清洗伤口,世子爷单拳紧握,额头上的青筋微凸,闷声不吭。

真汉子,我的,明秀突然觉得自豪极了。

安慰似的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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