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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夫君举高高-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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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明雅知明秀不是客气,也不矫情,挑了一支金累丝花卉的蜜蜡步摇出来,听明秀这么一说,放下步摇,笑道:“我素来和她不熟,往常也很少碰面,只听说她身体娇弱,不常出门子,倒让你碰着了。”

明秀大喇喇道:“我就说是我倒霉,她身边的大丫鬟出言不逊被我教训了一通,倒碰到朱公子出来主持公道,被我呛了声。后来又碰到二姐,和表哥我们几个便聚在一起喝了杯茶,我瞧着那朱公子是心仪二姐,处处为二姐说话,还拿着款来教训我,实在让人看不惯。后来景亲王珹郡王和润郡王过来时,二姐不知怎么的绊倒了,还是朱公子救了她呢。”

沈明雅伸手拧了拧明秀的脸颊,笑道:“你呀最是心直口快,只是女孩子家家的,还是当稳重些。外边儿的爷们儿,也不是咱们能随意评说的,这是咱们好,自家姐妹,若是叫别人听见了你这话,难免不会添油加醋,你呀真真该改改这个脾气。”

明秀点头,揽着沈明雅的胳膊撒娇,“我这不是只跟大姐你说么,放心我自有分寸的。”又从首饰盒里挑出个赤金点翠凤头钗,凤嘴处衔着一溜儿的小珠子,“这个配大姐,雍容华贵,我戴起来就不像样子。”

“你呀,年纪还小,倒正适合鲜亮的颜色。”沈明雅伸手扶了扶明秀发髻上一朵精致非常的石榴红绢花,笑着说。

“我也觉得,那法兰西的香水姐姐用的可还习惯,我那里还有瓶茉莉花味儿的,姐姐要是想用就差人来要。姐姐要是过意不去,就给我做个荷包吧。”

“你还记着呢,早给你做好了,只这几天忙的脚不沾地,一下子给忘了。”说着素秋就从箱笼里翻找出来个鹅黄色缎面,银线锁边儿,一丛大红的娇花儿缀在底部,十分精巧,针脚细密,明秀称奇,她向来跟这些女儿家的女红厨艺没缘分,“还是大姐手巧,要是让我做针线我可没那耐心。”

沈明雅女红好,沈明嫣也不狂多让,荷包香囊衣裳鞋袜还有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儿,想起上次沈明嫣送给大表哥绣着锦鲤戏水的宝蓝色荷包,也没见陆旭尧戴过。

沈明雅倒知道明秀好些日子没动过针线,就是母亲私下里也说她横针不动竖针不捻的,可是娇贵。心里叹息一声,“这些个东西略懂一点子就是了,你呀也别懒得动弹,做个样子也好。到选秀时若是考到女红你该怎么办?我看不如专攻一样,到时候也好有所准备。”

明秀一僵,想起那被绣成野鸭子一样的鸳鸯,干笑的摸了摸鼻子,“嗯。”QAQ让我舞刀弄枪还行,小小一根绣花针难倒女汉子,东方教主,万受无疆,千秋万代,一统江湖!

明秀走后,沈明雅看着摆在自己跟前的赤金点翠凤头钗和金累丝花卉的蜜蜡步摇愣神,重活一世沈明雅看的多了,可心里的仇恨难平,从最开始到现在一直在谋划,如今母亲当家,好怀有嫡子,赵姨娘被幽禁了,也从沈明嫣那里分了几分父亲的疼爱,就连沈明嫣也没有了彼时的风光——曾记得那时赵姨娘管家,母亲被送家庙修养,而她身为沈府嫡女落魄如斯,沈明嫣在京城大放异彩,引得众人瞩目,后以第一侧妃之位嫁给景亲王,后景亲王正妃病逝后,被扶正成为继室,最后更是在景亲王登基后越过病逝的元配册封为元后,受众人朝拜。而她所嫁的润郡王却深爱皇后,他们甚至在沈明嫣入王府前就有了暧昧,沈明雅觉得她的一生就是个笑话,沈明嫣害的她家破人亡,夫君也为她神魂颠倒,自己成为替代品,多么可悲。

重活一世,沈明雅满腔仇恨,冷眼看沈明嫣起高楼,眼看她锦绣风华。最了解你的人就是你的仇敌,等摸清沈明嫣的性格做派时,沈明雅不禁觉得自己输得不太冤,只是太可悲——没有恶毒的陪衬,就没有圣洁的女人,她就是那个从一而终恶毒的陪衬,不值得。

润郡王爱上圣洁如莲花的沈明嫣,珹郡王恋慕高华如莲花的沈明嫣,不过更可悲的是景亲王吧,难道他不知道自己清雅高贵的皇后和自己的兄弟们曾经暧昧过,相爱过,头上的帽子早就绿油油一片了!

沈明雅就像是蛰伏在沈府的一头凶兽,随时想要把沈府拉过来给自己陪葬。她太有耐心了,布局布了十几年,明秀则是最大的意外。

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几乎将沈府闹得天翻地覆,她理所应当的对沈明嫣恶作剧,理直气壮的对沈明嫣恶言恶语,好不掩饰她对沈明嫣的厌恶,泼辣嚣张的找沈明嫣的麻烦,肆意飞扬的告诉别人她不好招惹。母亲暗地里说明秀恃宠而骄,性格太张扬,不知为何沈明雅却隐隐羡慕起来,她做不来想明秀那样鲜活明媚的活着,试想半年来沈明嫣的气焰被明秀打压的几乎快燃不起来了!

沈明雅有一度觉得明秀和她一样是重活一世,想起上一世明秀在选秀前失德绞了头发,后来没两年就得到她得病死了的事,对比现在这般肆意飞扬,明媚灿烂的明秀才真觉得诧异。

明秀那么折腾,明知道会得来父亲的反感,却依旧不管不顾,沈明雅突然明白了,不是太在乎,而是不在乎,那悲戚着嘶吼出来的话也是可以骗人的。

“不争,元气不伤;不畏,慧灼闪光;不怒,百神和畅;不忧,心地清凉;不求,不卑不亢;不执,可圆可方;不贪,便是富贵;不苟,何惧君王。”不外乎如是也!——如果明秀知道沈明雅是这么评价她的话,她绝对是嘴角一抽,“呵呵。”不解释。

沈明雅攥紧拳头,目光落在凤头钗上,将发髻上的碧玉簪拔下,对着镜子将闪耀华贵的赤金点翠凤头钗插上,凤嘴处衔着一溜儿的小珠子和鬓角处的一只蝴蝶簪子相映成趣。

第二天,明秀看到沈明雅发髻上的凤头钗,忍不住翘起嘴角,畏头畏尾的多没有意思。沈明嫣精细的眼幽冷遮三分漏三分的盯着明秀,不再用浅浅温文笑容来遮掩了,明秀笑盈盈的,似乎并不将沈明嫣外露的冷光放在眼里。

三足鼎立——究竟是女主光环够闪耀,还是女配逆袭够给力,敬请期待!

明秀经过沈明嫣身侧的时候,沈明嫣敛着眼帘,轻飘飘地道:“你也是穿越的吧?”语气中带了一股儿笃定的意味。

在这种情况下,该做出什么反应呢?

——“啊呀,你在说什么,人家听不懂!”瞪圆眼睛,皱着眉头,一脸疑惑,浮夸的表演。——绝对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勾唇浅笑,伸出粉舌舔舔猩红的嘴唇,魅惑一笑。——邪魅狷狂,俗称装B。

——“你,你想怎么样?”结巴,怯懦,露出害怕的神采来,人家绝对不要被烧死,泪两行。——楚楚可怜,一副‘我很娇弱我很可怜,我需要安慰我需要怜惜’的模样,这时候就有英雄跳出来救美。

↑↑↑以上,明秀都没有选择,她只是朝着等待她反应的沈明嫣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给她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然后走了。

背过身去,明秀呲牙,什么是装B的最高境界就是无声胜有声,我什么也没说,你自己脑补去吧,就是不知道沈明嫣会脑补成什么样子。

其实真说起来沈明嫣作为《庶女奋斗记》的女主,和明秀其实并没有深仇大恨,只可惜命运的捉弄(─。─|||,明秀既然成了在宅斗战场里的女配,她也没先主动攻击,都是沈明嫣没事找事,想在明秀这里找存在感,还有被害妄想症的认为明秀会阻碍到她,各种虐恋。在木兰围场时,沈明嫣给明秀下药实在是踩到了明秀的底线,发高烧差点嗝屁了,她又不是圣母,会觉得‘既然她现在没事了,就原谅她吧’!对了,她不是女主,她是女配,女配就是死不悔改恶毒的存在,不然怎么推动女主和男主的感情进展呢。

哎哟,她果然是太善良了。

真?善良的明秀正一脸苦大仇深的对着面前的闪过一道道锋利的亮光的……绣花针发呆。

据绣凤说起‘沈明秀’的女红还是可以的,最起码做个荷包香囊扇套之类是没有问题的,明秀虽说有‘沈明秀’的记忆,可真实践起来很难啊,就像是明秀初穿越而来时,连翻个跟头都能落个以狗吃翔的姿势落地一样。

“……姑娘描的花样子很好看呢。”半晌绣凤干巴巴的说了一句鼓励的话。

明秀捏着绣花针的手一僵,撇过头:“姑娘我只是很久没有做针线了,一时生疏罢了,你不用在这儿伺候,该干嘛干嘛去了。”

绣凤强忍住笑,“姑娘,不如把这花样子给奴婢,奴婢瞧着鲜亮好看,正好才得了素白色的绫子,入手柔软,姑娘贴身穿着最是舒服。”

明秀不耐烦的挥手:“拿去拿去。”

绣凤抿嘴笑了,拿了针线筐出了里间,外间几个小丫头都围坐在一张大圆桌前,或作针线,或低声说笑。瞧见绣凤出来了,春燕笑着让出个位置来,又有小丫头殷切的倒了茶来。自从明秀原来的四个大丫鬟就剩下绣凤后,后来的大丫鬟都是直接从二等里提拔的,可谁都看得出绣凤最得明秀心意,好在明秀平日里不大管这些,她院里丫鬟却让拂柳和绣凤管的老实的很,一个大棒加一个甜枣的方法很管用,明秀不是个吝啬的主子,或者说她在这方面不大计较,平时赏赐什么的都是拂柳和绣凤在管——这谁不知道明秀昨天赏了绣凤一枚百两银子的镯子,艳慕个不行。

过了会儿,拂柳从外头回来,同绣凤指了指里间,绣凤忍着笑,把绣绷子放在一边儿,低声道:“姑娘做针线呢,不让打扰。”

拂柳诧异:“这太阳打从西边儿出来了,姑娘怎么想起动针线了?”

绣凤不看她,拿起绣绷子手上下翻飞,不多时便绣得了一小片花瓣,边说:“昨日去找大姑娘,得了个荷包宝贝的不行,说要自己试试,喏——”绣凤把绣绷子给拂柳瞧,“姑娘描的花样子,我瞧着好看,就要了过来寻思做件肚兜。”

拂柳瞧了一眼,是个白绫红里的肚兜,上面扎着鸳鸯戏莲的花样,红莲绿叶,五色鸳鸯,颜色极为鲜亮。“好鲜亮的活计!”心思一转倒有些明白了,像明秀这样的身份,对这些个东西略懂一点子就是了,可就是有一干子小人暗地里编排姑娘横针不拈竖线不动,想来昨儿大姑娘提点了几句。

实际上,拂柳是对明秀的绣工没有信心啊,绣个荷包都能把手扎的密密麻麻的,实在令人揪心啊。

等绣凤打着换茶的名头进到里间时,惊奇的发现自家姑娘手上浅紫色缎子上有几杆玉竹,清雅精致,刚想夸两句,然后视线描到搁在一旁的画笔,抽了抽嘴角:“姑娘,这样的很容易被洗褪色的。”

明秀很淡定,“哪能呢,这是姑娘我的独家秘方,洗十次不褪色,值得信赖。”然后把缎子拿过来,准备缝上。

还别说,最后鼓捣出来的荷包还像模像样,离远看还是挺像个正儿八经的荷包的,绣凤一想到上头那几杆玉竹是画上去的就觉得无奈,不过谁要是带这荷包,得放大块儿的银子,针脚实在不密实啊!

过了两天,这有几杆玉竹的浅紫色缎子的荷包就出现在陆旭尧跟前,明秀一脸傲娇:“你不是哭着求着要我给你做个荷包么?现在做好了,拿去吧。”

陆旭尧接过荷包,刚想夸两句,一摸这感觉不对,凑过去仔细瞧瞧,哭笑不得:“这是画上去的?”

“你看出来了?”

“……不,我摸出来了。”

“表哥你真不要脸。”明秀朝陆旭尧射了一箭,“就算知道也不应该说出来,不然对表妹我来说是多大的打击啊,我小心肝儿碎了一地。”

“你心肝儿瓷器做的吗?”不知不觉大表哥也会吐槽小表妹了。

“……你想想这样的荷包多新颖啊,远看它就是真的荷包,近看它也是真的荷包,再说了就算是绣,也不能有我画的好看吧。表哥啊,做人要学会知足。”

陆旭尧被明秀的话弄的哭笑不得,刚想往腰带上挂,突然来了句:“世子爷有没?”

明秀一脸淡然,“你问这个干什么?表哥作为一个男人这么八婆是没有前途的。”

陆旭尧迟疑了,“还真不好意思,你表哥我现在中了举,入朝为官了已经。”

“刚取得这么点成绩就沾沾自喜,骄傲使人退步不知道吗?还有你们理藩院的门槛真的太低了,那个朱公子不是也是理藩院的吗?看他就知道了。”明秀迅速转移了陆旭尧的话题,在心里头松了一口气,然后毫不留情的毒舌。

不过怕什么来什么,世子爷来了。陆旭尧就跟被捉奸了似的赶紧把荷包塞到袖子里,只不过塞了两回都没成功,一哆嗦直接掉在地上了。

明秀扭过脸不忍直视,被陆旭尧这么一弄,也有点紧张了,等她缩手缩脚的坐到椅子上才反应过来,她干嘛跟着紧张啊!

世子爷脸色不怎么好看,关键是陆旭尧和明秀这一副明显有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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