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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大汉光熹-第1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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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章 采药小女孩

香烟没有味道,生病真难受,不会断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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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得知少年张既是刘谦去年年底才收下的小弟,一个半月后,就让他身带重金派到徐州买粮,为今年的征伐军用,糜竺感到脑海中一阵轰隆。

当得知刘谦开了先人的创举,竟能从徐州走海路向幽州运粮,糜竺仿佛听到无数的黄金在向他召唤。这个时代短途的海运还是存在的,想刘谦这种数千里的长途海运还没有人尝试过。脑袋好使的糜竺立刻从运粮联想到运兵,如果用海运大量运兵攻其不备,是不是可以说,刘谦在沿海就是无敌的存在?

糜竺曾和好友陈登在一起谈过刘谦,他们相信经过刘谦新汉人政策召唤下,刘谦已经拥有了马匹来源,和随时都能征召到手的数万铁骑。如今又占据了海洋的优势,未来沿海的州郡都会变成刘谦的势力圈,未来刘谦的地位究竟会如何就不言而喻了。

糜竺暗恨,为什么他就不能先遇到刘谦这种主公,白白耽误了他大好的青春,为已到暮年的陶谦做些没有意义的文案工作。

男儿大丈夫,谁不想展翅高飞鹏程万里?谁不想快意封侯?当糜竺感到,他和刘谦之间的距离因粮食拉近之后,他暗下决心,一定不能放过这个放在眼前的机会。

“德容贤弟,原来是骠骑将军需要的军粮,你怎么不早说,你这是想致为兄于何地?”

“这你就冤枉我了子仲兄,我的任务只是封主公的命令收购粮草,主公交代了,不惜钱财,只要弄够三百万石就给我记功。”

“哈哈!德容莫怪,为兄只是一时口快而已。请德容给我一个为国家出力的机会,好不好?我决定了,这次糜家赚取的利润和租赁仓库费用,一切都算我们的。除此以外,糜家还要无偿捐献五十万事粮草为国出力!”

“这样不好吧?”

“就这样说定了,骠骑将军找麻烦就让他找我好了。走,这些粮食运完不是三两天的事情,德容就给我一个面子,到我糜家让我尽一尽地主之谊。”

“恭敬不如从命,那就讨饶子仲兄了。”满脸真诚的张既心中暗乐道:“糜竺呀糜竺,到了最后,你还是逃不过主公的算计,呵呵呵!”

见张既答应,心情颇高的糜竺感到脑子空前的好用,他慢慢讲刘谦前后的事情考据一遍,还被说,还让他找到一个迅与刘谦拉近关系的办法。如果这个良策实现,他就能光明正大的离开陶谦,转而投入刘谦的怀抱。至于良策,襄阳的蔡瑁已经给他做出了榜样。

在他的心中,绝对不会有用女子换取利益的想法,不提他糜家数代以来都是商人,地位一直不太高。就是放在世家名门里,女子也是一种维持关系的工具而已。糜竺可是打听得很清楚,在刘谦家中,没有小妾这种地位低下的女人。蔡瑁的妹妹原本应该以妾礼迎娶,刘谦却硬用平妻之礼娶进门,这对于他妹妹来言,也不算委屈。

再说,以刘谦如今的地位,一般人家的女子连给他作妾也不敢提出来。不是能为刘谦带来巨大的利益,谁敢跑到刘谦那里自取其辱,而糜竺认为他能为刘谦带去很大的利益,刘谦眼下的底子薄,需要他糜家这种大财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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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幽幽,绿水潺潺,嫩柳吐芽,桃花嫣红。碧空如洗的天空中,留下无数鸟儿的欢叫,晚春时节的河北大地上,一片生机萌。

嫩嫩的青草努力的冲破地表,从一片枯黄的干草中突围,叶片伸展在温暖的春风中。无数的嫩绿交织着编成一副巨大的地毯,在阳光下闪耀着碧绿的光点。

下午温暖的春风中,山腰绿草编制的地毯上,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低着头在草丛中仔细搜索着,好像要寻找什么东西。

“大小姐,我们该回去了,再找下去,我们回去就有点晚了。”

“大小姐!童参药店卖的有,何必要到野外寻找。”

“这是大小姐的孝心!急什么!离天黑还有一个时辰。”一个三十岁上下的汉子说道,说话间露出两个硕大的门牙。见小女孩看他,连连讨好道:“大小姐你说俺说的是吧。嘿嘿!”

小女孩抬起头皱着小琼鼻道:“医匠说了,新鲜的童参对母亲的咳嗽最有效,我们再找一会,。”

小女孩生得天真烂漫之极,说话间眉眼含笑,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眯成了弯月,配上她微皱的鼻子,怎么看怎么可爱。

二十几个家兵模样的汉子,见此无奈地对视苦笑,只好再次散开去寻找药材。

“哎!是谁在唱乐府?曲调有点怪异!好听!”小女孩忽然侧起耳朵,挑起长长浓密的睫毛,专心的倾听起来。

山涧溪边,刘谦掬起一捧溪水,痛饮几口后将水洒在脸上,洗去一路的风尘。典韦和刘义掏出马料,喂饱战马后,将战马牵到溪水下游让它们饮水。刘义取出马刷,认真地刷去汗血宝马身上的血汗。

一条小路中央

悠悠青山两旁

依然是山花暗自香

我借江水清凉

洗去一路风霜

遥听那山歌晚唱

今日路过他乡

又见炊烟绕梁

召唤那晚归的牛羊

哦~我借山外夕阳

一路不住眺望

黄昏中美丽姑娘……

刘义见刘谦唱得如痴如醉的模样,擦拭着战马心中暗叹:“还想找美丽姑娘,几位主母难道不美丽?花心大罗卜!”

等刘谦唱完,刘义马上赞美道:“少爷唱得真好听,若是让江东那位主母听到就好了。”

刘谦没有听出来刘义话中的意思,点点头骄傲的说:“我还真挺想我的小昭姬妹妹!”

刘义回过头狠狠地刷了两下,将汗血宝马疼得差点撩起蹶子,忍口气劝谏道:“少爷,咱们这样离开军队不要吧?就咱三个人,要是遇到黑山贼——”

“刘义你太看不起俺老典?别说黑山贼离这里还远,就是黑山贼的老窝俺也敢闯上三遭!”

刘谦双手抱着脑袋,爽爽地躺在地上,眯着眼睛道:“跟着我混,就该有这种气势!”

“哎!大哥哥!你再唱一遍好吗?真好听!”

刘谦一个鲤鱼打挺站起来,手搭凉台向山上望去,只见一个小女孩在向他挥手示意。这厮翻翻白眼,心道:“老子又不是卖唱的,你让唱老子就唱吗?你还别说,要是这个小女孩长大几岁,估计会是个美人胚子。对不起了,老子眼下对小萝莉没胃口。”想着他从新抱着脑袋躺下去。

典韦和刘义见到刘谦的表现,心中都是窃笑,他们非常理解刘谦眼下的心情。两人交头接耳一会,典韦对着山腰大叫:“喂!快点长大,长大嫁给俺家少爷,天天让你听好不好?”

刘谦这厮不但不责骂典韦,还饶有兴趣的点点头,表示同意这个建议。

山腰的小女孩非常委屈,她好心好意的打招呼,唱歌少年不理会也就算了,还指挥仆人羞辱她。她气呼呼的骂了句坏人,气恼对大门牙道:“你不是说这里有很多童参吗?怎么一颗也找不到?”

大门牙见大小姐生气,先是对着典韦大骂一通,随后小心说道:“大小姐,俺也是听山脚村子中的人说的,不如咱们去哪看看,说不住他们手中就有新鲜的童参。”

“你怎么不早说,天色不早了,不如我们明天再来好不好?大小姐!”

“时间太长,俺忘记了,嘿嘿!大小姐咱去不去?”

“快点!你在前边带路,不要回去太晚,让母亲担心。”

“诺!”

大门牙欣然领命,屁颠屁颠带着大家向前奔去。小女孩回头瞪了一眼刘谦,撅着小嘴想:“回去后,找大哥把你买过来,让你天天唱乐府。”

山不高,只能算一座小山包,不多时,大门牙带着大家来到另一边山脚下的村子中。小女孩和大家正在惊疑,为什么碰不到一个人时,大门牙一把将小女孩拉到怀中,用匕对着小女孩的脖子。

“大门牙!你的良心都被狗吃了,要不是大小姐三年前可怜收留你,你早就饿死了,你想干什么?”

“哈哈哈哈!那只是俺们大统领的计谋罢了!”

“那个医匠也是你们的人,你们联合起来骗奴家?童参治病也是假的?”

“大小姐真聪明,医匠的确是俺们的人,不过童参能治主母的咳嗽可不假。”

“有种你就放开大小姐!咱俩单挑!”

“哈哈哈哈!单挑?你们太单纯了,为了今天俺们可是策划了三年!你们以为你们人多是吧?哈哈哈哈!兄弟们出来吧,快点把他们解决掉,我们好回去找大统领领赏!”

大门牙话音未落,从四围的草房中窜出来近百名狞笑着的大汉,挥舞着各色武器向家兵冲来。在家兵惊恐的眼睛中,狞笑的大汉们离他们越来越近,他们想要跑回去给家中报信的想法,随着大汉们包围而破灭。

见很快解决这些家兵,大门牙心情很好,不想一个手下报告,村子中原来被控制起来的村民趁乱逃跑。

大门牙很痛快的笑道:“那还说啥?杀!鸡犬不留!让他们知道咱们黑山军的厉害!”

哈哈哈哈!村中响起一百多人畅快的狂笑,不久,凄厉的惨叫和妇女的悲鸣响彻宁静的春天。

“烧光!快点杀光!扯呼!”

提着裤子的大门牙瞥了一眼,躺在地上的白皙身体,依旧无声哭泣的村妇,伸手取过钢刀,冷漠地劈了过去。

第一百五十二章 赵云的疑惑

“少爷,日头就要落山了,再不走今晚就要露宿野外了。”

“主公,哦,而今要叫少爷。少爷,你看山那边的炊烟,人们都忙着做饭了。”

刘谦歪头看去,认真看了一会,疑道:“不像,倒像是那里失火了!”

“俺说黑烟咋越来越大,主,少爷,咱们得去看看!”

“火势不正常!像是贼人烧村!上马!”

“诺!”

三人翻身上马,向着黑烟翻滚的方向疾驰而去。山间小路崎岖不平,难不倒如履平地的汗血宝马,没多久,三人来到了着火的小村。

半个小村陷入熊熊的大火中,村子中间大路上,无数凌乱的尸体散落其中,有成年汉子,有小孩,还有一些衣无寸缕的**妇女。

温暖的春风下,大火随着风势向着西边蔓延着,空气中,到处是噼噼啪啪烈火吞噬木材的声音。除此以外,没有一点动物的鸣叫和人语。

刘谦下马走进小村,翻转尸体试图找到幸存的村民,他现一个奇怪现象,大部分成年汉子双手都被绳索困住,他们是被人活生生屠杀的。当他的目光掠过,惨死的儿童和明显遭受玷污的妇女后,他的眼中闪烁着暴怒的火花,这些匪徒惨无人道的屠杀方式,激怒了他。

从杀人的手法看来,这些匪徒十分熟练,往往都是一刀毙命。从现场死者尸体数量及分布情况分析,村民的反抗意志非常薄弱,并没有剧烈的打斗痕迹。刘谦简单分析,匪徒的人数应该是村民的几倍,并且还挟持村中的老弱使成年汉子屈服,最后却遭到匪徒的虐杀。

粗略查看后,刘谦放弃寻找幸存者的打算。刘谦带着典韦刘义来到各个村口,勘察匪徒们留下来的蛛丝马迹,终于,在北边的村口,现大片被碾踩过的庄稼和马蹄。

现匪徒踪迹后,刘谦苦笑着从另一匹马上取下铠甲。他此行只想以平民之身散心,铠甲只是以往万一而已,不想才取下一天不到又要穿上了。三人相互帮忙顶盔冠甲后,立刻上马,一路搜寻匪徒留下的痕迹,向北追去。

刘谦刚刚离开不久,有一位二十岁上下的青年也来到小村。他也是被浓烟吸引而来,当他看到小村中的惨状,他的剑眉紧紧的连接的一块,星眸中闪过几丝杀意。他来到小村查看了一会后,也沿着刘谦的方向追去。

刘谦三人坐下都是度一流的汗血宝马,马绝对不是一般战马所能比拟,更何况他们追击的只是用两条腿走路的步兵。

追出三里多地,刘谦就看到,三百多名大汉列成两路纵队向前行军,他们每个人身上都背着鼓鼓的背囊,衣服上的血迹还没有干涸。

见追上这些匪徒,刘谦三人心中大喜,为了探明真相不冤枉他们,刘谦决定拦住他们,确定他的猜测之后再动手。

还没等刘谦追到他们身边,就见三百多人呼啦啦散开,回身将刘谦三人包围在中间。一个骑马的领拎着大刀来到三人面前,嚣张大笑道:“没想到今天生意不错,居然有人给爷爷送马。小子,识趣的刚快跪下来求爷爷给你个全尸,不然爷爷将你大卸八块!哈哈哈哈!”

刘谦装作害怕的样子道:“你们还是赶快逃命吧,方才我路过小村,可把我吓坏了,要是屠村的坏人追到这里,我们都会没命的。”

“哈哈哈哈!小子!看看你那熊样,爷爷不怕告诉你,那个村子就是爷爷干的,怕了吧!还不将马献给你爷爷!”

“啊!好吓人啊!求你们高抬贵手好不好?我这里还有五百金,全送给你们,求求你们放过我们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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