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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满唐春-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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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个士子,一年最多也就是抄个几本而已,并不能赖以糊口,很多寒士,也就是替人起名字、修家谱,写信读信、写一些挥春奠文之类帮补生计,影响其实不大;至于说那些导师怕丢饭碗,晚辈觉得言过其实了,身为老师,如果他的学问仅限于识文断句,那么这种沽名钓誉、误人子弟的导师不要也罢。”

刘远的话说得合情合理,苏老先生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喃喃地说:“说得不错,总是觉得有些于心不忍罢了。”

“苏老你太仁慈了。”刘远继续说道:“虽说近期内有点不好的效果,但总的来说,还是很好的,至少,很多圣贤之说,不会让人歪曲,也不会有人轻易拿学问去陷害别人,政通令达,百利而无一害,这绝对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

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如果真能推广出去,虽说是刘远首创的,但由自己诠释、崔刺史题字,也算是伯乐识马之功,刘远要是不贪心,把功劳全揽到自己身上,自己不光有支持的美名,一个不好,别人还以为自己和崔刺史也有可能有参与这标点符号的创新呢。

“此言大善!”崔刺史突然大声说道:“这种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之事,吾等又怎能因小利而失大义呢?”

崔刺史一下子变得正气凛然地说:“我决定向朝廷上旨,把这种标点符号上报给皇上,请大家(旧指天子)下旨,在大唐上下使用这种简明扼要之读书利器。”

“这……崔大人,是否需要商榷一番,毕竟这改变实在太大,苏某认为,只事可行,不过要徐徐图之。”苏老有点小心翼翼地说。

“为了天下士子,大不了拼掉这身绯红不要,回乡当闲野野鹤去。”崔刺史斩钉截铁地说,大有不成功,便成仁的味道。

衣紫为贵,崔刺史身为三品有大员,有资格穿绯红色的官服,说什么拼掉这身绯红,其实就是大不了这官我不当了意思。

苏老一下子被感动了,他没想到崔刺史贵为一州之刺史,为了一个信念,竟然连三品上官都可以不要,和他一比,畏首畏尾的自己,简直就是自私自利,实得差得太远了。

“刺史大人真是深明大义,苏某不才,愿意取络几个知交好友,为刺史大人呐喊助威,也愿为天下士子出一份绵簿之力。”

崔雄三言二语,一下子把犹豫不决的苏老先生拉拢到自己的阵营。以苏老先生的影响力,再联络他那几个同样是当代大儒巨匠一样的朋友。只要他们言调一致,那就是士子中一股很强的声音,对崔刺史的上旨帮助很大。

苏老被崔刺史感动,立即表示支持,而一旁的刘远,则是看得非常通透,心中对崔刺史的手段更是佩服有加。

很明显,崔刺史是在进行着一场豪赌。赌注的是自己的前程性命。

上次长孙胜文一事,崔刺史虽说听从刘远的妙计,硬说长孙胜文是假冒的,强行把他扭送回长孙府交给赵国公处理,随行的,还有大量的财物,表现上看。做得滴水不漏,躲过了一场仕途危机,可是事实上,崔雄已经把长孙一系得罪透了。

得罪声名显赫的赵国公,崔刺史的官运也就到此为止了,能守住刺史之位就不错了。还要担心别人随时把自己掀下来,而崔家也不会为他一个小小的旁系而得罪功高权重的长孙一族。

有了这个标点符号,野心勃勃的崔雄马上感觉到,他的机会来了。

与其在这里惶惶不可终日等着长孙氏的报复,还不如找个机会。突围而出,只要一进入天子的法眼。拼上一把,说不定另有一番际遇。

左想右想,崔刺史决定就抓住标点符号这个机会,做一篇花团锦簇的“文章”。

刚才刘远和苏老在商议那些事时,他一直都没有作声,表面上是自持身份,没有参与讨论,实际上,刚才他一直在想,是否要博弈一番,等他听到刘远说“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话后,崔雄当场决定:拼了。

可惜,他说得再大义凛然,骗得了苏老,可是骗不过再世为人的刘远。

这算盘,打得可是“啪啪”直响。

“刺史大人深明大义,愿为天下士子谋福利,晚辈深受感动。”想归想,刘远还是很适时奉上高帽。

做人嘛,有时候知趣一些,这样才讨人喜欢。

崔刺史拍了拍刘远的肩膀,语气深长地说:“哈哈,这个晚辈两字用得好,他日发迹,可别忘了我这个前辈啊。”

这家伙不是让门挟坏脑袋了吧,这样的话也说得出口的?他可是大名鼎鼎清河崔氏之子弟,位居扬州刺史一职,为人精明老练,在官场玩起权术来,胆大心细,前途不可限量,现在居然说要自己照顾他?

这玩笑开大了。

刘远连忙说道:“大人言重了,他日真能发迹,绝不敢忘记今日大人提隽之恩。”

“好,好。”得到刘远的承诺,崔刺史难得脸上露出欢喜之色。

“大人,那个张固的事怎么办?”趁着崔刺史高兴,刘远乘机问道。

要是那个家伙像一狗皮膏药缠住自己,那也是一件很麻烦的事,乘机让给这个大“BOSS”提一下,让他帮自己解决。

“一帮穷措大,翻不了什么风浪,到时我让赵捕头敲打他几下就安份了,对了”崔刺史扭头对苏老先生说:“苏院长。”

“刺史大人,苏某在。”

“你不是说你学院里的士子因为标点符号之争,分成二派吵得不可开交吗,别理他们,随他们争辩,随他们去闹,动静闹得越大越好,我要营做一种兴论,这样方便上旨。”

崔刺史都亲自下令了,苏老也没二话,很干脆地说:“正好,现在想禁也禁不了,干脆放任他们,让他争辩好了,只要不出格就行。”

三人又热烈地讨论了一番,其实主要就是刺史向刘远询问一下那些标点符号的奇妙之处,估计是为上旨方便,至于兴师问罪之事,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了。

其实一开始,也就没有问罪的意思。

崔刺史还有苏老都是士子中的大儒,一讨论起学问就滔滔不绝,再加上有了标点符号这种新形东西,加在学问之上,更感到玄妙无穷,至于刘远,在两个文坛巨匠前只能多听少说,不过他比人多了后世的知识,偶有发言,也是惊人之句,让二人也不敢对他小视。

三人讨论到日暮西山才散去,崔刺史本想留刘远用餐,不过刘远惦记着明天的生意,也怕两女担心,还是告辞了,见刘远走了,苏老感到二人无趣,也告辞离去。

等人走后,崔刺史一个人躲进了书房,开始草拟上报的材料,正在写到得意之外,没想到管家突然闯了进来,一脸慌张地说:“老爷,有客到。”

“慌慌张张,成何体统。”崔刺史见状大怒,当场就斥责了起来。

这份上报可是关乎到自己仕途性命,自然是万分用心,写到得意之外,最怕就是有人打扰,现在突然闯进来,虽说是自己的心腹,心里仍然非常不爽。

管家也不管他是否生气,急忙贴近他耳朵说了二句,崔刺史听完,眼睛瞪老大,一脸震惊之色,二话不说,把笔一掷,急急忙忙就往外走,等他走到一辆马车前,在扬州不可一世的崔刺史就像一个卑微的下人,把腰深深地弯下去,恭恭敬敬地说:“侄儿不知三叔驾到,有失远迎……”

第155章 加个枕头

“什么?竖子岂敢?”在书房之内,崔刺史一脸难以置信之色:双眼瞪得如牛眼一般大小,那嘴巴张大得,好像吞得下二只鸡蛋一般。

听说刘远的“无耻”后,崔刺史勃然大怒,不过他没有蠢到再说什么“三叔,这不是真的吧”这类蠢话来确认真情的真实性,那绝对是崔敬的心头之上,再撒一把盐。

一脸憔悴的崔敬,清河崔氏中声名显赫的崔三爷,哪有平时春风得意、温文尔雅的样子,他好像一下老了几十岁一样,一脸落寞地说:“小雄,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此事暂且只告你一人得知,看在三叔这张老脸上,万万传入外人之耳。”

“三叔,要是我传出去,天打五雷轰,死无葬身之地。”崔敬连忙发毒誓表忠心。

“嗯,知你是口实之人,不然我也不敢把这事告诉你,哎,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

崔刺史咬牙切齿地说:“狂妾,实在太狂妄了,竟敢骑在我清河崔氏头上拉屎,简直就是目中无人,三叔,你稍等,我马上派心腹之人把他捉回来,不把他折磨个求生不死,求死不能,他还不知道那个死字怎么写。”

一切源自那块崔梦瑶的贴身玉佩。

崔刺史无意中发现属于崔梦瑶的定情玉佩系在刘远身上,以为两人是两情相悦,虽说刘远只是一介商人,但他非常聪明、才情文采更是不凡,以他的才能。就是求个仕途轻而易举,成为清河崔氏的女婿也是指日可待。崔刺史一直把他当成是“奇货可居”中的奇货。

从那时起,崔刺史一直对刘远青睐有加,暗中给他大开方便之门,有好处率先想到他,就是在公堂之上,还找理由让他不用跪拜,心里想的是刘远成为崔敬的女婿后,凭着以前的交情。自己可以借助他靠近三叔崔敬,一步步挤进崔氏核心成员之列。

可他做梦也没想刘远“竟然”那么大胆,他不是和崔三爷的掌上明珠两情相悦,而是不知用什么办法,把崔家的最骄傲的“公主”给上了,不仅上了,还敢擦干嘴巴就跑。不光如此,让人感到人神共愤的是,他还敢哄人家每个月把月钱都倒贴他。

难怪,难怪,刘远走了一趟清河以后,根据自己收集的情报。好像吃穿用度都变得大方,在吃下那批首饰之时,也没看到他有什么压力,原来还有这么一个进项。

要是刘远在这里得知崔刺史的想法,肯定觉得自己冤死了。那崔梦瑶虽说是崔家的公主,可是手上没一个可进帐的项目。平日也没人孝敬,靠的就是父亲祖母的一些打赏,其它的全是从月钱攒下的,虽说比寻找子弟的身家丰厚不少,可在刘远眼内,那还是一个打肿充胖子的“穷小姐”,欠着自己一千多两的银子呢,哪里还有什么进项。

“此事我自有主张,到时你见机行事,配合我即可。”面对崔刺史的积极的表现,相反,原来一脸怒发冲冠的崔敬反而淡定地说。

现在他反而不急了。

“是,一切都依三叔的。”崔刺史心有所悟,马上恭恭敬敬地说。

如果崔敬是想刘远死,以清河崔氏的势力,只需要一个命令,自然有人替他操办,别说一个低微的商人,就是一个身居高位的官员,也不敢轻易接士族之首,清河崔氏之“兵锋”,崔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把刘远像捏蚂蚁一样捏死,可是他没有,反而选择亲自从清河千里迢迢赶到扬州,这说明什么?

很明显,崔敬并不想刘远死。

想通了这一层,崔刺史心里不由暗叹二件事:一是崔家实在太宠崔梦瑶了,出了如此伤风败俗之事,不仅不受到惩罚,很明显还想为她善后,由到可以印证一件事,长兄如父,大事是听长的,小事则是宠着小的,没有老太太的赞同或默许,就是崔家的崔三爷,也不敢这样处理。

第二就是刘远那个家伙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做了天下男人都想干的事,看样子,好像还能全身而退,天啊,这家伙,他们家祖坟冒了多少次青烟啊。

“你安排一下,老夫年纪大了,身子骨可不比往日。”崔敬慵懒地伸了一个懒腰,有点疲倦地说。

从清河到扬州,千里之遥,一路马不停蹄,除了吃喝拉撒,其余时间全在马车上渡过,就是铁打的人也架不住啊,崔敬感到自己快要散架了。

一个优秀的政客,他可以一时冲动,但他不可能经常冲动,刚开始的时候,崔敬、崔三爷恨不得把刘远生吞活剥,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理性了很多,开始猜想想各种各样的可能性。

真到了扬州,他反而沉稳了下来,不急了。

“三叔,小侄已经让人打扫好房间,您是洗沐浴还是小侄先陪你小酌几杯?”崔刺史小心翼翼地说。

“改日吧,把酒菜送入我房中即可。”崔敬毫不客气地说。

一个旁系子侄,自己能来这里,已经是相当给他面子,客套什么的一概免了。

自己的一番好意,可是崔敬连和他同台共饮的兴致也没有,都说客随主便,可是崔敬一点面子也不给,不过崔刺史半分不满也没有,那脸上还是一脸恭敬的样子,很随意地小声问道:“三叔,长夜漫漫,要不要加两个枕头?”

“这……”崔三爷犹豫了。

“教坊司新调教出来的绝色清倌人,其中一个年方二八,出自清白人家,色艺双绝,那钱嬷嬷捂着藏着很久不肯露出来,现在看来,原来一直候着三叔这个贵人。”

人,睡觉时要用枕头,一个人枕一个枕头,加枕头的意思是加个人,也就是让美女来侍候过夜,这是文人间一种文雅的说法,那个美女,崔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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