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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3章

满唐春-第2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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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传令兵的一声令下,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轻勒住马,不少士兵就四脚朝天躺在地上。他们好好地休息一下。

天天伏马背上,刚开始时还挺有意思,慢慢就变成了一种折磨,不少士兵大腿根都磨起了血泡,他们可不像刘远那那样配有还算舒适的马车。最多也就是这匹马换到另一匹马。累得可是够呛的。

“刘兄,来,这里,一起取暖。”这时有士兵熟练地架起了一堆堆篝火取暖。长孙冲对刘远很对脾气,一坐下马上招呼刘远坐过来。

行军途中,侯君集不仅是长辈,还是兵部尚书,隔了一代。交流起来有代沟,而程怀亮和他老子一样,是四肢发达的武夫,最合适的聊天对象,自然是刘远,谈诗论句、上至天文,下至地理,什么都说侃上一大通,就算是勾栏里的姐儿。也能什么黄金分割点、调情体位什么的说得头头是通,这可把长孙冲嘘得不轻,多次想拜刘远为师,只是刘远打死也不肯收而已。

程怀亮和侯君集也在,亲兵很用心地拿出食物替四人烧烤。幸好这时冰天雪地,哪里都像一个天然的冰箱,带着肉食之类也不会变质,拿来烧烤最合适。在冰天雪地的环境里,吃上一口热食。也是一个很不错的享受。

程怀亮一脚踩在雪地上,用脚碾了二下,把地上雪花碾成雪泥,好像把自己的不满都发泄在那些雪地一样,郁闷地说:“该死的吐蕃狗,竟然犯我大唐,真该死。”

“对啊,以一蛮荑之国,竟敢进犯大唐,真是不自量力。”长孙冲打心眼里看不起吐蕃,在这冰天雪地里行李,一行还是几天,饶是坐马车,他的脸色也有一点苍白,不过一想到战功,再想像自己打了大胜仗,如大将军一般,骑在高头大马之上,在夹道相迎的道上向欢呼的人群行礼,接受他们的吹呼,到时候,自己心目中的女神,李丽质也会对自己刮目相看吧。

想到这里,又高兴地说:“诸位努力,这次好好表现,建功立业,到时封妻荫子,也不枉世上活一遭。”

侯君集点点头说:“此次我们深入腹地,没有补给,没有援兵,一切都靠自己,虽说吐蕃青壮,大都抽调一空,但绝不能轻敌,每一个士兵,都是大唐的精兵,每一个士兵,他的亲人都期望着他们平安归来,每个轻敌的念头、每一个错误的决策,都会让手下的将士送命,知道吗?”

“是,将军!”刘远、长孙冲还有程怀亮都齐声答应。

出门在外,都是军职相称,临出发时,李二封侯君集为镇蕃将军。

“可惜,我们对吐蕃之地形,始终没有绘出详细的地图,只有大致的山川地形图,若不然,我的计划可以做得更全面,现在等于是摸着石头过河,只能见步行步了。”侯君集有点遗憾地说。

侯君集是智将一类,战术型大师,作战前会做各位推演,把每一步都算无遗漏,甚至连失败怎么处理也想好了对策,用他的话来说,往好的方面想,往坏的方面打算,可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看着那简洁的地图,甚至有些地方还是空白的,就是他是战术大师,也只能望图兴叹。

刘远心中一动,一脸笑容地对侯君集说:“候将军,属下有好东西要献给你。”

“不用了,上战场,各凭本事,送礼这一套,就免了。”侯君集最烦就是这一套,再说一个个都是得罪不起的家伙,哪敢收他们的礼呢?

“我想,候将军看到这个,就会改变主意了。”刘远说完,拿出一个精致的单筒望远镜,呈到侯君集而前,一脸自信地说。

侯君集好奇地接过来,只见是一个奇怪的玩意,分成二截,一头大,一头小,感觉怪怪的,好像里面还有亮晶晶的东西,说什么的怪异。

“刘兄,这是什么东西?胡人带来的新玩意?怎么我没见过的?”侯君集还没出声,一旁的程怀亮就好奇地问了起来。

长孙冲也附和道:“是啊,这玩意,倒是挺稀奇的。”

刘远把望远镜拿了回来,一脸神秘地说:“这是我琢磨出来的,这叫千里目。”

“千里目?什么意思?”长孙冲好奇地说。

望远镜,最初是名为千里目的,据记载,最早就元末明初由外邦传入,然后从唐朝王之焕那首《登鹳雀楼》取名的。全诗是: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从而取名为千里目,不过因为刘远的出现,提前了几百年,把这神器弄出来了。至于王之焕那小子。还要几十年才出世呢。

“你们听过千里眼,顺风耳吗?”

众人点点头,这是武王伐纣时民间流传的神话传说,很多人都听过。

刘远一脸严肃地说:“这就是传说中的千里目。”

长孙冲一脸不信地说:“刘兄。神话传说就是神话,哪能当真,你这是开玩笑的?”

“哈哈哈,刘兄,你比我还会吹。厉害,厉害。”程怀亮也不相信。

“不信?”

“不信!”

刘远也懒得和他们吵,向四周望了一下,很快就找到了目标,一个负责放哨的斥候,站得远远的,又下着点点的小雪,远远看去,只看到一个黑点。刘远指着前面负责探路的斥候说:“你们往前看,看到那个斥候没有?”

“看到,不过太远,看不清楚。”

“就是,这么远。知道是他,不过看不清楚。”

长孙冲和程怀亮老实地回答,侯君集也正值壮年,远远望去。虽说自己眼力极佳,也是只能隐隐看着到一个人影。

刘远笑了笑。拿起望远镜,稍稍调好了焦距,然后自信地说:“来,你有用这个试试看,看的时候,另一只眼闭上,这样看得更清楚。”

“啊,是真的,我看到了他横刀和盔甲了,怎么看得这么清楚的?”

程怀亮性子比较急,一把抢了过来,有样学样地闭了一只眼,只是看了几眼,马上吃惊地吼起来:“真,真的,啊,这家伙解腰带干什么?”

看二人说得像真的一样,侯君集再也忍不住了,一手夺过来,朝那个斥候看去,咦,奇怪了,刚才看得只有一团黑影,怎么这么清晰的,在千里目中,先是看到这位斥候的脸,连脸上的伤疤和胡子都看得清清楚楚,往下看,先是看到那挂在腰间长弓和横刀,再往下一看,侯君集一下子愣住了:这家伙掏着“老二”在撒尿,一边撒一边右摇右晃,撒完后,身体还打了一个哆嗦,系腰带,然后用手在雪里里擦了擦,好像洗手一样,最后掏出一个小酒瓶喝了二口。

把千里目一放下,什么也看不出,再放在眼睛上,又看得清清楚楚,一时间,侯君集好像乡下的土包子一样,双眼瞪得快要掉了,嘴巴张得大大的,半天也没合拢。

“来人,把前面派出斥候唤回来问话,马上。”侯君集突然大声叫道。

“是。”

很快,那一头雾水的斥候就被亲兵叫了回来。

“将军。”那斥候一看到侯君集,马上恭恭敬敬地行礼,虽说这候将军一直盯着自己的剑看有点奇怪。

自己不会是这将军大人的私生子吧?要是这样,那就大发了。

侯君集暗暗吃了一惊,这斥候的模样,和千里目里看到的一模一样,没有半点出入。

“刚才你执勤,是不是撒了一泡尿,用雪擦了手,然后还喝了二口酒?”侯君集一边说,一边在他怀里一探,果然掏出一小瓶烈酒。

“将军”那士兵吓得面色都惨白了,自己那么远干的事,将军好像一清二楚,连自己喝了几口酒都说了出来,简直就是神了,他连忙跪在地上,连磕了三个响头说:“将军饶命,将军饶命,小的就是太冷了,又不能生火,只好喝二口烈酒取暖,下次不敢了,下次不敢了。”

军中禁止酒,这斥候还是在执行任务中喝了酒,还让侯君集发现,能不害怕吗?

和自己看到的一模一样,侯君集看着手里那个单筒望远镜,眼里出现了一抹炙热,好像一个色狼发现一个落单的绝色美女一般,差点就没流口水了。

第307章 大唐军魂

侯君集心思缜密,除了感到神奇外在,马上就想到它的军事用途。

拿起那个神奇的千里目,往远处望去,虽说小雪纷纷,但很远的地方也看得清清楚楚,好像那些东西都是出现在自己眼皮底子一样,神奇之极。

“刘校尉,此千里目能看多远?”侯君集突然出言问道。

刘远一早就自己估算过了,很自信地回答道:“天气好之时,约在二十里开外,大约是人视力的五倍。”

侯君集闻言一喜,吃惊地说:“这,这,此话当真?”

“嗯,我们用肉眼看,其实是有限制的,通常与天气情况、物体的大小有关,比如说那些大山隔了几十里也能看见,而有些人,走远一点,很快就看不到了,属下测量过,用肉眼看一个人,大约在两千米,即是四里地内可以看得到,有了千里目的帮助,五倍之,也就是二十里,属下无意中做出来,如果在战场上有了千里目,我们就能提前发现敌人,就是有埋伏,也能及前发现,所以准备献给候将军破敌之用。”刘远一脸认真地说。

五倍的望远镜,其实不算什么,不过在唐朝这个手工术还有轻工业还很落后的年代,这也算是极尽人之奇巧了,刘远也是把物料的性能发挥到了极致,换作其他人,估计能做一个三倍的都很了不起了,当然,更不能和后世的天文望远镜相提并论。

二十里地?

侯君集一下子狂喜,有了这个神器,在战场上简直就是神器一样的存在,有了它,就能提前发现敌人,可以避开斥候,神出鬼没;可以寻找出敌人的伏击地点,可以侦察敌人的真实兵力、武装配置、队形队列,特别是可以找出敌军薄弱之处,这千里目对喜欢硬碰硬的勇将一类作用不大。但在侯君集这种智将手里,发挥的作用,那是无限的,侯君集现在已经可以看到,自己有了一个光明的未来。

“哈哈哈。哈哈哈”侯君集放声大声道:“好。好,好,天佑我大唐,实在太好了。刘校尉,我要给你记一大功。”

立功?

刘远一下子喜从天降,老实说,把这东西弄出来献给老候,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安全更有保障。都是栓成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他好自然就是自己好,这千里目到他手上,比到自己手上强多了,没想到,这样还能立上一功,还是一大功,能不兴奋吗?

“谢候将军”刘远连忙感谢道。

“刘兄,你果然是福星高照。还没上战场,就己立了一大功,如果再赚个小功,升职指日可待了。”长孙冲有点羡慕地说。

长孙冲最渴望的,那就诱人的军功。唐朝有一套很完善的晋升制,杀多少人、击杀重要头目、取得多大的胜利,都有严格的记录和晋升制度,军功够了。自然可以提升,除非有人冒领了原本属于自己的功劳。像这大功,那至少要击杀敌人一名将军,或取得五千人首级以上的胜利才能算是大功,这战场还没上,还在大唐境内,就获得了大功一件,晋升在望了。

程怀亮出身将门,为人像他老子一样直率,闻言不仅不妒忌,还替刘远叫屈道:“料敌先机,知己知彼,无往而不利,其实一个大功,还算少了。”

刘远高兴地说:“足够了,我也没想到能换取一个大功,这也算是意外之收获了。”

侯君集笑着说:“以五千精锐面对吐蕃的老弱病残,军功不会少的,都好好加油,好好表现,搏一场荣华富贵,也不枉男子汉大丈夫一场。”

“是,将军!”众人齐声应道。

“候将军,这玩意不是很牢固,不能颠簸,最好是用柔软的东西包起来收放好。”刘远小声地提议。

“对对”侯君集马上从谏如流,拿了一块绸布包住,感觉不够稳妥,直接把那自己脖子那条毛茸茸的紫貂毛披肩割了一大块,小心的裹好,放在小盒子里,这才交到最信得过的护卫手中,让他好好保管这一神器。

刘远得了军功,侯君集得了神器千里目,长孙冲还有程怀亮也感到前途无量,一下子四个人都高兴了起来,好像身上的疲惫也减去几分,高兴之下,侯君集还让手下送上美酒,几人举杯痛饮。

天再寒,地再冻,也不能阻止那爽朗的笑声还有冲天的豪情。

刘远的酒量浅,因为还没上战场,就捞了一个大功,一起同来的长孙冲还有程怀亮说是不羡慕妨忌,那绝对是假的,于是两人“公报私仇”,左一杯、右一盏,硬是把刘远灌得醉倒在雪地里,最后私人护卫抱到马车上这才得意地笑了。

哼哼,这战功拿得太容易了,得给他添点堵才行。

看到三个小家伙在胡闹,甚至喝醉,侯君集只是笑而不语,也不阻止,因为他知道,越接近岷州,也就离战场越近,这三个小家伙,除了程怀亮见过血,刘远和长孙冲还没上过战场,到一个从来没有到过的诅咒之地作战,侯君集对此还是保留一颗谨慎之心,战场上生死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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