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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满唐春-第2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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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勇附和道:“有儿子是好事,不要是别人播的种就行了。”

“哈哈哈”众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赵福被金勇这么一挤兑,脸色都红了。马上揭起同伴的短来,指着金勇大声说:“你这一枚铜钱恨不得折成二边花的抠货,你还好意思说,你的那点银子全都塞到那窑姐儿裤裆去了,上次没钱还去快活,结果要跳窗翻墙逃跑。不是老子替你掩护,你都就吃板子了。”

“姓赵的,你不是说不再提这茬的吗?”

“哦哦哦,谁让你挤兑我的?”

“看我不收拾你。”

二人就嬉闹起来,众人看到也嘻嘻哈哈,一勾起这话头,那话题还有桃花趣事就多了。小到秀才偷情,大到老翁扒灰,众人边骑边聊边笑,不知不觉中那气氛就活泼起来了。

刘远暗暗点头,果然,异性永远都是最受欢迎的话题,男人围在一起的时候就是怎么玩女人,而女人在起时。话题则是怎么捉弄男人,只要一聊起这个话题,很快就能进入状态,心态也能放缓下来。

为将者,驾驭下属,除了赏罚分明,人格魅力也很重要。总的来说,一是威严,二是亲和,刘远在威严方面暂时是做不好的。最好的方法是亲和,和手下将士打成一片,这样有需要的时候,将士才会誓死效命。

一旁的血刀有点惊讶地看着刘远,好像对刘远让手下放松的做法有些吃惊,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和荒狼一起跟在刘远的后面,暗暗提高警惕,随时随地保护刘远的安全。

从晌午出发,一直走到太阳下山,刘远这支向右的分队还没遇到一个吐蕃人,更别说吐蕃的村落、部落一类,不过路上倒是遇到几匹野马,被刘远率队玩似的还它射倒了,快要落山的时候,刘远挑了一个靠山背风的地方,就在这里扎营,准备露营一晚。

“这是什么地方,这么荒凉,真是鬼影都没一个。”刘远在荒狼的搀扶下跳下了马,一脸不爽地嘀咕着。

赵福在地上铺了一张羊皮,让刘远坐上,讨好地说:“刘将军,这吐蕃就是这样的了,哪有我们大唐繁华,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也就是他们才能呆得下去,听说他们无聊时,没有女人,就拉只母羊来发泄呢。”

这家伙,三句都不离女人,还那人兽的事也说得出,引得众人哈哈笑,刘远也拿刀鞘拍了一下他的屁股,笑着骂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

“金勇,看下地图,我们现在哪里了?”刘远坐下后,一边吃着牛肉干,一边询问负责执管地图的金勇。

金勇掏出地图看了一下,向刘远回道:“回刘将军的话,这里叫达客尔山,属于苏毗的故土,离我们最近,是向西一百里,有一个部落。”

“苏毗国?很有名的吗?”刘远摇了摇头说:“我怎么没听过?”

“将军,以前非常有名,刚开始的时候,吐蕃人都是它的附属国,后来被吐蕃人给灭了,真是可惜”金勇摇了摇头说。

这么厉害?那么凶悍的吐蕃人,也向它称巨?刘远一下子来了兴趣,饶有兴趣地问道:“你们谁知道怎么一回事,说来听听,反正现在没有战事,长夜漫漫,无心睡眠,听个故事也好。”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这些大头兵都是只知一鳞半爪的,也不敢献丑,这时坐在旁边的血刀悠悠地说:“我知道一点,还是我来说吧。”

“血刀大哥,你说。”刘远愣了一下,没想到这个沉默寡言血刀竟然有兴致给大伙讲故事,连忙笑着说。

众人一听,连忙也静了下来,围在一起准备听故事。

“苏毗是羌王苏毗建立的羌人国家,国土以今吐蕃羌塘为中心,包括整个藏北高原,东接大唐,西接南亚次大陆恒河上游的三波呵国,南接唐旄,不过人口不多,只有三万户,以女子为女王,管理国家。苏毗高原盛产黄金,苏毗国与西域各国和印度以黄金盐巴进行贸易,经济文化发达,而苏毗北地区又是优良的天然马场,畜牧业兴旺,产良马、牦牛,苏毗国统一藏北高原后。成为高原上的名义共主。”

“苏毗女王居九层之楼,侍女数百人,五日一听政,除了苏毗女王,还封了很多小王,共知国政。最强盛之时,吐蕃赞普达布聂西妹亦为苏毗女王之侍婢,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吐蕃掘起,二年前灭了苏毗,为了消除苏毗的影响。把这里荑为平地,把原苏毗的国民贬为奴隶,所以,这里就变得如何荒凉了。”

众人一听,不由有一种心驰神往的感觉,谁也想不到,在这里曾经建立一个强盛的国家,强盛到。连吐蕃人初期对它也要以臣之礼,吐蕃赞普的妹妹,只配做别人待女,这个国家,曾经是多成的强大。

赵福咂了咂嘴巴说:“那个女王,肯定很漂亮吧?”

血刀不理他,低着头。拿出一块肉干自顾咬了起来,这些花边的事,他懒得解释,也就是看到是刘远想了解这里。他才说的。

幸好,他不说,很快就有一个中年的老兵接上了:“这事我听说过,我有个叔叔,以前穷怕了,不怕死,敢往诅咒之地贩盐巴,知道得挺多,也远远看过那位苏毗女王,啧啧,你们都不知道,那有多漂亮,就像仙女下凡一般,我叔一看到,整个人都呆住不能动了,据说苏毗的女王,每一代都气质非凡,貌如天仙,有个波斯的王子看过一眼,就舍不得走了,后来用马运来整整三百驮的黄金要娶女王,都被拒绝了。”

“这不是废话吗?人家是女王,又有金矿,谁肯嫁呢?”

“就是,要是娶了女王,那黄金还是他的,连女王的黄金也变成他的了,这主意打得真好。”

“对,我都想娶女王了。”

众人一下子都兴奋地幻想着,如果是自己娶了女王,那该多快活,刘远躺在雪地上,快要落山的太阳,不由想起两句非常有名的诗句: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一个国家,说亡就亡,而人生苦短,只有匆匆几十载,犹如流星一般,看来,还要抓紧时间,努力向上,成就一番功业,才不枉自己重活一趟,刘远看着那如血的残阳,暗暗握紧了拳头,然后腾地一下站了起来,转身往外走。

“将军,去哪?”荒狼连忙问道。

刘远淡淡地说:“现在有时间,我练一下血刀大哥教我的吐纳之法,今天还没好好练过呢。”

说完,也不理众人,找了一个偏僻地方,盘腿坐下,先是深深呼了几口气,把杂念屏摒去,然后按血刀教自己的方法,有节奏的吐纳起来,荒狼和血刀对视一眼,便默默地守在一旁,替刘远守卫。

三更造饭,五更出发,休整了一晚的士兵,又再神采奕奕地跟在后刘远的后面,继续完成未完成的使命。

天刚刚亮,刘远己率着他的五百虎狼之士,悄悄摸到一座小山之上,而山脚下,则是上百个帐篷连在一起的营地,山下的吐蕃人不知道,自己成了别人眼中的“猎物”。

刘远面无表情地吩咐手下几个将领:“一会按计划行事。”

“是,刘将军。”几个准心腹连忙领命。

“荒狼大哥,血刀大哥”刘远扭头一脸认真对两人说:“一会我战斗之时,可以不出手,尽量不要出手,我要亲手建立功勋。”

第326章 遍地狼烟

冬天最舒服的,就是在睡在舒服温暖的被窝里,等到和熙的太阳晒到屁股之时再爬起来,就是高原上的吐蕃人也不例外。

在地图上,这里的部落叫扎木部落,从山下营地可以看出,虽说上百户人家,但是住所都是临时搭建的,显然是游牧式的小部落,山下牛羊成群,一匹匹的战马膘肥体壮,在营地右上角,还树了几个靶子,上面插了不少箭支,看来就是冬天,这些吐蕃人也没把骑马射箭的本领落下。

平时可以用射箭来射杀野兽,一旦首领召唤,马上就是技术娴熟的士兵。

他们的确睡得香,一来这里偏僻,冰天雪地里少有人来往,二来他们也派了人守夜,一有什么事,他们就会大声示警,可是,他们不知道,那两个充当放哨的两名男子,一早就倒在雪地里,双眼瞪得老大,颈间的鲜血早就凝结成冰,他们早就被摸上去的大唐斥候抹了脖子,再也不能守卫他们的扎木部落了。

“点火”刘远冷冷地下冷道。

一众将士把一早准备好的火箭拿出来,凑在火把上点着,在刘远喊了一声“射”的时候,一起射出去。

“嗖嗖嗖!”

“嗖嗖嗖!”

一支支带着火的火箭射出去,一下子就射在那些帐篷上面,那帐篷多是布、皮一类易燃物品制成,一点就着,再加上为了取暖,帐篷一顶挨着一顶,风一吹,马上就火烧连营一般,顷刻之间。山下己是一片火海。

“啊……”

接着听到有人用吐蕃话大叫“救命”“走火”一类,有经验的吐蕃人一边叫着敌袭,一边还拿着刀冲了出去,不过他们大多在熟睡当中,猝不及防。什么都没有准备,不少人逃出帐篷的时候,还穿着短衣短裤,有些男女还赤裸着身子,显得极为狼狈。

平常只是他们去掠夺别人,欺压别人。仗着他们口中的神佑之地,享受着和平,他们安逸得太久了,以至看到烽火也不以为然,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竟然有人在冬天袭击他们。而麻痹大意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他们的生命。

“死战!冲”刘远大吼一声,一马当先冲了出去,荒狼和血刀如影随形,紧紧跟在刘远身边保护。

“死战!”

“死战!”

那五百士兵看到他们的刘将军虽说是一介书生模样,但是作战如此悍勇,一下子士气大振。一个个如猛虎下山、蛟龙出海一样向下山直扑而去,对于全民皆兵、凶狠的吐蕃人,他们自然不会再心慈手软。

刘远冲在最前面,看到有一个中年蕃人赤着脯,提着一把斧子冲过来,不慌不忙,双脚蹬着马蹬,双腿用力夹紧马背,一下子就在马上站了起来,反手摘下弓娴熟地搭箭弓。一瞄准,手一放,“嗖”的一声把箭射出。

距离不到十米,那箭还是有准头的,一箭射中他的肚子。可那吐蕃人还悍不畏死,举着斧头还要冲过来,刘远再射第二箭己来不及,眼看就近了,旁边血刀手一侧,单手一挥,那把丈余的陌刀划过在一道致命的弧线,一下子把那凶悍的吐蕃男子来了一个身首分家,那脑袋一下子飞了起来,而那脖子断口处,好像喷泉一样狂喷着鲜血。

快、准、狠!干净利落,毫不拖泥带水。

近了,近了,刘远把弓一扔,刚摘下背着的长槊,前面有一个举着长矛冲过过吐蕃男子对着刘远就是一戳,说时慢,那时快,刘远把身体一偏,躲开那刺来的长矛,手里也不停着,双手把手里的槊狠狠地住前一捅,先是感长槊刺穿了一层衣服,然后感到阻了一下,马上又继续前进,仿佛听到,有骨头破裂的声音。

“啊!”

这一下正中敌人的脑口,就在刺入的一瞬间,刘远看到敌人那双绝望的眼睛、扭曲的面孔,可能他想说什么,可能他想证明自己的英勇,可能他想保护身后的亲人,可是他什么也说不出,嘴角溢出了鲜血,刘远用力一抽,那个吐蕃男子就这样倒了下去,随后被跟在刘远后面的镇蕃军踩成肉泥。

当槊用从敌人身体抽出来的那一刻,刘远感到自己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心境好像又上了一个台阶,虽说率军打了几个小胜仗,但这个人却是自己进入吐蕃后亲手杀的第一个敌人,从幕后指挥到亲上前线杀敌,除了勇气,这也是刘远战胜自己心魔的一个蜕变,上战场不杀人,来这里踏青?

当敌人倒下的那一刻,刘远感到,自己终于是一名合格的镇蕃军战士,在气质上,也和镇蕃军融为了一体。

荒狼和血刀对视一眼,点点头,眼内出现喜色。

“嗖”的一声,一支劲箭直取刘远的后背,血刀久经沙场,听到风声不对,条件反射用陌刀一格,一下子把一支冷箭碰飞,抬头一看,只有有个吐蕃少年站在一个帐篷的顶上施着冷箭,荒狼搭箭弯弓,人在马上,以腰为轴,一下子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瞄都不用瞄,一箭射出,那少年“啊”的一声,一手捂着胸口就从上面摔了下来。

刘远不知道自己刚刚从阎王爷哪里走了趟,挥着槊继攻击那些哭叫着从帐篷里逃出来的人,眼睛都杀红了,而荒狼和血刀,一直紧紧地跟随着左右,保护刘远的安全,而身后的士兵也毫不示弱,挥刀、举槊、射箭,一个个准备不足的吐蕃人倒在血泊中,一时间尸横遍地,惨叫连天,犹如人间地狱。

一方是有备而来,装备精良的大唐精锐,一方是没有防备、连武器、装甲都来不及拿的吐蕃人,而大唐在人数上也是逞压倒性的优势,不到二刻钟,几百人口的扎木部落,所有能抵抗的吐蕃人己被歼灭。

刘远看着槊尖的鲜血。满意地笑了。

这一次,杀三人,伤一人,对于自己第一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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