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唐春-第2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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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作别的将领。只凭着几千人马,取得这么大的战绩,早就满足,打道回道呢,但是侯君集却没有一丝满足的意思,他还要奋斗。他还要进取。
为了证明自己,他乐此不疲;而他对成功的渴望,永无止境。
这就是一代名将的追求。
程怀亮见好就收,倒附和他老子的作风,想当年,他不是称过王吗,不过形势一不对。马上就投到李二的麾下,现在大军进剿,在得到侯君集的命令后,自然是乐于撤退,对他来说,那些功绩,也足够衣锦还乡了。
相对别人,刘远则是喜欢浑水摸鱼,率着乔装打扮的三百镇蕃军,继续不让吐蕃有好日子过。侯君集明显是暂时不撤退,长孙冲也不肯撤退,刘远心想,程怀亮是名门之后,应该也不会那么快撤退吧。于是自己个也不好第一个撤出战场。
四个性格截然不同之人,也导致他们在高原上有不同的际遇。
……
入夜时分,刘远带着人伏在山顶之上,看着山沟里的堆积如山的粮草直流口水。
山谷里,正是吐蕃人后勤大队,此刻他们正在这背风的山沟里休息,准备明天继续出发。
从千里目中可以看到,吐蕃的军粮主要粮草和牲口两类,牲口主要是牛和羊两种,而粮食则是高粱、小麦一类,都打包成一袋袋,用牛马来驮,很是节省人力。
“将军,你说,为什么他们的防御这么松懈的?”赵福就在刘远的旁边,有点不解地说:“这里这么多为粮草地,我看最多也就两三千人在防守,这也轻率了吧,也不怕咱断他的粮道?”
刘远在思索问题,没有回答,一旁的金勇就小声地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一来吐蕃人骨子里是游牧民族,打到哪里,就抢到哪里,哪有什么后勤的,估计这次是让我们搞得惨了,再加上这里地广人稀,就是征粮也不易,对自己的子民也不好抢夺,这才带上粮草的,两三千,两三千就不是兵力啊,你没看到吗?有先头部队和中军先行经过,有什么大部的部队经过,他们的探子能不知道吗?要不是将军有一只千里目,又有这身皮,数次混过关,我们这点人,早就折腾光了。”
“就是让你知道他这里有粮草,你又能怎么样,你准备去袭击别人三千?”
赵福一下子语塞了,不过他狡猾地说:“我没办法,可是刘将军有办法。”
“你……”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别吵了”刘远摆摆手说:“来到这里,不干一票,怎么对得起自己。”
金勇摩拳擦掌地说:“那太好了,看到这里这么多粮草和牲口,不把它们烧光杀光,还真觉得对不起自己,嘻嘻,又是大功一件。”
钱伟强有点犹豫地说:“将军,现在我们连伤员加起来,也就三百人,这是一块硬骨头,恐怕不太好啃下去啊。”
刘远点点头,胸有成竹地说:“的确,我们人太少了,只能智取,不能力敌,不过,刚才我已经摸清敌人的巡逻规律,一会你们听我的就行。”
“是,将军!”
翌夜,二更到三更是人睡得最香的时候,山沟里赶了一天路的吐蕃士兵己在寒风中呼呼的酣睡,就是负责巡逻的士兵,一个个不停地打着呵欠,有气无力地巡逻着。
他们只是最低等的辎重兵,精锐性绝对比不上赞普亲卫,再说前面有几万大军开路,做梦也没想到有人敢打自己的主意。
防守很松懈,荒狼和金勇领着二个精锐之士,很快就悄无声息地把门口那几个守门的吐蕃士兵放倒,从千里目可以看到,吐蕃的巡逻队是以火为单位巡夜,刘远就派了以荒狼和金勇为首的一行十人就佯装吐蕃的巡逻小队,混进了营地之内,很明显,他们就是到里面烧粮草、搞破坏的。
“站住。口令!”走在最前面,一个精通蕃语的镇蕃军士兵看到一个起床撒夜尿吐蕃士兵,马上低声喝道。
像这些营地,为了区别敌我,大多都由将军设置一个内部的口令。像三国时期,曹操就是“鸡肋”作为口令,没想到杨修听到后,就收拾东西说准备要退兵,后来被曹操乘机以扰乱军心为由,把他杀掉。这只是一个故事,不过后来将领都喜欢效彷,荒狼一行哪里有什么口令呢,那士兵灵机一动,抢先问了。
“酥油茶”那吐蕃士兵连忙应道。
一行十人心中暗喜,就这个。口令就到手了,那走在前面扮火长的士兵摆摆手说:“走”,然后带着十人继续“巡逻”。
“口令?”
“酥油茶。”
“口令?”
“酥油茶。”
吐蕃的装甲很有意思,由头遮到脚,只露出两只眼睛,不开口开说放,谁也看不出来。而这营地里,士兵也分二种,一种是装着刘远那咱盔甲作于作战的战兵,一种就是穿着皮甲的辎重兵,不少士兵对看到荒狼这一行战兵打扮的巡逻队有点奇怪,因为战兵很少参与警戒这种苦逼的工作,不过他们穿着正规的吐蕃军装,又有准确的口令,所以,他们还是很顺利地混了进去。接近了临时堆起来的“粮仓”。
所谓的粮仓,其实就是放在地主,盖上油纸什么的防风雪,也没什么特别,反正吐蕃就是这个条件。
荒狼一行人靠近粮仓。心中暗暗兴奋,粮仓附近,只有一火十人的吐蕃辎重兵在哪里警戒,四周也没什么明岗暗哨,很明显,警戒是外紧内松,也就是做做样子置了。
“口令?”原来那一火辎重兵是倦在角落里躲寒风的,看到有战兵队的人来巡逻,火长哈多按习惯问了一声口令。
“酥油茶”那镇蕃军士兵高傲地回答。
是自己人,那个辎重兵火长哈多打了个呵欠,又懒洋洋地蹲下。
刚一坐车,就闻到有肉香,哈多鼻翼不由动了二下,是酱牛肉,忍不住朝香味那里看去,原来是那队战兵队,正坐下来,把一些牛肉、酥油饼什么的摆在地上吃宵夜,还有二瓶青稞酒,一看到这些,那口水就忍不住流了下来:进战兵队就是好啊,平时他们吃香喝辣,那肉放开肚皮吃,哪像自己这些无关要紧的辎重兵,平常都是吃他们吃剩的,油水不多,早就眼红到不得了。
现在一个宵夜,也这么丰富,哈多正好有点饿,闻到那肉蚝,口水都流了,可是他可不敢上前讨要,那些战兵一个个都高傲得不行,只好在心里暗骂一句:吃死你们这些狗日的。
身旁几个士兵也是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不停地咽着口水。
“啪”突然有一个小雪球扔在哈多的头上,刚想骂人,突然看到那个战兵队的火长对自己招手:“来来来,你们也过来一起吃点。”
什么,竟然叫自己去吃,这些战兵大老爷,今天心情这么好?
“谢谢,谢谢兄弟了,真是大客气了。”刚刚心里暗咒自人吃死,不过一听到请自己一起吃,马上又笑脸如花了,一边搓着手,一边陪着笑走了过来。
很快,哈多和他的手下抓起牛肉、拿起好酒,快活地吃喝了起来,在寒冷的冬夜,有肉吃、有酒喝,简直就是快乐无比的好事,平时油水不多,现在有得吃,还不拼命多吃一点啊。
看到时机己到,荒狼打了一个眼色,镇蕃军的精挑出来的十个精锐之士,有意无意靠近那些没有防备之心的吐蕃辎重兵,突然间一起动手,一人一个,一手捂嘴,一手抹喉。
“唔!”
“唔……”
几声微不可闻闷哼后,干净利落把那火负责守粮仓的吐蕃辎重兵全部解决。
第349章 嫁祸悉多
“按计划行事,只有一刻钟的时间,一刻钟后,另一支巡逻队就会巡到这里,所有事情,都要在一刻钟内完成。”解决那队守夜的辎重兵后,荒狼小声地说。
现在的荒狼,因为身手敏捷,一手弓箭出神入化,屡屡被刘远派来执行这种任务,他的角色,有点类似后世的特种作战部队了。
金勇和另外八个手下闻言点点头,十人分工合作,有人准备火折子,有人去找那些易燃之物,荒狼在那堆军用物资里找到了几大桶油,看着那些被护栏简单圈养起来的牛和羊,眼睛转了几下,很快就眼前一亮,连忙唤过两个镇蕃军士兵,在他们耳边言语几句,那两个士兵越听眼睛越亮,频频点头。
很快,在准备烧粮草的同时,荒狼和两个士兵拿油往那些牛羊马身上泼,还有士兵用锋利的短横刀在割着那些马的缰绳。
吐蕃士兵还没反应过来,荒狼低点说道:“点火!”
一声令下,几人就在粮堆和草堆拼命引燃那些易燃之物,在易燃之物的助燃之下,一会儿的功会,那火苗就窜到一丈多高了。
“扔!”
金勇一声令下,众人把手里众把扔到那泼了油的牛羊当中,那油遇火一点就着,特别是羊,为了御寒,到了冬天那毛又厚又长,被那油泼到,就成了一个极佳的载体,一惊就往羊群里跑,一跑就点燃其它的羊,羊又烧着一旁的牛,一时间,乱成一片。
这一切。就在几个呼吸之间的事,等有人发现在势头不对,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咩……咩……”
“哞哞……哞哞……”
“快,有人袭营!”
“啊……”
“不好,走火了。粮草着火啦,快来救火啊!”
“嘶嘶……”
风助火势,火借风威,风高物燥,再加上吐蕃营地易燃之物极多,也就是一会儿的功夫。那火苗烧得二丈高,那粮食烧得“啪啪”作响,那些烧着了的羊到处奔跑,那简单的围栏哪里困得住它们,一撞就撞坏了,跑到哪里就引燃到哪里。引着了帐篷、点着了衣裳、撞翻了那一个个闻声冲出来的吐蕃士兵,那牛和马更是厉害,有的被油泼了,剧烈的痛让它们都发了狂,左冲右突,见什么就撞什么,就是那些没有烧的牲口,不是被撞得狂性大发,就是被惊着了,一头头牲口都红了眼,冲啊,奔啊,撞啊,乱成一片。
连那几队想赶过来的巡逻队,硬生生被这些烧痛得发狂的牲口冲散、淹没。
“乱袭,快点救……啊……”一个队正模样的人举着战刀刚想组织人去救火,刚说到“救”字。一头发疯的公牛歪着冲了过来,一冲近对他就是一顶,一阵骨折声响起,那个队正被撞飞几米远,摔下来时已经七孔流血。
一个吐蕃士兵刚刚刺倒一头狂奔的羊羔。还没喘过气,就被后面冲上来的一匹战马撞倒在地,跑过时,一脚踩中他的胸膛。
“快快快,列阵!”
几个吐蕃士兵手执长矛,排成一队,想抵挡那些发疯牛羊的冲击,可是那几头牛马势汹汹,虽说他们的长矛刺中,可是几个人实在太单薄了,一下子被撞开,还没得及逃避,一大群疯狂的牲口从他们身上踩过……
在这条山条里,驻进两三千吐蕃的战兵和辎重兵,堆积如山的粮草,牛马数千头,羊过万头,可谓说是挤得满满当当的,一火人进去,好像一点浪花都翻不起,没想到也就是一会儿的功夫,里面竟然翻天了:火光冲天,那粮草被烧时的焦味,几里可闻,帐篷在燃烧、那过万头牲口发疯地左冲右突,撞了同类,掀翻了手足无措的吐蕃士兵。
过万头疯狂的牲口再交织着几千凶悍的吐蕃士兵,在大火中挣扎、搏斗,那是多么壮观的情况,很多人可以终其一生,也没看到这么壮观的情景,好像在梦中一样。
埋伏在山沟口的镇蕃军战士都惊呆了,一个个看得目瞪口呆,半天没人说一句话,这太震撼了,就十个人,竟然把整座山沟都翻过来一般,简直不可思议。
众人回过神来了,再看刘远时,一个个都想向他跪下了:打仗能打到这种境界,这己超乎了人的想像,如果一次二次,那还叫神来之笔,貌似这位刘将军从分兵以来,一直都是采用奇袭、取巧等方式,避免正面冲突,珍惜每一位将士的性命,那立下的战功,如果一一列出来的话,可以说非常吓人了。
打仗打成这样,可以用战神来形容了。
在火光升起的那一刻,血刀就开始在思索了刘远的战术和方式了:以往那些将领喜欢明刀明枪,双方对阵,列好阵式,然后就是生死相搏,对武将的能力要求很高,即使得胜,也是惨胜,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就是这样来的,但刘远恰恰相反,把奇和诡两字发挥到极致,喜欢出奇制胜,喜欢以较小的代价取得较大的胜利,机动灵活,总是准确的找到对手的“七寸”之处下手。
战果极是辉煌。
血刀眼前一亮:会不会,这就是新一代的战术,古语有云,兵贵在精,不贵在多,最成功的例子就是当今皇帝李世民亲手创立的玄甲军,人数不多,只有区区几千人,李世民以1000名玄甲兵先是大破王世充,然后在虎牢关上,仅以3500名玄甲兵,大破窦建军德派来的十几万援军,玄甲军所到之处,敌人望风而逃,可以说是为李唐的兴起立下的赫赫战功,力压几个根深蒂固的老牌世家登上皇位,开创了李唐的基业,李世民所走的,也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