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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0章

流云剑-第3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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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队长明显感到熊储身上的杀气弥漫出来,顿时就急了:“大侠,你的那些是的确是有的,但都是下面的兄弟干的,我们中军从来不干这种丧天害理的事情。因为混王每到一地,都会派出中军队出去,让当地的人自己把女人送过来。”
    梅蕊儿在旁边轻叱一声:“得真好听,让别人送过来,那还不是一样的吗?如果别人不愿意送过来,你们还不是把整个村都给杀了。你们这种行径更可恶,更该死!”
    熊储摆摆手:“上梁不正下梁歪,主要罪责都在混王头上。,我给你一个保命的机会。如果你能够把我们带过去,杀了混王之后你就可以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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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7、鱼鳞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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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色苍茫,四野寂静。
    秋天的更天不冷不热,应该是睡觉的最好时辰。
    最好睡觉的时辰,并不代表人们就会睡觉。
    其实好多人晚上都不睡觉,至少今天晚上就有好多人没有睡觉。
    比如熊储,比如梅蕊儿,比如混王,他们都没有睡觉。
    不睡觉的人各不相同,也有各自不同的理由。
    熊储和梅蕊儿今天不睡觉,因为他们要杀人。
    混王今天没有睡觉,是为了挖宝。至少在他看来,今天是挖宝的好日。
    摸金校尉最大的兴趣就是挖宝,把其他人都不知道的地下宝贝挖出来。
    为了挖宝,摸金校尉可以废寝忘食,可以把什么事情都抛到九霄云外。
    混王刚好是一个摸金校尉,一旦决定挖宝,就会把全副身心投入进去。
    当一个人全神贯注做一件事情,肯定会心无旁骛,也就会忘记好多事情。
    混王现在非常兴奋,根本没有丝毫睡意,因为他指挥一千多军卒挥汗如雨,为的是尽快挖开古墓的甬道,找到进入墓穴的大门。
    流民本来就是农民,虽然聚集起来了,甚至拿起了刀枪,那还是农民。
    挖坟就是挖土,这对于农民来属于本职工作之一,不是什么技术活。
    只要你告诉他们在什么地方挖就行了,保证速不慢。
    混王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始挖,也知道应该怎么挖,那速就更快了。
    这是非常紧张,非常刺激,非常兴奋的关键时刻,所以混王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比如派出去给自己罗美女的队没有回来。
    比如后来派出去接应的骑兵队也没有回来。
    作为一个老资格得摸金校尉,而且是摸金校尉里面的翘楚,混王知道现在不能着急。
    宝贝都在土里,好戏总在后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虽然现在才开始挖掘古墓的封土,距离真实情况还有十万八千里,但是混王仍然越来越来兴奋。
    混王如此兴奋,当然是有道理的。
    根据过去十多年的经验,混王已经发现尖山古墓竟然没有被盗过。
    之所以可以做出如此判断,就是现在已经挖了丈多深,仅有的两个盗洞都到此为止。
    毫无疑问,此前也有摸金校尉发现此地。
    但是他们对自己的判断没有十足的信心,或者中途出现了其他的变故,结果挖了丈多深没有看见真家伙,最后半途而废了。
    半途而废得摸金校尉,绝对不是一个合格的摸金校尉。
    混王是有自己坚持的人,半途而废不是他的习惯,不然的话也不会成为荆楚大地上屈一指的摸金校尉。
    尖山肯定是一座古墓,甚至就是传中春申君的墓穴。
    混王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他从来都没有犯过错误。
    虽然搞别的事情他没有成功过,时候村里的人都他是个二流,成不了大器。
    但是要到打洞掘墓,刨人祖坟,混王从来不含糊。
    混王不含糊的意思是:我偷不了活人,难道还偷不了死人吗?
    俗话: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虽然挖人祖坟不算什么正经好行当,但是一旦出名了,那就真的有名气。
    混王是一个看重名气的摸金校尉,而且希望自己尺竿头,更进一步。
    如果今天能够把春申君从地下挖出来,混王觉得自己这辈就没白活。
    当然,混王一定要把春申君给挖出来,为此不惜攻打远安县城,赶走这里的官军,这里面是有道理的。
    春申君是被一个叫李园的家伙砍了脑袋死掉的,所以陪葬可能不会很多。
    这不是主要问题,混王看见多的陪葬了,这一点还不能吸引他。
    江湖传言,春申君墓穴有一把随身宝剑,比越王勾践的宝剑锋利多了。
    鱼鳞金剑,削铁如泥,是当年楚国大宝贝之一。
    如果放在以前,一把金剑并不会让混王动心。
    现在不一样了,他是数万人的统帅,大名鼎鼎的混魔王,和当年的程咬金差不多少。
    自己已经有身份了,如果没有一把和自己身份匹配的宝剑,那实在是一件很没面的事情,简直有损于自己摸金校尉的名头。
    虽然这一辈都是打洞盗坟,根本没有什么面,但是混王骨里却是一个非常喜欢面的人。
    阳落山之后就开始挖起,现在已经四更天,一千多人的辛勤劳作终于有了成效。
    事实证明,混王的判断是对的,因为古墓最直接的证据已经出现在眼前:甬道露出了原形。
    这是一条宽两丈,长二十丈,埋深六丈的斜坡甬道。
    “住手!”
    几乎一夜没有大声话,而是通过身边校不断传达命令的混王,现在突然大叫一声,让现场的所有人吓了一跳。
    原来,斜坡甬道的尽头,已经出现了一座方形墓门的头部。
    这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刻,作为个中翘楚的摸金校尉,混王知道这个时候一定要心谨慎,否则就要麻烦上身。
    如此规模的墓穴,进入地宫的大门这里肯定有预防措施。
    断龙石,就是最常见的预防手段。
    如果有人打开地宫大门,一步踏进去之后,断龙石就会掉下来。
    断龙石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连接另外一样东西:千斤闸。
    断龙石就是千斤闸的一块配重,断龙石一旦落下来,千斤闸就会紧随其后落下来,把地宫大门再封死,就算是神仙也不可能打开了。
    你再想出来可就难了,除非你能够具有通天彻地之能,把整座封土尖山一掌震飞。
    要想把一座大山震飞出去,估计只有神仙才能办到。
    如果你不是神仙,就在墓穴里面陪葬吧。
    古墓设计这种防范措施,是出于另外的考虑。
    主人死亡之后,后人是可以进入地宫祭拜的。
    如果决定今后永远不进来了,地宫门口就会安装断龙石,千斤闸正式投入使用。
    毫无疑问,历史过去了两千多年,肯定没有后人会进去,所以断龙石就在里面。
    混王不是神仙,不过一个挖坟掘墓的摸金校尉而已。
    他不想自己做无用功,现在命令手下停止挖掘,就是要把早就准备好的支撑柱运下去。
    在地宫大门两侧安放两根立柱,随着大门打开的时候,把两根立柱慢慢推进去。
    咔嚓一声,一块长方形的巨石掉落下来,两根支撑柱发挥了作用,地宫大门这里终于留下了一人宽的通道。
    混王把四周所有的人全部赶走,把自己的贴身卫队调上来守护地宫四周。
    然后才命令四个最信任的近卫,也是当年一起挖坟掘墓的左膀右臂,每个人拿着两只巨大的火把进入地宫。
    混王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倒背双手在外面转来转去,转眼就到了鸡鸣五鼓,东方发白。
    恰在此时,从地宫大门里面冲出一个人来,手里捧着一个长条形青铜匣,隔着老远就兴奋地叫开了:
    “大王,找到了,就在明殿的祭台上!地宫里面的东西一切完好无损,大王请看青铜匣都还是光亮如新,根本不像埋藏了两千多年。”
    那个家伙如飞也似来到混王身前跪倒在地,双手高举着青铜匣。
    混王深吸了一口气,伸出右手缓缓打开匣的顶盖,一双鹰眼顿时猛地收缩起来。
    绿中泛红的剑身,菱形鱼鳞云纹,突起的黄色剑脊,灰暗无光的剑刃,螺型环绕的剑柄。
    这就是堪比干将、莫邪、鱼肠的绝宝剑,长尺零五寸的鱼鳞金剑就在眼前,和传中的一模一样。
    鱼鳞纹的青铜剑鞘放在旁边,宝剑和剑鞘分开放置,并没有插入剑鞘。
    混王迟迟没有伸手把宝剑抓起来,就是发现了一个问题:难道这就是春申君黄歇生前的佩剑?
    所有的地方都很正确,为什么剑刃看起来灰不溜秋,根本没有什么锋利的感觉。
    迟疑了大概两息时间,混王才伸手把宝剑抓了起来,然后左手一翻,自己的腰刀已经凌空劈下。
    咔嚓一声,腰刀应手而断,宝剑还是灰不溜秋,并没有什么变化。
    混王似乎还在发愣,四周的军卒已经高声呼喝:“恭喜大王获得绝宝剑!”
    直到这个时候,混王才清醒过来,然后闪电般抓起铜匣里面的剑鞘,哐啷一声还剑入鞘高高举起,刚刚把嘴巴张开准备两句,变故发生了。
    一道黑影突然出现在空中,混王还没有反应过来,手中的鱼鳞金剑就不翼而飞。
    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熊储。
    原来,熊储和梅蕊儿把那五十多人的骑兵全部点了穴道,然后在卫队长的带领下,不到四更天就已经到了古墓附近。
    之所以迟迟没有采取行动,熊储也想看看地底下究竟有没有宝剑。
    实话,盗墓的事情听过不知道多少次了,但是熊储还没有亲眼见过。
    今天有这个机会,熊储觉得自己应该长长见识。
    因为古人的铸剑秘法已经失传,现如今铸造的刀剑还赶不上古代的名剑。
    混王当场试剑,验证了心中的期望,属于最兴奋的时候,也是防备意识最薄弱的时候,作为杀手的熊储终于动了。
    九连环身法施展到致,九丈远的距离一个凌空跨步就已经横越而至,混王手中的宝剑易主,现在到了熊储手里。
    站在混王身后丈开外的熊储,右手握住剑柄,大拇指一顶剑鞘,哧溜一声,鱼鳞金剑再出鞘。
    熊储运足内力向鱼鳞金剑灌注进去,刹那间,鱼鳞金剑就仿佛在炼钢炉里面一样变成了金红色,近乎透明一般。
    尤其是一把金红色虚剑腾空而起,仿佛一条金蟒在空中扭动身躯,而且带着呼啸之声,漫天的杀气顿时弥漫开来,这才是鱼鳞金剑的真正威势。
    “果然好剑,可惜不是你这贼能够配得上的,自然有德者居之!”
    熊储低呼一声,随即还剑入鞘,然后反手甩向半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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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68、击杀贼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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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蕊儿身上的虽然有一把弯刀,但是熊储觉得女孩身上佩刀实在是有**份。
    熊储从来不在乎身份,是不在乎自己的身份,不等于不在乎身边人的身份。
    剑乃兵中君,女孩佩戴宝剑,显得柔美之中有一股英武之气,才相得益彰。
    刀乃兵之胆,女孩佩戴宝刀,那属于一种暴烈之气,无形中少了一份妩媚。
    一个性情暴烈的女孩,不是男人喜欢的对象,熊储也不喜欢。
    熊储宁愿喜欢一块万年寒冰,也不喜欢性情暴烈的女孩。
    比如夏芸就是一块万年寒冰,似乎几十万的阳光都融化不了,但是熊储并不反感。
    虽然有不少女孩选择宝刀作兵器,但是梅蕊儿和岚儿一样外柔内刚,宝刀不合适。
    卫队长起混王盗挖春申君墓,而且起里面可能有一把宝剑的时候,熊储就充满了期待。
    刺杀一个盗墓贼,熊储并没有当回事。
    虽然盗墓贼手中都能来两下,但是在熊储这样的高手眼中,那就和五岁的孩差不多。
    熊储随手往半空中一扔,梅蕊儿就已经腾空而起。
    梅蕊儿还是一个十来岁女孩儿的心性,鱼鳞金剑横空出,她就已经激动莫名。
    女孩的占有欲非常强,比同龄男孩厉害多了。
    梅蕊儿不会抢别人的东西,最多也就是在熊储的蛊惑之下“取”一把宝刀。
    不会抢别人的东西,并不代表不会抢熊储的东西。
    这就是女孩的通病,或者是天性。
    当一个女孩认为身边的男人会全力维护自己的时候,她就把这个男人所有的一切看成自己的了。
    熊储毫无征兆就把鱼鳞金剑抢到手中,梅蕊儿就已经认定这东西是自己的。
    熊储之所以赶紧把鱼鳞金剑扔出去,就是已经察觉梅蕊儿正想扑过来。
    现在两个人落在数千人之中,绝对不能有丝毫大意,而且不应该两个人挤在一起。
    熊储随手一扔,鱼鳞金剑顿时划过虚空飞了出去,落点正是西南方向的一片空地。
    这是一个暂时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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