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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章

光明纪元 (1-530章)-第10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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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体为炉,血肉为薪,林齐的头顶冒出了一丝丝的热气,他身上臃肿的赘肉正在逐渐的消散,那些积蓄在皮下的脂肪,正在慢慢的化为庞大的能量改造他的身体。

林齐能听到自己身体内发出的‘咔咔’声,这是他的肉体骤然增强到了当下的极限,他的筋骨和肌肉都在适应这种可怕的力量,正在进行微调。他的筋骨正变得更加匀称,分布更加合理,肌肉的形状也在进行微调。如果现在他脱下衣服,可以看到他浑身的皮肉都在急速的蠕动。

“我,还有我的兄弟,怎可能做你们的棋子?”

林齐低沉的咆哮了一声,大步冲出了巷口。

前方不远处,四月花酒店高大恢宏的大门赫然在望。

一辆四轮马车正停在四月花门前的雨廊下,高高昂着头的瘸子正在一个男仆的搀扶下走下马车,他的那精神派头,真的有了几分贵族的味道。

时间恰恰好,和拉图斯的探子传回来的情报恰好对得上。就在瘸子下车的时候,林齐带人来到了四月花门前。不早一分,也不晚一分,这一切配合的恰恰好。

“嘿,瘸子!”林齐低沉的叫了一声。

正回头笑呵呵的从马车里搀扶一位美貌少女走出车厢的瘸子一愣,因为车厢挡住视线的关系,他并不知道在马路的另一边有一群如狼似虎的暴徒冲了出来。但是林齐的声音他是认识的,虽然林齐故意的让嗓音变得很粗糙,但是他听清了这就是林齐!

瘸子的反应极快,他第一时间就搂住了那美丽少女,再最快的速度趴在了地上。

下一瞬间,一柄战斧将整辆马车拦腰劈断。

第212章 瘸子之殇

瘸子的心情很好,好得不得了的那种好。

刚刚他去见了比丘斯,他效忠的这位皇室成员对他这几天的表现非常满意。瘸子刚刚占下了南城商业区,就给比丘斯提供了一大笔金币。而这笔钱对比丘斯起了很大的作用,他似乎是将这笔钱送给了某位贵族院的元老,换取了那位元老对自己的支持。

有了贵族院的支持,比丘斯就有希望接替他父亲的封爵。对于皇室成员而言,有实际的封爵和没有实际的封爵,这关系着他们实际权力的大小。基本上这就等同于东方那个老大帝国的封王,开有建衙的王爷和做吃等死的逍遥宗室,哪个有实权还用多说么?

#5#所以比丘斯将一个俏丽的小美人奖励给了瘸子,一个有着贵族血统,祖上还是帝国封疆大吏,只是后来家道败落的贵族小姐。

#1#这位小姐的家族如今顶着一个伯爵的封号,却是吃了上顿就没有下顿的落魄不堪。故而她的父亲绞尽脑汁寻了门路,将她送给了比丘斯。原本比丘斯想要自己消受了这位很有姿色的千金小姐,但是瘸子立下了大功无以赏赐,比丘斯就将她送给了他。

#7#如果瘸子能和这位千金小姐生下一男半女,瘸子身上也就笼罩上了古老贵族的光环,他儿女的血统也会受到贵族圈子的承认,未来比丘斯让瘸子有了贵族头衔,他也就不会被认为是暴发户贵族,而是一个真正的古老贵族家族的传人。

#z#血统在西方大陆是那样的重要,这就好像土狗和纯血猎犬的区别,后者的价格是前者的数千倍乃至数万倍、数十万倍,贵族也是如此。

#小#瘸子对比丘斯的慷慨感激涕零,他迫不及待的带着这位尊贵的贵族小姐回去四月花,迫不及待的在马车上就和她完成了一次伟大的繁衍后代的神圣运动。

#说#想到这位娇嫩的小姐有着古老伯爵的血统,瘸子就激动得血脉喷张,这几年他的身体机能本来已经有点削弱,但是在马车上。他比五个十八岁的少年加起来更加精力充沛。他尽情的享受着高贵的血脉给他带来的征服快感,当马车快到四月花了。他才意犹未尽的穿上了衣衫。

#网#刚刚搀扶着面带红晕的可人儿走下马车。瘸子就听到了林齐的叫声。

老江湖就是老江湖,瘸子听出了林齐的声音中那股刺骨的杀气。他二话不说一把搂着那小姐就趴在了地上。然后大叫了一声:“敌袭。兄弟们给我杀了他们!”

瘸子大吼大叫的时候,林齐已经拎着两柄大斧从马路对面冲杀了过来。他看都不看酒店门前几个抱头鼠窜的马车夫,抡起战斧狠狠的一斧头向马车拦腰砍下。战斧很锋利,是精钢锻造的利器;林齐的力量很强大,战斧在他手上带起了一声凄厉的破空声。

偌大的四轮马车被林齐一斧头拦腰劈成了两片,驾车的车夫从车座上狼狈滚下,两匹纯血马惨嚎着被林齐剁下了脑袋,两道血泉喷起来有七八米高,四月花的正门顿时被鲜血涂了厚厚一层。

瘸子的身上一热。他和身边不断凄厉惨嚎的千金小姐都被鲜血喷了一身。他大吼着一把拎起了身边的可人儿,狼狈的向四月花酒店大堂窜了过去。他不信林齐敢在四月花内杀人,这里居住的都是豪商巨贾,他不信林齐敢在这里杀人!

影响会很恶劣的,这样做的话,影响会很恶劣的。不管是帝都警备厅还是其他执法部门,都不会容忍这样恶劣的事情发生。如果林齐误伤了几个身份尊贵的人,那么事情就更加好玩了。

这里的客人每个人身后都有强大的背景,他们组织起来的力量会让林齐粉身碎骨。

所以瘸子没有回头和林齐拼命,而是搂着刚刚让他重新焕发青春的少女狼狈的逃窜,带着浑身的血腥冲进了四月花的大堂。他一边走一边凄厉的嚎叫着,呼唤着他的那些忠心耿耿的打手出来为他拼命。

黑纱蒙面的林齐挥动着两柄大斧,他一脚将马车的残骸踢飞,头顶无数乱飞的木头残渣,大步冲进了大堂。四个站在大门附近的门童——这些人也是瘸子的铁杆心腹,他们拔出了小巧的匕首向林齐扑了过去,四柄匕首狠辣无比的刺向了林齐的心口、喉咙和左右两肾。

林齐放声大笑,码头区出来的黑暗世界的头目毕竟是粗人,这种高档酒店的门口,他居然放了四个盗贼做门童。瘸子到底是想要好好的经营四月花这个高档酒店赚钱,还是想要把这里变成敛财的黑店?

四个盗贼,看他们的出手很可能还偶尔兼任刺客的活计,林齐笑得上气不接下气,突然张开嘴咆哮了一声。

一声虎啸平地而起,白色的肉眼可见的气浪横扫方圆十米。四个盗贼的匕首距离林齐的身体还有一尺不到,但是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碰到林齐的身体。巨大的轰鸣宛如雷霆一样在他们耳朵里炸开,他们的耳膜粉碎,他们的大脑受到极其强烈的震荡,将他们的脑子都震成了一团豆渣。

鲜血从他们七窍中喷出,白色的脑浆也随着鲜血流了出来。四个小盗贼的身体宛如风中落叶一样飞起,轻飘飘的飞出了七八米外。四月花酒店大门口的地板被林齐的咆哮震出了大片极细的纹路,好像一张蜘蛛网铺在了地上。

酒店的门户炸开,无数五颜六色的玻璃碎片向着酒店大堂内喷出,刚刚跑出没几步的瘸子身体一颤,无数玻璃碎片深深的没入了他的身体,痛得他嘶声惨嚎起来。

身体的痛苦也就罢了,瘸子也是一个狠角色,他能承受这种痛。更让他受不了的是他的心痛——怀里的小美人刚刚回头惊恐的望了酒店的大门一眼,结果林齐一声大吼,无数玻璃碎片飞出,两片玻璃擦着他的小美人的脸蛋飞过,在她脸上切出了深深的血印子。

毁容了,这是毁容了呀!

瘸子心痛的心脏都在抽搐,拥有古老的伯爵家族的血统,还生得这么美丽的少女,是这么容易找到的么?虽然瘸子如今财大势大,但是人家是贵族血统,就算是落魄的贵族,就算是掉毛的凤凰不如鸡,可是人家毕竟是贵族,他瘸子这辈子是多大的福分才得到了这个少女?

但是现在,毁容了!

就好像一块鲜美的新鲜的奶油蛋糕,突然被林齐吐了一口痰上去。

一把将少女丢开,瘸子疯狂的怒吼着,从裤袋里掏出了一柄巨大的菜刀转过身去。

“林齐,你这个卑劣的小杂种!你想要干什么?你以为就凭你,也能吃下我?”

四面八方都传来了喊杀声,自从瘸子将四月花酒店当成了自家的新据点,他就在附近的宅院里安排了大量的打手做护卫。仅仅四月花内部,那些男仆和厨子、杂役都是他的打手,四月花内忠于他的大手就有四百多人,而附近的宅院、商铺内的各色打手更是上千人。

更不要说那些听到了瘸子的召唤,正从商业区大街小巷内赶来的暴徒,那人数起码也有两千。

整合了码头区和商业区的牛鬼蛇神,仅仅瘸子名下直属的暴徒就超过了三千,这基本上可以视为一支小型的军队!所以瘸子有恃无恐,他根本不在乎林齐铁拳兄弟会的那点人马。

甚至就是林齐,瘸子根本看不上他!如果不是因为林齐的父亲是铁锤的老板,而铁锤又是帝都警备厅的通缉犯,当年和瘸子也有一点交情,瘸子根本不会容忍林齐的铁拳兄弟会发展起来。

实话实说,瘸子对黑虎家族一无所知,他听说过夜盟的名号,毕竟那是整个大陆黑暗世界中最庞大的几大势力之一,他也知道夜盟有十三黑衣执事,但是他从来不知道林齐的父亲,黑虎家族的家主黑胡子就是夜盟的黑衣执事。如果他知道这一点,他绝对会对林齐退避三舍!

可是他瘸子不知道!

所以看到自己小美人脸上的血印子,瘸子大胆的拔出了自己祖传的大菜刀,通体喷射出青色的光晕,指着林齐厉声嘶吼着:“林齐,我要让你知道,你的翅膀还没硬!你还差得远!你必须尊敬我这样的老人!”

林齐没有搭理瘸子,他一个虎扑冲到了瘸子面前,重重的一击砍向了瘸子。林齐身上不见斗气光晕闪烁,他只是用自己纯粹的肉体力量发出了这一击——林齐浑身的肌肉和内脏都在怒吼,它们已经积蓄了太大太大的力量,这股犹如山洪暴发的力量必须发泄出去,否则林齐会被憋得流鼻血!

“哈哈!”瘸子疯狂大笑,他得意的举起了菜刀,随意的向林齐的大斧拦了过去。

他知道林齐只有人位中阶的水准,过年前他见过林齐,那时候林齐只有人位中阶的水准。

但是林齐的斧头上潜劲如山,瘸子的脸色一变,他的菜刀、他的胳膊、他的肩膀同时被林齐一斧头震得粉碎。瘸子惊恐的嚎叫着,身体被林齐一斧头劈出了十几米远。

斜刺里一条高大的人影闪过,一个暴徒手持大刀一刀将身体还在半空的瘸子砍成了两段。

“头儿,我杀了他,是我砍掉了他的脑袋!”

暴徒疯狂的笑着,疯狂的叫着,而四周刚刚冲出来的瘸子部属同时发出了凄厉的悲鸣声。

第213章 威逼皇孙

“哦,不!”

林齐神色复杂的看着头颅飞出十几步外的瘸子,从本心上来说,他不希望干掉瘸子。如果有可能,他甚至希望能够和瘸子和平的解决商业区的争端。

如果瘸子能够将商业区让给铁拳兄弟会,那么林齐会让他安然留在码头区,继续把持他的老地盘。毕竟这三年来,林齐和瘸子进行了很多次的交易,铁拳兄弟会的所有经费都是从这些交易中赚来。

但是,但是瘸子他想要独占所有的利润。

所以,所以林齐只能选择自己独占所有。

“好吧,老爹给我说过,黑暗世界就是这样。你不杀人,人杀你!一路走好,瘸子,祝福你的灵魂……你愿意去和诸神亲热,你就去诸神那里。如果你喜欢恶魔,就去地狱。但是依你的所作所为,你下地狱的可能性更大,所以,你还是去陪伴恶魔吧!”

“但是传说恶魔当中那些魔女比诸神的女神要美丽?你可是有福了!”

不怎么着调的祈祷了几句,林齐从袖子里掏出了一张十万金币的金票,当着百多名冲进酒店大堂的暴徒的面,将这张金票交给了那个一刀砍下了瘸子脑袋的高大暴徒。

那暴徒浑身哆嗦着,狰狞的满是横肉的脸上充满了一种神圣的崇敬,他向林齐跪下,然后双手接过了那张足以让他从市井贱民提升一个阶层的金票。“伟大的头儿,我向诸神,向所有的恶魔起誓,我的这条命,是您的了!”

林齐欣然点头,他用力拍打着他的肩膀:“你的名字,好汉!”

大汉用力的咳嗽了一声,他将金票小心的收进了贴肉的口袋,然后嘹亮的大吼道:“我是伍德,头儿!我的父亲是一个伐木工。我从小就跟着他在山里砍木头,所以我有一把子力气!”

轻蔑的向四周的那些暴徒看了一眼。伍德得意的曲起了胳膊。他胳膊上的肌肉暴跳,每一团肌肉都有寻常人的脑袋大小。他的确是有着非同寻常的力量。所以他才能超过其他的暴徒。赶在林齐将瘸子砍飞的紧要关头第一个冲进大堂,挥刀斩下了瘸子的脑袋。

林齐举起大斧,犹如国王册封骑士一样用大斧在伍德的肩膀上拍了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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