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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6章

婚前试爱-第8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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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了很多很多,皮肤黝黑了不少,看起来有些的沧桑,何鸣喉咙一下子就堵住了。

“小鸣,好久不见。”看到站在大门口的何鸣,叶谨之温润的笑了起来,这是他姐姐的孩子,是他最疼爱的晚辈,是小时候软软的喊自己一声小舅舅的孩子,是在少年时那么张狂聪明的孩子,却也是他这一生最关心的孩子,只是这份情只可能是长辈对晚辈,是朋友之情,兄弟之情。

“小舅舅。”三个字沙哑的从口中吐了出来,何鸣就算是再混蛋,他再他妈的嚣张跋扈,随性所欲,何鸣也不敢将叶谨之给气走了,小舅舅就小舅舅吧,至少人回来了,至少可以看见了,不用担心他在世界的某个角落里流浪,不用担心因为肤色种族的问题被外国人给欺负了,回来就好。

“小鸣,你长大了。”叶谨之眼睛有些的湿润,三两步上前,明明还是君子端方,温润如玉的一面,可是却突然情绪如同喷发的火山一般,控都控制不住,叶谨之一把将何鸣给抱在了怀里,原本以为这一辈子都看不到这个孩子了,却没有想到终究还是回来了。

何鸣闭上眼,眼睛酸涩的厉害,他这一生太过于聪慧,太过于通透,慧极必伤,何鸣肆意张狂过,可是终究还是痛了悔了,这一刻,他什么都不求了,就守着这么一个人,是家人也好,是长辈也好,是朋友也好,就让他这么守着他就行了。

叶谨之和何鸣再回到西湖苑别墅的时候,谭骥炎和谭景御之间的打斗已经结束了,谭景御终究还是心疼自己这个二哥,舍不得下狠手,倒是被谭骥炎打的惨了一点,这会正靠在沙发上和沐放腻歪,发泄出来了,心里头就好受了,也不管会不会和沐放秀恩爱因此刺激到谭骥炎。

“叶谨之。”“清朗的声音,翩然君子,清润如玉,叶谨之对着客厅里众人颔首微笑着,比起当年那个叶家贵公子的叶谨之,如今的他看起来更平添了一股沧桑的气息,不变的却是那一身风骨优雅。

叶谨之目光转了一圈之后看向谭骥炎,这个男人,少年成名,名冠京华,周身是极致的光华荣耀,只是此刻,谭骥炎却浑身带着一股漠然清冷的寒意,疏离的眼神,面色瘦削,眼眶深凹,一身戾气似乎格外的严重,让人只看一眼都有些的胆战心惊。

”受人之托。“叶谨之却也不知道该如何说出口,只是将手伸了过去,平摊开来,掌心里却是一枚结婚戒指,和谭骥炎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正好是一对。

”小舅舅?“何鸣愣住了,不敢相信的看向叶谨之,这怎么可能,小舅舅怎么会有小瞳的结婚戒指,什么叫做受人之托?

”小瞳给你的?“声音沙哑的听不清楚,谭骥炎刚刚和谭景御打了一架,情绪已经被收敛压制了很多,可是看到何鸣掌心里的戒指时,谭骥炎情绪陡然之间失控,整个人突然被打击的没有一点精神,萎靡下来。

谭骥炎声音颤抖着,伸出去的手哆嗦着,好几次都没有抓住叶谨之手里的戒指,最后一次才将戒指给抓到手里,然后就狠狠的攥紧,整个人低着头,让人看不到他脸上的任何情绪,可是那份失去伴侣的痛苦却让人不忍心看第二眼。

关曜和顾凛墨他们都有些云里雾里,不解的目光看着叶谨之,以前他们和何鸣没有什么往来,何鸣的名声太恐怖,即使谭景御这样的兵痞子也不敢和何家干上,那就是被一疯狗给咬上,不值当,可是后来童瞳阴差阳错的和何鸣认识了,再加上何鸣在秦清杀了乔艺的案子上出了不少力气,关曜对他是感激不已,一来二去之下大家都熟悉了,自然也知道叶谨之的事情,这个原本该在国外的人突然回北京不奇怪,可是为什么童瞳的结婚戒指会在叶谨之的手上这才奇怪了,他说受人之托,想必是受了童瞳的托付。

叶谨之大致的将在荒岛上遇到童瞳的事情给说了一下,之所以一个月才回来,是因为他们躲了半个多月,后来才到了陆地上,没有身份证明,又担心被藤原十郎的人给抓捕到,叶谨之想过打电话给何鸣,但是当年走的太狠,号码什么的都忘记了,幸好魏老这个脾气有些古怪的武学老者竟然还当了一回梁上君子,弄了钱之后,他们还有丽莎都做了一个假身份。

魏老最后联系到了莫克教官,这才解决了一切问题,叶谨之也回到了北京,丽莎辗转回到了法国,只是荒岛上的事情叮嘱了丽莎不要告诉任何人,担心会惹祸上身,叶谨之回到北京之后,打了叶家的电话要到了何鸣的手机号码,这才过来将戒指还给谭骥炎。

”替我照顾一下糖果和谭亦。“谭骥炎突然的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向着大门外走了过去,谭景御他们想要开口,终究还是沉默下来了,按照之前丽莎的说法,谭景御他们已经可以推断出童瞳为了炸掉这个731的实验室,所以才会放弃了求生离开的机会,谭景御虽然一直想说童瞳是个大笨蛋,但是若是他在那样的环境里,谭景御也会做出和童瞳一样的选择,他们都是军人,守家卫国是他们的责任。

”我们先回去了,有事再联络我。“何鸣根本无法想象叶谨之竟然在那样人吃人的荒岛上待了两年的时间,而且还被带进去实验室里做过实验,所以何鸣急忙的抓着叶谨之就离开,他必须得立刻安排医生给叶谨之做全身的检查。

客厅里再一次的安静下来,所有人都没有再开口说什么,糖果静静的睡着了,或许是孩子太小,所以根本感觉不到这份离别的痛。

H市,一个偏远的小乡镇,依靠农业维持经济的地方生活条件总不会太好的,生活在城市里的人几乎无法适应农村这种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并不是说多苦多累,关键是看你的心,在这样物质文明发达的现代,网络拉近了城市和农村的距离,多少人都不再愿意种田种地了,为了寻找那份奢华都离开了农村选择了大城市。

”小瞳,你也来山上挖笋子了啊,今年笋子特别好,你多挖一点,闷着炒鸡,或者烧肉都行,等下雨之后,天暖和了,晴稳了,毛笋都刷刷的冒头了,到时候多挖些回去,切了丝用开水烫过之后,拿出去放在竹匾里晒干了,想什么时候吃的时候就拿出一些用水一泡就行了。“说话的是村子里的二婶子,话比较多,人也热情,看童瞳这样,虽然穿的普通,但是那股水灵的气息一看就像是大城市里出来的女孩子,比起电视里那些演员明星一点都不逊色,不过却做的一手好菜,只是很多农家的事情都不会,所以她们这些婶子大嫂的都喜欢指点一下。

”嗯,我去竹林那边掰了点春笋回去卤着吃。“童瞳笑着回了一句,拎着篮子向着不远处的小竹林走了过去,山上是毛竹,从土里头冒出来的都是冬笋,可是她去的竹林都是些拇指粗细翠竹,长出来的笋子也是清清脆脆的,长的已经有一尺多长不能吃了,太老了,只能长竹子,嫩的倒是只有十几二十厘米,这个时候吃正鲜嫩。

蹲在竹林里掰着笋子,童瞳总有种违和的感觉,她的头后面还有一道疤,当时她感觉挺严重的,可是伤疤愈合的很快,就吃了几天消炎药都没事了,不过记忆倒是因为头部受伤都给忘记了,一想脑袋就痛的受不了。

可是童瞳也不傻,她看自己的手就知道白皙柔软,养的很好,手掌都看不到茧子,肉呼呼的,软绵绵的,这样的手肯定不是经常做家务的,左手无名指这一块虽然没有戒指了,但是童瞳总是下意识的想搞去摸上面的戒指,仔细一看还能看见戴戒指留下来的痕迹,只是很淡,说明她即使结婚了,但是时间也不是很长。

掰了一大把的笋子,从菜地里又弄了点青菜,童瞳向着家的方向走了过去,这个地方她很陌生,已经住了大约一个星期了,童瞳不明白为什么要住在这里,进了院子就是一个三间的瓦屋,倒也不算是破旧,只是童瞳感觉这个地方还是有些的穷困落后了。

”爸,我回来了。“童瞳对着屋子开口,她总感觉眼前的父亲非常陌生,陌生到童瞳都以为自己是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当然了,她现在暂时失忆了,而且她从面部轮廓上看出来,他和自己还真的是父女,五官轮廓非常的相似,都说女儿像父亲,童瞳想要不承认都难。

”嗯。“黑夙云冷声的开口,他整个人身上似乎都带着一层冷气和寒意,孤僻的让人无法亲近,黑夙云这一生少年得志,在玄学算术上非常精通,悟性极高,只可惜心术不正,到了那个坎之后却怎么也过不去了。

而黑夙云的妻子却是命格极好的一个女子,旺夫,他和妻子原本没有婚姻之命,只是黑夙云推算出妻子的五行命格是他最需要的,所以用了些手段将人给娶了回来,这事就曾经被黑家的长老们怒斥过,只是木已成舟,生米已经煮成了熟饭,再说生米都迟了。

可是黑夙云结婚之后,却一点一点的将妻子身上的好运道给转移到了自己身上,或者在他发了横财,给有些黑心商人和官员改了命之后,这份报应却都故意的转嫁到了妻子身上,短短结婚几年的时间,黑夙云倒是一帆风顺,可是她的妻子却身体越来越差。

黑夙云原本自己依仗着自己在玄学上的本事,这一生绝对是大富大贵,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未出世的女儿命格却是极其阴毒,天煞孤星之命,克父克母,黑夙云的妻子生孩子难产而死,童瞳是遗腹子出生,带着阴气煞气,而这股煞气直接能克到黑夙云这个父亲身上。

借着夫妻情深的幌子,黑夙云在安葬了妻子之后,办完丧事,竟然偷偷的将还在襁褓里的童瞳给抱走了,彻底离开了隐世的黑家,黑夙云也不敢真的杀了童瞳,她的命格太硬,黑夙云如果强行杀人,恶报肯定会报应到他自己身上,所以他将童瞳丢到了一个偏远的山村,即使侥幸活着,天煞孤星的命,再加上克死母亲的业障,童瞳绝对是短命的迹象。

而离开了隐世的黑家之后,黑夙云彻底放开了手脚,他的本事是有的,不过为了不让黑家人找到自己,黑夙云直接去了新加波,成了那里有名的风水先生,重新结婚生子,这些年也是家财万贯,可是黑夙云没有想到原本该死亡的童瞳竟然还活着,而且天煞孤星的命格就这么诡异的消失了,再给童瞳批命,却是大富大贵,旺夫旺子旺家宅,命中带着贵气,甚至能影响到她身边的至亲朋友,让其他人都跟着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黑夙云这一生终究是走偏了,遭了不少孽,他虽然精通玄学,很多时候都能避开,能化解,但是还是伤了根本,黑夙云越推算自己的未来越心惊胆颤,他自然也想过要给自己改命,可是这何其难,黑夙云后来就想到了童瞳,她命中带着福禄寿三气,乃是贵中之贵的好命格,黑夙云就想过借童瞳的好运来化解自己身上的煞气,所以他推算了童瞳的命格,竟然发现她命中犯了水劫,推算出大致的位置之后,黑夙云直接去了R国。

童瞳被一艘打渔船给救上来了,渔民原本是要报警的,可是黑夙云却过来了给了渔民一些钱,感谢他们救了他离家出走的女儿,黑夙云带着童瞳去了医院,因为泡在海水里了,伤口看起来有些严重,不过好的却非常快,连医生都有些诧异童瞳痊愈的能力,然后辗转回国了,这个地方是黑夙云曾经来过的一个小地方,但是灵气却是极好。

或许是山里一直没有被开发,灵气都汇集在这个地方,虽然看起来贫困落后,但是若是有人用心发觉就会发现,这个村子世世代代都是平静安详,没有天灾*,没有旱涝之灾,大都数人都是平平顺顺的过完一辈子老死的,虽然穷困,但是每个人的气息状态都格外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现在很多地方都为了发展过度开发,不是建造工厂就是弄了度假旅游,所以能找到这样一个地方都有些的难度。

对于黑夙云的冷淡,童瞳耸了耸肩膀,她总有种感觉她叫爸的那个男人应该是一个很温暖的人,而不是黑夙云这样的清冷冰寒,但是因为失去了记忆,什么都想不起来,童瞳也没有多在意,她只知道当自己再次睁开眼的时候,整个人都非常轻松,有种说不出来的雀跃和高兴,大难不死,有没有后福童瞳不知道,但是她真的很高很高兴,所以即使失忆了都没有影响到她的喜悦。

厨房砌了水泥的台子,正好可以摆放液化气灶台和油盐酱醋这些调味品,笋子看那起来挺多,可是并不是很粗,剥了皮之后就更少了,电饭锅里已经煮了饭,蒸了鸡蛋当晚上的汤,童瞳将剥好的笋子洗干净之后用菜刀背给拍开,然后放到烧开的锅里,锅里倒了不少水,放了油盐酱醋和卤料先用大火煮着,烧开之后小火闷着。

自己一定是结婚了,童瞳可以肯定,当然,结婚戒指什么地方去了她也不知道,她以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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